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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遍4鄉被拒 腦麻兒求學路難行

作者: 記者張進安╱屏東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4月23日 上午2:49

「為何沒人肯收我的兒子!」為讓腦麻肢障的五歲愛兒接受教育,屏東縣王姓單親婦人半個月來,跑遍鄰近四鄉十多間托兒所,處處被拒,她泣訴「腦麻孩子上學路為何遙不可及!」

更讓王婦心痛的是,孩子就學無門,她也無法謀職,茫然無助的她向戶籍地的鄉公所求助,答案竟是「這樣的殘障小孩當初幹嘛生下來」,王婦表示,當時還有許多洽公民眾,她忍著淚水低頭離開。

「我一定要幫兒子找到適合的學校!」廿八歲的王婦,為讓中度肢障、原本只會爬行的五歲愛兒有機會上學,曾有三年時間騎機車載愛兒,風雨無阻往返崁頂與東港伊甸早療中心。

三年一千多個日子,母子每天早上七點不到就出門,到東港伊甸復健,來回一趟近卅公里;三年復健行,母子至少騎了三萬六千公里,足可環島卅圈。

王婦希望孩子接受妥善療育、照護,王婦半個月前開始四處奔波,走遍鄰近的崁頂、東港、潮州、南州四鄉鎮公私立小學附設托兒所,沒想到處處碰壁,「他們都說無障礙教室空間有限」、「人力不足無法照顧」,婉拒了她的懇求。

王婦表示,她曾為孩子一度萬念俱灰,「很想帶兒子一起走。」「孩子從爬行、說話含糊不清,到現在已能靠輔具行走、言語清楚」,王婦表示,孩子的進步讓她看到希望,只是沒想到,孩子上學路竟這麼艱辛。


腦麻求學路/屏教育處:拒收追究責任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張進安/屏東縣報導】2013.04.23 02:47 am

「怎麼可能拒收?」屏東縣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長涂淑真表示,腦麻等身障學童可先向教育處申請教育鑑定,教育處會依學童的情況安置,不可能拒收。至於被質疑態度不佳的鄉公所,除表達歉意,也保證會對員工再教育。

涂淑真強調,依法學校拒收會追究責任,校長還會被處罰款。崁頂的特殊教育歸屬東港,有學前集中特教班及學前資源班,也可依學童程度安排就讀普通班,鑑定時專業人員就會協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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