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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打擊貪污 查封陳致中房產

法新社 – 2012年11月15日 上午11:20

(法新社華盛頓14日電) 美國司法部今天說,美國當局已查封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家人疑似以貪污所得購入的兩棟房產,合計價值210萬美元。

其中一棟房產是位於紐約市曼哈頓的公寓,另一棟是位於維吉尼亞州的住宅,皆登記於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名下,但美國當局認為,購屋款項來自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貪污所得。

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國土安全調查部門接管位在維州凱斯威克(Keswick)的房產,曼哈頓公寓的權狀則已移交美國政府。

助理司法部長布洛爾(Lanny Breuer)聲明:「我們決心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剷除外國官員的貪腐。」

法院文件顯示,陳水扁任職總統時,元大金融集團在2004年支付吳淑珍2億台幣(約600萬美元)賄款,換取政府不反對元大併購1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行動。

陳水扁的家人利用香港和瑞士的銀行帳戶、英屬維京群島多家公司以及在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t.Kitts and Nevis)的1家信託,購買美國這兩棟高檔房產。

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局長莫頓(John Morton)說,調查單位將「持續搜查並查封想利用我國隱藏非法收益和犯罪所得的外籍貪腐官員在美國的資產」。

陳水扁因貪污和洗錢被判有罪,目前在服18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1011115


美官員:持續追查陳家資產

中央社 – 2012年11月15日 下午12:27

(中央社華盛頓14日專電)美國官員今天宣布沒收前總統陳水扁家人在美國的兩筆房產,官員並說,這是持續清查並沒收陳水扁和家人在美房地產和帳戶的一部分行動。

另外,根據美國司法部的新聞稿,已經沒收的這兩筆房產,將依照陳家設立的空殼公司Avallo Limited與當局達成的協議出售,所得約85%歸美國政府。

新聞稿引述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局長莫頓(John Morton)說:「最近沒收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兒子在紐約市和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的高級房產,是國土安全調查特偵探員持續努力的一部分,目的是要清查他和家人在美國的房地產和帳戶,並予沒收。」

莫頓未說明清查行動的細節。1011115


陳致中在美兩房產 遭美方查封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2012.11.15 12:14 pm

美國司法部14日表示,美國當局已經查封陳致中在美國的兩棟房產,合計價值約210萬美元。

美方表示,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2004年利用香港和瑞士銀行帳戶,購買美國兩棟房產,一棟在紐約曼哈頓的公寓,另一棟是維吉尼亞州的住宅。

美方懷疑購屋的款項是扁家貪汙所得,為了打擊貪汙犯罪,今天宣布將總價值210萬美金(約台幣6千萬)的房產查封。曼哈頓的公寓交由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國土安全調查部門接管,紐約曼哈頓公寓的權狀則移交給美國政府。

【中央社╱華盛頓14日專電】

美國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今天共同宣布,為打擊外國官員以貪污所得在美置產,當局已沒收前總統陳水扁家人以賄款在美國購買的兩筆房地產。

美國司法部發布新聞稿說,司法部已沒收陳水扁家人利用賄款,以空殼公司名義在紐約曼哈頓和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持有的公寓和房屋兩筆房地產,合計價值為210萬美元。

司法部主管刑事部門的助理部長布洛爾(LannyBreuer)表示,今天與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局長莫頓(John Morton)共同宣布沒收的決定。

新聞稿指出,維吉尼亞州西區法官穆恩(NormanMoon)和紐約南區法官佛瑞斯特(Katherine Forrest)分別於10月23和24日,針對如何處理凱斯威克房屋和曼哈頓公寓,進入沒收判決的最後階段。

根據判決,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國土安全調查部門和紐約市政府,目前擁有處理這兩座房地產的權力。

美國司法部「外國官員使用賄款在美置產復原行動」(Kleptocracy Asset Recovery Initiative),由司法部沒收資產和防止洗錢部門與聯邦執法人員共同行動,針對外國官員將貪污贓款轉往美國置產,採取司法行動沒收資產,並將所得退還給事件受害一方。

陳水扁執政期間,元大證券意圖併購復華金控,提供新台幣兩億元賄款給當時的第一夫人吳淑珍,確保政府不會干預併購行動。

吳淑珍透過空殼公司,將賄款轉入陳致中和媳婦黃睿靚在英屬維京群島的瑞士銀行戶頭,部分賄款用作購買兩座房地產的資金,兩人再以Avallo空殼公司作為房地產持有者,意圖隱密所有人真實身份。


