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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許倬雲談蔣經國開放報禁黨禁

2014-07-14 國家人文歷史

著名學者許倬雲先生是蔣經國基金會的美洲辦事處人文組召集人。2004年,美國亞洲研究學會頒給許倬雲“終身貢獻獎”。許倬雲表示,這個獎是屬於蔣經國基金會的:“如果要頒獎給我,要說明這是因為許倬雲主持基金會在美國的事務而得獎。”

早在上世紀60年代,許倬雲就多次和蔣經國面談,這段因緣促使二十年來許倬雲樂於為蔣經國基金會服務。談到臺灣的政治人物時,許倬雲說:“臺灣人民評價幾個‘總統’:蔣經國八十多分,蔣介石六十分,李登輝四十分,陳水扁二十分。”

屬於被史達林打擊的托派

時代週報:在上世紀60年代,你回到臺灣後,如何開始瞭解蔣經國的辦事風格?

許倬雲:我從美國一回臺灣,老朋友胡佛、李亦園就找我,大家成立了“思言社”。這個社宗旨是替中國找一條路。我們第一次成立大會,來了二十多個人,都是中堅分子,是當時三十來歲的各大學教授。國民黨一看慌了。第二次大會,一下進來四十多人,進來的都是國民黨有關教授,我們是開放的團體,不能拒絕有意入會的人。好在我們沒有不可告人的事。

我當時在臺灣大學和“中央研究院”工作。“中央研究院”是“總統府”直屬單位,凡是學術涉外事項,“院長”王世傑自己不願辦,就讓我去辦。60年代時,蔣介石已經把權力交給兒子了,王世傑不願意跟蔣介石談話,也不願意跟蔣經國談話,他跟蔣介石鬧翻了,又覺得蔣經國是小輩,不願意屈尊見蔣經國。據道理就派我們總幹事去辦,當時總幹事是我的好朋友李亦園,王世傑說涉外事項不用李亦園管,由我來代表他。所以,我這個副研究員,去和“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打交道,怪不怪?後來蔣經國的位置逐步升高,我還是跟他打交道。這也有好處,後來特務單位攻訐我很厲害。特務報告都到蔣經國桌子上了,蔣經國說:“這個人我常常接觸,他不是你們講的那樣。”

時代週報:在面對面的接觸當中,你覺得蔣經國是什麼樣的人?

許倬雲:老實講,我佩服蔣經國。這個人在當時蘇聯的管轄之下,讀了許多書,對蘇聯共產黨的情況很清楚。但他是托派,屬於被史達林打擊的對象。所以他被貶到西伯利亞的工廠裡,從小工做起,做到副廠長。他太太是女工。他一個中國青年,在西伯利亞工廠裡可以組織報紙,組織小集團。史達林很氣他,但不敢殺他,因為殺了他,會得罪蔣介石。後來,他回到中國,思想裡還有不少社會主義的成分,自由民主思想是沒有的,可是有為人民服務的觀念。

蔣經國的生活非常平民化,人很聰明。他跟你講話,兩手交握,眼睛看著你,不插嘴,聽了一段,問:“還有呢?”他有時候會反駁:“我不是這麼想,我有不同的意見。我跟你講吧……”他講不同的意見反駁我,可他也聽我的意見。除了公事之外,我跟他討論的問題相當雜,他問我民主制度好處在哪裡,壞處在哪裡;民主的意義,自由的意義。關於民主、黨外運動,我們也談過。我解釋,一個水壩,拼命往上築高,壩堤一決,水一衝擊,誰也受不了。壩降低,水流緩下來,鬆弛堤後面的壓力,這個是好事情。

至於海峽兩岸的事情,開放老兵探親,是他自己的主意。這一招相當高明,一方面開放臺灣內部的黨禁,一方面跟大陸重新建立聯繫。蔣經國開放報禁黨禁,可是頑固分子跟特務一次一次上呈,請他同意抓人和阻擋,他一言不發,一字不批。

蔣經國跟我的幾次談話,在某種程度上增進了互相瞭解。蔣經國不大相信書本,我不能同意他的很多意見,他也不同意我的很多意見,能談談話已是很不錯了。所以,我在他死了以後,願意在蔣經國基金會服務,紀念這一位元有彈性的人物。

1966年3月14日,蔣經國陪同蔣介石參觀美國勇往號航空母艦(圖片來自網路)

對“東廠”漸漸有了警覺

時代週報:臺灣開放黨禁,有什麼樣的社會背景?

許倬雲:蔣介石統治時期是白色恐怖時代。上世紀60年代末,白色恐怖還沒結束。另一方面,民主的呼聲從不斷絕,像《自由中國》一直在宣導民主自由。到了70年代,臺灣經濟逐漸好轉,可依舊是管制經濟與自由經濟並存。“中央研究院”的五個院士勸告政府,不實行自由經濟的話就沒有發展的可能。那時候是管制匯率,兩個匯率,一個是官價,一個是牌價。待遇也不平等,公務人員和學生有配給的糧食,一般百姓卻必須按市價買糧。經過五個院士的勸導,蔣介石接受了。經濟立竿見影,立刻好轉了。

當年提出改革的口號是廢止萬年國會。不能有國民選舉的代表,哪能算是國會?我也曾經寫文章談論:國家的壽命跟人的壽命不是旗鼓相當的。人壽有限,國祚無疆,怎麼能讓國命依附在人的壽命上面呢?這種情形,必須要改變。

時代週報:蔣經國在開放黨禁上發揮了什麼樣的作用?

