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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審法修法急行軍 「讓洪仲丘案也適用」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林思慧/台北報導】2013.08.05 04:49 am

在府院高層的支持下,軍審法修法出現大逆轉。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昨天表示,國民黨支持修軍事審判法「一次到位」,今天將請立法院長王金平邀集朝野協商、希望最快周五就能三讀通過,承平時期回歸一般司法偵審,讓陸軍下士洪仲丘案也適用。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昨天表示,政院的立場,始終都是洪案全案在第一階段就會優先移由普通法院審理,有些以為只有涉嫌凌虐洪仲丘致死的下士陳毅勳涉案部分會移出,恐有誤解。

江揆前天已承諾長官凌虐部屬罪等優先移由普通司法體系偵審,一旦陳毅勳涉案部分移出軍法系統,其餘上士范佐憲等洪案相關涉案人等的犯行部分,即須一併移由普通法院審理。

馬英九總統昨天中午赴台中洪仲丘家中上香,表示會力促軍法回歸司法。據了解,馬總統再次對修法表態後,賴士葆下午即與羅瑩雪協商,並敲定府院黨「正面回應」策略。

賴士葆隨後舉行記者會表示,黨團正面回應民進黨訴求,主張軍事審判法修法一次到位,承平時期回歸一般司法偵審,「希望九日院會能通過,讓陸軍下士洪仲丘案也適用」。

他說,希望民進黨團能派人參加,「一條一條討論,到臨時會結束前還是有機會完成修法」。

國民黨原主張兩階段修法,江宜樺三日晚間還表示會優先把長官凌虐部屬罪等移出,並指事涉國家重大政策改變,「須審慎為之」;不過據指出,經高層密集討論後,最終定調為尊重黨團「化被動為主動」決定。

賴士葆則表示,國民黨立場雖改為可接受修法一次到位,但與民進黨只空有口號的「暴衝式一次到位」不同;為爭取立法時效,將透過黨籍立委提出具體內容及時程,「是負責的、有計畫的一次到位」,但前提是民進黨得要參與協商。

據指出,雖朝野都已同調修法一次到位,但仍有部分內容無法於修法後立即實行;為具體回應民意,府院黨高層也已敲定在部分條文修法草案中,明訂「最快六個月日出」的時程。


法部:洪案將全移普通法院審理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楊湘鈞、錢震宇/台北報導】2013.08.05 02:34 am

行政院指示修正軍事審判法,法務部政次陳明堂昨天證實,洪仲丘案起訴範圍的全部罪名,都將納入軍事審判法的修法中,讓洪仲丘案可以交由普通法院審理,不會發生軍法、司法「切割審判」的問題。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昨天表示,只要修法通過,洪案會一併由普通法院處理,外界質疑「切割」的事,不會發生。

另外,馬英九總統昨天在臉書表示,現在最優先的是把一些軍官凌虐部屬、懲罰不當的犯罪,移給普通法院管轄;這幾個罪如果移轉普通法院管轄,包括洪仲丘的案子就可以移轉到普通法院審判。他已要求行政院協調司法院、立法院,儘快推動本案。

馬總統說,行政院要成立一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由政府及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共同組成;對過去曾經發生的案子主動加以過濾,如果條件許可的話,也可以重啟調查,不排除「再審」或是「非常上訴」。

行政院長江宜樺前天回應一九八五行動聯盟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訴求,負責召集的羅瑩雪說,委員會將採主動清查與受理申訴雙軌進行,今天即會請相關部會與機關提名單後儘快成立。

羅瑩雪表示,成員除國防部、法務部、,還有民間律師公會代表、法律學者專家、人權團體、公民團體代表等。

洪仲丘案偵結起訴,軍事檢察官共起訴了十八人,其中僅陳毅勳觸犯「凌虐致死罪」,外界擔心立法院修法時若僅將「凌虐部屬致死罪」從軍法移到司法審判,洪案未來勢必「切割審理」;司法機關只能辦陳毅勳,其他涉案被告仍由軍法機關審理。

但陳明堂昨天說,「洪仲丘案起訴範圍全部納入修法範圍中」,意即現役軍人獨犯「凌虐致死罪」、「職權妨害自由罪」、「對部屬施以法定以外之處罰罪」、「業務過失致死罪」這四項罪名,將交由普通法院審理,不會只有陳毅勳移送司法機關審理。

法界人士指出,若依照法務部建議行政院的修法內容,修法後,依據「程序從新,實體從輕」法理,洪仲丘案將可以全面移到司法機關審理。


觀察站/避免切割審判 洪案得「過三關」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2013.08.05 02:34 am

行政院表示將推動修正軍事審判法,若因此要將洪仲丘案從軍法移到司法審判,牽涉司法實務與立法院朝野政治攻防,得過三關。第一關是修法,將洪案涉案被告所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相關罪名都歸司法機關偵審。依據「程序從新,實體從輕」法理,洪案才能適用。

洪案中軍檢起訴十八人,被依「凌虐致死罪」嫌起訴的僅有戒護士陳毅勳一人,其他人是依「職權妨害自由罪」,及「對部屬施以法定以外之處罰罪」起訴;立法院修法時若僅將「凌虐部屬致死罪」從軍法移到司法審判,洪案未來勢必「切割審理」,司法機關只能辦陳毅勳涉及的凌虐部屬致死罪,其他涉案被告仍由軍法機關審理,在軍法、司法各行其是下,洪案將更難查出真相。

行政院回應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的訴求,修正軍事審判法將優先將觸犯長官凌虐部屬罪、違法懲罰罪、違法阻擾陳情申訴罪、殺人罪、妨害性自主罪等案,交由普通司法體系偵審。由於法律案修正必須嚴謹,法務部考量後建議行政院,將軍檢起訴洪仲丘案被告所有被控罪名,全部從軍法移到司法審判;如果朝野立委都有此共識,洪案全部的被告才能交給司法審理。

第二關,立法院必須儘快完成修法的程序。執政黨內部就有雜音,在野黨立委雖也贊成修正軍事審判法,但認為應讓承平時期的軍中違法侵權案件都移送地方法院及地檢署審判偵查,只有在戰時才適用軍法審判;這個修法範圍太大,涉及我國軍事審判制度的變革,加上朝野立委們正為了核四公投案大打出手,何時能修正通過,任何人都沒有把握。

洪案在還未修法從軍法移到司法審判前,仍然由軍法審判,如果在修法之前洪案就判決確定,那麼修法將失去意義;因此,第三個關卡是軍法機關的審案速度不能太快。

實務上,軍法講求速審速決。軍事法院一審通常只要一個多月就判決,二審再花二個月即可結案。依軍事審判法規定,即使案件可以上訴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並不調查事實;如果在三個月內還不能通過修法,洪案恐怕無法移到一般法院處理了。


法界觀點/部分罪名移司法 恐影響軍隊運作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2013.08.05 04:51 am

閣揆江宜樺承諾推動軍事審判法修法,法界人士表示,軍人涉及特別權力義務關係,貿然將長官凌虐部屬等罪修法納入普通刑法,可能會影響軍隊運作。

法界人士指出,軍人需保家衛國,因此被特別要求遵守團隊紀律、服從上級命令,這種「特別權力義務關係」在軍刑法上特別明顯;如果將長官凌虐部屬等罪納入普通刑法,讓無法理解內情的司法官定罪,可能會引發寒蟬效應,造成上級不敢指揮部屬。

