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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修法 不准強拆釘子戶

作者: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8日 上午5:30

都市更新未來有重大改變!行政院昨(7)日完成都市更新條例審議,通過所謂「文林苑條款」,不能強拆釘子戶,未來建商進行都更即使取得建築執照也不能預售,必須在清除所有地上物後,取得建照才能預售,不僅都更難度增加,建商資金成本也恐將大增。

行政院昨天已完成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務審查會,預計二週後提行政院會通過,將列本會期優先法案。

基於憲法保障民眾財產權與居住權,現行規定未能達成全數協議合建者,對少數不同意合建協議之住戶,可申請主管機關強行徵收的25條之1爭議條文,予以刪除,以免有違憲之虞。

文林苑都更案在建商取得建照,建物尚未全數拆遷完成前即辦理預售,影響所有權人及預售屋買受人等權益,此次修法增訂文林苑條款,避免在建築物尚未全數拆遷完成前即辦理預售,引發爭議。

原本部版罰則訂可按次依銷售金額的30%處罰,但經政院審查,大家對銷售金額不明確有疑慮,因此明訂違法預售者可按次處50~500萬元罰鍰。

都市更新計畫未來也不能強行拆除「釘子戶」,必須經過一定程序,進行協調、調處、調處不成再送行政法院裁決等程序,都更難度將更高。

主管機關審議相關計畫後,出現「重要變更」影響所有人權益時,可第2次公開展覽,讓所有權人有再一次撤回同意書的機會。至於同意書簽定時機、應記載事項等將另授予子法訂定,避免外界質疑同意書是「空白授權」狀況。

昨天也審議通過保障都更進行的條款,都更經公開閱覽程序,原本規定同意參與住戶可以有權不參與,此次修法限定地主退出必須有條件,未來公告時,若分配權利價值及面積沒有少於原來條件(例如原談分配100坪,公開閱覽後未少於100坪),負擔沒有增加下,不得任意撤銷同意書,中途退出,避免有人故意攪局,變成釘子戶,影響都更進行。

都市更新成案門檻也大幅調高,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由民眾自行申請的都更案,住戶同意比例3/10才可成案;由建商等都更事業機構申請,同意門檻提高為5/10,較現行1/10大幅提高;都更計畫同意比例由目前1/2到3/4不等,依劃定更新地區類別,分別提高到2/3到9/10不等。

對具有商業價值但單元較小土地,內政部原本建議住戶可以採共同信託方式,委由金融機構進行都更開發成像飯店等商業用途。不過,金管會大力反對,大戰數回合後,刪除兼信託業務之金融機構可擔任都更案實施者的新增條文。


清光地上物取得建照 才能預售

作者: 李明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8日 上午5:30

行政院昨完成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跨部會審查,規範建商未來進行都更作業,即使取得建築執照,也必須在清除所有地上物、並取得建照才能預售,被稱為「文林苑條款」。政務委員陳振川表示,新版本都更條例對政府、建商、住戶權益都有相關保障,希望達到多贏局面。

文林苑抗爭事件引發社會兩極議論,內政部決定推動修改都更條例,昨由政務委員陳振川完成跨部會審查,近期送行政院會通過。陳振川說,新版都更條例不僅要避免文林苑事件重演,也適用於其他都更案例。

根據修正草案,未來建商推動都更,不能強行拆除釘子戶,必須經過一定程序,要進行協調、調處、調處不成再送行政法院裁決等程序,難度更高。

修正草案也將都更成案的同意門檻大幅調高,民眾自行申請的都更案,住戶同意比例十分之三才能成案,建商發動都更申請,住戶同意門檻提高到十分之五;都更計畫同意比例,依照區域類別,也分別提高到三分之二到十分之九不等。

不過,草案也有保障都更案進行的但書,都更經公開閱覽程序,原本同意參與住戶,可以有權不參與,這次修法限定地主退出必須有條件,避免有住戶故意攪局,變成釘子戶,影響都更進行。

陳振川強調,這次都更條例修正草案的門檻實屬合理,過高、過低都有問題,希望透過這次修正草案,減少都更爭議。


馬玉山:以第三方化解都更疑慮

中央社 – 2012年11月6日 下午8:42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6日電)冠德建設董事長馬玉山今天在一場論壇中建議,政府應成立第三方單位,協助民眾了解都市更新相關法令,化解對都更疑慮。

馬玉山今天下午參加「華人企業領袖高峰會」專題論壇─「社會創新,城市再造」。他在會中提及,政府一定要和民間合作,為城市再造做一些有亮點的工作,為城市觀光加分,也為城市帶來消費。