許倬雲:蔣介石晚年不管事情,由蔣經國來管。蔣經國慢慢就放鬆了壓制。可是,動亂卻應聲而起。美麗島事件的動亂,規模跟1946年至1949年間大陸的學生運動不能比,可是草根性很強。我們也呼籲政府,應該放手,開放政權,爭取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國民黨當局也認為只要社會穩定,許多要求都可商量解決。

在蔣經國生病時,成立了一個代號“劉少康辦公室”的機構,就由王升帶頭,不單是查民間叛亂,也意在奪取權力。不到半年,蔣經國警覺了,這不就是“東廠”嗎?於是,蔣經國廢除了“劉少康辦公室”,把王升外放到烏拉圭做大使,不讓他呆在臺灣。這個轉折,使特務的力量一下子垮下去了。

臺灣海外留學生很多,保釣運動號稱保護國土,實際上向左轉。不少臺灣留美的學生,都參加過釣魚臺運動,尤其外省籍的學生更多。這些聲音傳回臺灣去,逼得國民政府手忙腳亂。學生們愛國,國民黨不能不愛國,手忙腳亂之餘,也給了當地族群鬥爭內外呼應的機會,逼迫政府改革開放。

時代週報:在開放報禁方面,蔣經國時代又有什麼樣的發展趨勢?

許倬雲:當時,輿論不用政府培養,他們單單靠商業廣告,就夠過日子了。《中國時報》余紀忠與《聯合報》王惕吾不是一無所用的老闆。

兩家報紙的篇幅有限。經濟起飛,需要多一點市場和經濟的消息,報紙立刻就起來了。而且他們言論的尺度寬,敢冒險,開始接受自由主義知識份子的稿件。他們跟當年《大公報》一樣,從小罵大幫忙開始,到大批大罵。臺灣幾家報紙大了,政府不能不讓他們存在。第一步是開放副刊,第二步是開放社會新聞的篇幅,然後到沒有限制。當時大家對臺灣的民主開放非常期待,非常興奮。我懷念那個時代。

這兩家報紙太強大了,把臺灣《中央日報》也擠出了市場。這麼一來,國民黨就把《中國時報》和《聯合報》兩家老闆邀請到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做“中常委”,讓他們在裡面有發言權。

對他最好紀念是辦基金會

時代週報:在臺灣辦一個學術基金會的想法,是怎麼醞釀而來的?

許倬雲:1983年,“行政院長”孫運璿跟我談臺灣該做的事,我就跟他建議:現在臺灣慢慢經費寬裕了,應該回饋世界。我們應該辦一個學術基金會,使得海外和中國的學術界可以連接在一起,有合作,有交流。他同意了。

1984年夏天,我們開院士會議,蔣經國就約我個別談話,瞭解這個情況,我就解釋給他聽:這個事情跟政治脫鉤的,不能跟你們的外交工作配合在一起,讓純粹的學術界自己交流。他同意了,就交代秘書:這個事情你們記住要怎麼辦。當時,他的秘書是宋楚瑜。

時代週報:蔣經國基金會是如何運作的?

許倬雲:1987年蔣經國死了,他們在討論該怎麼紀念他。“教育部長”李煥經手這個事情,他說:紀念蔣經國最好的辦法不是建紀念館,不是建大學,不是建雕像,應該是他自己同意的事情—辦大規模的國際學術基金會。這就成了“蔣經國基金會”。一個億的美元,由民間捐了一半,政府給了一半,這錢就做母金,成立了基金會,董事長是李國鼎,執行長是李亦園。這件事情1988年開始運作。

我做美國的召集人,海外董事的代表。基金會的組織、章程、運作方式,基本上都是我和李亦園先生磋商出來的,到現在我們磋商的辦法基本上沒有太大改變。到了第三年,工作從美國延伸到歐洲,也延伸到太平洋地區,此外還有島內一小部分的運作。

2009年,蔣經國基金會慶祝二十周年紀念,在美國國會圖書館的大廳裡,展覽我們的成果:我們資助研究的書、文章或者田野報告。還舉行一次討論會,很多重要人物聚集在一起。我預測二十一世紀人類價值的界定要改變,中國學術研究應該融合中國文化的要素,參與到未來世界文明的鑄造工作中去。

(《時代週報》授權轉載,文章詳情請點擊【閱讀原文】)


洋“物”派:中國最早的德國粉絲

2014-07-14 國家人文歷史

“住美國房子、娶日本老婆、雇中國廚子、開德國汽車、戴瑞士手錶、用英國管家、去韓國美容、穿法國時裝、戴南非鑽戒……”這個供人調侃的段子如今已然成為無數中國土豪們信奉的生活目標。雖然段子的版本千差萬別,可無論哪個版本,“開德國汽車”都是板上釘釘的一條。德國像一個殷實的中產階級,內斂而有力量。拋開浮華的表面,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德國的“靠譜”著迷。今天,德國製造儼然已經成為“低調的奢華”,德國人的嚴謹務實令國人欽羨不已。更讓中國人敬佩的是,德國人對待歷史嚴謹反思的態度。

洋“物”派:中國最早的德粉

中國人哈德,始於洋務運動,哈德也確實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洋“物”運動。早在晚清時期,我們對於德國製造的好感就已經深入骨髓。1840年,中國被鴉片戰爭轟開大門之後,積重難返的古老帝國突然意識到,自己的軍事實力已和經歷了工業革命的歐美國家落下了巨大的差距。各路救亡圖存的有識之士紛紛將目光投向軍工生產。另一方面,普法戰爭讓中國人見證了歐洲大陸上的霸權易主。1871年1月18日,一個原本弱小的、分裂的德意志聯邦,突然雄起,俘虜了拿破崙三世,在巴黎的凡爾賽宮鏡廳舉行了德皇威廉一世的加冕典禮,宣佈德國統一。他們用敵人的恥辱暫時埋葬了當年拿破崙一世終結德意志第一帝國的仇恨。