美房產遭沒收 陳致中:很奇怪

中央社 – 2012年11月15日 下午1:12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5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天表示,在美國房產問題已經與美國司法機關達成和解,美方指「沒收」,他也覺得很奇怪。

美國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今天共同宣布,為打擊外國官員以貪污所得在美置產,當局已沒收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家人以賄款在美國購買的兩筆房地產,這兩筆房地產皆登記於陳致中名下,合計價值210萬美元。

陳致中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這些房產數年前已經被凍結,當時就已經請律師處理。他說,由於本案所有人、事、地都在台灣,美國不可能跑到台灣來開庭處理,也無法在美國實質上處理相關問題,基於訴訟經濟,雙方是以和解的方式來處理,這當中也不涉及有沒有犯罪的實質認定問題。

陳致中說,美方用「沒收」這個詞很奇怪,畢竟本案在美國並沒有判決確定,且他已經透過律師與美方達成和解,後續他將繼續透過律師與美方進行具體磋商。

至於美方說沒收房產是為了「打擊貪腐」,陳致中說,全案沒有判決確定,美方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結論。

陳致中說,美國房產牽涉到資金來源等問題,但這些房產是合法資金購買的,相關問題不是美國的事,美方卻跳出來調查,他認為這當中有政治力的因素介入。1011115


美房產被沒收 陳致中:擬和解

中央社 – 2012年11月15日 下午12:42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5日電)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今天表示,房產官司,在美國司法部和他委任律師有共識的情形下,基於訴訟經濟考量,擬朝和解方向處理。

中央社報導美國司法部說,美國當局已沒收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家人疑似以貪污所得購入的兩棟房產,合計價值210萬美元。

陳致中說,房子是先被接管、凍結禁止買賣和處分。

他說,美國司法部發起的官司,人事物都在台灣,實質上是無法調查的;美國司法部不能妄下結論。

陳致中說,與委任律師聯絡過,律師轉述基於訴訟經濟的考量,和美國司法部有共識,雙方將磋商,可能朝和解的方向處理。

但是根據美國司法部的新聞稿,美國當局已經沒收的這兩筆房產,將依照陳家設立的空殼公司AvalloLimited與當局達成的協議出售,所得約85%歸美國政府。1011115


陳致中:已與美方和解 不涉犯罪認定問題

【中央社╱台北15日電】2012.11.15 03:49 pm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天表示,在美國房產問題已經與美國司法機關達成和解,美方指「沒收」,他也覺得很奇怪。

美國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今天共同宣布,為打擊外國官員以貪污所得在美置產,當局已沒收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家人以賄款在美國購買的兩筆房地產,這兩筆房地產皆登記於陳致中名下,合計價值210萬美元。

陳致中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這些房產數年前已經被凍結,當時就已經請律師處理。他說,由於本案所有人、事、地都在台灣,美國不可能跑到台灣來開庭處理,也無法在美國實質上處理相關問題,基於訴訟經濟,雙方是以和解的方式來處理,這當中也不涉及有沒有犯罪的實質認定問題。

陳致中說,美方用「沒收」這個詞很奇怪,畢竟本案在美國並沒有判決確定,且他已經透過律師與美方達成和解,後續他將繼續透過律師與美方進行具體磋商。

至於美方說沒收房產是為了「打擊貪腐」,陳致中說,全案沒有判決確定,美方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結論。

陳致中說,美國房產牽涉到資金來源等問題,但這些房產是合法資金購買的,相關問題不是美國的事,美方卻跳出來調查,他認為這當中有政治力的因素介入。


扁家維吉尼亞州房產 獨棟屋暫不出售

【中央社╱華盛頓15日專電】2012.11.15 04:25 pm

扁家遭到美國政府沒收的兩筆房地產,其中1戶位於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是磚造平房,室內面積62.6坪,是當地高級社區,屬於維吉尼亞大學生活圈。

美國司法部先前已經請法院把扁家在美國兩筆房產列為「訴訟待決」,沒人敢上門購買,現在網站上資料顯示,凱斯威克這筆房產不出售(not for sale),估價為47萬7126美元。

根據當時房屋仲介資料,扁家原有意出售這間獨棟住宅,開價59萬9000美元。凱斯威克屬沙洛茲維爾(Charlottesville)郊區,在華府西南方約120公里處。

