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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暴後 食品、餐飲業的未來

【聯合晚報╱記者嚴雅芳/採訪整理】2014.10.29 03:29 pm

食安問題連環爆對食品股和餐飲股的影響,從股價表現來看,周二已出現利空出盡的意味,是關鍵的轉折點。此次食安連環爆的過程,食品股幾乎全面受到打壓,預計在短、中、長期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影響;至於餐飲股因屬「非戰之罪」,受到衝擊應屬短期。

此次油品風暴對台灣食品產業品牌價值傷害非常大。以經濟部的統計數據來看,這段時間對內銷的衝擊超過百億元,外銷也有二十餘億元。

就短期來看,食品業9月份自油品風暴以來,業績毋庸置疑皆受到影響,只是掉多、掉少的問題。但中期來看,民以食為天,內需的市場仍會有基本的需求存在,此次安然渡過風暴的食品業者在此次風波過後將可望受惠。

我 認為,食品業在中期將出現消長情況。原屬於頂新、味全的市占慢慢會被其餘業者瓜分,包括味全頂新此次退出的油品市場,以及味全產品過去高市占的鮮奶、泡 麵、飲料等,皆將被其他食品業者侵蝕市占率。甚至在中國市場,原來的兩大勢力也可能在此次事件後,出現一些消長現象,食品業的競爭在中期將浮上檯面。

而就長期來看,台灣過去是美食王國,食安風暴重創台灣MIT招牌,品牌的價值維護不易,摧毀它卻是一夕之間。台灣食品未來出口信心的恢復以及品牌價值的重建,恐需要時間來修復,這是長期工程。

至於對餐飲業的影響,我倒覺得屬於短期性,餐飲業這次雖然也因使用到黑心油而捲入風暴,造成消費者恐慌,多多少少會影響這些業者的營運;不過,消費者最終在看的仍是業者是不是蓄意,以及有沒有補償善後,待風波退去,消費者應可望重拾對餐飲業的信心。

(台新投顧協理黃文清口述)


監視預警 油從源頭把關

【聯合報╱李訓民/國政基金會憲政法制組顧問(台北市)】2014.10.30 02:47 am

魏 應充雖遭收押,百姓的怨氣尚未到宣洩口,頂新案並未近尾聲。政府於此不必擔心影響國內消費及經濟發展,因為食品業係需求與供給充分競爭的行業,壞的自然淘 汰,好的留下來,反而利於經濟長期發展。金融監理機關早該考慮,哪些違反法律、公司治理、嚴重侵害食安的上市櫃公司的下市下櫃退場機制。至少,回歸實質正 義的本質,重建公民社會基本權,還給食安最起碼的公道,及人的根本尊嚴,趕快行動吧!

現在,行政的動作為分流管理,將食用油、飼料油和工 業用油,從進口、生產到銷售每個環節都將進行控管,分別由衛福部、農委會和經濟部主掌。但食安辦公室可否整合該三單位,已屬質疑,現在最重要者,係建立基 準點,在既有的食品雲下,要求進口商、製造加工商、銷售商,輸入進、出資料。有了基準點後,才可確認全年的用量。於每個環節,設定參數,及相關預警值,以 電腦的決定,取代大部分的人工判斷,則可消弭一半以上的包庇與謀私。

類此作法,就像台灣證券交易所的監視預警制度,以電腦每日擷取個別股票的成交量、價,漲跌比率,累積計算,在預設的參數值下,確認警示股票,則可昭公信。

準此,個別進口商、製造加工商,可能以商業機密為藉口,拒絕輸入相關進出資料。則修改相關食品衛生管理法,以促進社會公益為立法宗旨,由法律要求相關廠商,輸入進出資料,分流管理才有成功的可能。

縱有第三方檢驗,也難逃包庇、收買之嫌。例如,製造加工商,可委託其下游衛星工廠,再製油品及相關附屬品,如彼等使用餿水油製造者,可由食品雲的預警設備,警示判斷出真正食用油進少出多,當中必然有假,檢驗人員據以加強查核。