實際上在1868年, 李鴻章麾下的淮軍“銘”、“盛”各營及親兵炮隊就陸續購買了德國克虜伯後門四磅鋼炮114尊, 創辦了克虜伯炮車隊,並聘德國人當教習。普法戰爭的勝利像一劑及時的強心針,弱國逆襲的橋段激蕩著同樣飽經憂患的中國人脆弱的心靈。李鴻章曾這樣評價: “至炮位一項,英德兩國新式最精。德國克虜伯後門鋼炮擊敗法兵,尤為馳名。”清廷眾多封疆大吏們也在這一點上達成了共識。左宗棠在收復新疆的過程中,占總兵力60%的步兵主要是用德制毛瑟槍和七響後膛快炮裝備的,他還通過胡雪岩在上海購置克虜伯後膛鋼炮48尊。1877年,李鴻章利用克虜伯和另一德國軍火公司“波鴻協會”的競爭,誘使弗雷德•克虜伯同意接納第一批中國留學生到德國埃森進行免費培訓,作為清政府追加購買82門大炮的附贈品。1880年,克虜伯的全權代表抵達北京,和李鴻章直接見面,獲得了淮軍只採用克虜伯炮的承諾。

李鴻章對於德國軍火的癡迷還不止這些。出於對克虜伯大炮的信任,李鴻章放棄了購買當時如日中天的英國軍艦,轉而把購買軍艦的最大一筆生意送給了德國的伏爾鏗造船廠,只因為這個廠家與克虜伯有非常深入的合作。因此,北洋海軍7艘主力艦中“德系”達到5艘,包括兩艘威名赫赫的鐵甲艦“定遠”和“鎮遠”,和巡洋艦“濟遠”、“經遠”、“來遠”。甚至另外兩艘出自英國阿姆斯壯造船廠的“致遠”和“靖遠”,上面也能找到克虜伯艦炮的身影。克虜伯家族在1877年到1896年之間共得到了清政府將近2000門大炮的訂單。甲午戰後,清政府在編練新軍的進程中,依舊非常依賴德式裝備,在1905年前計畫練成36鎮新軍,軍制仿德國,武器也從德國引進。袁世凱的新建陸軍,其炮隊全裝備克虜伯炮。在輕武器方面,從辛亥革命到朝鮮戰爭幾乎無役不與的“漢陽造”,其原型就是德國1888式委員會步槍;在抗日神劇中出場頻率頗高的駁殼槍,無論它被稱作“大鏡面”、“盒子炮”、“快慢機”還是別的什麼,實際上是德國毛瑟的專利。

不過,清末的“洋務派”對於德國的喜好始終停留在堅船利炮的物質層面上。他們只看到了德國軍隊橫掃奧地利和法國,卻忽略了德意志聯邦整個19世紀,甚至更久以來在各項軟實力上不懈的努力。

自1819年起,普魯士就開始和周邊邦國建立關稅同盟,並讓這個同盟不斷地加入新的成員,各邦國之間的經濟交流愈發緊密。關口的放開,讓德意志聯邦產生了井噴式的經濟效益。

普魯士還從1825年開始實行強迫性教育制度。15年後,普魯士學生的入學率已經接近80%,教育紅利給普魯士帶來了遠超英法的動力。

到了1871年德國統一的時候,政權的“配套設施”早已齊備。由德意志同盟的大哥普魯士牽頭的這次統一,避免了新興政權一般意義上的低級錯誤。德意志的識途老馬俾斯麥以他超乎常人的理性和政治智慧,在統一初期有效遏制了革命中民粹主義的氾濫,將國民的激情和過剩的能量統一到國家建設中。

蔣介石一心學德

1933年,希特勒帶著他的納粹党建立了德意志第三帝國。他給德國帶來前所未有的戰爭浩劫,但也為德國完善了強大的社會體系,失業人數大幅減少。憑藉著決絕果斷的行事作風,德國在短時間內從戰敗國的陰影中重新崛起。蔣介石對法西斯政體下德國的神速崛起讚賞有加。早在留學日本期間,蔣介石便致力於學習德語,1912和1918年曾兩次準備赴德留學。他也曾在《軍聲》雜誌上發表文章,讚揚德國的軍事教育與軍事訓練制度,主張中國向德國學習。希特勒上臺後,蔣介石與希特勒隔空交往,希特勒還向蔣介石贈送了德國國防軍榮譽軍刀、自己的照片,以表示其“敬仰鈞座及貴國之微意”。國民黨內部還有人效仿納粹中的衝鋒隊——褐衫隊建立了藍衣社。蔣介石甚至揚言,中國也需要自己的希特勒。以蔣的名字命名的中國近代第一款制式步槍“中正式”,為德國授權的24式毛瑟步槍的中國版。不過,蔣介石哈德的段位比洋務派高不了多少,還是停留在軍國主義的層面上。

蔣介石並不是民國時期第一個對德國暗送秋波的人。據《統一後的德國對世界的影響》記載:“1918年至1924年間,孫中山先生領導的南方政府曾設想爭取德國的同情與支持,但未能完全得到實現。國共第一次合作破裂後,國民黨內右翼勢力聘用大批德國的軍事顧問對中央紅軍進行‘圍剿’。”不僅如此,國軍在第五次圍剿時還大量購買使用了德國的山炮。彭德懷也不得不承認“蔣軍在第五次‘圍剿’時,技術裝備比以往幾次有所加強。”德國軍火讓共產黨在第五次反圍剿戰役中吃了大虧,被迫長征。可惜,剃頭挑子一頭熱的買賣終歸不長久,中日關係的日趨緊張,迫使德國必須在兩者之間選擇一個,放棄一個。中國原材料的戰略價值對於納粹德國的吸引力終究抵不過日本在遠東地區的影響力,民國政府被德國拋棄,轉而投入美國懷抱也就成了必然。