根據美國司法部2010年的訴狀,登記在陳致中名下的維州房產是位於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 Ferndown Lane2291號的獨棟住宅,社區是於2007年完工,以當地房價而言算是相當不錯的社區。

這棟獨棟房產室內有3房、兩套半衛浴,屋內面積2235平方呎(約合62.6坪),若住宅連同院子,面積達1萬4374平方呎(約400坪)。

房子內有中央空調、壁爐以及車庫,木質地板,適合家庭居住。另有樓梯通往閣樓。

扁家選在當地置產,推測可能與陳致中原本有意就讀維吉尼亞大學有關。這戶獨棟住宅距離維州大學只有10分鐘車程。


美:盡一切所能 根除外國官員的貪污行為

【中央社╱華盛頓14日專電】2012.11.15 01:56 pm

美國司法部今天宣布沒收陳致中夫婦在美國的兩棟房產,這項由美國司法部、國土安全部和台灣法務部聯手合作的行動,再度引起各界關注。

主管刑事部門的司法部助理部長布洛爾(LannyBreuer)表示,「外國官員使用賄款在美置產復原行動」(Kleptocracy Asset Recovery Initiative),目的在防止外國貪污的官員,企圖以美國作為不當所得避風港,台灣前第一家庭據報收受數億賄款,為元大證券併購案鋪路。

布洛爾說,美方已接手疑似以賄款購買的兩座豪宅,未來將繼續盡一切所能,根除外國官員的貪污行為。

國土安全部「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局長莫頓(John Morton)指出,美方扣押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在紐約市和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持有的兩座豪宅,是國土安全調查特別小組清查和扣押陳水扁和家人在美國房地產和帳戶持續行動的一部分。

莫頓強調,國土安全調查部門將繼續打擊外國貪污官員利用美國隱藏犯罪所得和不當獲利的罪行。

美國司法部指出,全案由刑事單位沒收資產和防止洗錢部門副檢察長塞繆爾(Linda Samuel)和法庭律師華立斯(Jennifer Wallis)起訴,國際事務辦公室提供必要協助。

另外,在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外國官員貪污調查小組,邁阿密資產鑑定移交小組,香港聯絡窗口和台灣法務部特偵組共同運作下,完成全案調查和沒收資產的司法程序。


民事沒收 反制財經犯罪利器

【聯合報╱林志潔/交大科法所副教授(新竹市)】2012.11.16 01:45 am

報載美司法部「沒收」陳水扁家族於美國購置的房產,陳家人表示「很奇怪」,因為「判決還沒確定就可以進行沒收」?其實一點也不奇怪;會覺得奇怪,乃因台灣對美國打擊犯罪知識過於貧乏。

對於外國法的無知,常使台灣人在面臨國際刑事訴追或制裁時,陷入誤判的窘境。

殊不知,美國檢察官的起訴裁量權限大,尤其善用共犯間的矛盾關係,誘使共犯窩裡反,爭先恐後與檢察官合作,到頭來,只剩下來自台灣的被告孤軍奮戰,落得在美鋃鐺入獄的結果。

美國檢察官不只擁有裁量權,打擊犯罪的武器更是多樣,民事沒收就是反制白領和財經犯罪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所謂民事沒收,和具有刑法性質的刑事沒收不同,對財經犯罪、洗錢交易等不法所得,以及供犯罪所用財產和違禁物,經檢方認為有必要沒收時,可直接訴請法院宣告沒收,但也會給予主張財產所有權的第三人,在程序上抗辯的權利。

這樣的制度,優點在於不必等待冗長的刑事判決定讞,而且檢察官的舉證責任門檻較低,只要達「優勢證據」即可,不須如同有罪判決,心證必須達到無合理懷疑的程度;此外,在被告逃亡、死亡或將不法所得移轉至他人名下之時,也可以進行沒收。

「坐短牢享長富」,是白領財經犯罪人的特色。沒收不法利得、斷其不法根源,才是反制該類犯罪的核心。

反觀我國刑法,一旦被告逃亡或死亡,便無法進行刑事審判,從而無法宣告沒收;且被告若將不法所得變形(如購買房屋)或移轉(如賤賣給第三人),除非構成洗錢犯罪的特別規定,同樣也無法對之進行沒收。

