自由時報 2013-1-12
青年聯盟 衝進立法院抗議
〔記者陳璟民、施曉光、彭顯鈞、邱燕玲、曾韋禎/台北報導〕國民黨推翻承諾,昨天在立法院會挾人數優勢擋下民進黨版的「廣電三法」,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學子則衝進院內靜坐抗議,民進黨團更痛批國民黨是「詐騙集團」,預料要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三月提出反壟斷專法後,再併案討論。
民進黨團日前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等「廣電三法」修正草案,納入「雙十條款」、「媒金分離」等條款,本週三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時,國民黨團一改原先阻擋態度,決定照案通過,朝野並同意在昨天院會進行二、三讀。
藍一夕生變 綠營批假改革
不過,黨政高層卻在相關業者強力反彈下,決定翻盤。NCC前晚率先表態,指草案「粗糙」;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連夜跟進表示要喊卡。昨天上午民進黨團要求增列為討論事項,遭態度丕變的國民黨團表決封殺,國民黨團稍後提出的討論事項議程雖有列案,但在正式討論時又提出異議,全案最後改交付朝野協商。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隨即痛批國民黨是「假改革、真演戲」。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抨擊國民黨是一夕生變的政黨,馬總統對於媒體自由沒有一個全盤的視野與看法,讓人失望。
法案遭封殺後,在野立委在議場高喊「國民黨詐騙集團」,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諷刺主導此事的國民黨團書記長吳育昇是把反媒體壟斷「當作一夜情」。「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學生更闖進院區靜坐抗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對吳育昇喊話說:「外找,學生在等你。」
NCC 三月提反壟斷專法
學生代表林飛帆要求吳育昇道歉,並保證能於本會期完成修法。吳育昇則強調,他反對媒體壟斷的立場從未改變,無須道歉,現場氣氛火爆。學生想繼續找其他國民黨立委陳情,連遭駐衛警阻擋,並爆發推擠衝突。學生乾脆在立法院的穿堂靜坐,直到下午三點多,駐衛警才一一將學生抬離立法院。
NCC主委石世豪表示,民進黨版本中的「雙十條款」與「媒金分離」等規定不夠周延,尤其採取回溯條款,業者限期未改正就直接撤照,手段不符合比例原則。NCC會在三月提出反媒體壟斷專法草案後,再送請併案審查。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其昌則譴責NCC配合執政黨到這種程度,有失獨立機關立場,是最墮落的政府機關。
林鴻池表示,當初是因為擔心被民進黨炒作一一三遊行話題,所以「不敢擋」,如今既然NCC允諾三月送來版本,休會前「應該不會處理了」。
受影響當事人打爆曾永權電話//馬危機處理 修法急停
自由時報 2013-1-12
記者彭顯鈞、邱燕玲/特稿
為攔阻民進黨的攻勢,國民黨一度打算支持民進黨版「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在昨天完成三讀,標榜支持改革,結果不到一天就退縮。據了解,在民進黨支持逕付二讀後,受影響的許多「當事人」緊急聯繫國民黨秘書長曾永權,告知問題很大;曾永權隨即往上呈報,層峰驚覺「事態嚴重」,才趕緊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轉折關鍵 綠營版影響「許多人」
據指出,行政院長陳冲和馬英九總統曾就廣電三法修法爭議的因應處理交換意見,但黨政人士不願透露。不過,週四晚間,NCC處長謝煥乾出面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意見,還有秉持馬總統旨意的「黨政人士」也出面表示,國民黨堅持防制媒體獨占與健全媒體環境相關原則下,應周延立法,行政院預計三月提出專法版本。反對聲音一夕暴增,就展現層峰要擋下此案三讀的基本立場。
黨政高層前晚趕緊出面處理後,並提出「統一說法」,把責任歸咎於立院黨團幹部「暴衝」,決定讓此案不了了之。
公民團體推動「反媒體壟斷」,民進黨全力支持呼應,提出修法版本,並納入一一三「火大遊行」的訴求,輿論一片倒支持,讓國民黨面臨極大壓力。
本週二馬英九主持國民黨中山會報時,府院黨人士對於廣電三法的朝野攻防,進行沙盤推演並深入討論。未料,隔天國民黨團一改原有立場,採取主動,全力支持民進黨的版本,跌破各方眼鏡。
但是不到一天,府黨高層趕緊踩剎車,輿論一片譁然,對於國民黨自亂陣腳,都是一頭霧水。為了收拾善後,府黨高層昨趕緊拿出一套「統一說法」出面定調。
國民黨智庫開會 未支持綠營版本
黨政人士透露,馬於三週前授命身兼立院副院長的黨副主席洪秀柱,本週一於國民黨智庫召集專案小組會議,與會者包括政院秘書長陳士魁、立院黨團幹部、黨務主管、政策會,還有NCC官員,性質為黨政平台。
據指出,馬的核心幕僚不斷強調,國民黨不能被定位為「反改革」,應該主動向外表態,國民黨支持反媒體壟斷,才不會「被污名化」。
黨政人士透露,馬的核心幕僚還多次強調,「媒金分離」原則更應該納入平面媒體,必須另立專法。洪秀柱最後決議,以制定專法為目標,可把民進黨版的精神納入專法。
大、小黨鞭未到場 執行有落差
黨政人士指出,當天的會議,大、小黨鞭林鴻池、吳育昇都未到場,因此「結果出現落差」。黨政人士強調,週一會議的結論,「並沒有授意支持民進黨的版本」。
對於吳育昇週三簽署支持民進黨的版本,有違黨政平台的結論,當時為何沒有反應?黨政人士解釋,黨政高層原本認為,「那應該只是議事策略」;直到民進黨出招,要求逕付二讀,「才發現情況不對!」
曾永權呈報 才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黨政人士反覆強調,支持民進黨的版本,「根本不是週一專案小組會議的結論」,不料「中了民進黨的計,被迫支持民進黨的版本」。