蔡元培學德“治學”

從過去到現在,我們對於德國的喜愛大多聚焦於德國製造,然而隨著引進機械種類越來越多,中國人也開始關注德國工業產品所代表的德國生活方式。德國人對細節考慮周全,做工一絲不苟,他們沒有英國人的矜持,法國人的浮華,他們追求的是靠譜、嚴謹、精緻。我們哈軍工也好,哈機械也罷,其實,我們哈的無非是“秩序”二字。

在德國一切都講究秩序,大到國家統一,小到機械生產,無不遵循秩序。德國人見面最流行的問候便是——“Alles in Ordnung”(“秩序還好吧?”),這句話在德國就好像“吃了嗎”在中國一樣,運用廣泛,寓意深遠。秩序,是日爾曼民族的民族內核,更是德國製造的最大魅力。不僅如此,德國在經濟制度、學校體系等一系列軟實力上,也層次分明秩序井然。

以教育為例,儘管19世紀中葉德意志文盲率就已經是歐美各國的最低水準,但在普遍觀念裡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需要,或者說都有能力上大學。德國的小孩從很小就被分成三六九等。德國的學生從5年級上中學就開始分為:職業預科、實科中學以及文理高中三類中學。理論上只有“文理高中”的學生才會考大學。這並非歧視,而是源自德國人務實的民族個性。德國人堅信,橄欖式的學術分級是最有利於德國發展的方式。事實證明,小學畢業分級並沒有影響德國培養人才的腳步,反而更能將優勢資源集中。僅僅洪堡大學一所,就曾經培養出:黑格爾、費希特、費爾巴哈、海涅、馬克思、恩格斯、拜耳、赫茲、愛因斯坦、薛定諤等等一系列偉人。

北大的老校長蔡元培先生曾犀利地總結出德國“學術分校”的概念,“大學的任務在於‘治學’,而高等專門學校在於‘治術’。”作為一個留德的海歸,蔡元培極端反對把大學與職業目標聯繫在一起。在他的力主下,當時的北大幾乎砍去了所有“治術”專業,只保留文理。

有學者評價:“蔡元培在民國初年對德國大學觀的借鑒……不存在中德合作或中國被迫合作的背景,是中國人單方面對德國大學觀進行一致的嘗試,是一個自覺選擇吸收的過程。”因此,他對德國的學習也最為完整和客觀。

與偶像的艱苦一戰

1978年改革開放給中國企業帶來了生機,也讓包括德國企業在內的一眾外企找到了新的市場和商機。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的成立堪稱中德合資的典範。自1978年起,上海汽車製造廠就和德國大眾公司開始了長期洽談,經過6年艱苦博弈之後,1984年10月,中德雙方終於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了合營合同。上海大眾開啟了新中國引進德國汽車序幕。包括賓士寶馬在內的許多德國公司都緊跟腳步,紛紛與中國合作成立合資企業。所謂先下手為強,如今德國汽車已經被國人完全地接受和熟悉,成為國人在品質、品牌等等方面都最為青睞的選擇。

1994年,李鵬總理訪問德國時一手拿著10000億美元的進口總額,另一手拿著中德貿易100億美元貿易額這兩張牌,希望德國政府放寬、取消技術轉讓的限制,支持中國儘快恢復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自此之後,德國產品得以更大規模進駐中國。與此同時,在中外合作引進的所有案子中,技術轉讓每次都成了兵家必爭之地。

2004年,一場中國高層對外國企業的專業談判讓人們將目光轉向了汽車以外的德國製造業——高鐵。這一次,買的不僅僅是高鐵,更是研發的核心技術。應聲招標的,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四個公司,分別來自德國、法國、日本、加拿大。其中德國西門子在德國運行的ICE3無疑代表了當時全世界最先進的高鐵技術。而與西門子合作這次高鐵業務的正是中國人民的老朋友克虜伯。其中西門子專攻動力和控制,克虜伯負責機車和軌道。德國總理施羅德訪華時曾表示:“願意將德國的技術提供給中國。”中德之間的高鐵合作似乎已經醞釀多年呼之欲出,談判異常艱難,一波三折。不過,德國人發現,他們面對的已不是唯外國是瞻的市場新手,而是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身經百戰的老手。最終,德國人務實的本性起了作用,不但技術轉讓費從3.9億歐元降到8000萬歐元,更是將所有的關鍵技術統統寫進標書。西門子如願以償拿到了訂單,中國也終於得到了垂涎已久的技術。8年之後的2012年8月7日,中國北車製造的動車部件第一次出口到德國,完成了從哈德,到出口德國的戲劇化轉變。當然,真正的超越恐怕還要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本文原載于《國家人文歷史》,作者:瓦全)


【漫談】古代朝廷對官員私生活管得有多寬?