如 果源頭是假,輸入再多的資訊也是枉然。所以,食安辦公室整合駐外單位的審查意見,也是非常重要的。駐外單位雖無實地調查權,但就近了解進口商的營運狀況、 聲譽,是最起碼可以做到的。為避免民意代表的護航,防止程序害實質正義,以行政命令,將食用油廠、飼料油廠、工業油廠,依分廠分照,區隔管理,這是目前應 積極作到的。

以電腦的預警設備,警示查驗,取代自主管理及公正第三方的查驗,重執行、擺脫修法藉口,才可真正弊絕風清,就看政府的魄力了。


食安本是國安 別政治化

【聯合報╱黃奎博/政大國際事務學院外交政策中心主任(台北市)】2014.10.30 02:47 am

冷戰過後,主流觀點早就認為國家安全不再侷限於以國家為主體的傳統安全,而必須同時顧及更多元的非傳統安全,譬如族群衝突、大規模傳染病、環境破壞、跨境犯罪等等。非傳統安全議題具有跨國性、來源分散性和效應擴散性,並且足以影響人民安全及社會安定。

國內的食品安全問題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屬食品衛生領域,但也屬非傳統安全的一環。另外,如伊波拉疫情的擴散,屬公共衛生範疇,亦可歸類為非傳統安全下的衛生安全。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美國在白宮國家安全會議架構中,設有專司食品安全及疫情的單位,主要負責中央部門間及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協調。在同一架構下,中情局及聯邦調查局等國安單位,則相應負責關於食安及疫情等新型安全威脅情資蒐集。

這也說明了今年九月時,美國為何據稱是由國安會在幕後推動聯合國大會期間的對抗伊波拉疫情峰會。歐巴馬總統在十月廿二日會見美國白宮新任伊波拉疫情協調專員時,即由國家安全顧問萊斯陪同,顯將疫情的防制升格為美國主要國安議題之一。

食 安及疫情等新興跨國境安全威脅,擴大了國家安全的內涵,這已是無可爭辯的事實。我國家安全局職司國家安全情報之統籌運用,屬國家安全會議下轄單位,並依法 向總統負責,所以國安局和國安會於此自然也責無旁貸,以公眾利益為己任,應與行政院相關單位攜手合作。因為無論如何,公眾利害之所在就是國家安全之所在。 倘認為只有行政院所屬單位可以負責,甚至陷入政治口水戰,非國家之福。

換言之,由誰來負責與協調這些重要的非傳統國安議題已經不是政治問題,而是純粹的國家安全問題。如果再政治化下去,最後被犧牲的恐怕只是台灣全民的安全與福祉。


最新民調 8成民眾:GMP宜修不宜廢

【聯合晚報╱記者盧沛樺/台北報導】2014.10.30 03:12 pm

經濟部今天公布GMP民調結果, 近九成的受訪者指出,食安風暴已影響對GMP產品的信心,但亦有八成民眾說,GMP可以檢討改善,但不能廢除。

近年多次食安風暴衝擊民眾對GMP的信任,經濟部委託兩家民調公司調查民眾對GMP的觀感,作為改革GMP制度的參考。

調查結果顯示,多數民眾因為國內爆發油品的食安問題,對GMP產品失去信任,但攸關GMP的去留的調查結果顯示,多數受訪民眾贊成GMP「宜修不宜廢」。

在「食品GMP制度可以檢討改善,但是不能廢除」民調題目中,分別有78.2%與80.4%的受訪者贊成;贊成「食品GMP制度已經無效,所以應該廢除」的受訪者僅有17.9%與15.7%。

民調結果顯示,若國內食品認證制度由食品業者自行辦理,62.6%的受訪民眾表示無法保障食品生產品質。

民調徵詢民眾,若未來GMP標章若採取何種措施才能重新拾回民眾信心,約有六成多的民眾表示應委託給第三方專業機構,成員包括消費者保護團體、食品業者、專業檢驗機構等參與GMP認證機制。

經濟部此次委託台灣指標調查及遠見民調中心兩家公司執行GMP民調,調查期間為本月17至24日,採電腦輔助電話訪問,有效樣本共4000件。經濟部預計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民調結果,同時公布GMP檢討方向。