馬玉山在論壇中表示,城市要有生命力、要有變化,最重要的就是都市更新,但是都更涉及民眾私有土地,相關法令歷經9次修改,困難與複雜度相當高。

他說,在都更過程中,民眾、政府、建商之間存在很多質疑、不信任和信心不夠,要化解這些疑慮必須從幫助民眾了解都更相關法令做起;政府人力不足,因此需要成立第三方單位,代替政府向民眾解釋法令。

他認為,不妨借助都市計畫的研究生人力來協助說明,多少可以化解都更法令的困難與複雜度。

另外,他建議各縣市政府要做有亮點的工作,例如57 %陸客一定要看101大樓,於是101大樓和台北市相互連結;新竹市有上海世博會的台灣館,也吸引不少觀光客,為城市再造增加消費財。

同時與會的信義房屋董事長周俊吉認為,社會創新和城市再造要從社區做起,從社區意識的營造到參與社區工作,再擴大到社區與社區之間,最重要的就是從人心出發,投注關心、愛心、公德心,一個城市就會跟著改變。

大陸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創始人暨理事長王平說,政府、企業、民眾在城市改造過程中應該是三贏局面,也就是政府照顧企業和民眾,企業要負起社會責任,民眾本身要有公民責任,才能打造出社會創新與融合的共識,而非彼此你死我活的零和遊戲。1011106


建商好悶 都更路已倒退嚕

作者: 記者薛孟杰、蔡惠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8日 上午5:30

針對政院通過比現行規定嚴格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昨(7)日坦言,因文林苑事件造成都更遭妖魔化、都更條例從嚴修正,確實造成新都更案難度提高,都更市場「陷入盤整」。但都更條例修正有助於導正市場混亂秩序,加上都更需求仍在,長期看來,修法反而有利都更,都更的未來並不悲觀。

建商則普遍認為,都更條例修正案尚未完成敲定,都更之路已「倒退嚕」,現在台北市大大小小800多個都更案,已幾乎全面停擺,可謂是政府、市民、建商「三輸」局面。

林崇傑說,市府還未看到政院修正版文字,無法逐條回應,但初步瞭解,修正方向與北市府之前邀請專家學者研修的「市府版修正案」方向差別不大。他也特別向建商喊話,行政法院不是民事庭訴訟,不必三審三決,訴訟程序應可在1年內完成,不會永遠拖下去。

對於建商擔心,文林苑案已拖垮北市都更,都更條例若按目前草案修正,都更就真的玩不下去了。林崇傑坦言,雖今年迄今北市府收到的都更案與去年件數差不多,全年應可逾100件,但目前正在談的新都更案確實因此遭遇瓶頸。

冠德建設副總經理洪錦欽就表示,現在冠德手中所有都更案,幾乎統統都停掉了,如果行政院再增訂未拆除地上物前不得預售,那麼造成的殺傷力將更嚴重,都更之路可以說已經死了。不過,增訂此條文是合理的,以免重蹈文林苑事件覆轍。

永慶建設開發公司總經理葉淩棋則認為,文林苑都更案在取得建造後,在建築物尚未全數拆遷完成前,即辦理預售,影響所有權人、預售屋買受人等權益,因此此次「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特別增訂地上物拆遷前不得預售等條文,他個人認為十分合理,應予支持。

葉淩棋分析,目前台北市所有都更案幾乎停滯不前,主要是卡在文林苑事件已讓都更案面臨地主、建商不互信的窘境。再增訂未拆除地上物不得預售條款,可讓都更路更好。


都更條例添「文林苑條款」 拆完才能預售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2012.11.26 02:37 am

文林苑都更引發長期爭議,行政院政務委員完成審查的都市更新制度將大翻修,加入多項「文林苑條款」,除提高住戶同意門檻、讓都更程序更透明、參與者更能表達意見,未來也要待全部舊屋都拆除後,才能進行預售。

審查此案的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陳振川昨晚證實已審查完成,他表示,行政院長陳冲非常重視此案,一俟陳揆拍板,最快本周四行政院院會就可通過。

為解決文林苑都更爭議,內政部六月完成「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日前並經政委陳振川、林政則和楊秋興聯席審查完成。

陳振川說,修法秉持「讓想做的認真做,讓程序公開透明,讓參與者全程掌握及表達意見,以及完備處理爭議機制」等原則,希望做到參與者、執行者、都市及社會的多贏,「不能民粹」。

依據草案,未來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住戶自行申請的都更案,同意比率由現行十分之一提高到十分之三;由建商主導的門檻則提高到十分之五。

都更事業計畫同意門檻,依地區由目前的二分之一到十分之八,提高到三分之二到十分之九,其中迅行劃定地區提高至三分之二、優先劃定地區提高至四分之三,民間自行劃定提高至五分之四、例外規定提高至十分之九。