2014-07-14 國家人文歷史

*注 《人民論壇》授權轉載,作者:王春南,文章詳情請點擊【閱讀原文】

古代對官員私生活管得挺寬的:官員隨便喝“公酒”、送“公酒”,會丟官;嫖娼一旦被察覺,永不錄用;利用職務之便,將自己的著作刊刻,然後搞攤派,“人手一冊”,強買強賣,要被革職;到古玩鋪坐坐,有“雅賄”之嫌,要被彈劾、免職……

歷史上各個王朝對官員的私生活,即個人生活,一般都要予以密切注視。不僅對官員的“公德”,而且對其“私德”,即個人日常生活中表現出來的道德品質,實行嚴密監管。

典型一例是:明太祖朱元璋對“文臣之首”的宋濂在家跟誰喝酒,都講了什麼,瞭若指掌。不但如此,宋濂退休以後,在老家幹什麼,跟什麼人往來,是否“本分”,明太祖仍然十分關注,不時向宋濂的孫子詢問。故宋濂在任時,謹言慎行,潔身自好。下班回到家中,跟家人和親友交談,絕口不提朝中之事,有人問到這方面情況,他指指牆上掛的一幅字,一句話也不說。那幅字寫的是“溫樹”兩字,意思是說,連“溫室之樹”(皇宮中種的樹)都不能說,遑論其他!他退休後,閉門不出,不跟官場上的人往來,在旁人看來,儼然是一位對世事漠不關心的、奉公守法的土財主。

各個朝代,都希望保持穩固、長久的統治,因而一般來說,總不希望官員道德敗壞、貪賄腐敗,加劇跟民眾的矛盾,自毀統治根基。為此,就要加強對官員的管理,包括對其私生活的監管。與此同時,還要勸導官員都做本分之官,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宋代呂本中《官箴》一書,就是適應這種需要而編寫的。書中開頭寫道:“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祿位,可以遠恥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自宋代至清代,這段話都是官員的座右銘。

喝公家的酒,喝出罪來

古代公家的酒,官員們不是想喝就能喝,不是想喝多少就能喝多少,不是想喝“極品”就能喝“極品”,不是想送人就能送人。有的官員貪杯,而又公私不分,就會喝出罪來。有的官員借花獻佛,公酒隨便送人,也會觸犯法網。

宋代王銍《燕翼詒謀錄》一書記載了公酒私用犯罪的事例:宋初定下的規矩,所謂“祖宗舊制”,規定州郡官庫貯存的公酒,是專門用來饋送往來的官員,與上任、罷任的官員,供他們換成銀錢,充作旅費。官員們若要講“睦鄰之好”,拿公酒送給鄰州鄰郡的官員,鄰州鄰郡的官員回贈以公酒,都是可以的。“不過以酒相遺,彼此交易,複還公帑。苟私用之,則有刑矣”。互相送公酒,一手送出去,一手收進來,收到公酒後,若是以為是送給自己享用的,那就大錯了,那仍然是公家的酒,務必要交還國庫。宋朝治平元年(1064),鳳翔府知府陳希亮就是在公酒問題上栽了大跟頭。他向有關部門自首,承認曾私自喝掉了鄰州饋贈的公酒。朝廷對其處理是貶為太常少卿。朝廷再次嚴令禁止私自喝別的官員贈送的公酒,重申收到的公酒必須全部上交國庫。有個名叫祖無擇的官員,因為私自將300小瓶公酒送給了親戚,被免去直學士的職位,以“散官”(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的官員)安置。

宋朝文學家蘇舜欽也是因為喝酒喝出了悲劇。據《宋史•文苑傳•蘇舜欽傳》,蘇舜欽當時擔任集賢校理、監進奏院(進奏院是藩鎮即節度使的駐京辦事機構)之職。一次進奏院祭神之後,他與劉巽把公家的廢紙賣了,將所得的“公錢”用來買酒招待賓客,還招來樂妓奏樂、唱歌。這事為蘇舜欽的丈人宰相杜衍的對手禦史中丞王拱辰打探到。王拱辰乃指使手下人彈劾蘇舜欽及劉巽。朝廷以“自盜”的罪名革去蘇舜欽及劉巽的官職。蘇舜欽因喝酒成了“放廢”之人,即放逐罷黜之人。因參加這次聚會而被趕出京城的知名人士,有10多人。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就此事在京城造成的影響寫道:一時間,“都下為之紛駭”。韓琦對宋仁宗說,蘇舜欽不過“一醉飽之過”,給一個較輕處分就可以了;革去其官職,不至於有這麼大的罪過吧。用賣公家廢紙的錢喝酒,竟然喝出這麼大的事來。

官員嫖娼被捉,終生不得錄用

明代對官員的私生活管得很嚴,禁止使用官妓,禁止嫖娼。而且明太祖還現身說法,勸導官員不要為“聲色貨利”所惑、所累。他在《明大誥》中寫道:破武昌,滅了陳友諒,將其妾帶回,送入後宮。“朕忽然自疑,於斯之為,果色乎?豪乎?智者監之。朕為保身惜命,去聲色貨利而不為。蓋為慕聲色貨利者數數,朝興暮敗。”他說,將陳友諒之妾“沒收”歸己之後,自己也懷疑這種做法。究竟是好色呢,還是氣魄大?智者自可明察。汲汲於“聲色貨利”的人,“朝興暮敗”,敗亡肯定來得很快。

明代陸容《菽園雜記》說起明朝超過前朝的幾大方面,其中之一便是革官妓、禁宿娼:“本朝政體,度越前代者甚多。其大者數事……前代文武官皆得用官妓,今挾妓宿娼有禁,甚至罷職不敘。”官員嫖娼,在唐、宋、元三朝,都不算多大事情,但在明朝,是要丟官,並且永不錄用的。

明代王錡《寓圃雜記》寫到唐、宋、元官妓之害:“唐、宋間,皆有官妓祗候,仕宦者被其牽制,往往害政,雖正人君子亦多惑矣。至勝國時,愈無恥矣。我太祖盡革去之。官吏宿娼,罪亞殺人一等,雖遇赦,終身弗敘。其風遂絕。”唐、宋官妓害政,元朝尤其如此。官員使用官妓,官妓往往給官員吹“枕頭風”,於是官員就暈暈乎乎了,勢必要被官妓牽著鼻子走。明太祖革除官妓,而且規定官吏嫖娼,罪下殺人一等,雖然遇到大赦,也終生不得使用。由於明朝以嚴刑峻法治理嫖娼,一時竟也“風清弊絕”。

