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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鄭南榕 南市訂4/7言論自由日

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 2012-4-19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長賴清德昨宣佈四月七日為「言論自由日」,紀念民主鬥士鄭南榕自焚殉難精神,鄭南榕遺孀葉菊蘭以「歷史會留下紀錄」,推崇賴清德是一名有魄力、有勇氣、有行動力的直轄市市長,將言論自由的價值傳承給下一代。

市府昨舉行「四○七言論自由日、永記一百%自由」記者會,會中透過投影片及紀錄片放映,回顧當年鄭南榕為了「爭人權、反戒嚴」,以及為了平反二二八事件等,走上街頭展開一連串的民主奮鬥歷程。

賴清德表示,廿三年前的四月七日,鄭南榕為了捍衛言論自由自焚殉難,這個令人心痛、震撼的事件,也成為後續民主運動一股重要力量,並為兩年後廢除刑法一百條運動,撒下了種子。

賴清德表示,民國七十六年全台第一場二二八事件平反活動就是由鄭南榕發起,並且由台南出發,鄭南榕也曾在成功大學就讀過,鄭南榕在台南扮演關鍵角色,對台灣民主運動的貢獻,與台南市淵源頗深,南市率先全國制定言論自由日,一點也不為過。

遺孀葉菊蘭:感動、想不到

葉菊蘭以「感動、想不到」的心情表示感謝。她說,做為鄭南榕的太太,此時站在這裡,回憶許多,在鄭南榕自囚日子裡,她天天問先生「我和女兒怎麼辦?」、「你的同志怎麼辦?」、「你的民主之路怎麼辦?」先生總回說「這就是你們的事了!」如今回頭想這句話,終於明白體悟,要如何捍衛「言論自由」、「追求自由」,確實是大家現在的事。

葉菊蘭強調,言論自由日不是為鄭南榕先生量身訂做,而是對自由價值追求不能有任何折扣,民主不是理所當然,自由與民主價值是需要被呵護、捍衛的,否則也可能會再度失去!


鄭南榕自焚處 北市府掛「自由巷」紀念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2012.06.20 02:49 am

一九八九年,民主運動者鄭南榕在北市民權東路三段一O六巷三弄的「自由時代週刊」雜誌社自焚,強烈要求台灣走向民主。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決定,六月底前在三弄加掛「自由巷」牌子,以玆紀念。

北市府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表示,鄭南榕為了言論自由喪失生命,言論自由及愛好民主都是普世價值,因此市府掛牌紀念,希望民眾珍惜自由民主的可貴。

鄭南榕自焚的總編輯室保留至今,改為鄭南榕紀念館,鄭南榕基金會也正準備下個月的解嚴廿五周年紀念活動。基金會執行長曹欽榮說,他正思考如何超越越藍、綠、紅 (中共)意識形態,將鄭的思想真正在兩岸深化。

曹欽榮表示,近年來,不少大陸朋友到鄭南榕自焚處憑弔,最令他印象深刻是有一名大陸中學生在紀念館「泡」上一天,不斷閱讀雜誌、文獻,直到紀念館人員快要下班,仍然滿腹疑問。

曹欽榮說,他主動與陸生攀談,對方困惑台灣為何能民主化,也非常洩氣回到大陸能做什麼,直說「難道我要自焚,才能讓大陸民主。」他回說,鄭南榕不是鼓勵自焚,而是珍惜生命,用犧牲換取改變。

他表示,基金會日前也徵求論文集,有兩位台大生、一位香港生、一位陸生獲選,陸生不知什麼理由,拒絕公開論文。這些經驗啟發基金會,計畫將鄭南榕著作翻譯成簡體字及各國版本。

「一般人總認為,鄭南榕等於葉菊蘭,等於台獨,等於民進黨,談鄭南榕又會落入中共的統獨論述」,他說,台灣應跳脫兩黨思維,不要過度解讀,畢竟鄭南榕沒有加入民進黨,反而是民進黨的引導者、啟蒙者。

他笑說,若有一天,學校老師及家長也跳脫政治思考,帶小朋友參觀鄭南榕基金會,那一切就有文資價值。


鄭南榕自焚處 北市命名為自由巷

自由時報 2012-6-20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鄭南榕基金會爭取將鄭南榕自焚處的巷弄命名為「自由巷」,昨天獲得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通過。民政局表示,將比照「反貪腐民主廣場」的模式於民權東路三段一百零六巷三弄設立別名為自由巷,最快兩個月內掛牌。民政局表示,鄭南榕爭取言論自由,以身殉道,對台灣民主發展有相當貢獻,值得紀念。

民政局最快兩個月內掛牌

鄭南榕基金會今年四月舉辦鄭南榕殉道廿三週年追思會,已將該巷道定名為「自由巷」,由鄭南榕遺孀葉菊蘭、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揭牌;北市府未來也要掛牌,民政局戶籍行政科科長林純妃表示,將進一步和基金會協調,而掛牌處也要現場會勘,可能地點包括周邊路燈燈桿或交通號誌桿。

民政局昨天將別名案提報市政會議討論,北市現有文化局的「台北市藝文組織譽揚要點」,表揚有貢獻的藝文團體,表揚方式如指定受譽揚者發跡或現址的巷道為譽揚街,雲門巷、漢聲巷就是依此命名。

不過,民政局說,鄭南榕是爭取民主、言論自由的人士,與譽揚要點較不符合,因此比照九十六年反貪腐民主廣場標示牌的設立方式,由民政局掛牌。

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週刊,於國民黨的言論箝制下,多次被查禁停刊,七十七年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翌年接到涉嫌叛亂的法院傳票,鄭南榕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之後自囚於雜誌社七十一天,最後於軍警重重包圍下自焚,現址為鄭南榕基金會。

民政局說,民權東路三段一百零六巷三弄全長為三百六十五公尺、寬約六公尺,目前設籍三百廿戶共八百八十五人,為避免更名影響現有住戶權益,將以別名方式掛牌。


從鄭南榕的自由巷到陳水扁的貪腐廣場

【聯合報╱社論】2012.06.22 03:22 am

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決定,將台獨運動者鄭南榕自焚處的民權東路三段一○六巷三弄,加掛「自由巷」的銜牌,以資紀念。

鄭南榕是台獨運動者,係綠營標榜的烈士。而台北市由國民黨執政,郝龍斌領導的市府團隊,能將鄭南榕「赴義」之地名為「自由巷」,這不是個小動作,而是一個振聾發聵的大手筆。

北市府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說,鄭南榕為了言論自由而喪失生命,言論自由及愛好民主皆是普世價值,因此市府掛牌紀念,希望民眾珍惜自由民主之可貴。

鄭南榕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自焚身亡,其人格特質仍是一個議論紛紜的題目,而後來綠營與其家屬亦皆不再強調鄭的台獨立場,改以「主張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來作為鄭南榕的圖像;此次台北市政府的宣示,也強調此一角度。

當鄭南榕辦雜誌之時,台獨猶被視為「涉嫌叛亂」,如今則非但已是當然之言論自由,且已成政黨的政綱政策;只是,二十餘年來,台獨運動本身卻已漸在世局國情的變化中,日趨式微耗弱。可以這麼說,鄭南榕維護言論自由的精神,可能較其台獨主張,更能禁得起時空的考驗,恆久存留。

當年鄭南榕主辦《自由時代周刊》雜誌,李敖是總監,陳水扁是社長,鄭南榕則是總經理。如今,台北市政府在一○六巷設立了「自由巷」,紀念鄭南榕;而同一個郝龍斌市長,在二○○七年,亦在凱達格蘭大道的電燈柱上加掛「反貪腐民主廣場」的紅色銜牌,以「紀念」陳水扁。