法界人士說,尤其軍法官較了解軍隊,案件發生時會比一般的司法官了解重點和程序,建議凌虐部屬致死罪這類與軍方內部有特別權利義務關係的罪名,不要納入普通法院審理。

法界人士說,司法的認定比軍法嚴苛,以洪仲丘案來說,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的戒護士,實務上會認為被告犯案非故意,加上不是重罪,一般不會像軍檢的作法去聲押被告,作法上可能讓民眾失望;何況軍法的刑度較一般刑法重,這部分若移由普通刑法審理,罪刑也不見得讓民眾滿意。

一位檢察官說,檢察官偵辦案件可指揮司法警察,如果涉案地點在軍營內,雖然可指揮憲兵,但人力和辦案經驗畢竟還是不如一般司法警察;即便一般司法警察可進入軍營,辦案過程中仍可能出現難以預期的狀況。此外,法院案件越來越多,如果將原軍刑法的案件納入普通刑法,勢必會增加工作量。


綠批「軍審法綁核四」 脫勾才願談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2013.08.05 04:49 am

國民黨團昨鬆口,有意讓軍事審判法修法一次到位,承平時期軍人犯案全部回歸一般司法審查;但民進黨團要求廢除軍審法,相關修法配套也應一併處理,且必須與核四公投案脫勾,藍營若只想偷渡公投案闖關,絕對沒有談的空間。

阻擋核四公投案,民進黨團已連三天夜宿議場焦土戰。總召柯建銘昨說,樂見國民黨跟進,但怎麼修、修哪些法都須朝野協商先講好;若想趁周五三讀軍審法時突襲表決核四公投案,沒什麼協商空間。

柯建銘說,民進黨團主張承平時期全面廢除軍審制度,除軍審法,相關配套及連動的國家安全法、刑事訴訟法、刑法第一百廿五條之一、陸海空軍懲罰法及國防部組織法也已提案修法;若藍營有誠意跟進,六法都要一起修才是真改革。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陸海空軍刑法規定若軍人涉及一部分刑法、一部分陸海空軍刑法,仍歸軍事審判,洪案被告幾乎都牽連兩法,若不改等於都屬軍事審判。

立委管碧玲說,江揆前晚宣布的內容是上周四的協商共識,但卻被國防部和藍營立委自己推翻;柯建銘說,藍委丁守中等人上周在委員會審查時贊成修法,但國防部跟軍系立委陳鎮湘、林郁方卻都反對,還跟丁吵了一架,理由是「修法後軍中怎麼管教?」

陳鎮湘昨喊冤說,他並非不贊同,而是應界定訓練與凌虐,否則以後軍中就不用訓練了;修法應符合部隊戰力,而非有問題再來修。


藍拋「修法一次到位」 免全盤皆輸

【聯合報╱本報記者楊湘鈞】2013.08.05 04:52 am

軍審法修法 藍營定調一次到位

面對廿萬白衫軍壓力,外加民進黨步步進逼,眼看著立法院二次臨時會又將一事無成,迫使國民黨高層不得不有所取捨;雖然在「軍法一次到位回歸司法」一役,至少得吞下「拿香跟著拜」的苦果,卻也爭取到不致全盤皆輸的扭轉時機。

軍法於承平時期,該不該一次到位移歸普通法院?行政院長江宜樺指事涉國家政策大轉變,宜審慎為之,有一定道理。

就以最簡單的「準備期」來說,豈是修法即上路?相關人員、機構的安排,乃至軍、民司法偵審機關間的協調、磨合,難道是光靠修幾條法律,就可一步到位、順利承接?

再以更核心的所涉案件實體為例,洪仲丘案所牽涉的,不過是凌虐致死、妨害自由等一般刑事法庭慣常處理之案;若是涉及軍事專業機密,或是與軍人職責相關案件,移到一般法院後要不要軍法官介入?光是法理論辯就夠讓人頭大了,企及一步到位,豈非癡人說夢?

馬、江兩階段處理有其理性的一面,無奈不敵街頭壓力;更現實的窘況是,二次臨時會至今一事無成,待推重大政策又火燒眉毛,核四公投案更拖不得,相較之下,拿香跟著拜又算得什麼?

為淡化決策反覆質疑,雖然府院方面昨天陸續釋出早有尊重立院處理、不排除一次到位想法;但據透露,立院方面也盼能藉著呼應民意之舉,兼收反守為攻之效。

黨團的考量是,最好能把在野黨「拉下來談」、讓立法進程不致空轉;也能讓外界看看在野黨真正的政治盤算。在高層同意下,終促成政院及黨團一談,隨後敲定改弦更張。


法界:限縮軍審範圍 剔除與刑法重複罪名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2013.08.05 02:34 am

陸軍士官洪仲丘死亡案,引發軍事審判法修法爭議,法界多數主張,修法方向以剔除陸海空軍刑法與刑法重複罪名部分,讓犯罪審判權回歸普通司法,即能限縮軍事審判的範圍,兩者互為配套,可以消除目前民眾對類似這次軍檢處理洪仲丘案的疑慮。

法界建議,在實體法部分,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凌虐部屬致死罪,與普通刑法妨害自由致死罪的犯罪態樣一致,可移由司法偵辦;同法第76條公共危險、偽造文書、殺人罪章、妨害性自主罪以及毒品罪等,其實普通刑法也可以適用,法界認為,類似案件司法偵辦即可。

光修實體法還不夠,還須修改程序法即軍事審判法。軍事審判法第5條規定,犯罪在任職服役前,發覺在任職服役中者,依法追訴;犯罪在任職服役中,發覺在離職離役後者,由法院審判,法界認為,此條文應修成只要軍人退役一律由司法審判,可符合憲法第9條「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的原則。

洪仲丘案的起訴內容,法界普遍認為偵查素質不佳,歸根究柢,與軍事檢察官錄取、養成教育等皆有關聯,軍事檢察官或法官大多來自軍校法律系學生,錄取率比一般司法官高,加上一般司法官受2年專業培訓,並累積更多辦案經驗。


冤案申訴委會 主動過濾疑案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2013.08.05 02:34 am

行政院將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擔任召集人的行政院法政政委羅瑩雪表示,將盡速在法務部下設立單一窗口,受理民間的申請案,委員會也會過濾過去軍事審判案件中的疑案,主動展開偵查。

申訴委員會設在行政院下,羅瑩雪擔任召集人,由法務部出任幕僚單位,直接對江宜樺負責,成員將廣納民間聲音,包括律師公會代表、法律學者專家、人權團體、公民團體代表等;行政部門方面,除法務部、國防部,將視必要如驗傷報告再複查等,不排除納入衛福部、警政署等相關部會,擴大組成單位,近日就會開會研商細節。

羅瑩雪表示,將盡速成立單一窗口受理民間申請,也會主動過濾疑案展開調查,調閱國防部相關資料,若符合再審或非常上訴之要件者,即協助展開後續法律程序。

她指出,為了讓委員會盡快成立,將先以任務編組方式,未來若有需要,再推動組織法修法,成立常設委員會。至於替代役男是否也符合申訴條件?羅瑩雪表示,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主要是針對軍中封閉文化,不合理的管教、禁閉等,替代役男因分發到其他單位,狀況並不相同,目前並未列入對象。

此外,行政院分二階段推動修正軍事審判法,讓承平時期軍法全面回歸司法審判。行政院長江宜樺已指示全力與立法院溝通,希望立法院臨時會修會前,就能通過第一階段修法,讓凌虐部屬罪等與無設軍事機密案件,移轉到司法體系,洪仲丘案將可以盡速適用。