到了週四,情勢變成民進黨的版本即將三讀通過。據指出,草案的規範對象很明顯,受影響的「當事人」,紛紛急電國民黨秘書長曾永權,曾永權當天的電話可說是「被打爆!」曾永權隨即往上呈報,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另據透露,週三,立法院初審通過民進黨版的廣電三法後,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向行政院長陳冲報告,陳揆始料未及,當場驚訝直說:「蛤?真的嗎?」隨即致電NCC主委石世豪,兩人在電話中針對法條內容初步交換意見。到了週四,石世豪把民進黨版廣電三法內容可能會面臨的問題整理出來,陳揆再度致電石世豪交換意見。
修法態度矛盾? 石世豪︰3月提專法更周延
自由時報 2013-1-12
〔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廣電三法修法生變,NCC的態度丕變,連著兩天召開臨時記者會,強調民進黨版廣電三法修正草案立法不周延,需再做調整,會在三月提出反媒體壟斷專法草案,再送請併案審查。
傳播學者及反媒體壟斷團體痛批,國民黨為了政黨利益,玩殘社會正義;而主管單位NCC不捍衛公民利益,竟甘為業者「馬前卒」。
NCC初審不表態 前晚竟批草案「粗糙」
民進黨版本的「廣電三法」修正案中,有關「反媒體壟斷」條款,出乎意料在立法院交委會中初審通過,但前晚府院卻急踩煞車、NCC更搶先召開記者會,表態反對。相較於NCC主委石世豪在初審時不做表態,前晚代表NCC發言的法務處處長謝煥乾形容初審草案「粗糙」,對於立院準備要在一天內完成二、三讀感到「訝異與無奈」。
昨天一早,NCC再度召開臨時記者會,這回NCC主委石世豪親上火線,開場先說:「文官(指謝煥乾)說話不合適、逾越文官發言尺度,已找他(謝)懇談。」並強調NCC認為草案相關立法不周延,應做調整。
石世豪昨還反批自己人說話不合適
九○一反媒體壟斷聯盟表示,從初審至今,NCC對民進黨版本的廣電三法修正內容未有一貫立場,卻在逕付二、三讀的前一夜表態,時間點敏感;石世豪則表示自己是法律背景出身,強調用字精準,說自己「專業不需要激動和亢奮」,認為NCC站在專業立場,立法應該要充分研究、切中要害,才能避免副作用。
挨批 謝煥乾坦承「的確有些委屈」
石世豪表示,謝煥乾十日在記者會上發言有失文官中立立場,導致媒體斷章取義,他表示遺憾;但是NCC兩天之內的說詞反覆,反而讓外界質疑NCC專業立場。
被長官點名的謝煥乾表示,近來NCC工作壓力大,他自己從元旦前就是又累又沒睡好,前晚下班走到門口被緊急召回代表NCC發言;對於石世豪說他發言有失文官專業,「公務人員嘛,長官都會指導啦!」問他委不委屈?他先說:「還好啦!還好啦!」但再提到工作量和壓力,他坦承︰「的確有些委屈。」
石世豪:陳冲兩度致電問法律意見
外傳石世豪有拜會行政院長陳冲,被質疑行政院介入獨立機關專業運作,石世豪昨天於記者會上澄清絕無拜會院長,而是陳冲兩度致電徵詢NCC法律分析意見,NCC的說明回應,都如同在立法院時所提意見。
未擋巨獸又卸責修法 NCC失職
自由時報 2013-1-12
記者林嘉琪/專訪
「NCC根本就怠惰修法,應該一肩扛起所有責任。」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表示,石世豪還擔任NCC副主委時,NCC就已委託學界進行反壟斷的規範研究,顯示NCC已預見反壟斷規範對社會的重要性。這段期間中嘉案、壹傳媒併購案引發爭議,最該扛起所有責任的NCC,一夜之間跑出來指說修法不周延,根本是推卸責任。
張錦華憂言論過度集中將重創新聞專業
廣電三法修正案中,有關「反媒體壟斷」條款遭府院急踩煞車,加上反壟斷專法速度不如預期,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痛批:「這是政黨為了利益,把社會正義給玩殘的結果。」張錦華憂心反壟斷規範難產,正逐步讓台灣言論集中度過高,並重創專業新聞運作。
張錦華表示,NCC認為目前修法不夠周延的說法,是拿細節作文章;因為如果是修法不夠周延,就應進行討論,而不是放著無限期延宕。這次國民黨會急踩煞車,關鍵就在於條文中的「媒金分離」及「雙十條款」影響了業者及財團。
張錦華表示,NCC長期行政怠惰,擱置反媒體壟斷立法,現在財團併購媒體事件層出不窮,問題迫在眉睫,NCC卻還在為業者護航。
劉昌德和張錦華都認為,廣電三法修法和反壟斷專法可以同時進行。法規若遲遲不修,就等於是國民黨反對反壟斷,相當不智;NCC的做法則是已失專業,信用破產。
九○一反媒體壟斷聯盟痛批,執政團隊一夕翻盤的做法是把人民當傻瓜,誠信盡失;但仍呼籲NCC應加速訂定專法,並在立法過程中舉辦聽證會。
修法曖昧 改革推託 令人更火大
自由時報 2013-1-12
記者蘇永耀/特稿
民進黨版的廣電三法昨在立法院遭國民黨團擋下,馬政府對改革態度的反覆,固然遭到外界強烈批判,但按這套廣電三法版本,能否達到民間殷殷企盼的「反跨媒體壟斷」的目標,還是繼續維持媒體版圖失衡的現狀,改革力量因而造成反挫,恐更值得深思!
近期匯集學者、社團、乃至學生所推展的「反跨媒體壟斷」社會運動,獲得社會廣泛的支持,幾項重要訴求中,對「壹傳媒併購案」的檢視最獲關注;過程所凝聚出的改革浪潮,迫使朝野政黨均必須有所回應,「反跨媒體壟斷」也成為主流價值。
不過,如通過民進黨版的廣電三法,對目前「壹傳媒併購案」而言,沒有太多的置喙餘地。
草案裡的「雙十條款」原是針對「跨媒體的結合限制」,例如擁有全國性報紙者不能買有線電視;不過,反過來看,擁有電視的經營者可否買報紙?規定卻付之闕如。尤其,經營者若「同時」買下報紙、有線及無線電視時,雖然早觸及「跨媒體的結合限制」,但「雙十條款」也完全無法發揮作用。
縱然民進黨版廣電三法能對備受議論的「旺中案」,給予較為嚴格的規範,但看目前早已嚴重失衡的媒體版圖,一旦業主仗著「跨媒體結合」的優勢,進行不當攻訐之時,這套新法也無從制約。草案特別納入限制跨媒體結合的「回溯條款」,也難以打破既有的跨媒體壟斷情況。
昨天國民黨團擋下後,修法回到原點,但社會因執政黨的「反覆」態度更「火大」,確也凝聚更大的改革動能。
拉長改革戰線的同時,提案者更該思考如何制訂相關法令,反跨媒體結合的規範,不僅針對未來,既要訂定回溯條款,就要能真正打破目前的垂直結合。另外,民進黨團這次所提版本居然「遺漏」現行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的條款,也令人不可思議,這都是下一波修法必須檢視之處。
修法一夕翻盤…因為業者反彈!