食安法協商 費鴻泰最後關頭打回原點

自由時報 2014-11-03 20:08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協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歷經兩個半小時,眼看雙方就食安會報由行政院長親自主持,已凝聚共識,豈料國民黨政策會代理執行長費鴻泰在最後關頭現身,並以行政院不同意為由,一句話將協商進展打回原點。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協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政策會代理執行長費鴻泰在最後關頭現身,並以行政院不同意為由,一句話將協商進展打回原點。(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民進黨召委田秋堇會後語帶不滿表示,本來在場朝野立委及立法院長王金平都同意食安法修正草案第二條之一,未來將由行政院長親自主持每三個月一次的食安會報,費鴻泰卻突然出現,一句話就打掉協商進度,全場包括王金平在內都愣住。

費鴻泰則說,國民黨大方向同意目前協商內容,但部分文字仍待修正。


徐嶔煌 臉書發言 2014-11-5

這篇文章花了我很多時間蒐集資料跟撰寫,雖然字有點多,主要是希望找出食安問題爆不斷的原因。然後你會發現,我們的政府真的很懶,一直期望食安由廠商自主管理,結果廠商自主管理能力不足、政府把關能力也不足。希望你花點時間,了解一下為什麼食安一直出問題、GMP為什麼沒用。

食安連環爆:政府放任食品廠自主亂管釀巨災

徐嶔煌╱北美智權報 總編輯

從大統的銅葉綠素事件、到強冠、以及頂新的黑心油品事件,在在都顯示台灣對於食品原料來源的管理有問題,現行的機制根本無從做好監管,都是等到事情爆發之後,官僚體系驚覺大事不妙,民眾才發現已經吃 進黑心商品許多年了。看著連續六年高居十大癌症之首的大腸癌,從民國84年僅4217人罹癌,飆升到民國100年的一萬四千多人,而台灣平均每十萬人罹患大腸癌的比率,現在竟然比吃進大量紅肉與反式脂肪的美國還高,食安管理體系出了大問題,不趕快找出病因,只怕下一個未爆彈,很快就會發生了。

重拾食安 不能只靠重罰

而政府最近幾次檢討後的修法方向,都是認為罰得不夠重,希望提高罰則 。但 光以頂新混用銅葉綠素的混油案來看,根據北檢的起訴書,認為頂新代工不法獲利7.9億元,味全販油不法獲利逾8200萬元,其不法所得高達8.7億元。依照目前還在審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版本,「食品攙偽、假冒,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來看,他賺了8.7億、就算讓你罰了2億,對他來說仍然很划算。只要賣黑心油的利益能超過罰款,讓你罰也沒關係,畢竟,「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所以,提高罰則只能嚇阻中小規模的業者,真的要杜絕食安風險,要從改善現行食品來源的監管機制與流程著手,否則以現況要查出黑心食物的難度,只有重罰, 可能只能看得到用不到。 而要改善現行的監管制度,就要先了解現在我們的食品來源是怎麼管理的。

數十年政府食安管理思維:業者自主管理

現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希望「業者自主衛生管理」(食衛法第3章),然後中央機關只要針對食品、食品添加物、器具、容器、洗潔劑等,規定甚麼可以用、甚麼不能用,以及該怎麼用、怎麼標示就好。換句話說,我國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一切食品、食品添加物 的規範與使用標準,包含容器、外包裝標示,我訂了、你送來查驗登記、我發給你許可文件、沒有許可文件的東西不准用; 其他的,你業者自主管理,有人檢舉、或是出事了,政府再出面來做事後的處罰,這是幾十年來,政府基本上對食安管理的態度,而GMP協會則是政府期望的業者自主管理組織,台灣政府幾十年來對食安的管理態度向來消極,一直都是靠著消費者保護團體自主發動,直到這幾年事件越來越多,才成立食安會報、食安推動工作小組因應。

相關規定參考:
[「中央主管機關規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規範 哪些可用、使用範圍、限量標準」(第4章)、「中央主管機關規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清潔劑等的容器、外包裝標示方式與事項」(第5章),其他就是關於食品輸入管理(第6章)、以及食品檢驗(第7章、食品查核(第8章)、罰則(第9章)等。)