至於修法後,洪案是否可如1985行動聯盟訴求,改由特偵組進行調查?羅瑩雪表示,特偵組負責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等案件,洪案並不屬於上述案件,但法務部已承諾屆時將會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應可達到同樣效果。


軍審改革 不能淪政治肉票

自由時報 2013-8-5

記者曾韋禎/特稿

在二十五萬人呼喊下,行政院長江宜樺終上火線承諾促修「軍事審判法」。但國防部不是才堅拒修法?這不免讓人質疑,修法只是敷衍民怨的煙幕彈兼肉票,藉以逼民進黨立委讓出立院議場主席台,護航核四公投案闖關。

回到上週四的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主張限縮軍審範圍的國民黨團及主張軍審全面回歸司法的民進黨團,為能讓洪案儘快適用,同意先將平時的凌虐部屬、不當懲罰、阻撓部屬陳情、殺人、傷害、妨害性自主等罪,回歸一般司法處理;進行中的案件也能在修法後,移給司法機關。政務委員羅瑩雪當天中午隨即表態支持此修法方向。

然堅拒改革的國防部,在獲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陳鎮湘、李貴敏、詹凱臣等人力挺後,只願移出凌虐部屬、不當懲罰、阻撓部屬陳情等罪;陳鎮湘更跑來大罵改革會讓部隊不能帶兵、搞垮國軍,怒嗆「相信軍法,不相信司法」云云,讓修法陷入僵局。

一路縱容國防部胡作非為的馬政府,竟在兩天後推稱這只是「誤解」,國防部會遵照政院指示進行修法,等於國防部先甩行政院一巴掌,政院再打回去般地荒謬、可笑。

如此重大的制度變革,馬政府卻能一變再變,顯見修法是假,其主要目的無疑是想拿核四公投案綁軍審修法,逼民進黨團讓出主席台,否則就是「抗拒改革」。

然而,人權是普世價值,沒有優先順序,更不能秤斤論兩,真有改革誠意,違反人權、破壞司法一元化的軍審制改革就要一步到位,不容七折八扣,甚至做為政治算計的籌碼。


軍審回歸司法 宜慎規劃

【聯合報╱梁少康/海軍上校軍法官(新北市)】2013.08.05 03:14 am

個人身為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擔任軍事審判法研修之承辦人,對行政院江院長回應公民一九八五聯盟內容,謹提出個人數點意見。

一、行政院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主動調閱軍事審判有疑義案件部分:個人認為因洪仲丘死亡案,國防部已普遍不受人民信賴。因此,國防部應僅配合協助調閱案件相關卷證即可,不宜派員參與該委員會之運作,以避免使人有「官官相護」之嫌。

二、行政院推動研議軍事審判法之修法,讓承平時期軍法全面回歸司法審判部分:現行軍事審判制度是否合憲乙節,業經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三六號、第七○四號明確解釋,做出軍事審判權係屬司法權,只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及司法權之建制原理,終審由司法機關掌理,則國防部依法設立軍事法院及檢察署並不違憲之結論。

然近日來,許多學者及社會大眾咸認平時軍事審判應回歸司法的意見,個人表達尊重;惟關於平時無軍事法院及檢察署戰時如何順利運作之基本問題,亦即平、戰時即刻轉換後,戰時軍事審判如何憑空生出?尚無人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

洪案僅係少數不肖軍人目無法紀、違法濫權之個案,首應檢討的,是禁閉、悔過懲罰等相關制度之改革,而非急就章式的要將整個軍事審判制度來陪葬!國軍自黃埔建軍以來,即存在軍法制度,此一影響國家重大制度之變革,未經事前妥慎研討,卻突然匆促決定,政策形成豈能如此草率!

目前行政院政策既已決定,個人表達再多意見亦無濟於事。接下來應認真思考平時軍事審判回歸司法機關之後續相關事宜,例如:軍事法院及檢察署裁撤後,人員疏處安置;現有偵查、審判案件如何辦理移交;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部隊發生刑事案件後,如何向司法機關通報之機制;戰時軍事審判如何運作等議題,即應由行政院及國防部邀請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完整妥善規劃,避免產生任何瑕隙,也算是身為軍法人員最後能為國家做的事情。

三、有關禁閉、悔過懲罰之變革部分:禁閉、悔過本屬限制人身自由之懲罰措施,歷年來不乏有將禁閉、悔過交由軍事法院設立懲罰法庭裁定之主張,俾符憲法第八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現因政策決定平時軍事審判將回歸司法機關,若未廢除禁閉、悔過而仍予以維持,則應盡速修法送交司法機關事前審查裁定或事後提審,絕不可再由軍事長官決定,俾能保障軍中人權,符合憲法規範意旨。


改革軍中制度 不讓雞毛當令箭

【聯合報╱翁御棋/日本北海道大學工學研究院助理教授(日本)】2013.08.05 03:14 am

仲丘一案,是一個很大的遺憾,但或許也是現在社會問題的一個縮影。和每個社會與每個只要有管理階層存在的團體都一樣,什麼是合理訓練?合理管教?合理績效?除了道德認同外,人權保護和組織管理之間的平衡,還是需要客觀理性的制度規範和監督機制,以避免太多拿著雞毛當令箭的事情發生。

仲丘遭逢不幸,但希望在廿五萬大眾的期盼下,現有的制度能夠合理的調整。軍隊本來就是人性醜態的綜合體,在「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鍊」這個曖昧的原則下,軍隊裡千奇百怪的事無所不有,固然有不少個人特質成長的美事,但許多人性互相攻訐鬥爭也層出不窮。這也是大多數的義務役都以消極心態應付長官,只求安穩退役的原因,也造成軍隊戰力與軟硬體管理極大的困境。

如何讓軍隊改進人權與維持效能,或許是當前國防部最大的挑戰。真相的釐清、社會共識的凝聚、法令的修改、各層面的落實等每個環節都需要時間釐清,但期待政府能利用這次機會深入檢討。政府如何防止類似的弊端,是一大挑戰,但現在不做以後更沒機會。

在社會大眾對軍中人權極度擔憂的現狀下,大眾也或許可以想想,如果我們是當時的受害者、當時的被告、當時的醫官等等關係者的話,每個角色能改變些什麼,法令能有什麼協助的地方,這或許不致讓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形成合理的政策改革……但悲觀地說,人類社會只要有軍隊,類似甚至更大的悲劇發生的風險一定仍舊存在。如果當初仲丘簡訊送達的是總統府信箱、行政院長信箱、國防部長信箱,甚者某個民意代表、媒體記者手機,悲劇或許就有抑止的可能性了…。

為不幸者祈求冥福的同時,也希望大眾的努力,能讓真相明朗,並徹底檢討現行制度,讓不幸悲劇減少到最大限度。


陳鎮湘質疑修法:部隊長常跑法院 怎訓練?