【聯合報╱記者 李昭安、羅暐智】2013.01.12 04:07 am
廣電三法修法大逆轉,讓關心「反媒體壟斷」者猶如坐上雲霄飛車,周三還在歡慶可能見證「歷史的偶然」,周五就跌落谷底。立院人士坦言,財團及媒體業者這幾天積極來電陳情施壓,是翻盤的重要因素之一,這股力量「非常隱晦,但又非常關鍵」。
民進黨最初推出「超高規格版」廣電三法作為談判籌碼,就是希望逼使NCC和藍營對反媒體壟斷表態,推出相應對案。沒想到國民黨團加碼演出,力挺民進黨版本,堅持「一字不改」。
據了解,此案初審過後,不少財團及媒體業者致電國民黨高層與立委,質問:「你們怎麼會讓這個法通過!」讓國民黨高層備感壓力,仔細研究後,發覺修法內容有很多立法粗糙的問題,決定擋下。
綠營黨團人士則透露,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日前南下參加「火大列車」演講會,不少小功率地下電台業者向他反映,這次廣電三法初審版本規定,媒體不分類型、規模都必須增設獨立董事,讓資本額只有一、兩千萬的電台「非常吃緊」,業者若要多請一位獨立董事,每年平均要多花一百萬元。蘇貞昌因此請黨團重新評估,規模過小的媒體業者是否能排除在這項規定之外。
這次「從嚴修法」的衝擊不分藍綠,改革烈燄不只燒向大財團,慘澹經營的地下電台也紛紛叫苦,逼使業者這兩天緊急穿梭,協調藍綠陣營,爭取轉圜空間。但據了解,也有業者老神在在,老早預料國民黨會翻盤。
不滿藍軍反覆…青盟闖立院 遭警扛出場
【聯合報╱記者許雅筑/台北報導】2013.01.12 04:09 am
廣電三法修法急踩煞車,「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成員昨天中午由立法院側門突襲,狂奔至議場後門才遭擋下,險些闖入禁區。他們不滿執政黨態度反覆,當面要求國民黨團書記長吳育昇道歉,並承諾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修法,但未獲正面回應。
卅多名青盟成員昨早不到九時就聚集在立法院大門前,希望國民黨團「說話算話、立即修法」。同一時間,與青盟訴求恰恰相反的「中旺之心同盟」六名學生成員也在旁舉著標語,高喊「立法要周全」、「壟斷標準何在」等口號,與青盟互別苗頭。
接近中午,青盟總召林飛帆得知修法草案無法排入優先議程,僅簡單帶頭喊完口號後,就宣布解散。殊不知,學生悄悄轉往旁邊超商聚集,商討如何攻堅。出發前,林飛帆說明路線及集合地點後,也再三提醒成員此舉可能面臨「法律問題」。一聲令下,學生朝側門狂奔,門口的年輕女警楞了一下才出手阻擋,但已經有人突破防線直奔議場後門,學生只差一步就攻堅成功。
眼看警方集結,學生就地坐下喊口號,要求國民黨大小黨鞭出面。吳育昇與學生會面時,學生一再要求他為藍營立場反覆道歉,並承諾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修法。吳育昇回以「問心無愧,無需道歉」,礙於修法內容充滿瑕疵才出手阻擋。
不過,吳育昇說法未被學生接受,眼看溝通無效,吳便以要參加黨團大會為由離開,學生因而群情激憤,與駐衛警發生推擠,學生、媒體、警察擠成一團,尖叫、嘶吼不斷,場面一度失控。
下午三點,青盟嘗試突圍,警方則順勢以優勢人力將學生往門外驅離。最後警方逐一將抗議學生扛出門外,才結束這場衝突。
府院 支持由NCC提專法
【聯合報╱記者范正祥、李順德/台北報導】2013.01.12 04:06 am
針對廣電三法修法爭議,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昨天表示,馬總統一向支持新聞自由,也致力維護新聞自由的環境,相信在野黨也有一致的理念,但在立法內容方面應該要更專業、更周延、更細緻,否則將對社會與媒體產業造成無可彌補的衝擊。
馬總統也認為,未來應該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防止媒體獨占的專法草案、經由朝野深入討論並納入各方意見後完成立法程序,才能建構國內更健全的媒體環境。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也表達政院立場指出,跨媒體併購既複雜又專業,行政院長陳冲明確支持NCC提專法規範。
相關官員透露,陳冲前天下午曾電NCC主委石世豪,關心即將三讀的廣電三法,詢問石世豪的意見。石世豪回應說,民進黨版廣電三法修正草案仍有太多窒礙難行之處,如果可以擋下來,NCC將提出「媒體獨占防制法」草案,送至政院審查,預定過完春節,三月即可提出草案。
據了解,NCC檢視窒礙難行的條文,包括廣電三法修正草案的獨立董事、公開發行、編輯室公約、媒金分離、雙十條款、實質審查、追溯條款、垂直管制等規定。
NCC:旺中案沒有「重審」說法
【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2013.01.12 02:23 am
旺旺中時集團旗下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近期送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履行三項停止條件。NCC主委石世豪昨天說,旺中案已有條件通過,沒有「復活」、「重審」的說法。他說,在收到所有文件後就會開始審核,但委員會「還沒看到所有資料」。
三項停止條件包括,中視數位新聞台必須變更營運計畫,改為綜合台;旺中集團需「完全切割」與中天新聞台的關係;以及中視綜合台的新聞部門必須設立獨立編審委員。這三項中,以「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為難度最高。旺中集團日前決定,將持有的中天新聞台的股權信託給台灣工業銀行。
根據規定,若資料齊備,NCC需在兩個月內審核案件完畢,收件不齊就不會開始審查。兩個月期限後,得依法延長兩個月,也就是四個月內須審查完畢做出處分。
反媒體壟斷 海內外學子集氣
自由時報 2013-1-13
〔記者湯佳玲、林相美/台北報導〕雖然國民黨翻盤封殺廣電三法,致反壟斷入法落空,但是反媒體壟斷的信念,依舊是海內外台灣學子心中的大事,包括紐約大學及澳洲留學生、淡大都積極透過臉書上傳照片,相互激勵集氣。北市建中校門口的蔣介石銅像上週也被掛上反對媒體壟斷的紙牌,並拍照上傳臉書,引起熱烈討論。
47名留學生 在紐約守護台灣
四十七名就讀紐約大學的台灣留學生,日前集合在校園旁的華盛頓廣場公園,戴墨鏡,高舉國旗,手持自製「捍衛新聞自由,我們在紐約守護台灣」、「反媒體壟斷,勿蒙蔽大眾視野」、「AGAINST MEDIA MONOPOLY」等字牌,一同拍下照片,傳達反對媒體巨獸的堅決態度。
發起人蔡珮蓁於臉書表示:「大眾媒體不能被單一財團箝制,請還給台灣民眾新聞的自主與多元。我們不希望未來只能接受同一種角度的聲音;像戴著墨鏡,只看到同一種顏色。」
到澳洲讀書打工的學生,也分別拍下「反對媒體壟斷,拒絕中國黑手,捍衛新聞自由,我在伯斯守護台灣」、「我在澳洲,我反旺中」等畫面,再集結成一張照片上傳臉書,超過千人按讚,同學並貼文指出:「看到你們很努力的在抵抗媒體巨獸,解釋給外國同學聽的時候我都哭了,他們也覺得你們很棒,我會努力把旺中案傳達給還不知道的台灣人,照片也許沒有實質幫助,但這是我們表達支持的一種方式,中華民國加油,台灣加油!」
台灣的大學生也不落人後,淡江大學數百名學生頂著低溫站出來,展現反壟斷的熱情,場面壯觀。淡大學生林呈恩直說:「漫畫裡強調一球入魂,我們根本是一照入魂啊!」
建中蔣銅像 被掛反壟斷標語
此外,北市建國中學校門口的蔣介石銅像上週高掛「我在建中,反對媒體壟斷,捍衛新聞自由」的紙牌,經拍照貼在臉書後,引起網友爭相分享、熱烈討論。
建中主任教官黃晉德表示,經了解是一名高二生自製紙牌掛上銅像,時間約五分鐘,一旁還有兩名高二生作了一疊反媒體壟斷的標語。他強調,建中尊重學生表達的自由,也不會干涉;但當天活動未經申請,且學生爬上銅像掛紙牌,滿危險的,基於安全考量,請學生以棍子把紙牌弄下來後,不要再爬上去。
[我是學生,我反旺中]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
臉書頁 2013-1-13
我是政治大學的學生高孟璟,目前人在德國交換,很希望可以發揮自己的影響力讓更多人去為反媒體壟斷進一份心力!