食品原物料進口檢驗技術、 官方文件確認流程不足

另外,談到食品安全,就不得不談食品原物料的進口。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的規範: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執行前項規定,查驗績效優良之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優惠之措施。

輸入第一項產品非供販賣,且其金額、數量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免申請查驗。

再看「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的規範,對於查驗分為逐批查驗與抽批查驗兩種,但基本上除了有資訊顯示該批產品對人體有危害、或是食藥署自己的年度查驗計畫、或報驗人自己過去就有不合規定的紀錄外,一般都是用抽查的。而抽批查驗的查驗率為2~10%,只要取得績優廠商的資格,就可以採用2%的最低抽驗門檻。

也就是說,除了少數特殊狀況外,對於食品原料進口是採取抽批查驗的,而且只要 是績優廠商,對 於進貨的原物料,政府只會抽驗其中2%。頂新也好,強冠也罷,都是進口的績優廠商,直到今年四月101/4,才取消這兩家公司的績優廠商資格。

但是既然有抽驗了,就算門檻低,頂新從越南進的油是飼料油、而非豬油,為什麼沒驗出來呢?原來,在海關的時候,海關本身驗的是貨品品項與報關是否相符,化學檢驗與他們無關。在食藥署這一關抽驗的時候,7批越南油品中,其中有1批被抽去驗重金屬、抗氧化劑、黃麴毒素,竟然通通過關。如果不往人謀不臧 的角度思考的話,顯然食藥署用的檢驗技術根本無法區分油品究竟是食用級或飼料級,果然,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自己也承認,正因為不足,所以必須搭配官方或公證行的文件,再發給許可證。結果這一段程序,大幸福跟頂新連公證文件也偽造,食藥署又不查證,也被騙。

自主管理失靈、源頭管理能力不足 致使食安問題連連

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食安問題的癥結點在:

一、食衛法現行的業者自主管理無效。原本GMP是「優良製造標準」的意思,注重 食品在製造過程中之品質及衛生安全。在台灣,因為GMP應用在食品製造的管理上,所以稱為「食品GMP」。自1989年起迄今已有超過400條生產線及3千多項產品通過食品GMP認證。

即使有了GMP,台灣還是爆發塑化劑事件、食用油造假事件、餿水油事件,再加上之前有添加順丁稀二酸的飲料、使用香精的烘焙食品、化學醬油、添加糖精的醃漬蔬果、基因改造黃豆的加工食品、添加瘦肉精的肉類加工食品、含防腐劑的脫水食品、茶葉殘留農藥等食安問題。而以上產品,都有GMP認證。

為什麼GMP失效?義美董事長高志尚的意見可能是最直接的說明。高志尚說,GMP被大廠把持,理監事會都由各大食品公司組成,有「球員兼裁判」之疑慮,這些規範與流程、權力都把持在特定食品大廠手上,中小食品企業、攤商、消費者團體、食品業從業勞工都沒有納入,而且GMP只針對「製造過程」規範,而不對「原物料」規範,所以根本無法確保食品安全。

二、源頭管理能力與查驗技術不足,海關只能確認貨品品項與報關是否相符,而抽驗的的量本來就偏低、績優廠商只抽驗2%,而針對被抽驗的2%,食藥署的技術竟然也驗不出是否為飼料用油,抽驗重金屬、抗氧化劑、黃麴毒素還通通過關。同時,對於公證行的文件,食藥署也沒有查驗機制,連文件造假也不知道。明明一通電話、email往來可以確認的事情,可以讓民眾少吃這麼多黑心油,但就因為沒有對查驗機制,使得食安出現重大漏洞,讓國人今年又枉吃了一年黑心油。

三、事權分散、難以整合的問題。除了以上與食衛法有關的內容外,目前食安問題要做到源頭管理,還有行政架構的問題待解決。過去由於食品供應鏈冗長,管理的主管機關分屬不同部會:農林漁畜產業的管理機關屬於農委會、加工食品的食品衛生管理則隸屬於衛福部、經濟部則管理所有的食品加工廠登記等作業,而各部會都有推行自己的食品安全認證標章,如農委會的CAS標章、經濟部的GMP標章等,也都有推行管理範圍內的食品履歷服務,如CAS產品查詢平台、GMP ICT服務平台等。由於食品管理散落在不同政府單位內,造成食品的履歷追溯很難串連。

