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傅斯年和中國言論界
來源: 王先金的日誌 2012-11-01 08:23 | (分類:默認分類)
“歐美報紙,常常一篇社評可以影響一個內閣或一個部長的去留,中國的言論界則很少有這種力量。這當然非謂言論界本身的不努力,實際上這是中國的社會情形與歐美各國不同的結果。然而我們總希望中國的言論界,能夠一天一天發揮更大的威力。我認為言論自由是要言論界自己去爭的,決不能期望政府來給言論界以‘言論自由’。言論界爭取‘言論自由’,自然要聯合起來爭,全體起來爭,但是在這爭取‘言論自由’的過程中,也得要有幾個硬骨頭的人物來領導一下。但是這種領導言論的責任,也不是隨便什麼人可以負得起來的,還要看這個人的學問識見及聲望地位如何。譬如抨擊宋孔的文章,假如那三篇文字是像我這樣一個普通讀者寫的,恐怕未必能引起這樣大的注意,甚至《大公報》或貴刊都不登,亦未可知。此外,要是一個普通的新聞記者寫了像傅先生那樣激烈露骨的文章,恐怕他就要遭到許多困難了。我認為傅先生發表了這樣幾篇文章,言論界的風氣很可為之一變。假如中國能夠有十個‘傅孟真’,挺著胸脯說硬話,則中國的言論界也不至於像過去那樣的萎靡不振,政治上的風氣也不至於像過去那樣太不像樣。我們實在希望中國言論界能多幾個‘傅孟真’,能這樣,風氣自然可以慢慢的改變過來。”[1]
這是1947年3月1日一位署名“許金鏗”的上海讀者寫給《觀察》週刊編者的信,以《傅孟真的文章》為題發表在3月8日的《觀察》第二卷第二期“讀者投書”欄。55年後,我讀了還是感慨不已。
1947年2月15日的南京,依然是春寒料峭,已過了知天命之年的傅斯年(字孟真)在《世紀評論》週刊第七期發表《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炮轟行政院長宋子文,開篇即指出:“古今中外有一個公例,凡是一個朝代,一個政權,要垮臺,並不由於革命的勢力,而由於他自己的崩潰!”[2]直言國民黨政治上的失敗。宋子文初上臺時,他曾寄予希望,還在《大公報》發表評論說過宋的好話,以為他和孔祥熙不一樣。事隔不久,宋的真面目就露出來了,傅斯年無法容忍孔宋這些“侵蝕國家的勢力”,他不願看到政府的垮臺,以免玉石俱焚,所以必須說出真話。他從宋子文的黃金政策、工業政策、對外信用、辦事作風、中國文化修養和態度等五個方面進行批判,最後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我真憤慨極了,一如當年我在參政會要與孔祥熙在法院見面一樣,國家吃不消他了,人民吃不消他了,他真該走了,不走一切就要跨了。”[3]
一個學者如此直截了當地抨擊政府首腦,在中國是罕見的,一文既出,“各地報章紛紛轉載,舉國注目”。據那天的胡適日記,成舍我主辦的《世界日報》當日甚至用了“傅斯年要革命”這樣聳動視聽的標題。
《世紀評論》是擔任過國民黨政府高級官員的經濟學家何廉1947年1月籌款創辦的,由留美政治學博士張純明主編,撰稿人包括蕭公權、吳景超、潘光旦、蔣廷黻、翁文灝等,他們批評時政,宣導民主,言論大膽,很快得到社會公認。何廉回憶:“1947年春季的一天,我收到傅斯年讚揚《世紀評論》的一封信,……我回信約他給《世紀評論》寫稿子。不久,我在南京遇到他,他告訴我說,他要給《世紀評論》寫稿子,但有一個條件,就是按原文發表,不能有一字改動,我立刻表示同意。過了兩天,他把稿子交給總編輯張純明。”《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一發表,“不到半天時間,這一期《世紀評論》在上海市面上就見不到了。這並不是說《世紀評論》的發行量空前地突然增加,而是一定有人從報販手裏全部收買去了。我立刻到《大公報》館找到經理胡霖,把我自己手裏的一份登有傅斯年文章的《世紀評論》給他看。我告訴他說這一期在市面上誰也買不到了,問他能否在《大公報》上發表,他立刻同意了。就在第二天早晨,這篇文章在《大公報》上發表了”。[4]將刊載傅斯年文章的刊物“搜買一空”,《觀察》稱之為“頗有‘寓買於禁’的味道”。
一星期後,傅斯年在《世紀評論》第八期發表《宋子文的失敗》一文,直言:“自抗戰以後,所有發國難財者,究竟是哪些人?照客觀觀察去,套購外[匯]和黃金最多的人,即發財最多的人。……(孔、宋)二人雖不睦,但禍國的事,卻也‘蕭規曹隨’。”他列舉事實指出孔、宋代表的權貴勢力“斷送中國的經濟命脈”,“簡直把中國葬送在十八層地獄下了”。說到工商貸款,他痛心地說:“今天的工貸都成了商貸,而且都成了投機貸。……惟有權門、霸戶、豪勢、或與這些人有關係的,才能得到貸款。”“孔宋二氏這樣一貫的做法,簡直是徹底毀壞中國經濟,徹底掃蕩中國工業,徹底使人失業,徹底使全國財富集於私門,流於國外!”