「沒有什麼好說的,失望灰心大於憤怒。膽敢壟斷媒體,不顧這些人的聲音,打亂了多少人辛苦建立起來的根基,可以告訴我你到底想怎樣嗎? 有種現在把在抗議的大學生全部抓去斃了,做人真的不要太貪心太過分了。
先是控制了資訊,再來就能夠控制經濟、社會,甚至是人的心靈、人的意志,現在不阻止,下一步,準備被洗腦。如果沒辦法想像再這樣下去十年二十年後會怎麼樣,不誇張,差不多就跟今天的香港一樣。我們帶著前所未有的恐懼勇敢說出我們的訴求,大人們,請救救台灣,我們真的不願意成為下一個香港。
說真的以前我沒有這麼積極,可是現在真的覺得未來好空洞,這幾天是我第一次明白那幾位代表抗爭的學生晚上睡不著覺是什麼樣複雜又痛苦的心情。趁我現在還能夠說話,言論發表不會被莫名其妙撤掉,趁你現在抓不到我,趁你現在封不住我的嘴,我要大聲說:「不管你是錢賺得不夠多,還是手上握有更多更黑暗的政治利益,長遠來看,這麼做就是出賣了國家的安全,我不願意被你們控制,我不想當個愚民,我只是一個大學生,但我堅持抗議到底。」
如果不想變得跟香港一樣,請發揮影響力把我們的聲音傳出去。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MtliZf6QgU
反媒體壟斷 青年疾呼唾棄一言堂
自由時報 2013-1-14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作為「火大遊行」的三大訴求之一,民進黨青年部特地訂作十七公尺長、印有「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的巨幅布條,表達「反媒體壟斷」的立場,成為整場遊行最醒目的焦點。
因壹傳媒併購案,引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反媒體壟斷」。立院民進黨團自去年十一月三十日起,提案要求在跨媒體壟斷法制未完備前,應先駁回壹傳媒併購案,卻連遭國民黨團阻擋;民進黨團也推動增訂反媒體壟斷管制條款,原持反對立場的國民黨團,先公開宣示要支持卻又一夕翻盤,封殺民進黨團的修法版本。
台灣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演說時抨擊馬政府拿國家、人民的利益去迎合中國、財團,直到遊行前夕才說反對媒體壟斷,卻又一夜翻盤,徹底把人民當傻瓜、笨蛋。
陳曉宜痛批NCC怠惰修法在前、阻擋修法在後,至為可恥;她肯定民進黨有勇氣為了反壟斷、維護新聞自由及自主而提出修法,做出馬英九、執政黨都不敢做的事。她指出,從旺中集團製造走路工新聞、打壓異己,在在顯示媒體壟斷的可怕,難道我們要犧牲台灣的媒體,讓台灣徹底香港化,看不到反對的聲音?
她呼籲執政黨不要再玩兩面手法,公平會應該駁回壹傳媒併購案,NCC也不能讓旺中集團藉信託中天新聞台給台灣工銀來達成切割條件。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陳為廷 compartilhou a foto de 林飛帆. 臉書發言 2013-1-14
講一下這張照片。
去立院被抬出來,回到休息處發現警察在樓下跟監的那天晚上,大家分批離開。我跟林飛帆騎車去火車站。邊騎邊想警察會不會跟上來。路過凱道,我說:「幹,凱道停一下,我們在總統府前面抽根菸。」
結果就把車子停好,抽了根菸。什麼事也沒發生。警察真的都回家休息了。
林飛帆說,「幹,這樣一天又過去了。」他期末還有五個報告要交。抽完菸,想說紀念一下,跟總統府拍個照。請一個鄉音很重的陸客拍半天拍不好;想改找剛下課、成群湧出的北一女幫忙,大家又都從對面走。
只好找旁邊指揮交通的中正一警察幫忙。年輕的警察先生,看了我們一眼:「你就是電視上那個.....」尷尬笑了一下:「常見面嘛。你們把我們弄得好辛苦XD.....」
我說:「沒辦法。你要怪馬英九啊。」
然後他就半蹲下來,找了幾次好的角度,數一二三,拍了這張照片。互道一聲辛苦了。結束這個晚上。
回想起來,也是還蠻溫馨的。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林飛帆 臉書發言 2013-1-15
【別再被吳育昇騙了!請他自己留在薇閣就好,Let we go!】
雨蒼這篇文章大多數觀點我都同意,要揭露的事情也無話可說。唯獨一點,我想和雨蒼大大解釋一下。
---
「....反壟斷議案雖然民進黨版本不錯,但是民進黨也刪除了防止黨政軍經營媒體的條文。如果我們盯緊立法院,或許我們還能改變一點台灣。」
↑這點完全錯誤!民黨版其實是學者們花了很大心力草擬的版本,裡頭根本沒有黨政軍條款遭到刪除一事。如雨蒼一樣也被國民黨吳育昇這類誤導的人我看不在少數。我也相信雨蒼可能也是一時不察被誤導了。所以,以下請容許我講解一下,也拜託各位對黨政軍條款感到疑惑的朋友,請細細看完!
---
關於吳育昇提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幾點釐清:
一、 所謂黨政軍條款:就是【廣播電視法─第五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九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其內容是「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衛星廣播事業;廣播、電視事業與系統經營者)。」
二、 上周五(1/11)院會要逕付二讀、三讀通過的版本是【民進黨團版】而非國民黨與葉宜津協商後的【協商版】。民進黨團版本也就是1/9日交通委員會上國民黨林鴻池、吳育昇親口囑咐「不要擋、要通過」的版本!也就是我們期望能在專法立法前通過的具有反媒體壟斷條款的版本。
三、 【民進黨團版】修正草案中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到底是怎樣呢?有無被刪除?
1. 民黨版修正案中【廣播電視法─第五條】黨政軍條款並未被刪除,而是加上增加【獨立董事】與【媒金分離】條款。應該說是更加完備!
2. 民黨版修正案中【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九條】則完全與現行法一致未被更動!
3. 民黨版修正案中【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的黨政軍條款,加上了部分修正,並加上第19之1條(也就是雙十條款,直接卡旺中的條款) 而黨政軍條款並未更動,在民黨草案的檔案中,僅是遺漏將後面未更改之部分打上去而已,並非「移除」。換言之,就是未將毫無更動的法條打在修正草案上而已。(這個便是吳育昇刻意拿來作文章的地方,並扭曲成刪除黨政軍條款,其實只要二讀時補上就可以了!)
總的來說,民黨修正案(原先期望要二、三讀通過的版本),黨政軍條款「是完全沒有被更動」的,僅在「有廣法」修正草案檔案中少打上去未更動的部分而已。明白立法程序的朋友應該會知道,修法時,通常在更動處(新舊法條對照)會畫上底線,並於備註欄說明為何更動之理由。這是法案修訂的一般格式!但「有廣法」的黨政軍條款沒有畫上底線也無加說明,仔細看法案就知道那一整段就是要接在19條增訂條款的後面,並沒有要作更動!
再者,如果要修改所謂黨政軍條款,應當是整部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都修掉,何來僅修「有廣法」的道理?