又據明代顧起元《客座贅語》,南京禮部尚書姜寶(字鳳阿,說起來還是筆者家鄉那個村子的先賢),曾在南京禁止嫖娼:“姜鳳阿先生為南大宗伯,申明宿娼之禁,凡宿娼者,夜與銀七分訪拿幫嫖之人,責而示枷。”宿娼者一旦被捉,宿娼一夜,罰銀七分,該銀用於緝拿“幫嫖之人”。不但如此,還要帶枷示眾,多丟面子的事情。

明代余繼登《典故紀聞》一書記載了官員嫖娼被懲處的典型事例:明英宗正統年間,廣東海南衛指揮使到北京上奏章,此人在海南衛可能放縱慣了,在京期間,仍不加檢點,竟然宿娼。事情敗露,被“謫戍”威遠衛,即遣送威遠衛擔任守衛。這個處分不可謂不重。

駙馬走私,照殺不誤

明太祖朱元璋共有16個女兒,其中一個便是安慶公主,洪武十四年(1381),“下嫁”歐陽倫。這個歐陽倫,是個品行不端之人,後來更是橫行不法——皇帝選女婿也有看走眼的時候。洪武末年,朝廷實行“茶馬法”,禁止私人販賣茶葉,尤其是禁止走私茶葉。歐陽倫多次派人走私茶葉出境,所至騷動。對這位皇親國戚,雖地方高官也不敢過問。其家奴周保,仗著“我家主人是駙馬爺”,尤為驕橫,動不動就指使有關部門徵發民間車輛,一次徵發多至數十輛。龐大的走私茶葉車隊經過河橋巡檢司時,歐陽倫竟敢打罵巡檢司的官員。

被打官員憤而向朝廷檢舉歐陽倫的惡行,明太祖得知後大怒,說道:“我才行一法,乃首壞之!”作為駙馬,帶頭破壞“茶馬法”,影響惡劣。於是明太祖拿歐陽駙馬開刀,下令處以極刑:“賜死。”明太祖為維護法紀,不袒護自己的女婿,也不怕女兒安慶公主當寡婦。馬皇后也不敢勸說明太祖免歐陽駙馬一死。歐陽倫的家奴周保等都被處死。過了100多年,至弘治十八年(1505),內閣大學士劉健對明孝宗說起這個故事,感歎道:“此等故事,人皆不敢言。”這件事居然成了“敏感”話題,人們害怕刺激、冒犯當時活著的皇親國戚,都回避談此事。

官員到古玩鋪坐坐,也屬違法

官員不准去古玩鋪,這是清朝對官員的禁止性規定。原來對官員的形形色色賄賂中,有一種賄賂叫“雅賄”,即給官員送字畫、古董等,既可達到行賄目的,又顯得“高雅”,便於官員接受,也不易被察覺、查處。“雅賄”多借古董商之手進行。古董商將名貴字畫或稀世之珍的古董三文不值兩文“賣給”官員,再由行賄者跟古董商按實際價格結清貨款。這種方式的行賄,非常詭秘。對古董店的貓膩,朝廷不是不知,為防範和杜絕“雅賄”——當然完全杜絕是做不到的,清朝禁止官員出入古玩鋪。

清代劉聲木《萇楚齋五筆》一書雲:咸豐年間,“當時有某侍郎,偶至琉璃廠古玩鋪閑坐,即為禦史論列,獲咎家居,亦為大眾所不齒”。有一個侍郎(“副部級”官員),偶爾至北京琉璃廠坐坐,即遭禦史彈劾,丟了官職,賦閑在家。不僅如此,還被眾人唾棄。

據此書說,光緒以後,情況大變。軍機處官員、尚書、侍郎等人,就不是逛古玩店了,而是“自開古玩鋪、碑帖店,自題店招牌,公然出入其間,肆無忌憚”。向他們行賄的人,有的自稱“門生”,孝敬他們銀子稱“太平錢”,還有什麼“點心錢”。“廉恥道喪,實始於此”。劉聲木說,清朝敗亡,未嘗不由於官員經商、腐敗,並非由於一人憤而振臂高呼,而是由於“萬眾皆叛也”。

官員出書營私,摘烏紗帽

古代官員寫書刻書可以,但不能營利,更不能利用職務之便強買強賣。違者是要受到嚴懲的。

劉聲木《萇楚齋五筆》一書寫道:祁寯藻任江蘇學政時,“以自己所刊各書,命諸生買讀”。徐松任湖南學政時,也硬性規定諸生(入學的生員,即秀才)購買自己所刻各書閱讀。兩位學政,利用職權將自己所寫所刻的書定為必讀的“教材”或“教輔讀物”,強行攤派,要求人手一冊。這兩人遭到了彈劾,受到革職處分。劉聲木說,徐松“雖以精於西域與地水道之學,著名當時,號稱絕學,然以自己所刊書,勒諸生買讀,跡近貪利”。認為這種刻了書向學生攤派的行為近於“貪利”。學政是高級官員,由朝廷在侍郎、京堂、翰林、科道等官員中選進士出身者簡派,負責生員的考課黜陟,並按期至所屬各府廳視察考試。在三年擔任學政期間,與總督、巡撫平行。而徐松不僅是高官,還是知名的西域地理、水利學者,可惜為了出書營利,被免去職務。兩位學政,出書牟利,不擇手段,弄得斯文掃地,結局悲慘。