儲安平在2月16日給傅斯年的信中說:“先生在參政會慷慨陳辭,主張清查宋、孔產業,舉國共鳴。國事如此,憂心如焚,頃聞先生將為《世紀評論》連寫兩文,促宋下臺,讜論一出,行見全國回應。不知先生擬寫之兩文中,能否分賜一篇惠交敝刊?”[5]3月1日,傅斯年在《觀察》週刊(第二卷第一期)發表第三篇檄文《論豪門資本之必須剷除》,從國家資本、官僚資本、權門資本出發,條分縷析,將當時中國的狀況講得清清楚楚。他不是經濟學家,不過是直言無諱,說出了很多經濟學家不敢說的真相。這樣的文章今天不大讀得到了,我就不怕累贅,多抄幾段:
他指出包括鐵路、銀行、航運等在內的國家資本被“各種惡勢力支配著(自然不以孔宋為限),豪門把持著,於是乎大體上在紊亂著,荒唐著,凍僵著,腐敗著。惡勢力支配,便更滋養惡勢力,豪門把持便是發展豪門。迴圈不已,照道理說,國家必糟”。
關於官僚資本,他一針見血地說:“於是乎小官僚資本托庇於大官僚資本,大官僚資本托庇於權門資本。小官僚大官僚資本有些是以‘合法’方法聚集的,有些則由於鼠竊狗偷。無論如何是必須依靠大勢力的,尤其是豪門資本。”
權門資本“一方面可以吸收、利用、支配國家資本,一方面可以吸取、保護(因保護而受益)次於他的官僚資本。為所欲為,愈受愈大。用著一批又一批的‘機器’(這‘機器’在宋氏門下很多是些美國留學生,自以為瞭解所謂SoundBusiness的,極膚淺的人)爪牙,人狗(例如戰前廣東銀行經理,已經槍斃了的),家奴……”
“今天的官僚資本當然推孔宋二家,二家之外,有些在滋長中。兩家的作風並不盡同。孔氏有些土貨樣色,號稱他家是票號‘世家’,他也有些票號味道,尤其是胡作非為之處。……這一派是雌兒雛兒一齊下手,以政治勢力,壟斷商務,利則歸己,害則歸國,有時簡直是扒手。我說到這裏,我想,他該告我誹謗罪了,我卻有事實證明。……所以他如以我為侮辱,必須告我於法院,我很願對簿公庭。”
“宋氏的作風又是一樣。……他的作風是極其蠻橫,把天下人分為兩類,非奴才即敵人。這還不必多說,問題最重要的,在他的無限制的極狂蠻的支配欲,用他這支配欲,弄得天下一切物事將來都不能知道公的私的了。”
從電廠到煤礦,說是“國營”,實為“宋營”。“由准許私人投股之國營,一下而入於中國銀行,又由中國銀行而姓了宋,這中間,也許有他的‘合法’手續,凡創朝代都是合法的。”“古人說‘化家為國’,現在是‘化國為家’。”
“在今天宋氏暴行之下,還有人說,孔比他好,這真是全無心肝之論,孔幾乎把抗戰弄跨,每次盟邦幫助,他總有妙用,並且成了他的續命湯。”
“在今天宋氏這樣失敗之下,他必須走開,以謝國人。在位者要負責任的。……”
“……總而言之,借用二家財產,遠比黃金攏回法幣多,可以平衡今年預算。……所以要徵用,最客氣的辦法是徵用十五年,……這辦法自須先有立法程式,我想立法院可以壓倒多數(如非一致)通過。”
他最後說:“這篇文字全由我負責,與編輯無涉,另有在《世紀評論》兩文(一卷七期、八期)可與此文參看。”
同一期《觀察》的“觀察文摘”欄即摘載了他在《世紀評論》首發的另兩文。儲安平在《編輯後記》中說:“傅孟真先生一連寫了三篇抨擊孔宋豪門資本的文章。他的文章是爆炸性的。”
在1947年的中國,這不是傅斯年一個人孤立的聲音,經濟學家馬寅初等硬骨頭的知識份子也一直在大聲疾呼,抨擊豪門資本,陳雲閣主持的重慶《世界日報》就發出過同樣的聲音,2月16日(即《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首發的第二天)刊出社評《罷免宋子文!》,和傅斯年的文章異曲同工,直接發出了罷免政府首腦的呼號--“總之從政治責任講,宋氏自任行政院以來,對大大小小的問題,不是無政策便是亂幹蠻幹,以致措施乖方、貽害無窮。當前的金融風潮既已經威脅到整個國計民生,追究責任,宋氏萬難脫逃。從政治綱紀講,一國的行政院長,在客觀事實上如已表現出憑藉權勢以操縱市場,擾亂金融,壟斷工商,吞食國計的違法敗紀行徑,則除罷免其官職外,自可沒收其財產,懲治其罪尤。我們本此正義的認識,敢代表全國最大多數善良人民,籲請政府最高當局,當機立斷,迅采立法院與參政會的主張,立即罷免宋子文以謝國人。”[6]
順便說一句,直到1948年1月15日,重慶《世界日報》還發表社評--“清算豪門的時候到了!”正是那些良知未泯的知識份子說出了千千萬萬老百姓的心聲,從而成為感動了一個時代的文字。
宋子文是一個怪物。作為顯赫的宋氏家族的長子,他在哈佛大學接受了最好的教育,“他思想,說話,和寫字時都喜歡用英文而不喜歡用中文”,惟獨對權力和財富的貪婪是中國式的。傅斯年說:“他的中國文化,請化學家把他分解到一公忽,也不見蹤影的。”《何廉回憶錄》中提到,1945年冬天,宋子文出任行政院長兼最高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席,蔣介石要他將戰後五年經濟建設綱要送交宋一份,“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的是,宋子文看過這份綱要後竟然說:‘但這是用中文寫的。’他問我有沒有英譯本,我說沒有,他要我為他譯一份英文本”[7]。1947年3月1日,宋子文在黃金風潮中被迫辭職下臺,離《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發表不過半個月。儘管他的下臺無損於豪門資本的毫末,他繼續做他的“化國為私”的“宋營”事業。
莫道書生空議論,當年3月8日的《觀察》通訊《宋子文下臺前夕的南京》曾對“傅斯年在參政會和各刊物上抨擊孔宋的怒吼”大為贊許。親歷過那個時代的何廉也說過,傅斯年的文章和宋子文的辭職“是有很大關係的”。自早年求學北大時創辦《新潮》、領導五四學生運動以來,傅斯年即享有盛名。他不是政治家,也無意追逐權位,雖然並不是沒有機會入閣,但他始終相信只有站在政府之外,保持一個知識份子的獨立性,才能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他曾寫信給亦師亦友的胡適說:“我們自己要有辦法,一入政府即全無辦法。與其入政府,不如組黨;與其組黨,不如辦報。”“我們是要奮鬥的,惟其如此,應永遠在野,蓋一入政府,無法奮鬥也。”[8]