在總歸一句,請仔細聽:「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是沒有被修改,不是刪除;黨政軍條款仍然安安穩穩地坐在他的位置上!!!」
另外,面對這種法案上無爭議且遺漏,明顯是技術瑕疵的狀況,往例就是在二讀時補上即可。
吳育昇委員的說法是他厲害之處,也是當天我親眼見識到他瞎掰扭曲的功力不得不懾服的地方。三個字加一標點符號給吳育昇:「你無恥!」另外,也要再次提醒所有被吳育昇騙去的善男信女們,留他自己在薇閣就好。We go,and We really have to go !
學運 如吃飯喝水般平常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2013-1-15
◎ 陳京萱
反媒體壟斷延燒至今,外界不斷給參與學運的學生貼上標籤,其中一派說法便是認為,這群學生都是受到民進黨的煽動,成為他們的政治傀儡。
我想說的是,每個學生都是學運的一份子。我們說的每一句話,表達的每一種想法,都是運動的一部分。學運不過如同吃飯喝水般平常,只是多數學生仍然不瞭解這一點,不知道自己原來可以這麼簡單、這麼有意義地將理念實踐於社會。
也正因為太多學生還不知道這一點,我們的力量才不夠團結、不夠有力,勢必要藉由社會中有權力的人來幫我們達成一些理想。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在這些有權者一再失守諾言、庇護財團妄為、甚至對訴求者做出不合理的對待之下,我們退而求其次只能利用在野黨的力量,去影響執政黨的決策---看清楚了,是「利用」!我們必須,而且不得不這麼做。這也是為什麼總有人質疑我們被民進黨煽動,才會站在街頭搞學運,不過會這麼想的人,自己早就被政治色彩染上顏色。
我們沒有那麼偉大,以為自己站出來就一定能推翻什麼體制。但是當這個社會遭到有權者利慾薰心的擺弄,混濁得讓人難以分辨明暗,我們期許所有人都能意識到,每一個人的力量都是一個有價值的籌碼,都能集結成更有力量的淨土,一起為我們所愛的土地發聲。
(作者就讀世新大學財金系)
自由之家:兩媒體交易 威脅台灣新聞自由
【聯合報╱華盛頓記者賴昭穎/十六日電】2013.01.17 02:40 am
美國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十六日發布「二○一三全球自由度報告」,台灣評等維持前一年度的「自由」等級,報告除了提到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案,也表示在國內外壓力下,前總統陳水扁的監禁狀況已獲改善;至於旺中購併中嘉和壹傳媒的交易案,則可能對新聞自由造成負面影響。
根據「自由之家」發布的年度自由度報告,台灣在「政治權利」項目獲得最優的一級,「公民自由」列為二級,整體評比為「自由」;中國大陸的「政治權利」被評為最不自由的第七級,「公民自由」則為第六級,整體評比為「不自由」。
針對在國內引發討論的媒體交易案,報告指出,兩項主要的商業交易威脅台灣的新聞自由,造成負面影響,因為相關交易會降低媒體生態的多元性,而有些被視為危害媒體老闆在台灣和大陸商業利益的新聞,可能會提高自我審查。
報告說,NCC去年七月有條件核准旺中寬頻購併中嘉,這是台灣有線電視系統台交易金額第二大的案子,而買方旺中集團原本已掌握不少媒體,外界也熟知買主蔡衍明的親中立場。
此外,去年十一月香港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同意出售台灣的媒體事業給多位台灣商人,其中有幾個人在大陸有龐大的商業利益。
壹傳媒旗下包括台灣最暢銷的蘋果日報,蘋果儘管經常出現聳動的內容,也被認為沒有政黨傾向,並從事調查採訪報導。這筆交易直到去年底還沒被核准。
報告也提到,台灣在二○一一年成立廉政署,廉政署也在去年持續擴大肅貪,但對象大多鎖定低階官員和公務員;至於林益世去年十月被控向一名商人索賄遭到起訴,則是馬政府的第一件政府高層貪汙弊案。
報告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因為收賄在獄中服刑,出現身體和心理疾病接受治療,在國內外壓力下,他的監禁狀況已獲改善。不過,陳水扁去年十二月又因另一起受賄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廣電三法 列立院下會期優先法案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蘇秀慧/台北報導】2013.01.17 02:40 am
立法院本會期在朝野上演預算表決大戰中落幕,下會期預定於2月26日開議。
據了解,立法院方面準備將反跨媒體壟斷法和廣電三法,列為下會期最優先審議法案,攸關國內經貿發展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法,「只要行政院送來,也會優先處理」。
此外,馬英九總統昨(16)日也下達指令,要求行政院組織改造尚未完成立法的13個部會,在立法院下會期完成。如一切順利,最快年底前,新的行政院組織架構、29個部會,就可全部上路。
據了解,目前爭議最大的是環境資源部,僅完成委員會的詢答而已,國發會、交通及建設部、內政部、陸委會、科技部、退輔會6個部會,已完成朝野黨團協商,就等待立法院會完成二、三讀,力拚在今年7月1日上路。
至於勞動部、原民會、衛生福利部、海洋委員會、農業部、經濟及能源部6個部會,已完成委員會初審,已送朝野黨團協商,可望在第2批完成立法。
逾半民眾支持政黨透過媒體宣揚理念
2013-1-18 13:41| 發佈者: gilbert| 查看數: 65| 評論數: 0 |原作者: 李盛雯 |來自: 中國時報
廣電三法修法近期再度引發「黨政軍退出媒體」爭議。根據「2012第三季數位匯流大調查」顯示,76.3%民眾認為目前新聞台仍有不同政黨色彩,其中仍以「偏藍」居多;至於是否應該讓每個政黨擁有各自的頻道,則有52.8%表示贊成,37.6%仍持反對意見。
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過去一年來,委託趨勢民意調查公司,針對媒體的政黨屬性,進行過三次民意調查,調查顯示2012一整年間,都有高達七成六至七成八民眾,認為目前各新聞台,是有政黨色彩,僅14.1%認為沒有,9.6%無明確意見。 進一步詢問覺得「有政黨色彩」的民眾新聞台色彩屬性,45.9%覺得仍是偏藍居多,16.6%則認為偏綠居多,37.5%無明確意見。
由於目前廣電三法規定黨政軍退出媒體,不得經營頻道,但在媒體數位化後,頻道數量大增,未來是否應該讓每個政黨都有頻道可以宣揚政治理念,調查顯示,有52.8%民眾表示贊成,37.6%仍持反對意見,9.6%無意見。
近來有人主張應開放政府投資媒體,以振興媒體與文創產業,而政府擁有頻道是否就是黨政軍介入媒體,調查顯示民眾意見分歧,45.9%表示並不贊成此種看法,44.7%則認為是政府介入媒體,9.4%無意見。
立委林佳龍認為政黨仍不宜介入媒體,政府應可適度投資媒體,並接受國會監督。政黨不應擁有媒體,但須確保有節目內容出現可以宣揚主張,國會頻道有存在重要性,應由公視法修法規範。
元智大學資社所教授周韻采贊同國會頻道概念,擁有國會頻道代表民主素質成長,且民眾並不反對政黨透過廣電宣揚理念,這需要看NCC如何規劃管理。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陳為廷 compartilhou a foto de 新新聞粉絲專頁. 臉書發言 2013-1-18
陳平:「你台灣政府官員自律個屁呀!你自我審查什麼東西呀!你們吃飽撐著呀?你不跪下來,膝蓋就難受呀!」
陽光時務週刊老闆陳平的專訪。還是中國人直爽、罵得直接。很喜歡《陽光時務》這份雜誌,是認識中國很好的窗口、紙本發行至今每期都買。
但我覺得有兩點值得商榷:
一、「台灣作為燈塔」、「台商作為自信」的提法是危險的。「台灣民主」不可含混成一種抽象標的,財團宰制/轉型正義闕如,民主深化受阻的現狀、及公民社會抵抗財團政府的經驗,應該並置提出,和中國經驗對照討論。
另,我也一點都不想拿將中國工人剝削到連連跳樓、大肆殘害環境、為了商業利益不惜與中共政權合謀殘害台灣民主體制的台商,作為自信的來源。
二、陳平認為習李等新一代領導人是「好人」,《陽光時務》評價習近平的整期雜誌,也引述習李等人年輕時代的理想主義,來正面期許改革。
也許他們是「好人」。但從「南方」事件看來,我們不該再期待改革會從上層開啟;另,就各國民主化的經驗來看,一個由上層恩賜的民主改革,也不可能穩固,往往問題重重。追索民主化的動力,我們應該花更多力氣關注群眾。一如《陽光時務》在其他期雜誌裡所作的。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陳為廷 via [我是學生,我反旺中]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 臉書發言 2013-1-18
『李念祖因是旺中集團辯護律師,現場被媒體質疑他若擔任公視董事,是否會繼續幫旺中辯論,以及如果未來涉及旺中相關議題,會不會影響公視的新聞自主?