新頭殼newtalk 2013.08.05 林朝億/台北報導

對於軍事審判法修法,雖然在國民黨要求下低頭讓步的前陸軍司令、國民黨軍系立委陳鎮湘,今(5)日向洪仲丘姊姊洪慈庸表示,「我是中國國民黨黨員,我當然要服從黨的決策」;但「凌虐」的界定若不明確,部隊長經常跑法院,「請問我們的訓練怎樣跟敵人一較長短?」不過,洪家律師李宣毅則反駁說,洪仲丘命案之所以會發生,是部隊長官違背國防部的規定所造成的死亡結果。並不會有陳鎮湘所擔心的,修法後造成無法訓練出有用的士兵。

洪慈庸今天在律師陪同下到立法院拜會朝野黨團,希望加快軍事審判法修法速度。先前反對修法的陳鎮湘說,他在陸軍將近40年。能感受洪家的心情,但軍中幾十萬人,這些少數的敗類當然應該繩之以法。但軍刑法行之多年,很多問題都值得檢討改進。

對於將軍事偵查、審判移到普通司法,陳鎮湘說,「我是中國國民黨黨員,我當然要服從黨的決策;但我另外一個身份是專業的職業軍人」、「如果我們戰備訓練受到影響,國家安全會有顧慮」。「所以軍刑法裡對於凌虐的界定是不明確的,希望修法的同時,能夠給予明確的定義」。這不僅可以防止凌虐發生,也能給所有的部隊長正常的資訊。

陳鎮湘說,「如果我不講,換句話說,我就失去了我應有的專業」。前不久,大家都看到陸戰隊的蛙人表演,大家都認為這是第一流的部隊。如果那個「地獄週」被認定是凌虐,那還有人願意訓練嗎?那是嚴格訓練標準所養成出來的,部隊的要求「從嚴、從難、從簡」,如果界定不明確,部隊長經常跑法院,「請問我們的訓練怎樣跟敵人一較長短?」他支持快速修法,也支持周延的修法。

不過,洪家律師李宣毅則在拜會民進黨團時,反擊陳鎮湘「凌虐、訓練說」指出,國防部對於操練士兵造成中暑是有非常詳細的規定,關於體能訓練有非常多的行政規則。洪仲丘案發生,是部隊長官違背國防部規定所造成的死亡結果。所以並不會有陳鎮湘所擔心的,修法之後造成無法訓練出有用的士兵。

李宣毅說,大家都不是神,都不在現場,所謂的真相是來自於程序正義的。現在的軍事法院處於國防部軍事法律事務司管轄下,法官處於行政官管轄。法律事務司的存在是大家必須要檢討的。


綠委翻陳鎮湘軍職4冤案 都以自殺結案

新頭殼newtalk 2013.08.05 林朝億/台北報導

對於國民黨軍系、不分區立委陳鎮湘上週四(1日),反對軍事審判法修法,導致朝野協商破裂,民進黨立委今(5)日翻出陳鎮湘擔任金防部司令、陸軍總司令期間所發生的4件離奇冤案,但最後都以「自殺」結案。同時,他們也拿出1996年時任國民黨立委的丁守中曾要求撤換金防部司令陳鎮湘的舊聞,批評軍中發生事故,都是讓小官來扛。

民進黨立委今天召開「還原陳鎮湘軍職期間所發生的冤案」記者會,立委陳其邁痛斥,陳鎮湘必須為所有的軍事審判法修法阻礙,負起完全的責任。

對於陳鎮湘說,修法會造成部隊長官不敢訓練士兵,到時候只會訓練出軟綿綿的士兵,葉宜津說,只要是人,就能分得清楚什麼是凌虐與嚴格訓練的區別。

她還翻出陳鎮湘擔任軍職期間的4件離奇冤案,卻以自殺方式結案。這4件分別是:1、1996年7月19日小金門連長羅大忠於凌晨5點半,在連部辦公室舉槍朝頭部開一槍,傷重當場死亡;2、1997年8月12日,金門四五反空降堡部隊下士葉志勇,因戰備勤務時睡覺遭查獲,核定悔過1週處分,因受到關禁閉處分,舉槍自殺。這2個案件發生時,陳鎮湘都是擔任金防部司令。

另外2案分別發生在1999年4月13日,澎湖防衛司令部工兵連少尉排長江銘鈞,在13日上午被發現陳屍澎湖國軍英雄館房間內,當時他身著軍用內衣,頭套塑膠袋,雙手被童軍繩反綁,繩子還繞至頸部,窒息而死,檢察官認為他殺可能性高。還有,在2000年1月7日,台中師管區司令部上士張馨勻,上午10點被人發現墜樓身亡,頭套塑膠袋,嘴部被貼膠帶,身體遭棉被套包裹,身體多處外傷,軍檢會同警方及法醫解剖,推斷係左額頭於極短時間遭撞擊致死,家屬也提出8、9項他殺疑點。但這2個案件也都是以自殺結案。

民進黨立委還挖出當年丁守中要求撤換金防部司令陳鎮湘的舊帳。林淑芬指出,1996年國民黨立委曾提出緊急質詢,當年6月小琉球發生載運彈藥軍車翻覆,造成4人死亡、14人受傷,當時他就指出,該部隊違反「人彈分載」安全原則。

當時丁守中指出,不久,金門又發生彈藥車爆炸,2死12傷事件。但國防部卻僅將肇事責任推給軍官,避重就輕,令人無法接受。

林淑芬表示,不久,國防部針對近期軍中不斷發生重大危安事件,公布懲處名單。其中,時任金防部司令陳鎮湘因彈藥車意外事件,遭記過一次。

葉宜津表示,民進黨團提出3大訴求:1、撤換不分區立委陳鎮湘;2、行政院軍事冤按委員會優先調查陳鎮湘擔任軍職期間的軍中冤案;3、承平時期軍法全面回歸司法。

陳其邁也說,馬英九總統如果要改革,就先從陳鎮湘查起。為什麼上週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提的修法方向,陳鎮湘要抗命,串連其他不分區、區域立委來反抗;還是說,這是馬英九與陳鎮湘在唱雙簧、狼狽為奸?


修軍審法 民進黨:就在明天 別綁核四

新頭殼newtalk 2013.08.05 林朝億/台北報導

在25萬人上凱道後,國民黨對於軍事審判法修法立場改變。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今(5)日向前來拜會的洪仲丘姊姊洪慈庸說,希望星期五院會將本案列為第1案,完成修法;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不必等到星期五,明天就可以完成三讀,「不要再拖到禮拜五了,跟核四公投綁在一起」。

洪慈庸上午在律師陪同下拜會朝野黨團,希望能加快軍事審判法修法事宜,隨後,並與國民黨團舉辦記者會。一開始,賴士葆先幫國民黨軍系立委陳鎮湘說情指出,國民黨團的提案是根據丁守中的提案,一開始,陳鎮湘對於「凌虐」是有疑慮的,到底如何跟正常的操練做出區隔,後來黨團已經說服他了。

不過,賴士葆還是趁機批評民進黨說,原來是可以讓洪仲丘條款先通過,但後來柯建銘跳出來反對,「要求一次到位」,現在國民黨團正面回應,國民黨團將要把修法排入週五院會,列為第1大類案件,絕對做到公開透明。

而柯建銘在洪慈庸拜會時則說,民進黨團立場很清楚,就是廢除軍事審判,分成平時與戰時,回歸憲法。但國民黨卻於上週程序委員會中一再阻饒,只要修改部分條款,甚至連凌虐部分,陳鎮湘也與丁守中的意見不合。

柯建銘表示,25萬人上街頭,人民的力量不可忽視。請賴士葆不必再抹黑,民進黨的立場就是一次到位、一元化。今天國民黨不得不拿香跟拜,民進黨表示歡迎。

柯建銘說,他們希望這個臨時會明天就結束,不處理其他案子,用最快速度在明天就完成軍審法修法,朝野協商同意後,簽名、逕付二讀。「不是禮拜五,明天就應該完成」、「不要再拖到禮拜五了,把核四綁在一起」。假如要協商,本次臨時會就不處理核四問題。只要國民黨有誠意,馬英九要面對。他呼籲馬英九,「再沒有閃躲機會,趕快拿香跟拜」。