好一個“永遠在野”,這是一個新型知識份子的自覺選擇。他所夢想的不再是“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不再是為“帝者師”,他尋求的不是權力,而是監督和制約權力,做社會的良知。誠如當年那位讀者寫給《觀察》編者的信中所言,一個傅斯年站出來也許沒有什麼,倘若有無數個傅斯年挺身而出,就會形成一個獨立的、有力量的言論界,使權勢集團懂得有所忌憚。
正是有了這樣的信念,難怪終其一生他只願擔任國民參政員、立法委員,議政而不從政。他知道,知識份子一旦離開現代的大學、報館、出版和研究機構這些新型的職業位置,將會一錢不值,成為官僚、政客或商人把玩的對象。他是一個典型的自由主義知識份子,是20世紀的“士”,是五四一代最傑出的代表之一。透過幾千年歷史的迷霧,他發現“以暴易暴,沒有絲毫長進”,所以堅定地信仰以和平方式完成“精神上的革新”。以學生領袖而學者、而大學校長,這也不是他一個人的選擇,而是五四一代優秀分子的群體選擇。這些五四之子,不少人後來都沐浴過歐風美雨,飽受西方文明的滋潤,同時對自己苦難的民族懷有深厚的感情。雖然他們大部分走的是學術之路,但他們並不是枯守書齋之內、兩耳不聞窗外事的迂腐學者,而是有著堅定的道德理想擔當,有著知識份子天然的社會責任感。在五四以後的30年間,在大時代起伏不定的波濤中,我們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聽到他們的聲音。
在1947年的言論界,傅斯年無疑是個執牛耳的人物,但如果不是何廉、張純明他們的《世紀評論》週刊不改動一字刊登他的宏文,如果不是胡政之的《大公報》無所顧忌地發表他的文章,如果沒有儲安平的《觀察》週刊一口氣刊載他的三篇文章,傅斯年的言論再大膽也只能胎死腹中,根本不可能影響社會。此外,如1947年2月27日發表馬寅初《有黃金美鈔的不要賣出來》的《文匯報》,如重慶《世界日報》等,正是他們共同構成了1947年中國的言論界,他們是那個黑暗歲月中的一道道閃電,他們書寫了民族言論史上一個有聲有色的章節。時光流逝,我們愈加懷念那些知識份子和民間報刊,懷念那個早已消失了的言論界。
希望官員公開財產多少,女人幾個
來源: 王先金的日誌 2012-11-01 08:43 | (分類:默認分類)
無疑,在近日對陝西省安監總局局長楊達才的手錶問題上,網友獲得了一種巨大的監督成就感。
事情的發展似乎充滿偶然,網友先是批評楊局長在車禍現場“不合時宜的微笑”,不滿中意外發現他手上的豪華手錶,進一步搜索,意外發現他竟然有5塊不同的名貴表。輿論壓力下楊局長以微訪談的形式回應質疑,稱自己是愛表之人。事情進一步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微訪談尚未結束,網友人肉出了楊局長更多的手錶,陝西省紀委迅速介入調查。狼狽不堪的楊局長最新的解釋是:兒子也是愛表之人,父子倆常換手錶戴。
一步步的發展,戲劇性中似乎充滿了偶然性。我覺得並非偶然,而是微博時代官員必然被洶湧的民意逼出來的窘態。手錶不是內褲,無法遮掩起來,官員戴表了,戴了用自己的收入無法解釋的一堆表,總會暴露的,總會被敏銳的網眾發現並要一個說法。微博時代,網眾有監督的衝動,有監督的技術,並且民間的監督力量都被微博凝聚成一種強大力量,有敏銳的發現者,有牛逼的搜索跟進者,有熱情的圍觀者,這便成了楊局長們的災難。
如當初周久耕因一包香煙而被查出很多腐敗問題,導致香煙成為官場的敏感詞,人人躲香煙惟恐不及一樣,據說手錶也已經成為敏感詞,不少地方的官員開會時,合影時,上電視節目時,外出考察時,都有了一個條件反射般的動作:脫下手錶,或捂住手錶。有人戲稱,瞧你們把我們的官員都逼成什麼樣子了。其實,不是網友逼人太甚,而是官員心裏有鬼,害怕手錶隨時會成為影響自己仕途的一顆定時炸彈。
很多人把問題歸咎于手錶,其實,手錶只是表像。幾張手錶的圖片就把官員的形象打得落水流水狼狽不堪,源于官員財產不透明的制度。所以我說此次的手錶事件並非偶然,而是必然。當官員財產不透明的制度,遭遇對官員充滿不信任、對其財產充滿好奇的微博時代,必然碰撞出手錶的新聞火花。當充滿監督熱情的網眾無法在制度中找到監督官員的途徑時,他們會在官員身上可以看得見的地方尋找監督的突破口,尋找腐敗的蛛絲螞跡,順藤摸瓜並窮追不捨。可以看得見的手錶,就是這樣一個突破口。
受到成功修理楊局長的激勵,可想而知,網友會必然會擴大搜索範圍,將這種監督模式複製到更多的官員身上。畢竟,這是官員防不勝防的,即使如今已有了“防搜索意識”,公開場合脫表或捂表,可是,以往視察和合影的照片,都是公開發表的,都沒有反監督措施,茫茫的資訊海洋中刪圖片又是無比艱難的事,難免要被抓住把柄。關鍵是,這種監督對微博是很簡單的事,幾張圖片一搜索一一並列,甚至不用任何語言,問題自然暴露。
更讓一些官員感到可怕的是,手錶只是開始,沒有財產公開,這樣的人肉搜索和微博監督可能無休無止,官員會陷入這種防不勝防的焦慮之中,不知道自己身上哪一件東西會成為定時炸彈,被眼尖的網眾頂成醜聞的主角。財產不公開,官員渾身都是敏感詞,都可能像手錶那樣棘手麻煩。
手錶,是看得見的奢侈品,看得見的問題線索,可渾身上下,看得見的東西太多太多了。西裝、領帶、眼鏡、皮鞋、手鐲、襯衫,甚至金牙,手機,都可能成為麻煩。一般情況下,這些物品都沒有問題,是正常的消費,可是,因為財產不公開,因為這種不透明之下公眾對官員廉政與否的懷疑,這些物品都被敏感化了。無法看到銀行的存款情況,也看不到子女配偶就業情況,看不到權力在幕後的交易,只能選擇監督這些“在公開場合用肉眼可以看得見的”。無法監督財產,只能盯著手錶了。這也是一種報復性的監督策略,看不到你的銀行帳戶,就盯著你的手錶,用手錶倒逼你解釋你的收入和財產,楊局長就在壓力下不得不公開收入,稱“自己年收入十七八萬”。網眾的另一邏輯是,常在河邊走,難免不濕腳,腐敗官員,總會在可見的地方露出馬腳,總會在外在的裝飾上不小心地暴露出來。於是,官員渾身上下都成了敏感詞。