李念祖指出,他與時報集團已合作二十年,但律師不會把個人理念與當事人結合,因此他承諾:「該迴避的事情都會迴避。」會遵守分際。
資深媒體人黃肇松被外界質疑是「台灣置入性行銷的推手」,他說明二○○五年他針對置入性行銷的發言,只是解釋當時中國時報刊登類似座談會或政策研討,當時他也表示不同意政黨或商業團體的置入,將來若擔任公視董事,黃肇松表示,公視將不會出現置入性行銷,即使要置入,也是為了全民的公益置入,才是公視最重要的責任。』
「即使要置入,也是為了全民的公益置入」,真的可以列入金句。加上黃肇松也還是中國時報蔡衍明進駐前大裁員的推手。如果話都講這麼白了,還能做公視董事,也太荒謬了。
至於李念祖,我直覺上的確也認同一個人幫誰辯護、跟他的個人立場不能混為一談。但值此旺中集團面臨重大爭議的時刻,我認為李還是應該利益迴避、不應在此時擔任公視董事一職。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陳為廷 via [我是學生,我反旺中]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 臉書發言 2013-1-18
公視董事審查會議現正熱映中。已經進入第五輪投票,黃肇松、廖咸浩、李念祖等爭議人選仍未入選。同時,劉昌德等媒改學者也尚未通過。
如果讓黃肇松當選公視董事,那真的是一大笑話。
btw,想起張娟芬〈罵幹的方式〉這篇文章,寫過「過去並沒有那麼美」。大家談到余紀忠,常懷念起《中國時報》的「自由主義遺風」。但根據張的記述,至少,余紀忠也曾「勇敢地」開除所有想組工會的幹部、「勇敢地」壓下與他私交甚篤的長榮集團的新聞。
余老先生,我們會勇敢。但我們會努力,勇敢得和你很不一樣。
--
「2005年「中華傳播學會」的年會中,一場針對「置入性行銷」的座談會,黃肇松在談到報紙媒體的現況時,表示報紙經營困難,一年至少要50億元,「沒辦法活下去的時候,還談什麼理想」。
這就是了,一個主流報紙的主事者,對於新聞的想望,就是「沒辦法活下去的時候,還談什麼理想」,而事實上,這些其實只是遁詞,是無能的經營者,沒道德缺才氣的新聞人的遁詞。看看黎智英的「壹傳媒」,有這樣的「需要」嗎?蠢才如黃肇松,真的是夠了。
2006年,公視的「紀錄觀點」播出〈有怪獸〉,我在裡面痛批黃肇松「拿錢做置入性行銷,不失正當性,這是值得呼籲的事情」這樣的離譜觀點,今天,這種在公視節目裡被幾個老同事公開批判的「媒體人」,竟然要來當公視的董事,還真的是一件「沒體」的事。」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林飛帆 compartilhou a foto de [我是學生,我反旺中]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 臉書發言 2013-1-18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 一車走天涯串連行動!】
1/19(六)~2/1(五)
台灣頭到台灣尾 全國青年行做夥!
自己媒體自己做 自己國家自己救!
---
在跨年行動時,我們在自由廣場上共同宣誓,要讓反壟斷、媒體改革的行動遍地開花。從自身做起。這個寒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將巡迴全台各地,與各地的校園、社區串連。
我們將在以下地點各停留一天,與各地夥伴共同討論後續區域網絡的串連、討論各地後續行動。讓運動深耕、也讓夥伴們可以跨區域地進一步串連起來。
邀請各地有意參與串連的學校、NGO與我們連繫。也歡迎全台各地的朋友加入我們晚間舉辦的公開宣講或講座,共同商討對策。自己媒體自己做,自己國家自己救!
詳細活動時間、地點,請密切關注粉絲頁。
---
【活動時程與巡迴地點】
1/20(日) 基隆廟口
1/21(一) 桃園
1/22(二) 新竹市
1/23(三) 苗栗市
1/24(四) 台中市
1/25(五) 彰化
1/26(六) 雲林
1/29(日) 嘉義縣
1/30(一) 台南市
1/31(二) 高雄市
2/01(三) 屏東
【活動聯絡人】
奉君山(1/19-1/26) 0939064738
林郁璇(1/29-2/01) 0919607015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 一車走天涯串連行動!】 1/19(六)~2/1(五) 台灣頭到台灣尾 全國青年行做夥!自己媒體自己做 自己國家自己救! --- 在跨年行動時,我們在自由廣場上共同宣誓,要讓反壟斷、媒體改革的行動遍地開花。從自身做起。這個寒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將巡迴全台各地,與各地的校園、社區串連。 我們將在以下地點各停留一天,與各地夥伴共同討論後續區域網絡的串連、討論各地後續行動,並在晚上時於各地鬧區進行街頭宣講。讓運動深耕、也讓夥伴們可以跨區域地進一步串連起來。 邀請各地有意參與串連的學校、NGO與我們連繫。也歡迎全台各地的朋友加入我們晚間舉辦的公開宣講或講座,共同商討對策。自己媒體自己做,自己國家自己救! 詳細活動時間、地點,請密切關注粉絲頁。 --- 【活動時程與巡迴地點】 1/20(日) 基隆廟口 1/21(一) 桃園 1/22(二) 新竹市 1/23(三) 苗栗市 1/24(四) 台中市 1/25(五) 彰化 1/26(六) 雲林 1/29(二) 嘉義縣 1/30(三) 台南市 1/31(四) 高雄市 2/01(五) 屏東 【活動聯絡人】奉君山(1/19-1/26) 0939064738 林郁璇(1/29-2/01) 0919607015 活動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71082479616943/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陳為廷 臉書發言 2013-1-18
哈哈,社會學導論的期末考出了一題試以Steven Lukes的《權力:基進觀點》裡面的三種權力面向,來和「禮貌事件」對話。這是同學汪生給的答案。
三種權力面向簡單說,第一種就是最直觀的「A可以叫B作B不想做的事,或者叫B不做他想做的事」;第二種是「議程設定」;第三種是「文化霸權」。