從鄭南榕在自由巷裡的《自由時代周刊》,走到陳水扁在凱道的「反貪腐民主廣場」,正是台灣現代歷史的一道不堪回首的腳印,也給了國人諸多啟示:

一、藍綠之爭,應當是互補互諍,而不應相互毀滅。郝龍斌市府應當不是支持鄭南榕的台獨主張,而是接受其捍衛言論自由及追求民主的心志。也就是說,即使是反對台獨者,也可能在鄭南榕的人格中,看到了可以同情同理之處。

然而,若以郝龍斌今日為鄭南榕設置「自由巷」,來與陳水扁在二○○七年欲瘋狂否定「中正紀念堂」的行徑相較,則可看出郝的高度,與扁的淺薄。而在二○○九年,馬政府掛回了「中正紀念堂」的銜牌,卻保留了「自由廣場」的牌匾;這雖是一降低衝突的舉措,但也不啻是為歷史作了平衡的詮釋。由此可知,藍綠可以互補互諍,不必相互毀滅。

此類事例其實很多。例如,今日台北市的市徽是陳水扁市長任內所設,後任的馬英九及郝龍斌皆承繼不替;而總統府官網的英文名字Republic of China(Taiwan),亦為扁政府所定,馬政府也將括弧內Taiwan一詞保存下來。這皆可視為政治符號及政治理念的互補與充實,而不是相互否定。相較而言,所謂的「正名制憲」、「去蔣化」、「去中國化」、「外來政權化」的種種激越的動作,則非但在政治現實上是愚行妄為,在政治理念上尤是反民主反法治的專制行徑。畢竟,「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蔣中正」等等價值體系,即使爭議不絕,但絕不是拆下「中正紀念堂」的牌匾,換上一塊「台灣民主紀念館」,就能一筆抹煞。

二、從上述分析可知,民主政治的脊柱在「自由」的民意,而不在意識形態及政治主張。正因如此,反攻大陸的政策始可能替去,台獨建國的意識形態也才可能移變。所以,鄭南榕如今被強調的價值亦在「言論自由」,而不是他的台獨立場。

然而,鄭南榕主張「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若與民進黨執政八年對言論自由的侵害對照,卻令人怵目驚心。非但搜索報館、欲查封電視台、動輒控告媒體,更將異議者汙名化為「傾中賣台」、「不愛台灣」及「統派媒體」;這難道就是鄭南榕自焚身殉所欲追求的「言論自由」?即以美牛案為例,民進黨專制地堅持自己的「政策」,霸占立院主席台,禁止了依法表決的「自由」,這難道又是鄭南榕自焚身殉所欲追求的「民主政治」?

鄭南榕若死而有知,如何看陳水扁及民進黨?而今日的陳水扁與民進黨跨過了鄭南榕的屍體而來,又何堪回首憶當年。


追思鄭南榕 自由巷揭牌

自由時報 2012-8-22

鄭南榕紀念館前「自由巷」昨天正式掛牌,台北市長郝龍斌(左一)、鄭南榕遺孀葉菊蘭(右一)、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長許章賢(右二)等一同揭牌。(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今年是「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自焚殉道廿三週年,台北市政府在鄭當時自焚的雜誌社社址(民權東路三段一○六巷三弄)另命別名「自由巷」,昨天舉行揭牌。鄭南榕遺孀葉菊蘭呼籲,盼市府將鄭南榕自焚的四月七日訂為言論自由日。

四月七日鄭南榕逝世廿三週年追思會中,當時的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及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長許章賢均呼籲市府設立自由巷,當天並自行揭牌,五月經民進黨議員顏聖冠提案質詢,北市府市政會議於六月通過設立自由巷案。

台北市長郝龍斌、葉菊蘭、許章賢等人昨為自由巷揭牌,並參訪紀念館。館內保留鄭南榕自焚現場、遺物、紀錄片及其當年創辦的自由時代週刊。郝致詞時表示,鄭南榕為爭取言論自由,以身殉道,希望透過自由巷的設立,提醒世人民主自由的價值。

葉菊蘭表示,她為自由巷揭牌感到欣慰,鄭南榕以身殉道,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也是家屬終生的痛與遺憾。她並說,南市已將四月七日訂為言論自由日,盼北市也將這一天訂為言論自由日。此舉不是彰顯個人,鄭南榕只是個名字,自由是一個價值,人權則是文明社會追求的指標。

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說,台北市從未自訂紀念日,將透過市政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


綠營6縣市 訂4月7日言論自由日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2013.04.02 02:19 am

包括台南市等6個民進黨執政縣市正、副首長代表,昨齊聚台南,宣布以民主鬥士鄭南榕自焚的4月7日,訂為6個縣市的言論自由日。

現場即日起舉辦「叛逆。自由」戶外影像特展,由鄭南榕基金會提供,帶領觀眾重回當年一個個爭取民主自由的現場。

民進黨黨中央去年決議訂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去年4月18日賴清德率先響應。昨天包括宜蘭縣縣長林聰賢、雲林縣縣長蘇治芬及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都到台南,在台灣文學館前,參加這項共同的宣示活動,原要出席的嘉義縣長張花冠未到場,也由鄭南榕基金會代表,大家並一起繫上象徵言論自由的綠色絲帶。

鄭南榕的遺孀、行政院前副院長葉菊蘭與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長許章賢也到場,葉菊蘭表示,她在鄭南榕自焚前曾問他,「你走了、我們怎麼辦,自由民主怎麼辦」,鄭南榕當時只說「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聽在家屬耳中十分殘忍,但24年過去,她相信先生所說的話已實現,言論自由已是大家的事。

台南市長賴清德則表示,言論自由是靠前輩們好不容易爭取來,大家必須記得,像是最近的媒體壟斷,如果大家以為不會影響民主,是非常危險的事。

蘇治芬也表示,雖然台灣的言論已自由,但真相是否顯現則難說,因為很多話都是經過當權者算計過說出的謊言,百姓可能被愚弄。

台南市政府還將在今年啟動台南民主人權史料的彙整研究,集結台南在台灣爭取自由人權發展過程中的史料,建構屬於台南的自由人權地圖,未來作為發展學校人權教案、深化人權教育的基礎資料。


許世楷點了根菸,放在鄭南榕墓前…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2013-4-2

◎ 顏利真

日前「三二九青年節」,筆者有感於發生在廣州黃花崗上的事蹟與台灣無關,因此不揣淺陋,寫了一篇「催生『四○七青年節』:紀念鄭南榕」的文章,希望將該日訂為台灣的青年節。適巧,今日欣聞台南市長賴清德將此日訂為「台南市言論自由日」,其他五個民進黨執政的縣市首長也響應與跟進。

誠然,這天來得太遲,早在二十四年前鄭南榕自焚時就該制定了。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鄭南榕在他的《時代周刊》上刊載由許世楷先生所寫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隔年一月二十一日,國民黨政府即發出「涉嫌叛亂」的傳票要傳訊他。對此,堅毅的鄭南榕公開宣稱:「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二月七日晚間,許世楷還在電話中問他︰「今天狀況如何?」他回說︰「周圍都沒有動靜,大概無事!」孰料,當晚警察就衝進雜誌社,那一刻,鄭南榕也點燃了火苗,為言論自由自焚而死。

二○○四年四月七日,在許世楷的帶領下,我們一群民間社團的朋友,帶著一束百合花到金寶山墓園祭悼鄭南榕。車行途中,許夫人說了一個小故事,筆者至今難忘。她說,有一次鄭南榕到東京去看他們,就住在他們家。晚上,只見鄭南榕和許世楷兩人熱烈地談論著台灣獨立之事,談到夜深人靜;而許夫人一向早睡、撐不住,就先去睡了,她不知道他們究竟聊到何時?直到早上起來、走進客廳,才看到茶几上的菸灰缸裡滿滿的菸蒂……。一九九二年,黑名單解除,他們夫婦終於能返台親自前往墓園祭悼鄭南榕。在追思、祭拜的儀式之後,許先生默默地點上一根菸,放在鄭南榕墓前……。

在那煙霧中,我看到自焚的火焰;在那煙霧中,我看到一個對理想、對正義、對自由堅持的靈魂!