財產透明的情況下,當官員財產不是秘密,不是敏感詞,一切自然會脫敏,收入和財產可以解釋所有,一切都在陽光之下。透明,讓手錶見得了陽光,讓金牙可以解釋,讓西裝領帶不會成為焦點。不必偷偷摸摸地戴名貴手錶,不必遮遮掩掩地抽貴一點的香煙,我的收入,消費得起這些物品。財產和收入是公事,而戴表抽煙是私事,公歸公私歸私,公域可監督,私域的隱私則有保障,不會受到無休無止的人肉“糾纏”。
清廉的官員,能經得起網友最嚴苛的人肉搜索,有問題的必然不經一搜,這是對官員的一場考驗。可是,這樣牽涉隱私、在眾目睽睽下被“剝光”的感覺,是很難受很難堪的。與其被人肉,不如主動申報和公開財產。身正不怕影子歪,既然有“經得起網路監督”的決心和自信,那麼官員們就不妨主動公開自身的資訊,在規範的制度途徑中接受公眾的監督,渾身上下都是敏感詞的感覺是很難過的,被動挨搜中人人自危更不好受。
讓官員公開財產究竟有多難?
來源: 郝曉聞的日誌 2012-11-01 10:25 | (分類:默認分類)
10月30日,在線民“你敢公開你的收入嗎?你敢嗎?”的激將下,湖南省漢壽縣政法委副書記張天成在在微博上將自己的月收入和妻子的月收入、女兒、奶奶等家人的財產全部予以公開。張天成透露,他有老屋七間,在縣城有一套價值40萬元的房產,女兒出嫁共計給出22萬元。他現在每月要還777.7元的房貸,女兒出嫁還欠了4萬元。面對官員公佈個人財產的這個話題,張天成毫不避諱地認為,國家公務員的財產資訊不應該屬於個人資訊,應該公開。
從張天成公開的財產情況看,他和妻子的工資收入、家庭房產,包括女兒買房和出嫁時的嫁妝開支情況都一目了然,所有收入和開支相抵後無存款,還欠債4萬元;甚至連自己立功,以及曾經因公套取國家項目資金而受到嚴重警告處分都曬出來了。專案和資料給人真實可信的感覺,充分展現了坦誠,看不出隱瞞了什麼。
看來要官員公開財產實際上並不難,只要線民激將一下,就有官員主動站出來解決了黨幾十年沒有解決的問題,2011年中國社科院《法治藍皮書》的調研資料,70%的公職人員認為官員財產應當公開,並贊成擴大財產範圍至私車、股票等收入,而對此持贊成態度的廳司局級官員比例甚至高達91.3%。原本被視為最大阻力的現職官員,對官員財產公開有如此高的認知度,但真正行動起來卻總是步履維艱。
最近輿論的熱點和焦點,紛紛集中在官員的財產問題上。陝西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的“名表門”事件,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的房產事件,以及福建和浙江官員的名表均成為公眾熱議和線民炮轟的話題,還因此誕生了“表哥”“表叔”“房叔”之類的調侃。伴隨著這些事件,公眾紛紛想知道楊達才和蔡彬的財產情況,但官方都沒有回應,大概官員財產不屬於政府公開的資訊吧。
官員財產公開被稱為“陽光法案”,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在許多國家都被證實為行之有效的廉政手段而且已經日趨成熟和完善。然而在中國,這個陽光法案遲遲卻見不到陽光,一直到現在,官方的解釋都是“時機還不成熟”或者還需要時間。
今年5月出版的中央黨校機關報《學習時報》特別發文指出,中國有效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至少還需要等待10年。10年之後還要根據中國政治、經濟運行週期才能知道是否會出臺相關的規定。
文章總結出現階段官員財產申報三大死結,包括難以統計官員的收入尤其是灰色收入,官員受賄的文物古董、金銀玉器等贓物難以折算,難以監控官員銀行帳戶等等。文章稱,在改革開放新形勢下,與貪污腐敗相伴成長的財富藏匿手段也越來越複雜多樣。以前許多貪官貪污幾千幾萬,現在許多貪官污吏動輒貪污幾千萬甚至上億,而且手段十分高超。一些國企貪官利用自己的親屬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通過現金走私、經常專案下的交易、對外投資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多種方式向海外轉移財產,而貪官本人早就成了“裸官”。
早在《公務員法》(草案)審議之際,有識之士紛紛建言,《公務員法》(草案)應明確規定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以利於實現促進廉政。但讓人大失所望的是,《公務員法》最終隻字不提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1987年11月17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漢斌,在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指出:“ 一些國家規定公務員應當申報財產收入,我國對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建立申報財產制度問題,需在其他有關法律中研究解決。”一晃20多年過去了,不知道全國人大是否研究過這個重大議題。
這些年來,兩會代表委員連續多年提交議案提案,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而得到的回應,從“條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尚存一定困難”到“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再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已著手起草建議稿”。然而,這樣官民同聲的呼喊,始終得不到回應。官員公開財產究竟難在哪里?