現行都更分協議合建及權利變換兩種,五分之四同意就可採協議合建,少數不同意合建者得由主管機關強制徵收,因有違憲之虞,將之刪除,草案修正為協議合建須全數同意,否則就改採權利變換。

另鑑於文林苑爭議也傷及已購預售屋者權益,未來採權利變換實施的都更案,須在建築物全數拆除後才能夠辦理預售,違者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

陳振川也指出,草案也賦與公權力合理進入機制。依據草案,未來須經協調、主管機關調處、司法機關裁判等程序後,主管機關才能夠代拆遷「釘子戶」。

表達意見部分,主管機關審議計畫後,如出現「重要變更」,可第二次公開展覽,讓所有權人有撤回同意書機會;不過,若分配權利價值沒有少於原來條件,地主不得任意撤銷同意書,以免影響都更進行。


張金鶚:未納談判機制

【聯合報╱記者羅介妤/台北報導】2012.11.26 02:37 am

未來都市更新制度將有重大變革,包括住戶同意門檻大幅提高、舊建築物全數拆除後才能夠辦理預售等條件。建商昨天表示,住戶同意門檻提高,對未來在開發上的影響不大;學者表示,門檻提高確實照顧到多數人權益,但並非關鍵問題,建議政府應該將都更的協商制度法制化。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指出,都更條例將住戶同意門檻提高,好處是照顧到大多數人的權益;不過,門檻提高不是關鍵問題,因為門檻提高就表示要協商到某個程度,如果協議合建不成,自然就不會做。

張金鶚說,都市更新的核心關鍵就是協商談判然後再仲裁,不過,都市更新條例中卻沒有談判機制;「協商不成就是要仲裁,就是財產權的協商、仲裁而已,但整個協商在法制上是沒有明確規範」。

他建議,都更條例除了重視住戶同意門檻、應該將都更的協商制度法制化,並建立公正第三人的仲裁制度,往更完善的方向修正都更條例。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都更條例修正後,包括住戶同意門檻大幅提高、舊建築物全數拆除後才能夠辦理預售等,對建商來說,要求不過分,不但減少糾紛,對於開發影響也不大。


建商:要防堵都更蟑螂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郭安家/台北報導】2012.11.26 02:37 am

台北市府表示,內政部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新版內容,可避免文林苑上演的爭議,如未拆除就預售、沒有經過司法程序政府代拆等,未來能夠保障都更案的穩定性。

士林王家拒遷戶王耀德表示,這次修法只是反映真實狀態,盼北市府更新處人員往後多花心思為居民著想。

不過文林苑案業者樂揚建設業務部經理戴昇益說,未來勢必會增加建商的投資及時間成本。更何況,都更案中有不少「都更蟑螂」,這些不肖人士可能不是居住在當地,取得所有權後參與都更,接著進一步向建商要求大筆利益,政府修法之餘,也應該建立機制防堵。

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張溫德表示,內政部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新版內容與北市建議的修正版本差異不大,但中央更細膩,如依據不同地區或不同申請對象,訂出不同的同意門檻。

張溫德表示,都更處常需舉行公辦協調會,建商、不同意戶「兩面不討好」,市府提議希望能有第三方官方組織協調。可惜的是,內政部認為很難定義與規範「非官方組織」,未採納建議。

文林苑案中,王家成員有無出席說明會,一度成為爭議焦點。張溫德表示,此類爭議在都更過程中常常出現,這次也建議內政部修法,未來住戶簽名附上印鑑證明,可惜也未被採納。


都更變BOT 華光居民抗議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2012.11.26 04:15 am

華光社區居民認為政府將該社區都更計畫改採BOT招商,還強制他們拆遷,違背前部長陳定南安置居民承諾;昨天下午聚集上百人到法務部抗議,有民眾一度朝法務部丟雞蛋遭警方攔阻,直到法務部派員收下陳情書才離去。

居民昨天中午12點在社區集結後,舉「黑道政府」、「坑殺百姓」等字樣的白布條和抗議板一路走到法務部;警方事前已掌握情資,在法務部門口待命,雙方在法務部停車場入口對峙。

期間有民眾企圖朝法務部丟雞蛋,被警方攔阻;華光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楊鑫磊不斷以大聲公呼籲居民不說粗話、不激動,並向警方高喊「我們是良民不是暴民」,經半小時抗議,將陳情書遞交法務部後才散去。

楊鑫磊指出,前法務部長陳定南2001年曾決定將社區建戶交由台北市政府安置,副總統吳敦義卻將華光社區改採BOT招商,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還當劊子手,強制居民遷離,這次就是來要求居住正義、合理安置。

居住華光社區多年的大安區錦泰里長陳綱維表示,華光社區內有許多司法人員宿舍,興建於民國50年間,面積有10多公頃;10多年前政府有意推動都市更新,居民從此展開長期抗爭,希望政府要給居民合理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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