值此年輕人正積極推動反媒體壟斷、追求百分百言論自由的同時,這天,來得正是時候!

(作者為高中教師,台中市民)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林郁璇 alterou sua foto do perfil. 臉書發言 2013-4-7

【剩下,就是我們的事了】 1987年,台灣宣布解嚴,我們以為自己可以自由的表達我們的想法、宣傳我們的理念,我們深信發表各種思想的權利已經回歸於民了;鄭南榕也是。「我是鄭南榕,我支持台灣獨立。」,在數百雙眼睛的見證下,他在金華國中的講台上毫無畏懼、沒有猶豫的講出他的主張、他的理想。「罪名:涉嫌叛亂」,除了在其他場合受到打壓,他還受到黨國起訴;這就是他們愛戀權力的貪婪嘴臉,而司法只是他們飼養的鷹犬,解嚴只是毒藥的糖衣。面對這樣的壓迫,鄭南榕在《自由時代》中自我囚禁,最後在刑警攻破前,自焚身亡。 前輩,謝謝你不願屈服的堅持,我知道火舌吞噬了你的肉、燒乾了你的血,你給了自己一把致命的火,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我知道,在火光染紅天空的那一天,你守住了言論自由、讓台灣的民主有更多的可能。我知道,這是一把薪傳的火,你照醒了多少人,也點燃了多少炙熱的心。我知道,言論自由需要我們的堅守、台灣民主要更多的氣力去打拼。前輩,請你看照著,剩下就是我們的事了。

【剩下,就是我們的事了】

1987年,台灣宣布解嚴,我們以為自己可以自由的表達我們的想法、宣傳我們的理念,我們深信發表各種思想的權利已經回歸於民了;鄭南榕也是。

「我是鄭南榕,我支持台灣獨立。」,在數百雙眼睛的見證下,他在金華國中的講台上毫無畏懼、沒有猶豫的講出他的主張、他的理想。

「罪名:涉嫌叛亂」,除了在其他場合受到打壓,他還受到黨國起訴;這就是他們愛戀權力的貪婪嘴臉,而司法只是他們飼養的鷹犬,解嚴只是毒藥的糖衣。面對這樣的壓迫,鄭南榕在《自由時代》中自我囚禁,最後在刑警攻破前,自焚身亡。


前輩,謝謝你不願屈服的堅持,我知道火舌吞噬了你的肉、燒乾了你的血,你給了自己一把致命的火,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知道,在火光染紅天空的那一天,你守住了言論自由、讓台灣的民主有更多的可能。

我知道,這是一把薪傳的火,你照醒了多少人,也點燃了多少炙熱的心。

我知道,言論自由需要我們的堅守、台灣民主要更多的氣力去打拼。

前輩,請你看照著,剩下就是我們的事了。


【週日想想】鄭南榕問題:有百分百的言論自由嗎?
(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public/articles/view/695 )

李拓梓Apr 7, 2013

老實講,我對鄭南榕的回憶是淡薄的。我所知道有關他的一切,都是青春期之後從當時百花齊放般的自由言論中閱讀到的知識,其中最重要的一本,是胡慧玲編寫的《我喜歡這樣想你》。那本書中充滿對鄭南榕的各種回憶,讀起來總讓人想掉眼淚。在那之前,我只記得那本有很多圖片的「自由時代」雜誌,和他那焦黑乾枯的遺體,還有,他的憑弔隊伍在總統府前突發的自焚事件。

那是1989年,世界的風起雲湧正是進行式,在台北,蔣經國死後的政局凶險無比;在北京,天安門上學生正雲集;在東歐,波海三小國即將脫離蘇聯獨立;全球冷戰的格局就快要結束。小學生當時沒什麼樂趣,可能週三下午在同學家打電動、或者在附近的眷村裡偷採別人家的桑葉,穿梭在那些窄巷裡逃躲業主的追打。鄭南榕和詹益樺以死明志,距離當時讀國小的我是多麼遙遠、不可思議的事情。但民主,就在小孩子嬉鬧的當,轟轟烈烈的來到這個島嶼。

「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國民黨只抓的到我的屍體,抓不到我的人」。青春期後,我開始關心政治,鄭南榕的激烈言論言猶在耳,面對當時百花爭鳴的社會氣氛,任何對未來有期待的年輕人,都會相信我們所擁有的一切自由,都是他以身體的苦痛與消滅,所換取而來的權利。也是因為經歷過這一段經驗,後來每每一些反串人士引鄭南榕來掩蔽自身誣陷造謠的行為時,那種「鄭南榕在天之靈會哭」的說法,也總讓我特別迷惘。

言論自由有界限嗎?當年說要爭取「百分百的言論自由」的鄭南榕,應該也沒想過言論自由其實有一些界線吧?大學時很著迷美國憲法,知道有名的紐約時報控告蘇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原先是一個叫做蘇利文的警察局長控告紐約時報,認為紐約時報刊登警局鎮壓公民抗議活動的手段過於粗暴的一篇廣告有失公允、涉及誹謗。但美國最高法院卻基於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不得立法侵犯」為由,判決紐約時報無罪。最高法院法官認為,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不但應包含批評政府的言論,無惡意的錯誤更應被容許存在。這個判決後來被教科書列為「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的經典案例,意思是說,那些批評政府的言論,難免錯漏,但只要撰寫者可以證明他並沒有「真實惡意」,被監督者就不應該以誹謗來限縮作者的言論自由,以保障言論自由的存在。

中華民國憲法的釋字509號解釋,其實也有這樣的精神存在。依照當時釋憲的意旨,「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為何釋憲文一定要寫成文言文呀?)。大法官顯然認為言論自由是至高無上的權利,記者的舉證責任僅在於有經過查證且認為可信之責,而不一定要為真。

在民進黨執政的後期,我常常在想這件事情。那時媒體對執政當局一片喊打,許多真真假假、或者公評、也可能帶有惡意的新聞或評論穿鑿其間。我當然相信言論自由的價值很重要,也認為政府應當被監督。但言論自由是否有界限?這個問題始終在我腦海中徘徊。「真實惡意」或者舉證責任的概念,也經常挑戰我的政治立場。

直到2008年國民黨再度執政之後,因為其執政的失敗,引來媒體、或者後來興起的個人媒體在網路上的圍剿,才讓我對這件事情的觀點逐漸清晰。因為立場互換的經驗,我終於相信,除非是具有「真實惡意」,不然一切嚴厲的監督,容或出錯,都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我想,政黨輪替的價值,就在於讓不同政黨的支持者,都經歷一次角色互換的經驗,而後才能持平的看待什麼是惡意、什麼是公評。當然台灣在這方面還不夠成熟,但民主本就是學習的過程,如果政黨輪替常態化,國民對角色互換愈習以為常,民主終究會邁向更鞏固的可能性而行。

