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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亮就算有路權? 法官說不

自由時報 2012-8-5

〔記者楊國文、錢利忠/綜合報導〕駕駛人別以為自己是綠燈前行,撞到人就無罪!

撞傷搶黃燈的單車族

游姓男子駕車在路口等候,見綠燈亮,立即起步,卻將騎單車搶黃燈、正穿越馬路的江男撞成骨折,游男自辯擁有「優先路權」,無過失責任,但高等法院認定,游男未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致釀車禍,違反交通規則,依過失傷害罪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5萬元罰金,本案定讞。

案發於去年6月29日晚,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文化路口,造成江男左腳粉碎性骨折、左腳踝骨骨折等傷害。

法院審理時,游男大喊冤枉,辯稱他有優先路權,當時已亮起綠燈,才會起步直行,且江男未加裝車燈,也不應搶黃燈,而他當時視線被右方車輛擋住,等發現江男時,已來不及煞車,並無過失責任。

未注意車況 無關路權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游男坦承起步前未注意前方狀況,顯然有肇事的過失傷害責任,這和有無優先路權,並無直接關係。

拘役50天 可易科5萬罰金

在量刑方面,合議庭認定,游男涉過失傷害罪事證明確,且未和江男達成和解,但審酌游男符合自首行為,且江男搶黃燈太危險,也有部分責任,故判游男50天拘役。

記者昨天聯絡不上被撞的江男,至於撞人的游男昨說,法官以「應注意而未注意」判定他有過失,他無法理解,因綠燈亮後,他才開車通過路口,事故主因是江男闖黃燈,他已盡到「注意」的責任,而江男提出的和解金不斷提高,第一次要20萬元,之後要35萬元,第三次跳到50幾萬元,他實在無法接受。

自認無過失 難接受判決

游男指出,國外類似判決都是以「路權」來判定,這樣的判決他無法接受,他無奈地說,法規「應注意而未注意」的事項未修改前,用路人只好自求多福。


就算有路權 也要注意路況

自由時報 2012-8-5

不具名的高等法院法官指出,警政署自93年起將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改為採「絕對路權」原則,但司法實務上,車主並非因為有絕對路權,就可以免除所有事故責任,仍須遵守交通法規。

能避而未避免 就有責

法官舉例,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以致駕駛人有「猝不及防」情形而發生車禍,則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車主則沒有責任;反之,若車主有絕對路權,但當時為「能避免,而未避免」狀況仍發生事故,就可能有相關刑、民事責任。

此案中,游男雖有優先路權,但他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右方車輛有無擋住視線造成死角,即貿然起步而撞傷江男,則仍須對他不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負起過失傷害刑責;至於游男造成江男的傷害,另須負起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記者楊國文)


不知旅館拆窗 男靠窗拍照墜崖亡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4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溫泉會館空窗殺人!台中市43歲男子何弘彬2日帶著7歲女兒,投宿苗栗泰安溫泉區的湯悅溫泉會館小木屋,晚間為女兒拍照時,靠著窗邊取角度,被窗簾遮掩的窗子竟然沒有窗戶,他背部往後一靠,當場靠空,摔落窗外10多公尺深的山崖,傷重身亡。

還放窗簾擋 家屬不敢置信


事發後,家屬指控業者疏於管理維護,將窗戶拆下送修後,竟沒裝回去,還放下窗簾遮擋,也沒告知客人及設置任何警告標誌,怒告業者業務過失致死,檢警正深入追查。

湯悅溫泉會館是泰安溫泉風景區知名的溫泉飯店,藝人楊謹華主演、走紅的電視偶像劇「敗犬女王」,就在這裏取景拍攝,業者在入口處張貼多張劇照吸引客人。

湯悅溫泉會館經理吳家正昨天表示,不清楚意外發生過程與事後處理情況,都由董事長與家屬連繫,但公司一定全力協助家屬善後,另發生意外的同型5間小木屋,會館已暫停使用,全面檢修。

溫泉會館:同型屋全停用


檢警調查,何男父女與1對友人夫婦、及他們的2個女兒,共3位大人、3名小孩,2日入住湯悅溫泉會館二館小木屋,晚間一起到大眾池泡湯、吃晚餐後,何男原與友人在小木屋2樓泡茶,友人妻子則與2個孩子、何男的女兒在1樓玩耍。

晚間8點,何男聽到樓下有人說要拍照,主動表示要幫忙拍,便帶著手機下樓,當時3名小朋友在浴缸內嬉戲,友人妻子手持攝影機,何男則站上浴缸旁的休息墊,想從制高點取較佳角度,捕捉3個孩子的可愛畫面。

何男家人告訴檢警,何男當時身體往後靠,沒想到窗簾後的窗戶竟是空的,只聽到何大叫「啊!」的一聲,整個人往後摔落小木屋下方約10多公尺深的山崖,掉在苗62線道路上,倒臥血泊。家人與友人目睹何男墜落山崖,也嚇得齊聲尖叫。

泰安消防分隊將何男送醫,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急救仍回天乏術。檢警昨天相驗,發現他身體多處骨折、頭部外傷、氣胸、血胸,應是重墜地面身亡。

死者的表哥是三義鄉鄉長徐文達,徐表示,目前家人以辦後事為主,一切靜待司法調查,賠償問題暫時不談,溫泉會館已釋出善意,希望能負起責任。

湯悅溫泉會館共分三館,依山坡興建,從上到下依序是一、二、三館,出事的二館為小木屋區,就蓋在山崖邊。


房客靠窗拍照墜崖亡苗縣府將釐清是否違建

自由時報 2013-3-5【11:05】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泰安鄉湯悅溫泉會館木屋套房,疑因窗戶送修仍營業,致男客墜落窗外山崖死亡,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今天一早邀集建築、消防、衛生、環保等相關單位現地會勘,發現窗戶設計不符規定,要求業者小木屋套房暫停營業,因家屬質疑小木屋為違建,泰安鄉公所指出,將調閱業者當初申請資料釐清是否為違建,若是違建將依法查報。

湯悅董事長葉欣芝指出,房客墜崖的小木屋,今早已雇工補強,同型的3間木屋套房窗戶都將封死,外圍攔杆加高,達到百分百的安全。

葉欣芝對房客意外墜崖一再表達抱歉,強調會勇於面對,昨天已和家屬協調,一切等家屬處理後事後,會依家屬需求,拿出最大誠意,善盡賠償責任。

由於家屬檢舉,湯悅小木屋套房依山而建疑是違建,縣府聯合稽查小組前往稽查時,發現窗戶設計不良,要求這3間小木屋套房暫時不得對外營業。

泰安鄉公所工務課長田文懿指出,將調閱當初業者提出申請資料,釐清建物面積等是否為違建,若屬違建,將依法查報;葉雲芝也回應說,木屋套房是否為違建須詢問建築師,若不符法令規定,會配合政府法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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