台灣曾由法務部主推、修改刑法的沒收制度,但卻屢遭阻礙,至今遲遲未能付諸施行。期待法務部重新檢視沒收相關法制,儘速推動修法。


價值6100萬 美查封陳致中2房產 我方要求分配

自由時報 2012-11-16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項程鎮、林俊宏/華府、台北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十四日公布,美國當局已查封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在美的兩棟房產,合計價值約兩百一十萬美元(約六千一百萬台幣)。司法部指出,扁家僱用的一家空殼公司Avallo Limited透過美國國內公司擁有兩棟房產產權,這家公司已同意查封的條件,願將出售兩棟房產淨所得的八十五%交給美國政府。

美方可沒收房價85% 我方最多可拿4670萬

我國法務部昨證實,美方已與陳致中和解,上述兩房地產,美方可沒收房產總價的八十五%,陳拿回十五%。我方依美國法律,可參與分配美方所沒收房價。法務部近日將召集特偵組等相關機關協商,決定向美方要求分配的比例。

特偵組昨表示,我方最多可拿回美方沒收得款的九成、約台幣四千六百七十萬元。

美國司法部是在前年七月十四日宣布,分別在紐約州南區、維吉尼亞州西區地院提出訴訟,要求沒收扁及其妻吳淑珍利用賄款購買的兩棟房產。位於紐約市曼哈頓的是一間公寓,另一棟位於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的住宅,都登記於陳致中名下。

經過兩年多訴訟,司法部助理部長布洛爾及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局長莫頓十四日共同宣布,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國土安全調查部門接管位在維州凱斯威克的房產,曼哈頓公寓的權狀則已移交美國政府。

維州西區地方法院、紐約州南區地方法院分別在十月廿三、廿四日針對上述房產做出查封終判。

美方認定兩筆房產係元大賄款購得

根據美方先前的訴狀,二○○五、○六年元大為購併復華金,以兩億元台幣行賄吳淑珍,吳利用英屬維京群島和尼維斯島的空殼公司,將錢從台灣轉到這些公司在瑞士的帳戶,控制這些帳戶的是吳淑珍的兒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其中部分流入美國,用以上述兩筆房產,陳致中夫婦購屋時並刻意隱瞞自己是真正的屋主。

布洛爾說,為防止貪污官員利用美國做避風港,「我們決心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剷除外國官員的貪腐。」莫頓也表示,調查單位將「持續搜查並查封想利用我國隱藏非法收益和犯罪所得的外籍貪腐官員在美國的資產」。

我國法務部政次陳守煌指出,美國有「非定罪沒收制度」,檢察官不必取得定罪判決,就可聲請法院單獨宣告沒收疑似犯罪所得,這與我方刑法規定,只有判決確定才能沒收的制度不同。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指出,扁家被控的七億元賄款,特偵組表示只剩十八萬六千美元尚未匯回台灣。

北檢︰扁珍罰金 仍有2.9億元待追討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扁珍涉龍潭及陳敏薰人事案,最高法院先前判決併科罰金共三億元,加上利息以及日前最高法院再判定讞相關案件的罰金,總計須執行三.一四億元,目前已執行一千七百三十萬元,仍有二.九億餘元待追討。

黃謀信說,檢方查扣扁家動產及不動產,目前就現金部分先行執行繳交國庫,現階段仍在對扁家財產進行變價程序中。

法務部並說,扁案判決確定後的沒收宣告,若扁家已遭查扣財產不足充抵,將向陳致中追繳他拿到在美房產的那十五%。


陳致中︰奇怪!與美已和解

自由時報 2012-11-16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昨天透過臉書表示,在美房產問題已與美國司法機關達成和解,美方指「沒收」,他覺得很奇怪,並懷疑有政治力介入。

陳致中表示,這些房產數年前已經被凍結,當時就請律師處理。由於本案所有人、事都在台灣,美國不可能跑到台灣來開庭處理,也無法在美國實質上處理相關問題,基於訴訟經濟,雙方是以和解的方式來處理,這當中也不涉及有沒有犯罪的實質認定問題。

陳致中說,美方用「沒收」這個詞很奇怪,畢竟本案在美國並沒有判決確定,且他已經透過律師與美方達成和解,後續他將繼續透過律師與美方進行具體磋商。

至於美方說沒收房產是為了「打擊貪腐」,陳致中說,全案沒有判決確定,美方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結論。

陳致中說,美國房產牽涉資金來源等問題,但這些房產是合法資金購買的,相關問題不是美國的事,美方卻跳出來調查,他認為這當中有政治力因素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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