洪慈庸則回應,弟弟在天上一定很高興,他的犧牲可以換來這個改革。希望法案能趕快通過,讓到軍中服役的小朋友可以不必再擔心這類事情,也不會再有傷心父母與破碎的家庭。


軍審法如不綁核四 台聯:停止杯葛議事

新頭殼newtalk 2013.08.05 涂鉅旻 黃朝郁/台北報導

針對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今(5)日上午拜會國、民、台聯等3個黨團以及親民黨立委,目前仍在立法院議場佔領主席台的台聯立院黨團總召許忠信出面接見洪慈庸。許忠信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如果國民黨團願意修正軍事審判法,且不綁核四公投案,台聯立委就立即從議場主席台撤兵。

為阻止由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提出的核四公投案三讀通過,民進黨、台聯立委已佔據議場4天,不過,在洪慈庸的拜會下,朝野立委對於盡速修正軍事審判法抱持正面態度。許忠信表示,台聯會杯葛議事、佔領主席台,是為了反對核四公投案,如果國民黨要修正軍事審判法,且不綁核四公投,台聯立委願意從主席台撤兵,停止杯葛議事,盼軍事審判法在8月9日過關。

許忠信表示,軍事審判法修正後,如將非戰爭時期的軍人犯罪事件,改由一般司法機關審判比較客觀、公正。不過,許忠信也說,如果國民黨要把核四公投和軍事審判法綁在一起,是不當連結,他們無法接受。

此外,親民黨立委李桐豪、陳怡潔則在立法院請願接待室接見洪慈庸。李桐豪承諾,「對於過去的錯誤必須做出全面性的檢討,如果這次臨時會不能把事情做好,我們會繼續留下來,開第3次臨時會。」

李桐豪指出,親民黨在決策方面的票數方面沒有辦法影響大局,但是在過程中,親民黨可以扮演一些角色。李桐豪還說,洪案如同潘朵拉的盒子,它打開之後才讓台灣司法系統的問題顯現出來,既然民意已經表現出來了,政府應該把該做的事做好。

洪慈庸表示,她只是做了一個姐姐該做的事。希望政府與軍方不要再一直做錯的事情造成更多遺憾。她認為,不只政府要進步,軍方應該也要跟著進步。這樣才能讓未來到軍中服役的小朋友有一個好的環境,不需要擔心上演一樣的事情。


軍審法修法立院闖關 洪案可望移司法

【聯合報╱記者林思慧、黃驛淵、錢震宇/台北報導】2013.08.06 04:17 am

洪仲丘案引發外界要求修改軍事審判法,朝野昨天「急行軍」達成「一次到位」修法共識,承平時期軍審全面回歸司法,平時現役軍人犯罪將全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今天可望三讀,洪仲丘案將可適用。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表示,馬總統認為現在軍審法修法是最優先處理的事項,對修法工作也很贊成;馬總統昨天中午在總統府五人小組對軍審法修法已有所指示,王金平下午在立法院舉行朝野協商,相關進度馬總統都知道。

立院臨時會今預計先處理軍審法、國安法、刑事訴訟法等三法,其餘配套修法則由各黨團及行政院另行研提,列入第四次會期優先法案,並於下會期完成三讀。

擔任與司法院、國防部與行政院政委羅瑩雪聯絡窗口、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承平時期回歸司法體系是朝野共同的目標,但相關細節仍待討論;今天將「一次到位」修正軍審法等程序法,至於陸海空軍刑法等實體法,則待下會期審理。


郝柏村憂:改進軍法制度 軍心勿一起殉葬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2013.08.06 02:58 am

朝野立委急行軍,預定今天三讀通過「軍審法修正草案」,前閣揆郝柏村昨天接受聯合報專訪表示,社會不信任軍法體系,但還是要保持冷靜、慎重;改進軍法制度的同時,還是要注意到如何維持國軍的榮譽與軍心,不要一起殉葬掉。

郝柏村說,看到洪家喪子之痛,自己也認為政府絕對要盡一切努力撫慰家屬;不過,人死不能復生,改進現行軍法制度,也要注意國軍的榮譽與軍心。

另名「院長級」的軍系大老受訪時說,軍法體系的確該進一步修訂,減少受到外來干預,但須考慮如果「平時」根本沒有軍法體系,「戰時」如何臨時產生?另外雖然目前兩岸關係良好,但外島守軍或在台灣海峽巡弋的機艦,仍處在高度戒備環境下,算不算「平時」?

這位退休將領表示,建軍的目的就是備戰,打仗不可避免是慘烈殘酷,如果修到部隊無法運作,不能維持戰力,那麼國家對軍事投資就是浪費。

郝柏村說,冷靜、慎重去檢討現行的軍法制度,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而非立刻廢掉軍事審判制度,全部移去一般法院;「民眾對一般司法,也不見得百分百信任」,立委想在幾天內「急行軍」完成修法,「實在太急了」。


郝柏村:軍譽與軍心沒了 國家就危險了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2013.08.06 02:58 am

針對洪仲丘案引發的軍事審判法修訂爭議,行政院前院長郝柏村接受聯合報採訪時表示,國軍有無戰力,關乎國家的存亡。在修法的同時務必要注意,避免過度干預指揮官的獎懲權,以尊重軍事專業。因為國家還是需要軍人來保護,如果軍譽與軍心沒了,國家就危險了。

曾任國防管理學院院長、負責培養軍法官的帥化民指出,軍法體系最早是由各部隊自組法庭,一九九九年修改軍事審判法,成立獨立於部隊之外的軍事法院。如此雖避免長官直接干預,但也發現有些軍法官不曾待過部隊,因此不能掌握問題核心。如果移交給外面的法院,這種不了解部隊情況的「恐龍法官」問題,很可能更嚴重。

先後曾任參謀總長與國防部長的郝柏村表示,民主國家都是文人領軍,由文人擔任國防部長。部長本身不必具備帶兵打仗的專業,他要決定的是「要不要打仗?」以及爭取資源、建構一支能戰的軍隊。至於部隊運作的執行面,包括平日的訓練與管理,以及戰時的調度,是軍令系統(參謀總長)的職責。

郝柏村說,在我國因為歷史因素,只好採取權宜之計,就是軍中將領退役之後,再以平民身分出掌國防部,因此可以說是「半文人領軍」。但因為部長本身是軍中前輩,擁有軍事專業與軍中的威望,因此在軍政軍令一元化之後,往往出現過度強勢的問題。也就是部長把軍政與軍令混在一起,直接去管了很多「文人部長」不必負責的部隊細節。

郝柏村強調,在軍事專業上,指揮官必須對成敗負起一切責任,對部屬的獎懲權,絕對是指揮權的一部分。因此他希望軍法體系修訂,引進外界司法力量協助時,必須讓指揮官還能夠有效領導部隊。也應該記得軍隊究竟是一個封閉式社會,永遠不可能像民間那麼開放、自由。

對於洪案,郝柏村強調自己不清楚案情,不能隨便揣測。不過他也提到,自己擔任陸軍總司令與參謀總長期間,特別重視成功嶺大專集訓班的士官,因為「考上大學的人成了學員,沒考上的人成了班長」,因此幹部管理的心態務必要注意。


法界人士:法官不解軍中文化 會更慘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2013.08.06 02:58 am