所以要救食安,建立嚴謹的食安體系,重拾大家消費的信心,以及找會台灣失去的國際形象,要先從這三個關鍵問題解決起。

食安管理事權統一、做好源頭管理

對於食品履歷、食品管理的事權整合,是政府要做的第一步,要將分散在農委會、衛福部、經濟部所屬的食品供應鏈整合,統歸一個事權機關處理,否則各管各的部分、永遠會有「例外」出現,成為管理上的死角與地雷。

其次,大量食品原料的進口,必須仰賴進口作有效的源頭抽查、檢驗與把關,只要源頭沒有問題,就可以避免黑心原料進入我們的環境中。歷次的食品危害事件,就是從上游流往下游、被做成各類原料製成成品或半成品後,在各地方四處流竄,被許多下游商家如知名餅舖、飯店、火鍋店業者一再使用,四處傷害國民健康。

所以食品原料的源頭把關工作是不可輕忽的一環,如果源頭不能把關,而造成有害食品原料或成品的擴散,事後的彌補與追查工作勢必更加困難,甚至造成更多人力與資源的浪費,最後還演變成中央跟地方的政治口水戰。只要從源頭做好原物料的管理、來源出處標示、檢驗、與登錄、驗證,就可以大幅降低黑心原料出現的風險。目前很明顯從業者的登陸、申報、到食藥署的查驗技術、公文文件查驗,都有待建立與改進,業者本身對食品履歷的詳實建立、政府的確實查核,是源頭管理能否成功的根本。

再者,最重要、也最困難的,在於食衛法所期待的業者自主管理。

確實,食品原物料、添加物眾多繁雜,照台灣這種剛性法的習慣,有規定的才要罰、沒規定的都不用罰,根本管不完日新月異、可能出現的食品加工原料。而按照過去塑化劑的經驗來看,當時昱伸用塑化劑取代原本用棕櫚油製作的起雲劑。受害廠商眾多,還流入運動飲料與果汁中,而最可怕的是,昱伸負責人賴俊傑說:「塑化劑配方我用了三十多年。」

政府三十年沒查到過。看看政府,每次出了食安事件後,就開始發牢騷抱怨稽查人力不足。如果只靠政府稽查,我們可能每次得到的答案,大概都差不多。

看看以下的食安風暴來源紀錄:

塑化劑:1980年代開始生產
毒澱粉:1970年代開始生產
棉籽油:1970年代開始生產
餿水油:2001年左右開始生產
飼料油:2006 開始生產

GMP協會從1989年就開始運作了,然後25年來,這個協會從來沒主動為消費者發現這些可怕的黑心原料就在台灣人的生活中!甚至,本身的成員就使用到黑心商品,25年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強調要依靠業者自主管理,根本就被徹底地證明無效!

改變GMP協會權力結構、建立有效的自主管理

為什麼會無效?因為現行的GMP協會根本就是由特定食品大廠把持,權力結構都集中在幾家大食品廠手上,除了理事長在去年爆發黑心油醜聞後,魏應充自動請辭、改換成學者孫寶年出任外,由特定食品大廠主導的權力結構仍沒有改變,充其量只是大廠們交際跟操控的平台而已,哪能發揮甚麼實際的自主管理作用!GMP協會權力結構不改變,業者自主管理只是空談;只有GMP協會權力結構調整才是根本改變的開始。

而最亟需的改變方式,就是GMP協會的成員除了食品大廠外,也要把中小食品廠、攤商、夜市餐飲商、以及消費者保護團體、學者、食品業的工會勞工,都納入成為會員,特別是消費者保護團體與食品業工會勞工,讓GMP協會不會只存有經營者思維,同時,大家票票等值參與會議,讓多元化的意見與監督制衡,使得GMP協會能改變原有的運作思維。同時,將GMP協會的規範管理,從製造流程進一步到食品的「原物料、食品添加物」的使用規範。