一方面是人民群眾強烈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呼聲,一方面是官方以種種藉口和理由推諉詭辯的托詞,一方面是被查處的貪官動輒幾千萬上億的斂財金額,一方面是數千億上萬億的財富被轉移到國外……這種畸形的政治生態還能維持多久?令人憂慮的是,大大小小的官員換了一茬又一茬,在官方和社會的沉默中,大大小小的官員所擁有的財產呈爆炸性在增長!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專制導致落後,絕對專制導致絕對落後
來源: 王先金的日誌 2012-11-01 08:50 | (分類:默認分類)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 ”此言出自阿克頓(1834—1902)之口,阿克頓認為,不管是信仰者的權力,王公貴族的權力,人民的權力,代表人民的、代表金錢的權力,還是自稱代表自然法、代表“進步力量”、代表正義與和平、代表“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權力……總之,不管是什麼權力,代表也好,不代表的也好,只要它是以暴力為後盾(這是必然的)的,只要它失去了制衡,必然要成為“絕對的權力”,而成為“絕對的權力”後,就必然會傾向於殘暴、腐敗和不義。在他看來,政治生活中最可怕的局面,莫過於“道德與宗教不分,政治與道德不分;在宗教、道德、政治諸方面,只有一個立法者和一個權威”。 一百多年後的我們對此肯定也會多多少少有些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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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絕對權力?即不受監督、制衡、彈劾、罷免的至高無上的權力,也就是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權;說白了,就是“一手遮天”的權力 。在他那“一畝三分地”,他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即有管理一切的權力,但無論是誰卻沒有管他的權力。甭說管他,批評一下都不行。你見過哪個媒體敢公開批評省部級高幹?官一做大,就成了真理的化身;權力亦隨之升級為絕對權力。
如果一定要說腐敗有誘因,那也只能說誘因是權力制度的落後。過去鐵托指明:光批判史達林是不夠的,還要批判產生史達林的社會制度。現在我們也應該明白:光批判貪官不批判造成貪官的權力制度是不夠的。不難想像,權力制度的不合理,即便是喝杯可樂的念頭,都可能造成腐敗(用公款買1塊錢的可樂也是貪污嘛)。
必須老實承認一個道理,合理的權力制度,低薪官員也無法用權力尋租腐敗;不合理的權力制度,高薪官員也無法抵制腐敗。鑒於目前的法治環境,加大反腐部門的權力和職能,恐怕不僅難以湊效而且適得其反。因此,改進權力制度是一種思路。可以考慮:削減政府權力,騰出的空間交給市場去調度;精簡政府部門,盡可能減少掌控市場資源的政府機構。總之,解決腐敗問題,是自我救贖。時間不等人,歷史不等人。削減政府權力和精簡政府部門,是深入經濟改革的最後一步,也是開啟政治改革的第一步。它不僅可以保住改革開放的成果、拓展改革開發的業績、促進國家走向現代化,而且,當代領導人也可以因此賺足資本和過去說再見,開啟新的開明歷程。
反對人權,反對普世價值,其真正目的,即在於維護特權,維護貪婪無恥的權力壟斷。
來源: 王先金的日誌 2012-11-01 08:18 | (分類:默認分類)
講述人權的歷史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使得伊謝(Micheline R. Ishay)的《人權的歷史》(The History of Human Right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4,以下出自此書的引文都在括弧中直接表明頁數)成為一部非常難能可貴的著作。這本書在2004年出版後,立即被稱讚為是唯一的一部全面論述人權歷史的著作。人權是人的權利,而權利的概念是在中世紀以後才形成的,至於人權的概念是什麼時候形成的,一直都是眾說紛紜。一種說法是,最早提出“人權”概念的是義大利詩人但丁。但持不同意見的學者認為,人權觀念的出現不會是一個人甚至一代人的思想產物。西方人權觀念是在與王權和神權的長期鬥爭中發展起來的,而代表這一鬥爭高潮的啟蒙運動開啟 了人權時代的序幕。但這遠不是我們今天理解的人權。啟蒙思想家的人權是相對于王權和神權的,而今天的人權則是相對於國家和政府權力的。
如何講述和為誰講述人權的歷史
伊謝是從人權的四個核心價值(尊嚴、自由、平等、友愛)的形成過程,而不是人權概念的出現和變化來講述人權歷史的,“人權是歷史過程積累的結果,後來有了屬於它自己的生命,超越了進步思想家的言論與著作,超越了特殊時代的文獻與主要事件”。(2)這樣看待人權,使得她可以把尚不存在人權概念的那些人類歷史時段也納入她的研究視野和講述範圍。
更重要的是,她堅信人權的普世性,也就是說,人權的內在價值對於整個人類,不僅是今天的人類,也包括過去的和未來的人類,都具有普遍意義。歷史上的人類,在不同的時期和地區,雖然不可能像今天世界上的大多數人那樣認同由《世界人權宣言》所表述的所有價值觀,但對這些價值觀中的一個或幾個卻並不陌生,不但不陌生,而且甚至非常執著地堅持過。正是因為如此,我們才有理由說,人類是一個在歷史過程中形成的整體,一個以某些共同價值來獲得道德和精神意義的共同體,一個以傳承這些價值而與其他動物有所區別的獨特存在。
人權雖然對所有的人類都具有普遍意義,但並非所有的人都同樣地認同和支持人權。這是因為,有些人已經比別人擁有了更多的權利(特權),而且,出於私利,他們不想讓沒有這些權利的他人得到相同的權利。他們詆毀、歪曲和反對人權,不是因為他們自己不願意享受人權,而是不願意別人也享受人權,所以特別仇視人權的普遍性。因此,討論人權的首要問題便是誰最需要、嚮往人權,這才是如何講述人權歷史的關鍵。
伊謝講述人類歷史,如何講述與為誰講述是聯繫在一起的,她說,在整個人類歷史上,都是被壓迫者(當然是有覺悟的被壓迫者)才最盼望活得更有人的價值,因此也特別需要,特別嚮往人權。伊謝開宗明義地寫道,“有許多種歷史。有的是從征服者和壓迫者的角度來寫的,我這本書屬於另一種傳統:它要讓被壓迫者發出聲音……它要收穫的是受害者的希望”。(2)
伊謝將人權的四個內在價值的發展歷史分為四個階段:一、前啟蒙時期;二、啟蒙時期,三、工業革命時期,四、第一、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她把有關於自由、財產的人權稱為“第一代人權”(形成於啟蒙時期的“自由”),把有關於經濟、社會、文化的人權稱為“第二代人權”(形成於工業化時期的“平等”),把與群體和文化自主有關的人權稱為“第三代人權”(特別與二次大戰後的民族解放和獨立群體有關的“友愛”)。人權觀念的起源是否僅為西方?伊謝認為,每一種偉大的宗教和古代文化,希臘、羅馬、印度、中國(儒家學說)都有孕育現代人權觀的人道主義成分,人權最早的價值,有關人的珍貴生命的那種“尊嚴”,是人類共有的,並不只是起源於西方。
爭取自由的第一代人權
今天為全世界絕大多數人類所認同的人權不是一下子出現在聯合國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人權的核心價值是在人類歷史的進程中逐漸形成的。最早的關於人的生命尊嚴,甚至某種與自由、平等有關的理念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印度佛教、中國的儒學、羅馬時期的基督教、早期的伊斯蘭教思想,但對現代人權觀念貢獻最為直接,也最大的是西方啟蒙主義時期的世俗普世主義思想。歷史的原因是,“由於現代的人權觀念起源于歐洲和美洲,它萌芽於一些政治、經濟和技術的變革之中,這些變革伴隨著西方文明的逐漸強大和其他文明的逐漸衰落。”(65)
從啟蒙運動開始,人權經歷了從第一代到第二代再到第三代的發展,每兩代之間都有銜接和繼承的關係,因此這三代的人權應該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但是,一直到今天,這三代人權之間仍然存在著不少需要磨合、協調和平衡的地方。因此,人權所代表的只是迄今為止人類對自己基本權利的價值認識,而不是在具體國家、社會和文化環境中如何將這些價值加以法典化和具體落實的規定。