在鄭南榕過世多年後,大家紀念鄭南榕為爭取百分百的言論自由而死的同時,講交情、講台獨、談認同,固然都值得一提;但同時也應該反省,百分百的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又到底是為了什麼。而後他以自身肉體的苦痛,對威權體制衝決網羅的警示,對這個新興的民主國家,才具有更深刻的意義。

李拓梓

本文作者被學術界認為是政治人物,被政治圈說是讀太多書頭殼壞去,想當作家但是藝文界覺得他沒有才華,因此只好繼續在學術與政治之間流浪,並嘗試寫一些風花雪月文章來野人獻曝。
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aswing1978


蔡英文 Tsai Ing-wen · 臉書發言 2013-4-7

四月七日這一天,是鄭南榕殉道24周年的日子。

紀念這一天,是提醒我們,不要忘記言論自由得來不易,也是督促自己,言論自由的維護和爭取,還需要繼續努力!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林飛帆 臉書發言 2013-4-7

明天要再去一次金寶山,上一次去是兩年前,這次去意外地要代表青盟講幾句話並悼念Nylon,說實在,我對Nylon了解的很少,很少...。

他怎麼會這麼選擇?怎樣的勇氣?怎樣的痛心?怎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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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姚人多〈鄭南榕、李敖與陳水扁的《自由時代》〉:

「關於死亡,鄭南榕在《自由時代》不只一次提到;最令人百感交集的,是他在1985年5月20日為施明德的絕食所寫的那篇「我們之間又有人要死了」。鄭南榕這麼說:

假使我是施明德,以這一條性命,我不會賣給那些毫不在乎的政權和人民。我要拿這最終的祭品,獻給黨外的「同志」。我要絕食以邀請黨外同志立刻站出來組黨,我要絕食到他們組黨為止。黨外同志如果是民主的鬥士,那麼今天就組黨吧。如果連黨外同志也能眼睜睜地看著我餓死而不肯組黨,那麼就讓大家把台灣的前途和我一起埋葬。

施明德沒有死,黨外也真的組黨了。1985年的四年過後,「我們之間」死的人換成他自己。他當年最喜歡唱的台語歌「舞女」已經不再流行,至於舞女的願望「做自己的主人」這六個字,台灣人在民進黨執政八年之後還在追求;甚至,2008年民進黨22周年黨慶時,還寫在黨主席蔡英文的演講稿裡。

[...]鄭南榕的理想實現了沒有?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答案,下次到KTV唱歌時,記得點一首他最愛唱的〈舞女〉。當你唱到「誰人能夠瞭解,做舞女的悲哀」時,如果你還是有點哽咽,那大概就代表他的夢仍然在風中。」
— com 陳為廷.


(反媒體巨獸聯盟成員) 陳為廷 臉書發言 2013-4-8

昨天忘了轉。每年都會貼一下這篇我老師姚人多寫的紀念文章。推薦一讀,是我讀過最有料的鄭南榕紀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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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方式可以紀念鄭南榕,也有很多方式可以書寫這二十年我們所證明的東西;不過,我選擇一種對很多人而言也許是最痛苦的方法。讓我從1984年3月12日鄭南榕的《自由時代》創刊號講起。也許很多人都知道,這期的封面是一幅李敖的畫像,封底則是在黑色的背景上用黃色的字體寫著「爭取100%(言論?)(要查創刊號)自由」。很少人會去注意這顯著大字下面的人名,現在我把它記錄下來:

總監:李敖
社長:陳水扁
發行人:林世煜
創辦人/總經理:鄭南榕

解嚴後才出生的年輕一輩也許永遠不會瞭解,台灣曾有過那樣一個年代,這幾個人的名字可以被放在一起。這二十年來,這幾個人不同的際遇與發展,用一種非常諷刺的方法告訴我們,台灣政治與社會所經歷的滄海桑田。」


鄭南榕、李敖與陳水扁的《自由時代》
( http://www.nylon.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54%3A2011-01-05-09-18-18&catid=3%3A2009-04-05-16-59-32&Itemid=10 )

作者是 姚人多(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前民進黨主席特別助理)  

收錄於「好國好民-鄭南榕逝世二十周年紀念特刊」

鄭南榕、李敖、陳水扁曾一起在《自由時代》出現過,一起在那個極端不自由的時代「爭取100%的言論自由」。鄭南榕的死開啟一個台灣主體意識成為主流的年代,在這個年代,如果他還活著,勢必要與李敖結束「統一戰線」,分道揚鑣。陳水扁是鄭南榕殉道的最大受益人,但如果鄭南榕還在,阿扁當選總統之日,就是他們分道揚鑣之時。這三個人的《自由時代》見證台灣過去二十年的巨變,對民進黨的支持者而言,卻多了一份心痛與感傷。

壹、前言

過去這幾十年來,很多人喊過「台灣獨立」這四個字,不過,從來沒有一個人可以像鄭南榕把這四個字喊得那麼自信、從容、驕傲、漂亮、得意,又理所當然。

1987年的台北,在一個演講場子上,鄭南榕對台下所有人大聲說:「我叫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其實,鄭南榕當時根本不需要介紹他自己,因為台下滿滿的聽眾早已知道他是誰。不過,他就是要這樣大聲地說一遍。他是說給國民黨聽的,說給當時蠻橫的統治者,說給台灣歷史上最大的禁忌聽的。有我鄭南榕在,台獨不需要偷偷摸摸,不需要隱姓埋名,主張台灣獨立可以光明正大向全世界宣布。沒有人會忘記,他講完「台灣獨立」後那面帶微笑的滿足表情。

兩年後的春天,鄭南榕離開我們,他被火焚過的軀體依然直挺,不過他的表情已經無法辨認。

1987年他喊「台灣獨立」時,我還是一個正在準備大學聯考的高三學生,1989年他死的時候,我大學二年級,跟在長長的人龍後面送他最後一程。我必須坦白說,對於他的苦難與堅持,當時的我只有一絲絲模模糊糊的瞭解。那個時代有許多人,尤其是習慣看《聯合報》與《中國時報》的人,可能還會質疑鄭南榕的精神狀況是否異常。比如說,當天下午的《聯合晚報》是這樣報導鄭南榕的死:「鄭南榕在引燃汽油彈後,似已呈瘋狂狀態,除向警方攻擊外,也對當時在場的時代雜誌其他同仁攻擊,要他們與他同歸於盡,嚇得這些時代的同事紛紛奪門而逃。」一天之後,參與拘捕鄭南榕的中山警分局刑事巡官鄧巽昇,接受《聯合晚報》專訪時也指出:「面對一位未知數的狂徒,直叫人膽寒」(註1)。甚至,當時的立法委員趙少康更直言,對於鄭南榕自焚,「他感到不齒」、「社會應該予以譴責」(註2)。

1989年4月9日,《聯合報》用以下這則新聞為鄭南榕的自焚劃上威權體制下新聞評論的完美句點:「鄭南榕失眠,精神科就診,核對資料,是他沒錯。當時年僅十八,先後複診五次」(註3)。不用懷疑,這就是當時的新聞媒體。比照一下今日這些人動不動就把言論自由講得口沫橫飛,他們當初甘願充當國民黨新聞走狗的景象實在讓人心寒。換句話說,有以上這些主流報導,我幾乎可以斷言,與鄭南榕同時代的多數人也許並不瞭解他的死有什麼意義。

二十年後的今天,我們瞭解了嗎?當我們享受言論自由時,有誰會猛然想到他辦的雜誌?當我們可以這樣高喊台灣獨立而不必擔心警察與特務上門逮捕時,有誰會想到他被火吞噬的畫面?當台灣主體意識已經成為這個社會的主流價值時,有誰會想到他當年得意與滿足的微笑?鄭南榕註定是一個悲劇英雄,他的死不見容於當時的「主流」社會;他留下來的精神遺產,和他以自焚開創出來的民主之路,也不會有太多人有時間追本溯源。他本應該像一顆恆星在台灣的天空閃爍,現實的政治與社會卻令他像一閃即逝的慧星;早在人們在想要瞭解他之前,社會就已經把他遺忘了。

1989年鄭南榕走的時候,我從沒想過有一天會有這個榮幸寫這篇文章紀念他。我記得謝長廷曾經這麼說:「南榕之死是否有價值,他自己無法證明,需要外人證明他的死有其價值,並為他的理想打拚。」沒錯,我們都是謝長廷口中的「外人」,我們都有責任與義務證明他當年的自焚有沒有價值。

然而,這二十年來我們到底證明了什麼呢?