這樣的好處有三:

成員擴大,納入消費者團體與餐飲從業員工,表決權力也與食品大廠相同,可以讓GMP協會擺脫只有經營者思維,使食品業者的思維,不是單純從資方的「cost down」思考,免得落入如黑心企業般的「只要成本、不要食安」。

參與人員擴大,有助於GMP協會的透明化,對於食品業要使用、或傾向引進那些原物料、或添加物的資訊,透過與消費者保護團體、食品業勞工的對話,可以讓決策過程更透明,也讓消費者更清楚。

廣納成員後,過去廠商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黑心原料,以低價進行不正常競爭的方式,透過集體約束與規範,控管原物料、添加物的使用選擇,以消弭不正常價格的競爭,降低黑心原料出現的機率。

看看這次的黑心油風波,營業用豬油每公斤成本,各家都壓在55元上下不遠,但到市場上買豬的中板油脂,一公斤要70~80元,做成油品只剩下七成,所以要做出一公斤自製豬油的成本是100元。就算讓你用規模經濟大量壓低成本,怎麼可能賣得出一公斤55元還有利潤呢?如果光靠政府,你認為有可能改變這種不合理現象嗎?這件事情,已經用時間證明告訴我們不可能。所以只有靠改變權力結構後、有資方、勞方、消費者角度思考的成員間彼此約束、監督,對於這種不合理的現象,才會增加改善的機會。

餐飲業受創恐逾數百億 食材履歷幫忙找回消費者信心

最後一端,就是在最下游的餐飲業者、攤商身上。要找回食安跟消費者信心,最後一哩路,就是在終端餐飲業的「食材履歷」。台灣的餐飲業者經過這次食安風暴,受創很深,從一般餐飲業者到地下經濟的夜市都沒逃過。

全台11萬家餐飲業者,去年產值為3915億元。食安事件九月開始發生,從九到十二月,雖然九月僅衰退0.8%,但十月事件擴大、消費者信心崩潰,算四分之一的時間。餐飲業者損失很多都近半,以全台餐飲業30%的損失推估,要293.6億。

而台灣各鄉鎮大大小小共超過300個夜市,根據主計總處在2008年的攤販大調查,2008年,全台攤販貢獻了新台幣5,081億元的營業收入,占我國GDP的4.1%;其中食品攤販的營收高達8成、4,064億元。一樣從十到十二月,算四分之一的時間、以30%的損失推估,約是304.8億。

受創這麼深的餐飲業者,要找回消費者信心的最好方式,就是推動「食材履歷」。這次食安風暴中,受創僅3%~5%、堪稱受影響最小的,莫過於台北寧夏夜市,因為寧夏夜市就是最早推動攤商食材履歷登錄的。

寧夏夜市鼓勵攤商把所用的各項食材來源,登錄在市府建立的網站上,讓消費者可以一目了然,對吃的食材、用油,相關來源、產地,詳實清楚,也因此讓消費者比較放心食用。

下游的餐飲業者要自救的最後一哩路,要靠的就是標示清楚食材來源、供應商名稱、電話、產地的食材履歷,消費者如果有疑慮、也可以撥去供應商查詢,這種方式可以讓消費者快速地重建消費信心。

台灣發生接連發生食安風暴,導致外銷的加工食品被11國抵制,是一件很令人傷心的事情。然而只要我們因應得宜,調整得當,用最嚴謹的態度面對食安管理,我們也有機會化危機為轉機,不但能重拾消費者外食的信心、也能重建台灣製造、MIT的國際形象。


徐嶔煌 臉書發言 2014-11-13

吳育昇跟江惠貞兩位大立委,竟然把明天(11/14)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拉下來,換成"兩岸監督條例"復議案!說好的食品安全在哪裡?

中韓FTA根本還沒簽署完成,到正式簽署完成還需要半年到一年半,去走雙方爭點談判、國內國會審查流程。面對台灣嚴重的食安風暴,以及諸多守門神護航的頂新,相較全民長年一直在吃黑心油的健康風險中,這兩位立委很有種,牽涉最基礎"吃"的人權的食安法修正不急著處理,反而急著為經濟部連衝擊都講得不清不楚的中韓FTA,先審"兩岸監督條例",到底是因為腦袋有洞、搞不清優先順序,還是真的當誰的守門神呢?