第一代人權包含的是“自由世界觀”(liberal world view),它所爭取的宗教和思想自由起始於中世紀以後的宗教改革。歷史上許多重要的思想、文化、政治、社會事件都影響了自由世界觀的形成與發展,這些重大事件包括,現代意義上的科學、民族國家的興起、海洋探險,革命中產階級的出現、英國革命(1642-1648清教革命)、美國革命(1776)、法國革命(1789)。英、美、法革命都是資產階級(或稱“中產階級”)革命,資產階級是當時有覺悟的被壓迫階級,他們反對的是神權的壓迫。
啟蒙運動時期資產階級提出的權利要求和價值主張以“自由”為核心,在當時是以“普遍”的名義提出的,例如,美國獨立宣言主張“人人生而平等”(“上帝所造之人,皆為平等”)。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啟蒙運動時期所理解的“普遍性”當然是有歷史局限性的,因為這種普遍性只適用於某個很小的財產階級範圍內。但是,歷史證明,“普遍”的正當性一旦確立,便可向原來的狹小範圍之外擴展,發展得越來越廣闊。我們不能因為18世紀的“自由”缺乏實際的普遍性,而認定普遍自由只能是一種幻覺或欺騙,永遠不可能在人類的共同努力下,變得越來越接近真正普遍的理想境界。
文藝復興時期關於“普遍”的理念是人類思想前進的一個里程碑,這個普遍不是由“神”或“自然”來擔保的,而是由人類自己的理性所創造的。“普遍”因此成為一種人對自己的啟蒙,一種人為自己創造的理想。文藝復興時期那種以理性規劃的“普遍”理念包括,個人理性的自由選擇、科學規劃和法治(公共理性)、契約協定和經濟的相互依存(和平與非暴力)。所有這些構成了一種叫做“啟蒙”世界秩序觀:新出現的商貿和民族國家有能力在世界範圍內來推動一些具有普遍意義的理想,以促進人類的和平與互助。(69)這種新的世界觀為兩種普遍權利打下了基礎,它們分別是生命的權利(包括要求取消酷刑、虐待和死刑)和財產的權利(保護私人財產),這便是第一代的人權。
要求平等的第二代人權
第二代的人權要求是隨著19世紀的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的發展而被推到歷史的前臺的。馬克思、恩格斯和其他社會主義者對“權利”提出了唯物主義的理解。他們強調經濟因素、歷史變化和階級利益的衝突與權利的關係,對早期啟蒙主義的理性和自由的局限性提出批判。社會主義者指出,啟蒙時代的政治權利(投票權)是以財產為基礎的,排斥了無產者、婦女、少數民族、奴隸等弱勢群體,造成資本主義對社會弱者的“正當”殘酷剝削和壓迫。這些弱者是最需要人權的,19世紀的社會主義者們就是為他們提出新的人權要求的。
社會主義者對人權有新的認識,但他們並未排斥啟蒙思想者對人類普遍性的理念,相反,他們不僅繼承,而且更堅定了啟蒙主義者的世界主義和跨國精神。他們期待的是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而不是一國之內的勞工從統治者那裏得到一些眼前的實惠,他們更是反對任何政府以特殊國情為藉口來曲解和取消具有普遍意義的社會主義平等價值與權利。
19世紀的社會主義者們看到,國家對能否實現人權起著關鍵的作用。但是,他們在如何通過國家和國家政治來實現社會主義人權的問題上,卻存在著重大的分歧。社會主義者分裂為兩派,一派是以勃朗(Louis Blanc 1811-1882)為代表的改革派,主張在資產階級國家內推動社會主義的改革。另一派以布朗基(Louis A. Blanqui 1805-1881)為代表,主張以無產階級革命推翻資本主義制度。(118) 1864年,國際工人聯合組織(國際工人協會)成立,標誌著這二派社會主義者們的聯合。馬克思是創始人之一和實際上的領袖。馬克思出席了這個國際組織的成立大會,並為協會起草《國際工人協會成立宣言》和《協會臨時章程》(1866 年9月日內瓦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稱為《國際工人協會章程》,1871 年9月倫敦代表會議修改後稱作《國際工人協會共同規章》) ,並於1864年11月1日中央委員會會議上獲得通過。馬克思本人就是一個國際主義者,一個捍衛社會主義人權價值的普世主義者。
伊謝在《人權史》中充分肯定了19世紀社會主義者們,包括馬克思本人,對第二代人權的決定性貢獻。這是她與許多其他的人權研究者不同的地方。她指出,啟蒙主義的“自由”和馬克思主義的“平等”都遭到後人的政治曲解和指責。然而,18、19世紀的殖民主義罪惡並不應該由18世紀啟蒙時代的自由主義來承擔,同樣,20世紀的極權主義罪惡也不應該由19世紀的馬克思主義來承擔。(119)19世紀,自由主義關心的主要問題仍然是自由,而社會主義者則大大前進了一步,他們關心的是經濟的平等,因為經濟的不平等會使得“自由”成為一個空洞的概念。社會主義者們強調平等價值,極大地影響了當時城市工人和勞工階級的社會鬥爭。
社會主義者並不是啟蒙主義者的敵人,相反,社會主義者成為啟蒙主義的正當繼承者,將“自由、平等、博愛”的普世理想運用到政治現實之中,並因此形成了第二代人權的具體要求,包括公民普選(不分財產、性別差別)、經濟福利、勞工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廢止蓄奴和奴工,保護兒童、爭取婦女權利等等。
社會主義者提出唯物主義的人權觀,對人權觀念的發展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在這之前,自然法和神啟是人權的唯一根據,在這之後,人類自身的價值構建在許多人的人權觀中代替了自然法和神啟。社會主義者不是拒絕或反對“自由”,而是要質疑那種以“自然”或“神學”為依據的自由,只有與經濟相聯繫時,自由、平等才有意義。資產階級思想者在解釋無產階級的困境時局限於兩個目標:第一是宗教上的解釋(原罪),出路在於道德改革,工廠主應以基督教的方式來對待工人,工人必須通過學習中產階級生活方式所包含的智慧來擺脫罪衍和惡習(如酗酒)。第二是政治上的解釋,強調改良或改革世俗制度和實踐的必要,工人必須成為政治過程的一部分。如果他們得到投票權,他們就能選出政治代表和政治家,訂立法律以保護他們免受惡劣的生活和工作條件。但是,激進的社會主義者認為,資產階級道德使得剝削正當化,非正義、不公正是這種道德的內在性質,它來自資產階級的價值觀本身(那些將階級利益等同為公共利益的價值),試圖改革資產階級統治的社會和國家因素純粹是一種徒勞,資產階級社會必將瓦解,資產階級國家必須由無產階級國家取代。
群體自決權的第三代人權
第三代的人權被稱作為群體“自決”的權利。群體自主的權利意識早在19世紀已經萌生,19世紀的一些社會思想家,如德國的費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 義大利的朱塞佩·馬志尼(Giuseppe Mazzini), 英國的穆勒(John Stuart Mill), 出生於匈牙利的希歐多爾·赫茨爾(Theodor Herzl), 他們在關於民族主義的論著中就已經預示了20世紀的那種自決權利。20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導致了“帝國”(奧特曼、奧匈、大不列顛和其他殖民帝國)的紛紛瓦解。二戰後,民族解放運動風起雲湧,新的國家紛紛獨立,為自決權成為具有新一代標誌意義的人權創造了條件。然而,獨立以後的國家何去何從,是否就此能夠建立一種自由、平等的人道主義文化,也隨之成為一個緊迫的問題。(11)
早在1960年代阿爾及利亞革命期間,反殖民主義的傑出理論家法農(Frantz Fanon)就已經提出來這個問題。殖民地國家人民知道自己該從誰那裏解放出來,但是,解放到什麼中去呢?這在20世紀後期的後殖民批評中重新成為一個關注點。例如,薩伊德在解讀法農時,關注的就是到底為什麼要解放的問題。這個問題對他作為介入巴勒斯坦解放事業的政治知識份子是十分迫切的。他很重視法農對殖民地國家本土精英和特權階級的批判,他不認為民族獨立必然就帶來人民能夠自由做主的那種民族解放。薩伊德積極投身於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但對阿拉法特政府的腐敗、不公開和壓制新聞持有嚴厲的批評態度。薩伊德清楚地看到,民族主義的勝利往往帶來另一種新的壓迫,他因此呼籲殖民批判必須著眼於造就一種新的人道主義。印度裔批評家斯皮伐克(Gayatri Chakravorty Spivak)則強調後殖民批評必須關注下層人(subaltern)的處境。在殖民制度中,殖民地人民是“下層人”,但是脫離了殖民統治的國家會“繼續製造下層人”,使得下層人無法真正擁有權利的不僅是“帝國的話語”,而且也是“民族主義、國際主義、世俗主義、文化這類宏大話語”。
