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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嶔煌 臉書發言 2015-2-28

財訊雜誌其實有一篇很重要的報導,關於大醫院「大賺健保錢又不繳稅、不幫醫護加薪」的故事。這件事情「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因為我們的健保費也越繳越多,這些醫院也越領越多,大醫院爽爽賺,血汗的醫護卻是分不到這些好處。52家知名大醫院,健保費就領走1441.5億,結果稅金只繳了4.8億,連1%都沒有、只有千分之四不到,其中2億還是奇美跟彰基繳的。這麼離譜的數字,你相信嗎?

為什麼會這樣?

首先,斯斯有三種,醫院卻有好幾種。你要知道醫院分成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而私立醫院又可分成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和私人醫院三種。搞那麼複雜幹嘛,因為「繳稅」的方式不一樣啊!私人醫院怕開一開、院長往生、醫院也跟著往生,所以政府搞出社團法人、希望醫院跟公司一樣「永續經營」、繳稅。

問題在哪裡?在財團法人醫院。為什麼?除了真正公益之外,有錢人捐一大筆錢就可以開醫院,看起來好像在做好事、捐錢開醫院,然後政府說「其本身之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應課徵所得稅外,免納所得稅;其銷售貨物或勞務之虧損,可比照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如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但書規定,得自以後5年度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中扣除」。

以上白話就是說,爽咧,開財團法人醫院除了「勞務所得」(醫生幫你看病)不用繳所得稅,只要把帳務做到不賺錢、甚至虧損,連那些幫你看病的收入都可以拿來抵稅、少繳稅啦!

法律訂成這德行,換你當有錢人開醫院,你開哪一種?當然開財團法人醫院啊!開醫院賺錢還能少繳稅,這是多麼好棒棒、好開心的事情啊!

所以無論是長庚、新光、亞東、國泰、和信、秀傳,都是財團法人醫院。

然後呢,創造出台灣的繳稅奇蹟就是:全台灣52家「財團法人」醫院,吃掉健保1441.5億,竟然只要繳稅4.8億,有良心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奇美醫院,就繳了兩億元,其他50家只繳了2.8億,更妙的是,你覺得很賺錢的長庚、慈濟醫院都是「0」。長庚醫院光醫務收入就高達508億,繳稅「0」。(向奇美醫院致敬,誠實的好醫院)

這麼好棒棒、完全符合柯P說的「一切合法、但是都不合理」,那個食安管不好、其實連醫院都管不好的衛福部,到底是怎麼放任這些醫院這樣幹的?這些離譜的財報也都是衛福部認可的喔!(這個部啊……比傑克還神奇啊)

這些醫院怎麼幹的、可以搞到「賺很大、也虧很大、所以不用繳稅」?你一定會說,啊就做帳啊!

對,就作帳,但怎麼做?

第一, 把錢拿來買股票,尤其是龐大的家族公司,比如說長庚醫院,長庚的錢拿來買台塑、台化、南亞、台塑化的股票,長庚自己就變成超級大的「王氏控股公司」,每年盈餘都拿來買集團的股票,所以都可以不用繳太多稅給政府、王家誰掌握長庚醫院,就等於掌握台塑集團啦!

然後台塑開先例,新光、國泰也跟著學!把醫院收入拿來當財務操作的途徑!

第二, 當然是藥物啦!藥是醫院最穩定的收入,拿你看病必吃的藥來賺錢,最簡單啦!

怎麼賺?以去年爆發的秀傳醫院案來說,秀傳醫院的老闆、立委黃明和開了一家人頭公司,然後呢,這些公司用每顆五塊錢的價格跟藥廠採購X藥物,再用十二塊錢的價格賣給秀傳醫院,所以真正賺到錢的是這家人口公司,而不是秀傳醫院。

(ps:秀傳醫院本身是社團法人,但同屬秀傳開的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就是財團法人了!)

換言之,醫院不賺錢最好,因為不用繳稅,錢誰賺走?當然就是老闆的「藥品採購公司」囉!

即便不是每家醫院成立的藥品採購公司都這麼黑心,但確實這些藥品公司就成為有心醫院老闆的「賺錢天堂」!

第三, 最簡單的就是拼命灌水支出啦!