京官外放,怎麼赴任有規矩

京官改授地方官,怎麼上任,不是由官員自行決定,而是有統一規定。接到委任狀後,不得在京逗留,不得借債置辦衣物、娶妻買妾。赴任時,不許繞道回家。

明代余繼登《典故紀聞》一書雲,明朝成化年間,吏部尚書姚夔說:本朝老規矩,京官選授外官,必須隨即領取憑證赴任。近來外放官員在離開京城後,多偷偷返回,借貸財物,置辦衣裝,娶妻買妾,然後繞道回家。自今日起,外放官員限五日之內領取憑證,拖延過半月不向朝廷辭別出城者,送司法機關治罪。出了城又潛入城內者,降級使用。遲到一年以上到任者,革職為民。

《典故紀聞》又載:明朝正統年間,監察禦史時紀被派往陝西,違反朝廷的規定私自繞道回家。並與長垣縣丞蕭即之勾結,在其幫助下,強娶民間女子為妾。明英宗得知此事後,認為“背違禮法,有玷風紀”,下詔將時紀逮捕,送司法機關懲處。

明朝為何要規定外放京官必須按規定速速出城,不得逗留京城,不得出城後又返回,並不得借債呢?這是因為,明朝官員的俸祿,較之唐朝和宋朝,是很低的。而且官員上任和調動,路費要自己掏。下級官員,出不起路費的,不是少數。外放京官在京城拖延不走,並且置辦衣物,甚至娶妻買妾,開銷必定很大,勢必舉借高利貸。明朝的高利貸月息高達5分,即5%。官員上任時,債主跟著他到上任的地方,天天逼他還債,再威風的官員,這時在債主面前,也成了“孫子”。為還債,官員就要搜刮民財,就要貪贓枉法。所以,為了防止外放的官員貪腐,朝廷要作出以上禁止性規定。至於不許到外地出差的京官繞道回家,也是怕他們跟家鄉的“父母官”串通一氣,幹出違法亂紀的事情來。明朝的這種制度設計,對官員而言,也許嚴苛,但不是沒有一點道理的。


【觀點】腐敗的非制度根源

2014-07-13 國家人文歷史

腐敗是一種社會病態,指的是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個人或集團私利,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以權謀私”。由於腐敗的存在,中國幾千年的王朝統治未能走出“興盛--衰敗--衰亡”的怪圈。今天,腐敗仍然深深嵌入在中國社會的肌膚之中。把腐敗現象歸之為封建文化遺害或資本主義觀念的侵蝕是膚淺的。幾十年對傳統的批判並沒有製造出更多的廉潔政府官員,中國即便是在最閉關自守的時候也未能擺脫腐敗之劫。也許有人會說,任何社會都難以避免腐敗,因為權力導致腐敗,而現代社會無法脫離權力而存在。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充分把握腐敗的表現方式、形成路徑、及其藉以生存的特定環境,那麼,我們就有可能採取相應的措施,以期達到控制甚至防範腐敗的目的。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自30多年前實施改革開放以來,腐敗現象似乎隨著改革和市場化的深化而不斷發展。人們甚至稱之為“越反越腐”。這是為什麼?顯然,改革與腐敗,兩者沒有因果關係。沒有改革,腐敗依然存在。但是,改革以來出現的形形色色的新的腐敗現象和特徵卻與市場改革本身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確切地說,是市場化改革中政策的發展變化影響著腐敗者的行為方式和腐敗的表現特徵。例如,在改革早期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推進過程中出現“雙軌制”時,“官商”、“官倒”現象十分活躍。官與商的雙重錯位,官與商的特殊聯姻,造成社會分配天平的人為傾斜,市場經濟調節機制的嚴重扭曲。又如,當改革提出權力下放,企業自主時,下放的權力不僅成為部門主管官員手中的尚方寶劍,也成為謀取私利的資本。分權的結果並沒有使權力的性質和功能發生變化,而權力的“含金量” 更沒有因此而減少。由此,筆者提出一個新的命題,稱之為“腐敗的非制度根源”。 即便在較好的制度設計下,腐敗也會依附於某些特定政策環境生存發展。我們以政府採購為例,通過對腐敗與市場競爭之間關係的分析,對此加以說明。

曾擔任廣東省海豐縣委書記的王仲,是改革開放後第一個因貪污腐敗被槍斃的縣委書記,其腐敗行為帶有明顯的時代特徵。

改革--市場--腐敗

市場競爭和腐敗之間的關係一直在學術界受到廣泛關注。西方學界的一些研究表明,腐敗與市場發展之間呈負相關。也即,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市場機制及奉行政府極少干預經濟的國家相比,在市場化不發達甚至阻礙市場競爭的國家中,腐敗往往更為猖獗盛行。在理論上,這一看法是正確的。因為競爭是作為權力的直接對立面而存在的。平等與公正是市場競爭的靈魂。 然而,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發展的實踐似乎恰恰與之相反。市場競爭與腐敗之間的關係顯然較之傳統的理解更為複雜、微妙。

為了突破使國家經濟長期停滯不前的僵化的計劃經濟體制,中國在30多年前開始引入市場機制。以市場為導向的改革為中國帶來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增長,使其經濟表現躋身于世界前茅。然而,與高速發展的經濟並駕齊驅的是日益嚴重的腐敗問題。在改革初期,政府擔心的僅是小股“不正之風”。但是,時至今天,腐敗已成為一個全方位的社會危機,直接危害國家經濟的有序發展,危及黨和國家的命運。一些有關腐敗嚴重性的事實顯而易見:涉嫌腐敗的黨政幹部數量持續攀升;腐敗分子的貪欲不斷增大並大量吞嗜國庫;官商勾結日漸密切;腐敗由個人的隱蔽行為發展為集體“合謀”、“串謀”;腐敗潛伏期比以前更長,意味著對腐敗的偵破難度加大。如此等等。