反帝反殖的國家解放和民族自主,它們的人權訴求(群體自決權)應該以普遍人權的尊嚴、自由、平等為其具體價值內容。伊謝指出,“自主權應當視為一種形式的、抽象的權利,在一個被壓迫群體獨立之後,這個群體的個體成員們是否能得到政治、社會、經濟上的公正待遇,若不認真思考這個問題,自決權便是空洞的”。(174)自決權的內容之所以空洞,是因為它並沒有回答誰最需要“自決權”(作為與其他部分為一體的人權)的問題。對這樣的問題,同一群體內的特權精英與普通民眾的回答是不同的。
在人權的歷史中,第二代的社會主義人權與第三代的自主人權之間的不和諧甚至矛盾也是因此而生的。20世紀初波蘭爭取從沙俄獨立自治的時候,社會主義者盧森堡夫人持不贊成的立場,她認為民族獨立只會讓波蘭民族主義的資產階級有機會利用工人階級,淡化和掩飾這兩個階級之間的對立和衝突。她還認為,如果不考慮“特定歷史時期的物質社會條件”,不考慮波蘭獨立對工人階級的長遠利益是否有好處,民族自治是沒有意義的。她援引了馬克思、恩格斯在巴爾幹半島斯拉夫民族主義問題上的立場,提出,這兩位社會主義的導師曾主張維持奧特曼帝國的完整,反對有對它有獨立要求的民族主義,這是因為他們認為,工人階級的實際利益要比抽象的自由更具有實質的政治意義。列寧在波蘭問題上持與盧森堡夫人不同的立場,他同樣援引馬克思,認為民族獨立有利於國家的現代化,因此更有利於民族國家工人階級與國際工人階級的團結。20世紀初社會主義者們反對或支持波蘭獨立,都是從獨立會帶來什麼,而不是獨立本身來考量的。 (185-186)
群體自決的人權應該與其他部分的人權之間建立一種怎樣的關係?自決權是否可以與普遍人權的其他部分割裂開來,堅持具有某國特色的人權?是否可以以抵制西方人權和主權高於人權為由,敵視或架空普遍人權?這些問題在20世紀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造成這種情況的有多種因素,其中有兩個特別值得重視。
第一是民族主義,不少新獨立、新解放的國家政府並沒有能實行人權,而它們違反人權的行為恰恰是以群體自決權、某國特色、不干涉內政等來為藉口的。伊謝指出,如果群體自主是為了反對壓迫、虐待、殘害,是為了爭取尊嚴、自由、平等,那麼就應該全力以赴地去爭取自決權。但是,自決權本身並不一定包含這些普遍人權的價值,自決權“本身並沒有規定獨立後的政府將如何對待自己國家的公民(包括少數民族)”,而這種“無條件的族群權利”一旦被用來加害於自己國家的人民,其危害和殘酷的程度則可能遠遠超過了殖民地時期。(197)
第二是所謂的“國家安全”,二戰後的冷戰思維使得美蘇兩個超級大國採取了為爭取盟友而放棄人權的政治實用主義和機會主義政策,而這已經成為“維護國家安全高於一切”的國際政治慣例。例如,美國支持像安哥拉若納斯·薩文比(Jonas Savimbi)這樣的威權獨裁統治,幫助武裝阿富汗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蘇聯則支持那些在本國囚禁、迫害、殺害共產黨和社會主義者的國家,如尼日利亞、埃塞俄比亞、伊拉克、敘利亞、埃及,也支持伊朗的霍梅尼伊斯蘭政權。在美蘇兩國支持的一些國家裏,人權狀況與美蘇各自主張的人權原則和標準根本就是背道而馳。伊謝指出,在冷戰高潮時期的尼克森政府對人權毫無作為,他的外交政治完全把人權拋到了一邊,1973年支持智利軍事政變推翻民選的社會主義者薩爾瓦多·阿連德的政府,從1969年到1973年在柬埔寨進行秘密轟炸,1972年為了對抗蘇聯而與“文革”中的中國建交,用人權的雙重標準在對待“國家安全”問題,大大地損害了普遍人權的信譽。(181)
文化相對論與普遍人權
對於“自決權”這個第三代人權在人權史上的創新意義,伊謝的評價遠不如對第一和第二代人權那麼肯定。自決權是20世紀人權的一個主要的發展,但是,“如果20世紀沒有關於普遍人權的寬廣視角,……那麼20世紀人權還能說有所創新嗎?”雖然伊謝對第三代人權的新價值成就表示失望,但還是對20世紀的人權發展持肯定的態度,因為在這個歷史時期,第一和第二代人權前所未有地在世界範圍內被各國人民廣泛認可,開始建立了它牢固的道義和道德權威。儘管20世紀在人權價值上的建樹上遠不如啟蒙和工業化時期,“但在國家內部和國際間推動人權的努力卻是非常卓著的”,其中特別值得稱道,特別具有深遠影響的便是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和其他相關的國際公約和條約。(174)
在自決權的人權價值內容尚未得到充分澄清的今天,文化相對論與普遍人權的衝突已經成為人權的主要障礙,文化相對論者總是把人權當作西方文化霸權在世界範圍內推行其價值觀的特洛伊木馬。依謝指出,這種以反西方為名的文化相對論其實是出於一種由三個部分組成的誤解。第一個誤解是將第一代的自由主義人權與第二代的社會主義人權混為一談,將它們放在一起,簡單化為“西方人權”。第二是不能區分第二代的社會主義人權與第三代的文化自主人權。第三是看不到第三代的文化自主人權也是來自西方。
第一和第二代的人權確實是源自西方,但它們的西方來源並不是拒絕它們的理由。一些非西方國家的革命人士接受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甚至將其確立為自己國家的意識形態和政體,並沒有顧慮這些思想的“西方性”、“文明衝突”或“文化侵略”。20世紀許多反殖民主義的民族主義運動領導人,如印度的尼赫魯、塞內加爾的利奧波德·塞達爾·桑戈爾(Léopold Sédar Senghor)、越南的胡志明、阿爾及利亞的法農等等,都是在西方接受的教育,也都接受了西方傳統的自由和人道價值影響。
第二代的社會主義人權與第三代的文化自主人權之間是有區別的,現有的國際條約語言,如“關於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國際條約”模糊了這二者間的區別。例如,第二代的社會主義人權強調的是世界性、超國界、超種族或民族,因此對第三代人權的“群體權利”實際上是持批判立場的。文化自決權是現有人權條約中相對曖昧的部分,(10)例如,各種涉及這一權利的國際條約都沒有說明,當一個群體的自決權(如獨立前的科索沃)與它的另一個群體身份(前南斯拉夫)發生衝突時,哪個自決權利應該首先得到尊重和保護?
冷戰結束後,在一些國家裏,以不干涉內政,或“生存權”(吃飯、穿衣、住房)的名義來實行的許多國家行為不僅違反第一代的人權(政治自由、保護私有財產、公民選舉權),而且也違反第二代的人權(勞工組織工會和罷工、爭取合理工資、職業安全、婦女和兒童權利、少數民族權利等)。在這些國家裏,對普遍人權的詆毀和歪曲是最為常見的,爭取人權的要求因此也就對那些權利受壓制的人們變得格外迫切,他們會越加需要瞭解人權的歷史,因為正如托克維爾所說,歷史知識只有在它可以幫助理解現在政治事件和狀況時,才是最值得關注的。
【按】:反對人權,反對普世價值,其真正目的,即在於維護特權,維護貪婪無恥的權力壟斷。
人們為什麼痛恨高衙內
來源: 王先金的日誌 2012-11-28 08:19 | (分類:很重要的)
•1•
高衙內的故事,在中國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水滸傳》中,高衙內強搶林娘子,林教頭遭設計誤入白虎堂,嬌娘死,英雄囚,最後林冲火燒草料場,被逼上了梁山。
不僅是高衙內,還有《望江亭》中的楊衙內,《王老虎搶親》中的王老虎等等,這些權貴公子的形象,通過說書人和古典話本、戲曲,一直在民間流傳,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圖譜。
世世代代的中國人,通過對高衙內們的譴責,詮釋了自己對高衙內背後的高太尉白虎堂們濫用權勢、縱子行惡的批判,對平和生活的期待。
彼時,雖然門閥勃興,但在中國傳統話語體系中表現的,這些貴胄之後,也大多只是假借權勢,以私德犯惡。壞如高太尉,也不敢把自己的兒子安置在自己掌管的禁軍中找個肥差。他深知自己不成器的兒子的斤兩。所以,高衙內最多也就是個令人討厭的花花公子,而出身槍棒師傅家庭的林冲,也能以軍功而被高太尉提攜。
門閥世家終會凋零,平頭百姓憑軍功科舉也有飛黃騰達時。傳統王朝的活力和持續長久,靠的就是吸納下層民眾補充新鮮的血液。所以,科舉制下,唐太宗才會高興地撚鬚而樂:“天下英雄皆入吾彀中矣!”
既擴充了自己的力量,又敉平了不臣之念,天下歸心,一舉兩得,明白人誰不知曉?