想想,全民吃了多少黑心油;我們的孩子在學校的營養午餐,這幾年吃的全是黑心油。想想,我們吃了多少維力炸醬麵、康師傅泡麵、阿Q桶麵、統一蔥燒牛肉麵?全國大腸直腸癌患者從四千多人激增到一萬四千人,罹癌年齡持續下降中。現在究竟是先阻止黑心食品氾濫重要,還是急著為經濟部講不清楚衝擊的FTA鋪路重要?這個優先順序,很難懂嗎?而且,有差那一天、一周,先給全民安心的食安法、再審兩岸監督條例嗎?

天佑台灣,有這樣的立委,我們還需怕中國的導彈嗎?


徐嶔煌 臉書發言 2014-11-13

夜深了。想想最近寫的這麼多文章,心裡有點感觸。

大學的時候,靠著美食任務,找到了永和的蓮鄉、吃過了龍都的片皮鴨,品嘗過了饒河街跟通化街夜市的美食。

開始工作的時候,靠著非凡大探索,找到了一家又一家的好餐廳。

尋找好吃的美食,是我忙碌的工作之餘,最大的樂趣,我的好朋友,看著我FB上成千上萬張照片都是以食物為主,沒人會質疑吧!

在食安風暴發生後,在我發現推崇的餐廳陸續中標後,在我發現連維力炸醬麵都淪陷後,在我做了越來越多油品研究之後。容我粗魯的罵一句,靠,你TMD的,我現在還有敢相信、可以吃的外食嗎?

研究越多,看著那快速上升的大腸直腸癌人數,台灣人紅肉、反式脂肪吃的沒老美多,罹癌比例比老美高,這,合理嗎?國民健康署署長,邱淑媞永遠推給"誰叫你不愛吃蔬菜愛吃紅肉",這種官僚心態與回應,不蠢嗎?

日本對油品酸價標準值定在0.2,荷蘭是0.5,台灣竟然放寬到1.3,比日本多六倍,留給黑心商人用低成本把飼料油進到台灣加工精煉的空間,食藥署,到底是壞還是蠢?

這年頭想好好吃東西,我們比古人更難呢!

於是我唯一的樂趣,好像回不來了。於是我們連吃的安心,也沒有了。想想,數十年來迄今,甚麼年代,我們需要問餐廳,你們用甚麼油?甚麼年代,開餐廳還需要,把油桶拿出來給客人看?

頂新,很壞,食藥署,不壞嗎?國民健康署,不壞嗎?那些看不見卻猜得到的守門神,不壞嗎?拜託,本來讓你吃黑心食品只能罰60萬~300萬,好不容易要改成罰到三億,卻被那些立委在程序委員會拿掉,這些傢伙不壞嗎?

沒想過批判食安,要花費我這麼多時間與代價。但是失去的小確幸,究竟甚麼時候找得回來呢?

單純的吃,找可在周末時跟親朋好友開心的吃。這種小確幸,究竟甚麼時候回得來呢?


食安法修正// 黑心食品商 最重罰20億

自由時報 2014-11-19

增大統條款 避免罰不到

〔記者陳伃軒、曾韋禎、謝文華/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全面提高違法添加、攙偽、假冒致人於死者的罰金與罰鍰上限,自然人最重可罰二億元,法人最重罰二十億元;新法也將沒入不法利得跟罰金作區分,避免大統長基公司「重罰不到」的問題重演。

外界關注身陷食安風暴的頂新集團能否適用食安法新法,衛福部長蔣丙煌昨出席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會表示,法律不溯及既往,在修法過程曾特別提醒司法單位重視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科罰金時,應審酌犯罪行為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如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酌量加重罰金,希望達成對頂新「罰得重」的目的。