多元論者會告訴你民主體制裡沒有「權力菁英」這種事情,舉出各種例證說,民主體制(至少在美國)中各種聲音都可以進入決策過程、影響議題走向。
是這樣嗎?《聯合報》事件出來,第一時間,圍繞著「禮貌」問題,看起來眾聲喧嘩,有人搶著道歉、有人罵文革紅衛兵、有人罵鷹犬爪牙。殊不知,看似「多元」的言論背後,凸顯「禮貌」、遮蔽「部長說謊」,掌握議程設定權的《聯合報》才是大贏家。
在清大校務會議上,校長看來多元包容、充分討論兩個半小時,教授們各言爾志。但最後決定要不要表決、怎麼表決、讓不讓當事人進場發言的校長,還是贏者全拿。
最令人感嘆的是,在知道真相後,還是選擇糾纏在禮貌問題、而不理會部長說謊、及背後教育政策問題的人們。到底爭辯長幼尊卑的重要性、還是花點時間談點學費/校園威權問題,哪個比較與我們「真實」的處境相關?哪個又是我們阻礙我們探究真實問題的「虛假意識」?不辯自明。
陳為廷「禮貌」事件:三種權力觀點
por 汪凡凡, Sexta, 18 de janeiro de 2013 às 20:35 ·
英國社會理論家Steven Lukes在《權力:基進觀點》中提出「權力的三面向」:第一種權力,即以「民主」研究聞名的Dahl所稱「A有能力迫使B去做B不想做的事」,指的是「決策過程」中的權力;第二種權力則明白指出第一種權力的問題,指稱第一種權力忽略了”agenda setting”的過程,即「什麼樣的議題可以上檯面」,而什麼樣的不行;第三種權力則是三種權力面向中最為細緻而幽微的,我把它解讀為:「有沒有一種權力讓個人連意識到『議題』的能力都沒有,整個社會充滿『共識』與『和諧』?」這種權力即是權力的第三種面向,呼應馬克思主義談及的「虛假意識」。
以「陳為廷禮貌事件」來說,此事件的權力場域牽扯到的團體與個人包括:教長、立法委員、聯合報記者、校長、學務長、師長、陳為廷、支持學生、反對學生(暫時忽略其程度差異)、中立或不表態者。
深究此議題之前,我們必須對校園內的權力關係有初步的瞭解。例如過去我曾於中一中校刊看到「校長>校友>老師>職員>校狗>學生」的權力關係示意圖,後來又在清大聽到另一種說法,把「學生」拆解得更細緻:「學妹>學姊>學長>校狗>學弟」。乍看之下這些描述,指涉的是校園內的「第一種權力」,但仔細想想,例如在某些高中社團中,幹部皆為二年級學長,而一年級學弟作為社員,必需完全服從學長,並且在許多社團走向與議題上沒有決策權,更遑論提出議題了,即「學長學弟制」,於是這其中也包含了「第二種權力」的面向。更深究一些,圖中所傳達的「長幼階序觀」,與以上所描述的情況,在我們身為學弟的時候,不也被毫無疑義且理所當然地接受了?甚至一位友校的學妹向我說,她非常感謝「學姊」對她那樣做,當時她很「生氣」但是現在她很「感激」。也就是說,這樣的長幼階序觀、或者「倫常」,是不是被我們輕易地作為一種「價值」接受了?
(製圖:蔡承允)
有了這層認識,我們再來看陳為廷事件。
陳為廷於十二月三日依法受立委鄭麗君安排至立法院備詢,其中三度以「我認為......」開頭,指稱教育部長「偽善」、「滿口謊言」、「不知悔改」,並提出具體事證,隔天聯合報以兩個版面、六則新聞大幅報導,其中三則皆以「史上首遭 教長被學生罵到臭頭」開頭,報導內文中則不乏有「學生打斷教長發言」、「將部長罵到狗血淋頭」、「數度以手勢阻止蔣發言」等偏誤描述,並指稱學生「荒腔走板」、「連基本的師生分寸都沒有了」等評價。隨後,清大校方馬上於「清華大學校友服務中心」臉書發表道歉聲明。再來,十二月五日清大學生發起梅園祭梅行動,並至行政大樓前跳健康操,製「大人都說有禮貌,不如來跳健康操」白布條自頂樓垂降,對「禮貌文化」進行「文化干擾」,學務長出面發言。以及十二月九日校方與老師於蘇格貓底的開會,學生前往圖書館前靜坐聲援。再至一月八日校務會議否決「撤回道歉聲明」的提案。
針對三種權力的討論,前兩種權力,主要針對「校監會調查報告」揭露去年12月4日校方道歉聲明之決策過程,以及今年1月8日「校務會議」兩次決策過程進行討論;第三種權力,則針對充斥社會之禮貌「價值觀」進行申述。
從第一種權力來看,首先,那一篇「只參考報導並未詳加查證」的聲明稿為何發出?其決策過程為何?事後「校監會調查報告」揭露了道歉聲明的決策過程,顯示早上八點多陳校長主動找「公共事務組」余憶如秘書起草道歉聲明,余秘書照辦,顯示了權力的階序關係。道歉首先由校長定調之後,副校長葉銘權與學務長呂平江也參與了決策過程,後者曾提出異議,但最後修改仍不多。這份余秘書坦承「並不清楚陳同學完整發言過程」及草擬好的道歉聲明於十一點由公共事務組臉書發佈;其次,在運動的另一條軸線上,也就是研聯會、學生會與校方的積極協商,也在「校務會議」上被全盤否決:校務會議委員先是以21:32的票數,拒絕讓陳為廷進入會場,列席發言(備詢);在兩個半小時的討論後,又以15:38的票數,否決了「校方撤除『不當道歉聲明』」一案。此決策成員組成為何?雖然大學法有規定學生代表人數必須在校務會議中佔1/10以上,然此結構為學生十名、行政單位十名、教學單位(院長)八名、其他皆為個院教授,顯見學生主體在校務決策師生比上極不均等,代表性薄弱、「世代」槓桿失衡。在此案中,可發現總共只有五名教授支持「校方撤回道歉聲明」的提案。第三,學務長的角色也十分有趣——雖然具有參與議題設定、討論的兩種權力,卻也在抗議過程中數度出面替校長擋子彈,反應出了與校長間的權力關係。
從第二種權力來看,首先,在校務會議上,陳為廷本身被拒絕列席,事件當事人本身被排除在議題的決策之外,當然他被排除於第一種權力的行使,也就是「決策過程」之外,並且他同時也失去了提出任何動議的可能性,等於是所有潛在議題的其餘可能都被壓制了,我認為這同時也是第二面向權利的剝奪。其次,在蘇格貓底的會議中,是校長、學務長與老師的會議;第三,我們看到聯合報以兩版的大幅報導,此種agenda setting,本身就是媒體作為「第四權」的終極展現,媒體本身取捨了什麼議題該呈現、什麼議題不該呈現,如同社會學家Barry Glassner所言:「新聞不是發生在現場,而是發生在編輯臺上。」而這正也呼應了我們反對媒體壟斷,反對旺中併購的一大理由,即是避免中國因素黑手伸入編輯台(旺中在議題取捨上的爭議不勝枚舉,其中一例,蔡衍銘接受華郵專訪時說:「記者有批評的自由,但是下筆前要三思。」承認其2009年撤換中時主編,因其報導陳雲林「C咖」。)。
第三種權力,則具體展現在社會中充斥的「禮貌」價值上。媒體與眾多個人不指責政府對弱勢的壓迫,卻反而指責指責國家的公民。反應出在某些人價值觀中,「禮貌」作為一種底線的堅不可摧,為了禮貌可以忽視訴求。社會輿論中認為陳為廷「不禮貌」的言論,例如,