貳、鄭南榕

有很多方式可以紀念鄭南榕,也有很多方式可以書寫這二十年我們所證明的東西;不過,我選擇一種對很多人而言也許是最痛苦的方法。讓我從1984年3月12日鄭南榕的《自由時代》創刊號講起。也許很多人都知道,這期的封面是一幅李敖的畫像,封底則是在黑色的背景上用黃色的字體寫著「爭取100%(言論?)(要查創刊號)自由」。很少人會去注意這顯著大字下面的人名,現在我把它記錄下來:

總監:李敖
社長:陳水扁
發行人:林世煜
創辦人/總經理:鄭南榕

解嚴後才出生的年輕一輩也許永遠不會瞭解,台灣曾有過那樣一個年代,這幾個人的名字可以被放在一起。這二十年來,這幾個人不同的際遇與發展,用一種非常諷刺的方法告訴我們,台灣政治與社會所經歷的滄海桑田。鄭南榕已經走了二十年,李敖還是李敖,每天晚上打開電視都可以看到他一個人對著攝影機引經據典、批評時事。至於我們所熟知的陳水扁,在當了八年總統之後,涉嫌貪污,現被關在土城看守所。林世煜當年是黨外雜誌的總編輯,這二十年來除了經商做生意之外,一直留在社會運動界,默默為台灣的白色恐怖歷史做記錄與平反。他不是政治人物,所以,這篇紀念文章就把他略過。

在以下的篇幅中,我將從鄭南榕的《自由時代》(1984.03.12〜198.10.28)雜誌中,找尋這三個人的身影、言論與互動;藉著這個動作,我想拼湊出這三個人所共同經歷的「(不)自由時代」。然後,看看這三個原本被放在一起的人物,從某個歷史時刻開始分道揚鑣。他們的分道揚鑣正好告訴我們,這二十年來所有台灣人共同經歷的命運。必須強調的是,這不是一篇學術文章,所以不會有什麼高深的社會學理論,而且我選擇的題材也很主觀,涵蓋的範圍也不夠全面,那些真正研究《自由時代》的學者就敬請見諒。

首先,鄭南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或者,對於本文的目的而言,鄭南榕是一個有著什麼政治思想的人?我認為,最貼切的答案是他自己給的「作一個『鷹派』的黨外」。至於什麼叫做「鷹派」?他自己的解釋是:「鷹派之道無他,『永不屈服』而已」(註4)。鄭南榕是個鷹派,這是無庸置疑的事。眾所皆知,當年的黨外運動有所謂「選舉路線」與「運動路線」之爭;或者,用更白話的講法,就是體制內改革與體制外抗爭的路線爭論。在鄭南榕眼中,當時的康寧祥等人走的路線是前者,像這種人只是一個「花瓶」,一個「溫柔敦厚」的反對者,一個「喜歡走輕易平坦路途的反對者」,「他們的活動,對統治者,對他們自己,都沒有真正的危險」(註5)。

在《自由時代》中,鄭南榕不只一次為我們示範,什麼樣的行動叫做「鷹派」。他實際的做法有二:第一,所有在《自由時代》刊登的文章,文責由他一肩扛下。這就是為什麼在該雜誌的目錄,人們總是可以找到以下這句話:「本刊文責一律由總編輯鄭南榕負責,目錄頁恕不詳具作者姓名。」這種做法讓雜誌的記者或作者不用在心中建立一個「小警總」,不用擔心牢獄之災,可以暢所欲言,盡情批判威權體制的霸道與獨裁。

鄭南榕的企圖心不只適用於自己的《自由時代》,他也撰文呼籲所有黨外人士,希望大家共同行動。「倘若某一篇文字構成誹謗官司的藉口,我們建議各家雜誌都重刊一遍。叫國民黨知道,言論自由的十字架,我們大家情願一齊來擔,要關就通通關……我們呼籲雜誌社的負責人和編輯,表明態度,負完全的法律責任,堅決保護作者的安全。」(註6)很多人都曾說,鄭南榕當時心中有一套如何突破國民黨戒嚴體制的藍圖,他是有計畫一步一步實現為台灣人民爭取言論自由的目標。由上述鄭南榕的文章看來,加上他一口氣申請十幾張證照「等著」讓國民黨來查封,當時的他,的確非常清楚自己到底在做什麼。

第二,呼籲黨外人士組黨。在那個政治肅殺的年代,任何人組黨,或者,更正確的說法是,任何人想組一個對抗國民黨威權體制的政黨,就必須冒著被蔣經國殺頭的危險。可是鄭南榕在《自由時代》不只一次大聲疾呼:快快組黨,他自己也實際投入行動。這樣的文章在1986年民進黨組黨前有很多。1985年5月27日,鄭南榕在「豈容千呼萬喚不組黨」的文章是這樣說的:「本人認為黨外不是沒有能力組黨,也不是沒有群眾可以組黨。黨外不能組黨的原因只有一個:不敢組黨,怕國民黨動手抓人。」(註7)

同年7月1日,他又寫到:「立即組黨!毫無猶豫地組黨!先找到二百名不怕死的人當發起人,我也願為那二百志士之一。國民黨抓去一個,就補齊一個;抓去十個,就補足十個;二百個統統抓走,重新再找二百個。什麼叫做民主的鬥士,這樣就是!」(註8)沒有人可以否認他當時的豪氣。事實上,他也真如文章所言,找了一些人;而且不只找到二百個,他還找了四百個。幾百個黨員對現在的自由社會而言實屬家常便飯,然而在當年,參加的人也許都必須先為活著的妻子、丈夫留下訣別的遺書。

後來的歷史證明,黨外的「鷹派」獲勝了。1986年,台灣戰後第一個本土政黨「民主進步黨」在風聲鶴唳中誕生。鄭南榕無法目睹這一刻,因為1986年6月2日到1987年1月24日,他因案入監服刑。不難想像,當時在監獄裡面,當他知道這個消息時心中的欣慰。也許更令他欣慰的是,十四年後,這個政黨的總統候選人陳水扁當選總統,四年後,又連任一次。不過,這兩次勝選鄭南榕早就看不到了,更不用說2008年民進黨狠狠輸了兩百多萬票。

1986年11月17日(當時民進黨剛開第一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出刊的《開拓時代》週刊有一篇社論是這樣寫的:「台灣人民既然已有了自己的黨,有機會重新認識自己,肯定自己,那麼自決是必然之道。那些殖民者心中想要染指台灣的黑暗念頭,只不過是風中的塵埃而已。」(註9)。我不確定這篇文章是誰寫的,也許還是出自鄭南榕在獄中的文筆。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如果鄭南榕現在還活著,也許會對那所謂如「風中塵埃」的黑暗念頭,有更深一層的體會吧。