舉證責任 改由業者負責

過去食安事件頻傳,但一般消費者無法列舉自己受害的具體事證,常求償無門,昨日三讀通過的條文重新分配舉證責任,從原先的消費者負擔,改由食品業者須證明「食品損害非由其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所致」,業者才能免責。

另外,大統長基公司混油案原本被衛福部行政裁罰十八.五億元,後來法院只判處罰金三千八百萬元,讓大統長基公司得因「一事不二罰」與「刑事處罰優先」原則,只支付三千八百萬元,引發議論。

本次修法為避免「一事不二罰」的情事再次發生,除保留法人罰金刑,還增列「大統條款」,未來「科罰金時,應審酌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亦即若違法業者的不法利得超過罰金,法官可酌量加重罰金。如果法院判得太輕或無罪,新法也賦予行政主管機關得對業者沒入或追繳不當利得的權力作補救。

此外,為了充實食安基金的資金來源,新修食安法也明定,未來食安事件的刑事罰金、行政罰鍰、沒收與追繳的不當利得將納入食安基金,用於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食安訴訟的律師報酬、訴訟費用與檢舉獎金。

分廠分照 設實驗室把關

新法也將分廠分照制度、行政院設置院長層級食安會報入法,並強制規定上市、上櫃及經衛福部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設置實驗室,進行自主監測檢驗食品、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食品業者應使用電子發票,以確保食品追溯的正確性。

主持九次協商、促成朝野達成共識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在法案三讀後表示,未來希望相關機關及全民一起努力,為重新建立台灣美食天堂之美名加油奮鬥。

不過,民間團體及學者認為修正案仍有不足之處,包括明定政府代位求償未入法、只規範退費但未提及民眾損害賠償;消基會甚至警告,法雖訂得嚴格、罰金加重,食安源頭如果不管理好,個別法官在審理時輕判業者,消費者還是沒有保障。


食安基金沒到位 尹衍樑:魏家不捐,我捐!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4.12.17 03:19 pm

因涉入黑心油事件,頂新集團承諾捐30億元成立食安基金,但迄今資金沒到位;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接受今周刊專訪時說:「他們( 頂新魏家)如果真的不捐,大不了,我捐。」

今年黑心油事件爆發後, 尹衍樑接受頂新魏家請託,擔任食安革新委員會召集人,頂新魏家宣布一個月內捐出30億元成立食安基金,但資金遲未到位,尹衍樑公親變事主反成外界質疑的對象;尹衍樑說,「我臉皮夠厚,被罵一下不會死,如果害怕被罵,什麼事都不要做了。」

今周刊問他捲進此事至今的最大感想,他說:「我心情很好、很開心,我是做應該做的事,外頭有人罵是正常的;罵得對,是最好的顧問,現在請顧問要花多少錢啊?罵得不對,當作學習,我可以學習忍耐。」

頂新日前傳出擬將台北101的股權賣給馬來西亞IOI集團,但此交易案進度不如預期,外界猜測頂新不會那麼快拿出30億成立食安基金;尹衍樑接受今周刊訪問時說,「大不了,我捐。」

尹衍樑說,捐錢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這是被媽媽影響的」。他說,母親過世後整理母親房間,發現平常給母親的現金都不見了,後來才發現,母親在能走動的時候,經常跑到醫院去,遇到要輸血、親人過世沒錢買棺材的、老的、窮的、病的,就透過社工把錢交給這些人。

尹衍樑說他五歲時,每天傍晚都有一位老太太牽著一個小孩到家裡討飯,母親會把剛起鍋的熱菜先盛入對方的碗,剩餘的菜飯才是他家的晚餐;有一天回家,看到這位老太太的孩子穿他的褲子,「我叫他小偷,卻被母親拿掃把痛打一頓」,母親還向老太太道歉,並把曬衣竿上的其他褲子也拿下來送給對方。

母親對尹衍樑說:「今天打你,是要你永遠記住,當我們有能力可以幫助他人時,千萬不要吝嗇付出。」

尹衍樑說,他父親在世時曾告訴他,一生從不向人借錢,如果過世後有人拿借據到家裡討債,絕對是騙子;但如果在父親的聖經與日記裡翻到別人欠錢的字條,就全部一筆勾消,當作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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