「學生質詢教育部長?學生憑甚麼身份在國會質詢?好膽就搞革命吧?仗著立委撐腰,那嘴臉也不過就是鷹爪犬牙而已。」(張大春)
「如因意見不同,我就去罵教育部長,那他也可以罵我啊,這樣下去不得了......陳同學的表現,讓我想到文化大革命,那時候紅衛兵去辱罵知識分子,社會紛亂,相當可怕......陳同學如果敢在街上罵黑道,那我真的佩服他。」(李家同)
此種「長幼有序的禮貌」作為儒家傳統價值,若翻閱原點,孔子認同「以直報怨」而非「以德報怨」,然則為何懷有儒家倫常觀念者,會大力批判陳為廷呢?原因在於,儒家思想在中國歷史中作為統治者社會控制的統治術,構成中國文化傳統,台灣有漢人移墾的歷史,其文化亦雜揉了中國傳統文化價值,某些部分成為一種根深柢固的自我認同,成為Steven Lukes所稱「第三種權威」,或Barrington Moore所稱之「自我閹割」,即被統治者被道德權威給籠罩,服從統治者的道德意涵,且被統治者自己還會去制裁breaking the rules的其他被統治者,而達到一種「服從的秩序可以自我維持」,被統治者” capitulation(完全投降)”的狀態。
更本質地從「禮貌」此議題來談,我認為「禮貌」的「議題設定」本身就是被限縮在特定的群體中。禮貌的言行是在社會化的過程中被反覆教導與訓練的,即使不談論階級與權力,它至少是特定的人才能掌控的說話術。我認為不禮貌不全等於「粗野」,而也包含「直接」—「不採取迂迴的方式談論議題」,而那有助於實質的民主,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懂得「禮貌」的說話術,但每個人都可以對一件事有「直觀」的認知。吊詭的是,以自由民主著稱的台灣,如今卻受不民主對岸的「中國因素」侵入,而陷入民主倒退的危機之中。
公視 攻勢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2013-1-19
◎ 邱家宜
公視第五屆董事會在延宕超過兩年之後,今天再度因為由立法院黨團依政黨席次比例推出的審查委員無法選出足額的董事名額而無法組成。全程觀察審查會(現場直播),發現在野黨委員以為剔除他們堅決不要的四到五位候選人,剩下的董事候選人應可以讓董事會組成;執政黨方面則展現「某幾位人選不上,寧可破局」的動員力(應與董事長選舉佈局有關),雙方各懷鬼胎,完全不理會公民團體「記名投票」要求一切過程攤在陽光下,以泯除算計與操弄、接受社會公評的要求!
經過公民團體一再的要求與呼籲,行政院這次所提出的十五位公視董事候選人名單,雖在婦女、兒少等面向上的代表性仍有不足,但因為有代表身障團體的劉銘、獻身東南亞新移民媒體的張正,以及長期關心公共電視,具媒改色彩的學界人士,及多位具非政府組織公益形象的候選人,而被外界認為是一份相對進步的名單,在求全責備之餘,也樂觀期待第五屆公視董事會能順利產生。公民團體恐怕藍綠對抗前情重演,在審查會召開之前明確要求審查會應「實質審查、記名投票」,儘管文化部龍部長多次公開表示贊成此議,也有個別委員在會議中因不願被「栽贓」而主動將自己的投票對象公布,但藍綠團體各有算計,在會議中並未正式回應公民團體記名投票的要求。結果在不記名投票的「掩護」下,導致最後破局後仍各說各話,執政黨方面想要藉由資訊不透明、責任不清楚,規避面對公民社會檢視的責任,著實令人難以接受。而在野黨對公視工會合法選出的員工董事代表程宗明公開表示堅決抵制,違背產業民主原則與常識的作法,也令人無法排除個人恩怨的聯想。
即使如前述分析,藍綠責任或有輕重之別,但既然兩邊陣營都基於政治或私意考量而不願意記名投票,導致資訊無法真正透明、公民社會無法清楚問責,那麼公民團體針對審查委員會所發出的譴責,自然也就對藍綠陣營一體適用。
(作者為媒體改造學社執委)
反壟斷立法未竟的真相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2013-1-21
◎ 何佩珊
民進黨黨團版廣電三法,在朝野以超越預期的速度完成委員會一讀後,為何馬總統卻又一夕反悔戛然而止?事實上,挑戰財團既有核心利益,馬總統改革意志反覆,才是反壟斷立法未能成功的主因。
廣電三法反壟斷條款立法過程,始於去年七月的反旺中運動,其中「雙十條款」即為當時版本,將有效禁止財團進行跨媒體併購,不但旺中案必須停止,NCC的裁決權威也將形同為立法院剝奪並否定。正是因為NCC怠惰不作為,對旺中案放水,令其有條件過關,對附加條件未能落實履行監督,對反媒體壟斷專法消極,迫使我們不得不加速廣電三法反壟斷條款立法進程。
「媒金分離」則是另一個直接命中財團要害的條款。當今金融資本急於在中國金融市場開疆闢土,但金融在中國是高度管制行業,必須向中南海交心,才有特許經營之恩,此因素對台灣已形成另一層次的新威脅。且禁止金融投資產業,否則將形成道德風險,乃是美國一九三三年銀行法立法迄今已形成的普世準則,亦見諸於金控法、銀行法、保險法中。但是金管會在壹傳媒併購案中公然選擇性執法,僅片面對某金控集團開刀,卻對持有保險企業者未置一詞,遂迫使我們轉而選擇仿照黨政軍條款,對此以最高標準規範,要求NCC負起此一責任,並實行無差別待遇。
面對顢頇怠惰的主管機關,在野黨只是被迫以其僅有的立法武器行使抵抗權,立法乃是反媒體壟斷公民運動的一環,其本質在於挑戰官僚,而非讓官僚方便行事,是以官僚會認為「粗糙」,然而行政部門可曾提出相對應版本?
至於所謂漏列黨政軍條款或條文錯置,其實是技術性可解決的問題。因為本版本乃是對行政院廣電三法修正案的再修正,與現行法之間,本就有條次的落差,黨政軍條款可另行於協商版本中處理,與反壟斷版本並無關,且只要朝野同意,三讀前夕仍可做文字或條次修正;若仍以此為挑剔,乃是以偏概全,拿細節模糊焦點,掩蓋馬總統不敢挑戰「馬友友們」的本質罷了。
(作者為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
- Jan 12 Sat 2013 09:07
壹傳媒收購案 -- 廣電三法// 國民黨翻盤封殺 反壟斷入法落空; 府院 支持由NCC提專法; 自由之家:兩媒體交易 威脅台灣新聞自由; 反壟斷立法未竟的真相 (合輯之八)
close
廣電三法// 國民黨翻盤封殺 反壟斷入法落空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