後來有關鄭南榕的事大家都知道了。1988年12月10日,《自由時代》第254期刊登〈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989年1月21日高檢處「涉嫌叛亂」的傳票寄來,鄭南榕誓言「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1月27日鄭南榕開始自囚於雜誌社內,4月7日國民黨來抓人時,鄭南榕拿出準備好的汽油,點火自焚於總編輯辦公室。

很多人會從鄭南榕的極端個性去分析他選擇自焚的原因,不過,我並不這麼想。我認為,即使鄭南榕的個性比實際上溫和一點,他也會做同樣的事。政治上的對抗說穿了是一場賭注,當鄭南榕說出了「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時,他已把當時對抗國民黨的意志與力量,整個一肩挑起來。反對運動不能被國民黨政權瞧不起,台獨人士的抗議也不是嘴巴說得慷慨激昂,實際行動卻充滿妥協。我說過,鄭南榕是反對運動的鷹派,他永遠不會屈服,他也沒有空間屈服。他知道一旦國民黨抓到他的人時,這個邪惡的政權會如何地誇口,所以他必須走上那一條自焚的路。他選擇用自己的生命跟國民黨對峙,他認為,沒有任何政權可以逮捕一個主張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人。

沒有人曾經研究過1989年的國民黨政權是怎麼看待鄭南榕的赴死誓言。二十年過去了,也許現在應該有人「鼓起勇氣」去問一問當時的總統李登輝「民主先生」。在我看來,國民黨當時也在跟鄭南榕進行賭注。他們腦袋裡也許打著如意算盤:鄭南榕不敢自焚,就算他真的自焚了,台獨勢力也將少掉一個大將。對國民黨來說,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讓警察去「逮捕」鄭南榕是一場必贏的局。

國民黨當時的賭注要在2000年政黨輪替時才看出它的必敗的局,但對葉菊蘭與鄭竹梅來說,她們的痛苦與惡夢卻從1989年4月7日就開始了。葉菊蘭曾經表示,她希望由別人的先生去做這件事,她話裡親情與正義的兩難拉扯令人動容。鄭南榕曾寫過一篇文章叫「即使要『江南』我,我也不怕」(註10),面對死亡,鄭南榕果然沒有怕過,而國民黨也用他們獨特的方法把鄭南榕給「江南」了。關於死亡,鄭南榕在《自由時代》不只一次提到;最令人百感交集的,是他在1985年5月20日為施明德的絕食所寫的那篇「我們之間又有人要死了」。鄭南榕這麼說:

假使我是施明德,以這一條性命,我不會賣給那些毫不在乎的政權和人民。我要拿這最終的祭品,獻給黨外的「同志」。我要絕食以邀請黨外同志立刻站出來組黨,我要絕食到他們組黨為止。黨外同志如果是民主的鬥士,那麼今天就組黨吧。如果連黨外同志也能眼睜睜地看著我餓死而不肯組黨,那麼就讓大家把台灣的前途和我一起埋葬。

施明德沒有死,黨外也真的組黨了。1985年的四年過後,「我們之間」死的人換成他自己。他當年最喜歡唱的台語歌「舞女」已經不再流行,至於舞女的願望「做自己的主人」這六個字,台灣人在民進黨執政八年之後還在追求;甚至,2008年民進黨22周年黨慶時,還寫在黨主席蔡英文的演講稿裡。

參、李敖

我常在想,如果鄭南榕現在還活著,他跟李敖的關係會不會決裂?一個是堅定的獨派,一個是堅定的統派;在國家認同紛亂的今天,堅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者如鄭南榕,還能跟李敖出現在同一個刊物,或為了同一個目標而共同打拚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來瞭解,李敖跟鄭南榕二十年前為什麼會一起出現。原因很簡單,如李敖引用林正杰所言:「黨外新生代在利用李敖做『超級打手』……黨外新生代所辦刊物,與李敖會師之後,聯手打擊魔鬼修理傳統,制裁惡勢力」(註11)。兩蔣時代,勇於向威權體制對抗的文人,李敖說他第二,沒人敢自居第一。鄭南榕要辦雜誌,當然要找李敖助陣。有了李敖這支筆,這個響噹噹的名聲,黨外雜誌彷彿有聖人加持,言論的正當性與爆炸性(甚至銷售量)加倍不少。這點可從上述《自由時代》創刊時,就以李敖做封面為證。對於這段歷史,鄭南榕本人是這麼說的:「去年(1984)3月,我開始籌辦自由時代系列週刊,鄧維楨和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只肯出錢的朋友,建議我一定要請李敖來掛名,才能建立雜誌的知名度。」(註12)

李敖當然知道這些偏台獨的黨外人士心裡在想什麼,不過他總是義不容辭,不收稿費,拔刀相助。對於這個問題,李敖從不隱瞞他的真正動機。在《民主天地》週刊第七期,李敖本人如是說:「我寫文章『我為什麼支持王八蛋』目的就是要打龜兒子。可是我知道,王八蛋目前的力量打不倒龜兒子,只是盡量維持平衡而已。」(註13)換句話說,李敖支持鄭南榕這些黨外「王八蛋」的原因,是想打倒「龜兒子」國民黨;用毛澤東的話來說,就是搞一個對抗國民黨的「統一戰線」。

那麼,鄭南榕又是怎麼看待李敖這個「大統派」呢?鄭南榕當然知道李敖的國家認同立場跟他南轅北轍,不過,他並不在意;或者更精確地說,在當時,他不認為這是一個問題。當然,鄭南榕私下是否有著跟李敖一樣的「王八蛋與龜兒子」理論,我們不得而知。不過,以鄭南榕在1985年2月13日寫的這一段話來看,他對李敖是充滿了敬意:

1981年3月我寫〈李敖,不要走!〉一文說:「這個世代,有財的人想離開台灣,有才如李敖之流也想離開台灣,真是時代大悲劇。財、才不缺的李敖先生,應該挺身出來,以心作則,阻擋這種悲劇的潮流。」李先生的答覆是:「……當中國自由的時候我才肯走。」我就這樣宣示吧!「……我跟李先生是同派的,當台灣自由的時候我才肯走。」

鄭南榕並沒有如他所言,等到「台灣自由了」才肯離開台灣去國外走走。1989年他自己先走一步,因為他先走一步,台灣往後才有今日的自由。有關這一點,前面已經討論過了,不再重複。我要把重點拉回來談他跟李敖的關係。從上述引文可知,李敖對他來說是一個可供借鏡的指標性人物,他並不在意他是中國統一論者。這一點很重要。今天每個人都知道,鄭南榕是個不折不扣的台獨運動者,捍衛台灣獨立的言論自由,不過很少人提到他的言論自由跟「統派」之間的關係。從當年鄭南榕與李敖交往的文字看來,前者並沒有否定後者存在的正當性與價值。換句話說,鄭南榕所捍衛的正如他自己所言,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包含主張統一的言論自由。當然,有一點必須澄清,時間若拉回1980年代,絕大多數住在台灣的人都或多或少「支持」統一;在這一點上,李敖所主張的國家定位是相對的安全,既不偉大,也非「異類」。