怎麼灌?醫院最大宗的支出是人事費用,佔40%~50%,醫藥費用佔21%~25%,剩下來的折舊、管理費用、租金、研究計畫等等就是給會計拿來作帳用的。

哪裡怪怪der?你知道嗎?長庚醫院全台有近萬張病床,一年健保要拿411億,第三大的慈濟醫院病床數不到四千張,健保費約領134億。

結果,慈濟醫院的管理費用高達21.92億,遠勝長庚的15.98億,「水電瓦斯費」,慈濟醫院也以2.56億樂勝長庚的2478萬。

這麼開心的數據,怎麼來的呢?

明明就賺錢搞到不賺錢,然後大賺我們繳的健保費、還不用繳稅,這些利潤又不回饋給辛苦跟血汗的醫生跟護士,純粹爽了財團跟大老闆,衛福部對這些醫院的財務報表放水得如此隨便、隨便、超隨便,這樣對嗎?


風評:今年最大謊言─以公務員加薪帶動民間調薪

風傳媒 主筆室 2015年03月05日 12:30

這應該是今年最大謊言─以公務員調薪帶動民間調薪;這是政客獲取選票、公務員自肥的手法與理由。不論由實務或理論看,公務員調薪都難以與民間調薪與否掛鉤。而且,饒了台灣納稅人吧,納稅人實在再也揹不起供養這麼多公務員的重擔了。

立委質詢時要求給公務員調薪,理由是稅收成長,而且公務員調薪水可帶動民間調薪;立委說這不是為公務員爭取加薪,而是為全民爭取加薪。行政院也回應將考慮。大家一致的理由都是要藉此帶動民間加薪,儼然菩薩心腸。

但回頭看過去的數據,幾乎看不到公務員調薪對民間薪資的「帶動效果」,原因很簡單,近20年來,公務員這個人力市場與民間勞動市場,是一個幾乎完全隔離、不存在流通與競爭的市場。擔任公務員需要的考試與任用資格,讓勞工無法順利在這2個部門間轉換,而且封閉性越來越嚴重。

早期經濟快速成長、民間人力需求高,民間有與政府部門搶人力的壓力,公務員加薪對民間或會有一定的帶動效果。不過當民間勞動力充沛,且公務員勞動市場更形封閉時,這個競爭與帶動效果就不存在了。如果景氣佳、投資增、企業要增加人才,公務員不調薪,企業還是會調薪留人及徵人;反之景氣差、企業不需徵人(甚至要裁員),管你公務員調薪十八趴,照樣不理、不調。因此以公務員調薪帶動民間薪資成長的說法,完全是硬掰出來。

回頭看看數據就知道,民間90-100年間,公務員加薪3次(90年、94年、100年),每次3%;但民間每年加薪幅度只在零點幾個百分點到1%左右,甚至在經濟衰退時出現2%以上的衰退。民間薪資的高低與景氣榮枯、民間投資及對勞動力需求高低的關聯才是重點。

換個角度看,如果公務員調薪與帶動民間薪資成長的關聯真的如此高,政府解決國內低薪資問題的解答不是呼之欲出、且非常簡單─就幫公務員調薪10%甚至20%,不就解決了?但顯然沒有人會認為這是好主意,可以解決低薪資問題吧?

至於說稅收增加就要作為加薪理由,顯然也是非常薄弱。稅收成長主因是經濟成長,但我們實在看不太出來經濟成長與公務員的努力有多少關聯。更何況,每調薪3%,政府支出增加220億元以上,而且這是未來每年都要增加的支出。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已達5.5兆元,如果加入退休年金、保險等各種所謂潛在負債,超過20兆元以上;每年的赤字預算要增加2-3千億元的負債,主計總處每年編預算都喊快編不出預算了。如果這是一家企業,由其財務結構實在看不出加薪的理由。

台灣納稅人供養公務員的能力,已經接近臨界點了。政府每年支出的公務員人事費(含中央與地方、事業體等),大概在1.2兆元左右;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中,大概有23%左右是人事費,地方政府的歲出中,人事費占的比重則在4-6成之間,部份縣市更達7成多,這個比例明顯比其它國家高出許多。此外,已享有90%以上所得替代率的退休公務員,在公務員調薪時也能等比例調高月退俸,這種不合理的規定,也該先修改。否則,只是益增社會不公、不義。台灣納稅人,實在是揹不動、也承受不起供養這麼多在職與退休公務員的重擔了。

要幫公務員加薪,可以,但請別用「帶動民間調薪」這個理由;而且,政府也該先設法淘汰不適任者、精簡員額─即使無法壓低整體人事費,至少能保持不成長;再加上讓領月退俸者與在職公務員的加薪脫鉤。否則,為公務員加薪只是憑添社會不滿、惡化政府財政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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