朝野政黨有意在周五臨時會趕修軍事審判法,讓所有軍法案件在承平時期「一次到位」全部回歸司法審理。法界人士認為,固然軍事審判制度有許多爭議處,但急速修法沒有思考配套措施,亦令人擔憂。

司法院統計,全台軍法案件目前每年約一千五百到一千七百件,如果全部移到司法審理,分到全國廿六個法院,估計每個法院大約分不到一百件。

有法官認為,雖然每個法院分不到一百件,但目前法官的案量已經很龐大,軍法案件有其專業度,一般的法官不見得了解軍中文化,貿然承審軍法案件,恐怕是另一個危機,他建議司法院務必要給法官足夠時間的專業訓練,或者設立專庭,由專庭法官負責承審。

但也有法官指出,世界司法的潮流,英德法日等民主國家皆沒有設立軍事法庭,現役軍人犯罪仍歸司法審理,全球僅有美國因其國際政策的考量設有軍事法庭;但「不一定要有軍事法庭才能軍令如山」,軍法案件早晚都是要回歸一般司法體系。

有檢察官指出,大家都期待所有的軍事審判案件要移到普通法院審理,但他很擔心回歸司法審理後,結果不符民眾的期待,法院審理曠日廢時,若碰上不專業的法官,結局更慘。

法界普遍認為,目前的軍事審判制度確實在追訴審判程序上未必公平而獨立,且裁判品質欠佳,民眾不信任,依照大法官釋字第四三六號解釋,不論軍司法案件都應由普通法院審理;但如果急行軍式修法,突然將軍法案件一下子就全移到普通法院,會是另一個災難的開始,「現在是政策決定,已經沒有對錯問題」,全民都陷入以為快快修法就可解決問題的瘋狂。

法界人士建議,立法院此刻不妨先就關於軍人人身自由、辯護權、緘默權及證據調查程序中相關訴訟權益等規定,採行與普通法院適用的刑事訴訟法同等保護,再就沒有涉及軍事專業機密的案件,包括洪仲丘案所涉的罪名,移到司法機關偵審,不僅可以解決社會因洪案所累積的怨憤,也可以逐步改革,在完成相關配套措施後,再思考全面修法。


綠批阻撓 陳鎮湘:支持有配套的修法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林思慧/台北報導】2013.08.06 02:58 am

民進黨立委昨指出,民間主張速修軍審法,國民黨軍系立委陳鎮湘上周卻公開反對修法,擔任軍職內發生四起冤案卻草率結案,要求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應優先調查這四起冤案,國民黨也應立即開除他不分區立委職務。

陳鎮湘說,民進黨斷章取義以二分法誤解他不支持修法,對他不公平;他支持修法但要有配套,特別是針對不同軍種明確定義「凌虐」,不然特戰隊夜間行軍也是凌虐。

陳鎮湘表示,金防部兩案正值一九九六年台海飛彈危機,因情勢緊繃,戰備要求嚴格,難免有幹部精神壓力大,但一切照程序處理,若家屬有冤屈可再提申訴;至於台中師管區司令部案則不屬陸軍總部管轄。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表示,他沒有阻撓修法,他與立委廖正井提出的版本在上周初審通過,跟其他版本一併送交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葉宜津、吳宜臻等人說,陳鎮湘任金防部司令,一九九六年七月發生小金門連長羅大忠舉槍自殺案件,金防部指壓力大想不開;一九九七年八月金門下士葉志勇舉槍自盡,軍方也說是壓力大。

陳任陸軍總司令,一九九九年四月,澎防部少尉排長江銘鈞頭套塑膠袋、雙手遭反綁且繩子繞頸窒息死亡,檢察官認定他殺可能性高,但澎防部卻認定自殺;二○○○年一月台中師管區上士張馨勻頭套塑膠袋、嘴貼膠帶,身體棉被包裹還有多處外傷,法醫解剖後推斷遭撞擊致死,家屬提他殺疑點,但軍方卻以墜樓自殺結案。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出示剪報說,一九九六年金防部彈藥車爆炸案,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當時就曾要求時任金防部司令官的陳鎮湘下台負責,現在反修法就不配當立委。


設軍事專責法庭? 司院要評估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市報導】2013.08.06 02:58 am

立法院正研議軍審法修法,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蔡名曜表示,目前軍人刑案每年平均一千七百至八百件,若承平時全移交法院,每個法院將增加八十多案;有法官建議成立軍事專責法庭,司法院仍在評估。

蔡名曜昨天上午參加嘉義地院人民觀審制模擬法庭,針對軍審法修法表示,立法院司法內政委員會協商修改軍審法,對是否將軍人犯罪全部移交地方法院,或限縮陸海軍刑法第四十三至四十六條罪名,仍有爭議。

蔡名曜說,若承平時期軍人刑案全移交法院,以每年平均一千七百至八百件估算,全台廿最六個地院,每院平均增加八十多件,但因軍人所屬部隊、住居所、犯罪地不同,各地院負擔案件量不同。

有人質疑女法官未受軍事訓練,能否勝任?蔡名曜說,軍人犯罪樣態與刑法大致相同,只是罪名不同,如洪案凌虐部屬致死,刑法是妨害自由致死,女法官足以勝任。


軍審移司法 訂日出條款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黃驛淵、林思慧/台北報導】2013.08.06 02:58 am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昨挑燈夜戰趕出政院「修法態度」,並向院長江宜樺報告;據指出,政院已確定在部分條文定「日出時程」的修法方向;至於凌虐的定義是否入法,仍待今天協商確定。

江揆日前指示羅瑩雪全權負責軍方懲罰制度改革平台、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成立,以及軍事審判法相關修法事宜,並由另一政委林政則協助。

林政則說,會中也已對陸海空軍刑法中的「凌虐部屬」做出明確定義,所謂凌虐,是指非因軍事訓練、勤務必要,使人受凌辱、虐待等非人道待遇的行為。

朝野達成修改軍事審判法共識,今天並可望在立法院完成三讀;考量一般法院負荷案量,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說,國民黨團主張「修法一次到位、實施則分兩階段」,先將洪仲丘案與類似案件在修法後馬上挪出軍審,以解決社會對軍審及軍中人權疑慮,並訂定「日出條款」,把其他非軍中人權案子在六個月以內移出。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今天可能將漁業法列為第一案,讓朝野有時間協商軍審法。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朝野協商都同意修法以民進黨團版的精神為主,大方向就是「承平時期軍審全面回歸司法」,而目前就算是承平時期,因此「可說軍事審判將走入歷史了!」

柯建銘說,軍審法相關修法細節還待今天協商討論,若軍審法修法內容夠完備,國安法、刑事訴訟法也可考慮不修。

洪慈庸訪立院:

修法別綁核四公投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昨天赴立法院拜會朝野黨團,盼速修軍審法;她表示,洪案很多都已串供、滅證了,修法若不趕快通過,後續推動就很困難,「這是全民的希望,不希望再有破碎家庭產生。」

洪慈庸說,修法若能在臨時會通過,「弟弟可能會更開心」;但軍事審判制度修法應是獨立事件,若與核四公民投票案綁在一起,「弟弟應該不是那麼高興」。


洪慈庸:盼速修軍審法 別再發生遺憾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林敬殷/台北報導】2013.08.05 09:20 pm