話說回來,鄭南榕與李敖的「統一戰線」從什麼時候「解散」呢?1985年4月,李敖五十大壽前夕,《自由時代》與李敖有一場對談。對談過程中,有人問李敖,「為什麼要辭總監?是不是對鄭南榕有不滿意」?李敖這樣回答:「一個小團體裡有不愉快是很正常的事。沒有才怪呢,應該有。共產黨的陳毅從蘇聯回到北京,日本記者問他,中國跟蘇聯的友誼有沒有裂縫?他說『我們友誼像雞蛋一樣沒有裂縫』――沒有裂縫,可是很脆弱……辭掉總監,是因為根本上這個週刊是你家的,怎麼我來做總監呢?」(註14)

李敖向鄭南榕「求去」,鄭南榕也沒有再強留李敖擔任《自由時代》總監,即使「對雜誌的銷路有明顯可見的威脅」。他答應讓李敖離去時,開玩笑的提出條件:「讓我盡快看到中國思想史結集出版」(註15)。事實上,《民主天地》週刊第七期再度以李敖的畫像為封面,找來很多人談談他們心中的李敖(包括李敖的女兒及林世煜等人),且定名為「李敖五十大壽專輯」,在該期六十多頁的篇幅中,光是討論李敖就佔了廿九頁,可見李敖在鄭南榕心中的份量。

二十多年過去了,現在的人們應該可以瞭解,李敖當年「沒有裂縫,可是很脆弱」這句話所隱含的深意。李大師終究是李大師,當年的他看事情非常準確。1980年代反對國民黨威權統治的統一戰線沒有裂縫,然而,一旦黨外人士衝破了台獨禁忌,形成一股可以與國民黨抗衡的勢力時,獨派與統派二者間極端不同的政治立場,就會讓這個「友誼」變得十分脆弱,隨時都會瓦解。

所以,我想說的是,就算1985年4月李敖不辭掉《自由時代》總監,早期黨外人士與他之間「脆弱」的「統一戰線」在幾年後也會很快瓦解。換句話說,如果鄭南榕在1989年沒有自焚而死,再過幾年,他就會被迫因台灣政治局勢的快速變化而必須與李敖分道揚鑣。毫無疑問,鄭南榕依然會以他的方式來捍衛李敖的言論自由,只不過,這兩人在政治上已經很難在一起了。

朱高正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他是最早加入民進黨的人士之一,當時在立法院忽而怒罵,忽而跳上桌,衝撞體制,無人能比,號稱「台灣第一戰艦」。1990年他無法接受民進黨逐漸清晰的台獨立場,選擇離開。黨外勢力與早期民進黨的分分合合,所揭露的就是一部台灣統獨爭論的歷史發展過程,1990年代之後,往昔《自由時代》鄭南榕與李敖聯袂出場的情景,已經成為陳跡。今天,人們很難找到統派跟獨派在台灣有對話或合作的空間,藍的和綠的也幾乎水火不容。當然,我從不為無法挽回的過去而感傷;我唯一感傷的是,那個時代過去了,而現在的國民黨依然獨大。

從鄭南榕與李敖的例子可以看出,事實上,整個民進黨的成立就是當時反對國民黨勢力的大統一戰線,這就解釋了為何二十幾年過去了,該黨內部依然山頭林立,互不相讓。曾經,「打倒國民黨」這五個字讓該黨的山頭「暫時」團結在一起,一旦國民黨被打倒了,種種內部矛盾與分裂就會浮上台面。這個時候,就需要一個強人來調節各方勢力;而不幸的是,陳水扁就是那個被找出來的人。

肆、陳水扁

單從《自由時代》的文章來看,鄭南榕與陳水扁二人的關係不錯。1984年當時任職台北市議員的陳水扁,擔任鄭南榕《自由時代》雜誌社的社長。也許是這個緣故,週刊常常會有他的新聞。甚至《發揚週刊》第九期還刊登陳水扁為林宅血案所作的新詩〈哭咱的老母暨孩兒〉(註16)。陳水扁的詩寫得很俗氣,文筆平平,不過,字裡行間倒是看得出他當時的真感情。

《自由時代》與陳水扁的「未來」最有關的文章有兩篇,一篇出現在1985年2月11日。這是一篇由陳錫福所寫的訪談稿,訪問的對象是鄧維楨,訪問的主題是當時轟動台灣社會的「蓬萊島」案。記者問鄧維楨,「你聽到陳水扁等人判刑一年並罰款二百萬元,而陳水扁表示不上訴的時候,你有什麼感想?」鄧維楨的回答,從今天的角度來看,精準到令人訝異。鄧維楨這麼說:「我最初的反應是羨慕,為什麼陳水扁從政的路途是那麼平坦而且幸運?二百萬元可以從捐款中募足,而坐一年牢就可以取得黨外政治領袖的地位,失掉律師資格和市議員位置算得了什麼?許多從政人士都渴望的機會,陳水扁無意中獲得,真令人羨慕……陳水扁如果不上訴而從容坐牢,犧牲律師招牌,犧牲市議員地位,很自然激起人民的正義感。英雄形象將使得陳水扁從此自地方性的政治人物,一變而成為國際上知名的人物;黨外政治領袖於焉誕生。」(註17)

鄧維楨說得一點也沒錯,當年「蓬萊島三君子」是在市民夾道歡呼聲中榮入獄。當然,眾所皆知的,入獄之前,陳水扁還參選了台南縣長,吳淑珍就是在那一場選舉中,被撞成終身殘廢。1987年2月,陳水扁服刑期滿出獄;和鄭南榕一樣,在獄中的他沒有親逢民進黨的成立。

陳水扁出獄後加入民進黨,成為「政治領袖」之一,這件事說起來與鄭南榕也有點關係。鄭南榕出獄後,一刻也沒閒著,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就快到了,他心裡很著急,應該做點事來喚醒台灣人的意識,於是他發起「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展開全台遊行。這個舉動讓當時的蔣家政權嚇壞了,出動警力在台灣各地跟蹤部署,深怕一個不留意,被鄭南榕他們把活動搞大,人民知道真相,政權的正當性會被嚴重摧毀。1987年2月28日,民進黨真的把事情搞得很大,在台北市延平北路永樂國小舉行「二二八和平日說明會」。這是民進黨組黨後第一個二二八,現場人山人海,萬頭鑽動。陳水扁在萬眾歡呼中出場,這也就是《自由時代》跟陳水扁的「未來」最有關係的第二篇文章。

文章是這樣寫的:「十點左右,繼謝長廷之後,晚會出現第二個高潮,蓬萊島三君子之一的陳水扁,在萬眾的狂呼中,做他出獄後的首度和群眾會面……台下騷動停止之後,阿扁以他一貫有力的口吻,向大家保證:『我阿扁不會讓大家失望,因為越關越勇』……最後陳水扁喊出『紀念二二八,加入民進黨』的口號,打破了他出獄近一個月以來的觀望態度,在三萬群眾見證之下,高舉右手宣誓加入民進黨。」(註18)

就這樣,陳水扁加入了民進黨。接下來的事,全台灣沒有一個人不知道了。1994年,他在新潮流的支持下擊敗被看好的謝長廷,出馬競選台北市長;1998年,尋求連任失敗;2000年,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擊敗連戰與宋楚瑜;2004年,在三一九槍擊案的風暴下,有驚無險再度擊敗連戰當選連任。2008年3月22日,民進黨慘敗,下台一鞠躬,政黨再度輪替。同年底,他因涉嫌洗錢與貪污,被檢察官起訴,目前羈押在土城看守所。