•2•
時移世易,高衙內和他背後的父輩們,在典籍和影視作品中,受一代代人譴責。
不過,現實生活中隨處可見高衙內們的分身變種。
“我爹是李剛”,一句話瞬間紅遍大江南北,釋放的其實是社會公眾對當下的“李衙內”及“李剛”們濫用公權情況的憤怒情緒。
與高太尉包庇兒子作惡不一樣的是,“李剛”們所做的,不只是包庇兒子作惡此類情況,更多的情況是,“李剛”們早已用手中權力為“李衙內”們鋪就了黃金之路,從幼稚園入託,到上小學,到小升初,到中考、高考,安排工作及調遷,不是量身打造,也是百般設計安排。
被新聞披露出來的各種個案,背後都有公權濫用的無形之手。在基層和中小城市,情況更為嚴重。凡是其權力可及之處,幾乎無不染指。
至於各地城管的野蠻執法、房地產開發和其他以建設為名未與當事人達成一致的各種強制拆遷,以及通過各種不公平的制度規約,製造社會鴻溝和對立等等,其實就是“李衙內”們的另類分身,它們所依附的,也是掌握公權力的機構性“李剛”們。
其實,子女利用父輩資源,父輩為子女鋪就道路,原也正常不過。但不正常的,是這一過程中無論是子女還是父輩,對權力的濫用,對公共資源的不當侵佔和掠奪。更不正常的,這種不當侵佔和濫用,很少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成了社會流行的“本事”。
套用馬克斯韋伯所言,“李剛李衙內”們這些“社會霸權群體”,通過能力論、身份論來製造他們自己特權的“神正論”,最終完成了“霸權的分工”,公權和公共資源成為這些“社會霸權群體”予取予求的後院。
•3•
“霸權的分工”的完成,意味著存量權力和公共資源乃至法律和制度的制定,都可能進一步向特定群體和利益者傾斜。
“社會霸權群體”當然不能不恰當地佔有所有資源,仍然有存量或新的增量資源供普通人使用,這也是長期以來,人們對這種不當使用公權力的狀況尚能容忍的原因。
但機會和資源幾乎變成了私相授受,其他群體的上升通道更加窄逼,個人奮鬥的自我成長之路愈益艱苦而充滿波折。社會結構越來越固化、圈子化,社會及個體的創造性力量被扼制,被消解,前行的動力明顯衰減,社會失去了本應該具有的活力,也帶來了諸多的不確定性。
這一過程在摧毀社會活力的同時,也摧毀了傳統價值和道德判斷,帶來的是最原始的未加控制的對權力和資源的可怕欲望和力量,越來越多人倒退回信奉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與傳統封閉社會不同,西風東漸之後,民眾的權利概念得到啟蒙,人們對於利益被侵犯以及機會被剝奪的敏感性和情緒遠遠超過過往歷史上任何時候。
“社會霸權群體”不斷佔有更多資源的同時,普通人希望通過正常努力上位的願望也更強烈。更重要的是,人們對不公正的容忍逐漸變小,即如丹尼爾•貝爾在《資本主義文化矛盾》一書中所言:人們很快都提高了對紛繁複雜的社會問題的認識,它有助於社會不安情緒的形成。
傳統社會中,“高衙內”父子的惡行靠的是口耳相傳。但現代通訊傳播技術的進步,“李剛”們黑暗中的交易越來越多地暴露在公眾面前。過去我們對此類問題的認識,大多經過了提煉和概念化,但當人們今天借助現代技術直觀地感受到現場感的描述時,其衝擊可想而知。於是受傷害的情緒得到放大,從個體蔓延至群體。許多人看到別人受害,就聯想到自己,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共鳴情緒越來越普遍化,而且瞬間就能醞釀彙集起來。
社會醞釀著強烈的不安情緒,系統性風險正在加劇。而“李剛”們,正是那掀起風暴的蝴蝶的翅膀。
(原文以《他們何以致眾怒》為題,刊發於中國週刊2011年11月封面報導《中國“好爸爸”》中)
(一位人人網用戶) 曲弓飛 : 開會天天反腐敗,問題出在前三排,關鍵就在主席台。
(一位人人網用戶) 曲弓飛 : 今日最佳微博,不想解決人民提出的問題,老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民。
(一位人人網用戶) 王先金 : 【失足婦女】一個村長抱怨:"為啥首長的女人叫保健醫生,省領導的女人叫秘書,巿領導的女人叫情婦,縣領導的女人叫相好,鄉領導的女人叫二奶,和尚的女人叫開光⋯憑啥俺找的女人叫破鞋?"村會計過來安慰村長:"叫破鞋已不錯了,我們找的女人叫失足婦女,連穿鞋的資格都沒有。"
【聯合早報】學者:革命悄悄開始了 大陸剩5年改革
來源: 林川的日誌
孫立平:現在的大陸已是一個與法治完全格格不入的國家,且愈走愈遠,其中維穩就是對法治的一大破壞、大倒退。政府爲了達到目的(指標)可以不擇手段,叫做“作惡授權”,政府默認甚至鼓勵下屬用違法規則,以違法方式達成任務。
他說,大陸現在還有切割的條件,但已相當不樂觀。現在民衆還殘存著一點對政府的信任和感情,有時候政府道個歉,有的人還感動的“淚水漣漣”,但是“漣漣”不了幾年了,十年可能到不了,五年可能差不多了。到時,切割的機會已經錯過,唯一的一條路就是武力鎮壓,維一天是一天,但社會要付出極大的代價。
學者:革命悄悄開始了 大陸剩5年改革
(臺灣)2012-11-30
(聯合早報網訊)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中國大陸貪腐、社會不公、政改緩慢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到社會穩定。多名學者昨天在北京一場座談上談到,大陸還有五年時間可以改革,否則將岌岌可危。
財經“二○一三:預測與戰略”年會,昨天進行“從法制經濟到法治社會”主題時,改革派學者、清華大學社會系教授孫立平表示,現在大陸的問題不是法律健全不健全,哪條法律有無被執行,而是政府還能不能在法制的軌道上運轉,還能不能回到法治軌道的問題。
他說:“一場靜悄悄的革命已經發生。”最簡單的是政府感歎隊伍不好帶,老百姓不好管了,政府說的這些話,老百姓也不信了,這就是逼迫中國進行變化的真正的動力。“無論如何要對這樣的危機和矛盾作出反應,這個反應的過程就是我們改變的過程,就是改革的過程。”
他說,現在的大陸已是一個與法治完全格格不入的國家,且愈走愈遠,其中維穩就是對法治的一大破壞、大倒退。政府爲了達到目的(指標)可以不擇手段,叫做“作惡授權”,政府默認甚至鼓勵下屬用違法規則,以違法方式達成任務。
孫立平說,大陸需要轉型,他還舉臺灣故總統蔣經國的例子,處理歷史共業,臺灣遭遇最大的事件就是二二八。唯一辦法就是攔腰一刀切斷,做一個切割,過去的問題,老辦法解決,新問題新辦法解決。現在大陸的問題就是這個問題,越早回頭,越早切割、越主動越好,否則將來能不能切割都是一個問題。
他說,大陸現在還有切割的條件,但已相當不樂觀。現在民衆還殘存著一點對政府的信任和感情,有時候政府道個歉,有的人還感動的“淚水漣漣”,但是“漣漣”不了幾年了,十年可能到不了,五年可能差不多了。到時,切割的機會已經錯過,唯一的一條路就是武力鎮壓,維一天是一天,但社會要付出極大的代價。
孫立平說這些沈重的話題時,全場近千名與會人員十分靜默,有人點頭,臺上的對談嘉賓表情凝重。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也指出,大陸司法改革倒退,公安權力過大是國家不幸,大陸應建立法院權威,給法院權威,才能振奮法治社會信心。其次,要建立制度,例如財産申報制度,已違法十二年的勞動教養制度也應廢除。江平甫說完,掌聲不斷。
第三要深層次的政治體制改革,包括黨政分開、言論出版結社新聞自由等問題,十七屆中央委員失去最好的時機,在總書記第二任內是最好的政改時機,但他很失望,期許下一個五年,若再喪失機會,大陸的前途就岌岌可危了。
(一位人人網用戶) 王鐸Tennou : 你們不是正在開什麼兩會麼,其他的議案可能牽扯利益太多盤根錯節,但是好歹先通過個禁止監護人將嬰幼兒單獨留在無人看護的機動車內的條款不是什麼難事吧。 (2013-3-6 00:38)
(一位人人網用戶) 王鐸Tennou : 你不知道你維護的是什麼,因為一旦你知道,那會成為一種排山倒海般的巨大的力量,這力量正是人所極端畏懼的。 (2013-3-6 09:02)
馬列首先是專制的
不管它標榜什麼
他實際上是專制的 而且從思想開始專制起
法家怎麼說的 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
馬列得之
其次 馬列講只要目的不管手段
這個主要是列寧 列寧說在革命的名義下什麼都可以做
很符合中國人的成王敗寇傳統思維
反正只要你能得天下你就是老大 你做的事情 黑的也是白的
而且 馬列講道德相對論 這個對維護政權非常重要
所謂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 Nov 01 Thu 2012 16:33
1947年:傅斯年和中國言論界; 希望官員公開財產多少,女人幾個;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 人們為什麼痛恨高衙內; 因為不知, 所以維護 (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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