洪仲丘姐姐洪慈庸今天上午拜會立法院朝野黨團,力促立法院臨時會盡速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法。洪家昨天舉行洪仲丘告別式,洪慈庸哽咽說,昨天有人送花給爸爸致意,但在父親節前夕,洪仲丘離開對爸媽都是最大傷害,希望朝野立委修法,不要再讓遺憾發生。

洪慈庸表示,她爸爸撐了30幾天,昨天眼淚終於潰堤,她想可以幫爸媽做些什麼?還可以幫往後的小朋友做些甚麼?洪案在偵查過程中,受到很多不公平對待,包括很多荒腔走板情形,她希望能藉由洪案,促成軍審法修法,讓以後服役的小朋友,不再受到不公平對待,也不要再有破碎的家庭與傷心的父母。洪慈庸拜會民進黨團時說,這件事讓所有民眾都站出來,相信洪仲丘一定也很感動,他的犧牲讓全民的正義站出來,相信他在天上,一定很開心。對於洪仲丘死亡證明書載明死亡地點「自宅」,她說,弟弟當時是留著一口氣回家,證明書上已經沒有其他選項了。她說,不明白為什麼要經過這麼久,才能得到比較令人安慰的答案?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陸軍頒發旌忠狀給陸軍下士洪仲丘家屬,引發爭議,陸軍表示,頒發旌忠狀在與家屬討論治喪事宜時就提及,推測軍事法庭裁定涉案4人交保後,引發家屬不滿。據指出,國防部昨天向總統府說明,是陸軍處理欠周延,但後備司令部處理旌忠狀發放過程時,曾經有副本知會國防部,國防部事前完全知情旌忠狀發放過程,但沒有告訴後備司令部不要進行,相關案子也曾在7月19日與30日兩度向國防部提報,國防部也沒有說不可。

馬總統昨天參加洪仲丘公祭,家屬當場提出與軍檢署建立聯繫窗口、更正洪仲丘死因等要求。在馬總統親自指示下,新的死亡證明書昨晚快速送到洪家,國防部昨天下午指派家屬信任的軍事檢察官羅崇恩代表專案小組,擔任與洪家家人、律師的溝通協調平台。據了解,雙方今天下午舉行第一次聯繫會議,共同討論交換案情資訊。有關洪仲丘旌忠狀爭議,陸軍指旌忠狀有國防部長與馬總統落款,豈是陸軍擅作主張,但府方對頒發旌忠狀一事並不知情。國防部指出,洪仲丘因漢光29號實兵演習期間,負責機動運輸、輸具調動等全般事宜,陸軍司令部追頒陸光乙種獎章一座,依規定及權責辦理洪仲丘追晉中士。


邱太三:移交司法 就能找到真相嗎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2013.08.06 02:58 am

「倉促修法,恐成災難。」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邱太三表示,軍審法不是不能修,但應該在深思熟慮、檢討制度面後再討論修法。

一名資深檢察官認為,軍中管理有特別權力關係、軍紀的考量,還有軍中特有的文化、生態上問題,「眉角」很多,移轉司法偵辦,在嚴格證據主義下,對軍人權利較有保障,但與發現真實可能有段距離。

立法院黨團昨天對軍審修法達共識,承平時現役軍人犯罪全由司法機關追訴、審理,修法後洪仲丘案適用。

邱太三說,洪案是執行面出了問題,卻從制度面修法,有點本末倒置,等於廢了軍法的武功,萬一日後要由軍法官偵辦案件,將無能為力;一旦修法過關,日後在地檢署執行上也會有問題,光是進軍營搜索就可能被擋在門外,「誰能保證軍方一定會配合?」

司法講究人權保障、嚴格的證據,所有的證據要合法取得才有證據力,邱太三表示,如果洪案移司法審理,在嚴格證據原則下,「一半以上的被告可能判無罪」,修法可能無法達到「結果的滿意」,也不見能增強檢察官的能力。

邱太三指出,在總統掛保證、政治正確和民意壓力無可擋的情況下,修法過關的可能性很高,但大家應該深思,這次洪案真的是軍法制度面出問題嗎?即使移交司法,真能達到大家要的真相?如果司法判很多人無罪,大家能接受嗎?


觀察站/移司法 能解軍中人權問題?

【聯合報╱本報記者鍾沛東】2013.08.06 02:58 am

在洪案衍生的強大壓力下,全盤將軍事審判移由普通司法機關偵審似乎成了「全民共識」;然而,軍法移司法真能解決軍中人權問題?答案恐怕沒有那麼樂觀,眼下還有許多巨大工程必須克服。

司法審判最核心的價值不外是實踐公平正義,而實踐這項價值的手段,除了應查明真相,予犯罪行為人該當之刑罰或免於誣陷之罪外,速審速決也很重要,避免流於「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軍法機關被人詬病者,在於受軍政長官的層層「監督」,獨立性不足;又由於缺乏外部監督,透明度不夠,導致軍事審判的公正性受到質疑。

承平時期的軍法審判劃歸普通司法機關偵審,或許可以暫解上述問題;不過,軍法與司法是兩套大不同的審判系統,面對的犯罪態樣及身分都截然不同,司法真能承受軍法的重擔?其實是很多司法人的共同憂慮。

其一是專業問題。司法官於偵審過程中,除極盡調查之能事、取得確切證據外,對於如何取捨證據的心證能力也很重要;他們必須能夠體察環境,做出合乎社會經驗法則的判斷,才不致作出恐龍判決。

軍中是封閉的小社會,因應軍事或特別的勤務需要,有他獨特的權力關係及運作方式;「老百姓」身分的司法官,面對軍法案件有無「透徹體察」的能力,做出正確裁判,是不小的挑戰。

其次,軍法歸司法後,司法機關的案件必然增加。現行司法機關都有經年無法改善的「案」滿為患問題,軍法併入司法,勢必讓此問題雪上加霜,間接影響整體司法品質。

再來是時效問題。速審速決是軍事審判的特性,審判品質雖然不佳,卻能夠滿足軍中威權要求。但軍事審判的這項「優點」,正是最為民眾詬病的「缺點」。

受過嚴格司法訓練的法官,多能恪遵必須「超越合理懷疑」的審判原則,有疑即不能斷,要求證據確鑿;因此,常見案件在各審級間來回多次、多年,一般案件辦個三、五年極其正常,稍微複雜一點的,常見八年、十年還結不了。試想,現在兵役期這麼短,有幾個軍人能在役期間獲得終審判決,恐怕會有很多人退了役還在跑法院。


軍法劃歸司法並不簡單,撇開它將衝擊軍事作戰需求不談,司法機關能不能勝任?做得比軍事審判更好?倉促修法前都應思考。


新聞眼/迎合民氣 但國防安全不能「關機」

【聯合報╱本報記者程嘉文】2013.08.06 02:58 am

洪案發展可能成為「動搖軍本」的疑慮。在大批役男激起對部隊管教方式的宿怨後,軍方頓時手足無措、陣腳大亂。國防部喊出「廢除禁閉」旋即收回,頒發旌忠狀「表揚」洪仲丘,事後又把責任推給陸軍,「與國防部、總統府無關」。每犯一次錯誤,都使國防部更陷困境。

如今立院朝野黨團競相「飆車」,一天內全面翻修軍事審判法,廢除軍審制度,甚至出現「先決定三讀日期,再考慮修法內容」的現象。顯現立委們不但無意彌補軍方過去一個月犯下的錯誤,甚至還搶著成為這部荒謬劇的新主角;為迎合一時的「民氣」,將國家法制與國防安全視同兒戲。

軍法體系的確存在不夠獨立的弊病,但今日洪案激起民怨的最大因素,與其說是軍事審判,更應說是部分軍士官的偏差心態,以及政府對輿論掌握、危機處理的拙劣。面對廿萬民眾的憤怒歌聲,政治人物絕對不能等閒視之,也不能簡化問題;尤其不該把「一定要讓洪仲丘適用」當成修法的關鍵考量。

如果立院「一步到位」廢除軍審,立刻面臨何謂「平時」與「戰時」?平時全無軍事法院體系,戰時如何憑空生出?一般司法體系成員如何了解軍中生態?如何介入辦案又不影響部隊運作與戰力?