沒有人可以否認阿扁為民進黨所做的一切努力,在他的領導下,民進黨爬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不過,也沒有人可以否認,他在八年任內的所作所為,他個人及家族驚人的財富與不當的理財方式,帶給民進黨多大的傷害。每個人都是善惡二元對立的混和體,只不過,有些人在某個特殊的歷史時刻裡,尤其在特殊的權力位置裡,他必然只能是善的,否則他的惡將會造成歷史發展上嚴重的挫敗。阿扁就是這些人之一。儘管在法律三審定讞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不過,那只是他個人的法律問題。整個民進黨的政治與道德,都因為他而被人民判了重刑。這個以台灣獨立作為理想的政黨是否能爬得起來,還是一個未知數;連帶地,鄭南榕的夢想,一個小國好民的新國家,「做自己的主人」,是否能夠達成,也是未定之數。

如果鄭南榕還活著,他會怎麼看待今日的陳水扁呢?我認為,鄭南榕與陳水扁的關係在2000年阿扁就職典禮上必然會產生極大的裂縫,因為,鄭南榕很有可能不會理解,更遑論諒解,陳水扁所提出的「四不一沒有」政策。作為一個「鷹派」,鄭南榕絕對不會同意國統會這玩意竟然能在民進黨執政後繼續存在。至於,陳水扁及家人的理財方式,鄭南榕可能也會很有意見,甚至痛心疾首。1989年,「榮星案」爆發時,媒體指出有民進黨籍的台北市議員涉案。鄭南榕為了這件事寫了一篇〈不要讓民進黨的形象賠在投機份子手中的警訊〉。鄭南榕當時的說法現在讀起來有種很濃很濃的「似曾相識」感覺,他是這樣寫的:

即使我們多麼不願意見到這種情形出現,但它還是赤裸裸發生了。每天都有關於「榮星案」的最新報導,但每一則消息都無法改變一個事實:民進黨的市議員涉案其中……可想而知,這種醜聞對民進黨造成何等強烈的殺傷力……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而這鍋粥則在煎熬之中……誠然,民進黨組成份子複雜,政治理念也頗有歧異……如果該黨繼續不分青紅皂白讓投機份子混下去,那麼該黨最後必然減低理想色彩,遲早會被支持他的人民生厭。如今距大選未滿一年,民進黨卻已腹背受敵。我們為年底的選戰感到憂慮,我們也希望民進黨能勇於揭破瘡疤,療傷止痛,化危機為轉機,則「榮星案」未嘗不可賽翁失馬(註19)。

上述這段鄭南榕死的那一年所說的話,如果把「榮星案」改成「扁案」,字字句句就會像針一樣刺在每個民進黨支持者的心上。不管再怎麼不願意,它終究是發生了。

二十年了,如果鄭南榕二十年前講的話,到今天依然有如暮鼓晨鐘,依然令人心碎,那就表示民進黨根本還停留在他那個年代。不要忘了,周伯倫曾擔任過《自由時代》的總經理,就像陳水扁曾擔任過它的社長一樣。鄭南榕的道德標準是一致的,不管是誰違背他的標準,他的批判絕對不會留情。他的標準,說穿了,就是民主的標準,就是台獨的標準,就是一個宣稱要推動台灣新國家運動的政黨所應具備最起碼之標準。在這個意義下,鄭南榕是幸運的,至少他不用在二十年後看到同樣的政黨經歷同樣的傷痛。不過,換個角度來看,鄭南榕又是何其不幸,他用生命換來的自由與民主,今天宛若一場夢,一覺醒來又回到國民黨的一黨獨大。

伍、結語

讓我們回到謝長廷在這篇文章開頭所說的話:「南榕之死是否有價值,他自己無法證明,需要外人證明他的死有其價值,並為他的理想打拚。」經過上述頗為冗長的討論之後,這二十年來「我們」到底證明了什麼?

我其實可以寫一些比較制式的答案,比如說,廢除刑法一百條、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政黨輪替等等,民進黨的努力替鄭南榕的死證明了其價值。不過,我想,鄭南榕在天之靈也許不會這麼想吧。

鄭南榕、李敖、陳水扁這三人曾經一起在《自由時代》出現過,一起在那個極端不自由的時代「為你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1989年以後,鄭南榕還沒看到言論自由在台灣實現便已殉道,李敖則數十年如一日,狂妄孤獨,大中國思想沒有一天改變過。至於陳水扁,如鄧維楨所言,「許多從政人士都渴望的機會,陳水扁無意中獲得,真令人羨慕」。鄭南榕的死開啟一個台灣主體意識成為主流的年代,在這個年代,即使他還活著,他也勢必要與李敖結束「統一戰線」,分道揚鑣。而陳水扁則是鄭南榕殉道的最大受益人,他在台灣主體意識的強大推力下,當選兩次總統。不過,如果鄭南榕還在這個世界上,阿扁當選總統之日,就是他們分道揚鑣之時。曾經一起在不自由的時代裡共同努力的伙伴,在自由年代卻像走到了交叉路口,往不同方向各奔東西。這三個人的「自由時代」見證了過去二十年台灣的巨變,有點諷刺,有點唏噓;對民進黨的支持者而言,則多了一份心痛與感傷。

鄭南榕的理想實現了沒有?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答案,下次到KTV唱歌時,記得點一首他最愛唱的〈舞女〉。當你唱到「誰人能夠瞭解,做舞女的悲哀」時,如果你還是有點哽咽,那大概就代表他的夢仍然在風中。



1.「拘提鄭南榕 不知有危險 鄧巽昇事後回想 好怕」,1989-04-08/聯合晚報/03版。
2.「自焚映及他人受傷 趙少康認應受譴責」,1989-04-09/聯合報/07版。
3.「鄭南榕失眠 精神科就診,核對資料,是他沒錯 當時年僅十八 先後複診五次」,1989-04-09/聯合報/07版。
4. 鄭南榕(1985a)「我們要『金大中規格』:從康寧祥回國論黨外政治規格」,民主天地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48號),第6期,頁1。
5. 同上。
6. 鄭南榕(1985b)「團結、奮鬥、救黨外:國民黨休想以文字獄各個擊破黨外雜誌」,發揚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45號),第10期,頁1。
7. 鄭南榕(1985c)「豈容千呼萬喚不組黨」,民主天地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64號),第13期,頁1。
8. 鄭南榕(1985d)「有熱血、有膽氣、就組黨;呼應施明德的絕食呼籲」,民主天地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69號),第18期,頁1。
9. 作者不詳,「泱泱大國的自決風範」,開拓時代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146號),第18期,頁1。
10. 鄭南榕(1985e)「即使要『江南』我 我也不怕」,發揚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50號),第15期,頁1。
11. 李敖(1985a)「給林正杰先生的公開信」,民主天地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57號),第6期,頁35。
12. 鄭南榕(1985f)「歡送政論家 歡迎思想家:李敖辭卸本刊總監感言」,民主天地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58期),第7期,頁29。
13. 李敖(1985b)「泥上偶然留指爪 鴻飛那復計東西 最近一次和李敖聊天」,民主天地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58期),第7期,頁7。
 4. 同上,頁13。
15. 同上,頁29。
16. 陳水扁(1985a)「哭咱的老母暨孩兒」,發揚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44號),第9期,頁25
 7. 陳錫福(1985)「鄧維楨談『蓬萊島』奇案」,發揚週刊(自由時代系列總號第49號),頁48
18. 自由時代週刊採訪組,「不讓人間有冤魂:二二八和平日活動全面報導」,自由時代週刊,第162期,頁8。
19. 鄭南榕(1989) 「不要讓民進黨的形象賠在投機份子手中的警訊」,見http://nylon407.blogspot.com/1989/01/12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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