一般法律的修訂,都需反覆召開公聽會廣徵專業意見,經過相關委員會長期討論,方能付諸實施;這種徹底抽梁換柱的大改革,居然想在幾天內完成,豈非荒唐?

軍隊是不能缺的「必要之惡」,軍人捍衛國家更是須臾無法停歇的責任。雖然部隊中確實不乏惡劣份子,也不可能把整鍋粥倒掉。在八月三日的晚上,當廿多萬人上街表達心聲的公民權,仍然有廿多萬名軍人,必須拿起刀槍、登上飛機戰艦,大眾公民權才能獲得確保。

因此當人民的憤怒化為實際政策制定時,必須就事論事,放下慌亂與激情,更需拒絕麥克風與收視率的誘惑。朝野政治人物務必要認清一個殘酷的事實:電腦重新開機只要卅秒;國防安全一旦「關機」,卻很可能沒有重新啟動的機會!


修軍審法/別敷衍 軍法回歸司法

【聯合報╱羅承宗/民間司改會工作委員(新北市)】2013.08.06 02:09 am

洪仲丘死因為何?軍方開立的死亡證明書,第一次為企圖掩蓋真相的「意外」,第二次則為語焉不詳的「他為」。直到上周日家屬當面向總統馬英九陳情,第三張載明「他殺」的死亡證明書,於當日下午即火速開立,並派人親送到府。

如此超高效率,除總統指示交辦外,更重要的原因在於:若非白衫軍帶給政府莫大壓力,這個最接近真相的死亡證明書,豈有可能從天而降?

第三張死亡證明書是遲來的正義,也暴露軍法制度的不良本性。詳言之,我國的軍法制度從軍政、訓政時代延續迄今,其本質是講求上命下從的行政權範疇,而非講求正當程序保障、尊重人權的司法權。若長官沒交辦,要求軍方開立「他殺」的死亡證明書可謂天方夜譚;反之,一旦有長官直接下令,而且還是來自三軍統帥,即便無前例可循,這張「他殺」死亡證明書,也能享有「上午面告,下午親送」的高規格禮遇。

從這裡,吾人可窺知:所謂軍法制度不過是聊備一格的形式,上級長官的意志和命令才是真正的軍法。如此隨權力左右搖擺的軍法,充其量不過是場在「偽法庭」上演的「審判秀」,可枉可縱,毫無公正可言。軍人冤案想要在軍事法庭裡獲得昭雪,難如登天。

「軍法全面回歸司法」是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三大訴求裡攸關軍中人權保障的重要呼籲。公民要的是「立刻」建構一套在承平時期所有軍人涉訟皆由普通法院審判的嶄新體制,而不是政府為搪塞白衫軍、平息民怨所倉促拋出的敷衍式、拼湊式、切割式修法提案。這個違憲且不義的軍法制度,應儘速隨洪仲丘大體化為灰燼!


洪仲丘案/無限上綱 徹底鬥垮國軍?

【聯合報╱王精誠/文字工作者(高雄市)】2013.08.06 02:09 am

我們絕對支持追查洪仲丘虐死案的真相,嚴懲相關人員的責任,並藉此次高漲民氣,改革國軍部隊的沉痾。然而,整個事態的發展,似乎已偏離「揪出老鼠屎」的軌道,而上綱到「搞臭一鍋粥」的偏鋒,把國軍部隊徹底鬥臭鬥垮。

擺在眼前殘酷的事實有三:

第一、以後的三軍各級部隊、各級幹部,將不會再如以往進行嚴格的訓練及軍事化管理,軍官、士官在明哲保身的心態下,將放棄應有的「管」、「教」與訓練。

第二、即將推動由「徵兵制」換軌到「募兵制」的轉換工程,可能胎死腹中,因為在這種氛圍下,根本招不到官士兵。

第三、即使再回到「徵兵制」,徵到應有之兵員,但是這支「後洪仲丘」的部隊已無任何戰力可言。

推動洪仲丘抗議行動的主事者,可能未曾想到如此徹底毀滅國軍的後遺症。接下去是否藉此可用民氣,趁著「核四公投」之便,再加一道「廢止國防部」的公投議題,或者仿效日本,把國防武力降編為「自衛隊」,拔掉「國軍」標誌?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洪仲丘抗議行動要如何落幕?演戲的要喊停,看戲的未必停不下來。

拿破崙說「絕不去做敵人希望你做的事。」今天的東北亞處於「周邊有事」的準和平與準戰爭邊緣狀態,台灣與日本的釣魚台衝突,與菲律賓的漁事衝突,讓大家都成為潛在的敵人,日、菲最希望台灣的發展就是廢除國防武力,更不用說對岸中共對台灣軍力的期待。

我們這樣繼續玩下去,不正是去做「敵人希望你做的事」?


軍審法修法 應付民意犧牲國安?

【聯合報╱蘭寧利/退役海軍中將(高雄市)】2013.08.06 02:09 am

部分立委要修軍事審判法,他們欲以戰時、平時做為軍人審判的區隔。我認為,這些朋友們忙於迎合民意重要,但也不應疏於對軍國大事的關心。

在這些朋友們的心裡,恐怕還以為「戰時」一定是兩軍對壘,砲火連天,隔壕交火的地面戰鬥;殊不知那種時代早已過去。今天在資訊戰、特種作戰與海空作戰中,是沒有戰線的,也根本無法區隔平、戰時的。

個人曾擔任多次海上指揮官,總以「出門如見敵」嚴格要求官兵。請問,敵人在哪裡?可能就在門口,甚至在港內(如珍珠港事變),或在海上巡弋時就會碰到。當然一接到命令立即出海,官兵均不得下梯口的立即待機,更貼近戰時。這些戰備狀況的提升,或是被納入特遣編組,是戰時、還是平時?那麼演習,甚至救災又如何?軍令當然需要軍法的支持,否則當面對危機重重的救難任務時,拒絕受命,交司法辦,作文章還要十天半個月。

因此,改革要以國家安全為首要,而不是只考慮如何應付民意,而犧牲國家安全。

洪案軍法一口氣起訴十八人,這就是軍法的特質,快而且「小大由之」。這個案子從起訴十八人而且官至旅長都要求重懲,證明絕非小辦。很明顯看出上級有「借爾項上人頭一用」,以平撫民意的意味,至於借到哪一個層級的頭,則要看高層了。但是如果交司法辦,就沒有上級「借人頭一用」的壓力,是否會辦到那麼多人,很成疑問。

不過當前的問題是,即使司法也未必會使人信服。但是,我總覺得悲情之後,不要忘了改革,而改革不要忘了,無論是軍刑法或是懲罰法,在送出去之前,務必要注重公正、公平,要參考其平時紀錄,要給受處分士官兵有申訴的機會。評議委員會要有鄰接及上一級單位代表與會。更要嚴格考察執行單位是遵規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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