不得不承認,腐敗已在市場化不斷深化的條件下得以生存並且繼續發展。那麼,它的存活機制是什麼?這裡可以引入新制度理論的一個重要概念框架來加以解釋,即正式規則與非正式規則的交互作用。在新制度主義理論學派的一些學者看來,規則的形成可以有兩個主要途徑。一是通過正式而合法的規則制定過程,二是通過社會實際生活而形成非正式的常規性的行為模式。如斯科格所指出,由於正式規則不可能為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做出具體的界定, 那麼,當所有(或大部分)人都發現某種行為方式會使他們受益(只要別人也這麼做)的時候,這種出自慣常的行為模式就有可能發展為非正式規則而左右人的行為。它們之所以被視為“非正式”,因為它們是在國家所界定的正式制度框架之外發生效用,儘管不成文,卻被廣泛接受甚至在更大程度上規範社會關係和社會行為。

正式規則和非正式規則之間的關係是多層面的而不是單一維度的。它們以多種方式並存並相互作用。其一,它們可以相互依附,互為補充,與正式規則相一致的非正式規則可以為前者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強化正式規則的法律效力。其二,它們也可以獨立于另一方單獨存在和發展。兩者不一定是彼此互補或相輔相成的。非正式規則的存在,甚至有可能為正式規則的實施帶來一定的麻煩。其三,更令人擔憂的是,當非正式規則不遵循正式規則的時候,它們可能會自然而然地發展,乃至否定並取代正式規則而成為主導社會行為的主流模式。在這種情況下,正式規則便成為一紙空文。

對於第三種情況所作的最好描述是諾貝爾獎得主、世界著名公共政策學者奧斯特羅姆提出的“形式規則”和“實用規則”這兩個概念的區分。她指出,許多規則擁有規則的形式, 卻不作用于行為,它們是形式上的規則而非實際運用中的規則。儘管非正式規則通過非官方管道自發生成,但其不但能與正式規則共存,而且還可能取代後者,在實際生活中實際支配人們的行為方式。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潛規則”。

然而,僅僅認識到非正式規則的“自發性”和“多發性”以及取代正式規則的“可能性”是不夠的。我們需要進一步探究促成非正式規則取代正式規則的過程、管道和機制。非正式規則有跡可循。行為者的邏輯源自於其面對的特定環境,以及在這種環境下所作的理性選擇。在中國的政府採購領域中,腐敗是市場競爭制度“失範”的產物,種種非正式規則直接影響正式規則的運作:干擾其有效實施,扭曲,更改,並最終取而代之。

政府採購的廉政建設之路

政府採購是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自中國開展市場化改革以來,招投標一直被視作是促進企業競爭、建立市場機制,以及促進廉政建設的重要途徑。從1980年代起,中國政府放鬆了對工程建設的管制,開始將招投標機制引入建築行業。例如,1980年,為了促進建築企業之間的競爭,國務院頒佈了《關於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賽暫行規定》,該規定要求通過招投標流程,展開企業之間的競爭,來決定生產建設項目和經營項目的建築商。這是中國開展招投標活動的最初嘗試。隨後,招投標活動開始在政府採購領域廣泛運用。例如,上海在1990年代開始試點公車維修和醫療機構建築工程的招投標;深圳在其招投標暫行辦法中具體規定了幾種招標方式及其適用條件。江蘇、河北、遼寧等地也相繼制定政府採購的地方性法規,來規範政府採購中的招投標等工作。

1990年代以招投標為主要內容的政府採購嘗試,在多個省市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試點省市的暫行法規基礎上,中國於2000年和2003年相繼出臺了《招投標法》以及《政府採購法》,在國家層面和正式法理上進一步規範了政府採購活動。《招投標法》詳細規定了招投標的原則、範圍、招標方式以及流程;而《政府採購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採購相關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不同的專案所適用的採購方式和程式,質疑和投訴辦法,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正式法律的確立進一步推動了政府採購工作在全國範圍內的開展。《政府採購法》實施至今,中國的政府採購規模和範圍都迅速擴大。財政部公佈的資料顯示,中國政府採購規模由2002年的1009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11332億元。採購範圍也在逐年擴大,目前包括貨物類(電腦和軟體、辦公設備和電器、傢俱、車輛等)、服務類(車輛維護保險和加油、合同能源管理、印刷、會議、工程監理、物業管理等)以及工程類(裝修工程、拆除工程、修繕工程等)。

中國在政府採購領域積極探索市場機制的同時,也致力於通過政府採購的一系列制度推動廉政建設。《政府採購法》和《招投標法》都在第一章明確了廉政原則,包括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等;也明文禁止諸如行賄受賄等腐敗行為。建立起官方網站提高政府採購的透明度,也通過實施採購預算和國庫直接支付制度確保採購資金的合法使用,並且由行業主管部門、紀委、財政部門等機關聯合監督採購流程,還有專業審計機構進行事後審查。此外,各省市還建立起專家庫,其意義不僅包括保證評標的公正性和專業性,還有通過專家的權威評判來優選供應商、減少政府官員自由裁量權的目的。由此可見,預防腐敗是中國建立政府採購的重要初衷之一。

正式規則與非正式規則間的博弈

從表面上看,中國政府採購有相當完善的制度和規則。但是,自實施政府採購以來,該領域就有層出不窮的問題,包括政府官員的違規操作(如拆分專案規避招投標),以及相關人員收受企業回扣等以權謀私行為。近幾年來,違規和腐敗行為不但沒有得到遏制,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高價採購問題此起彼伏,價高質次也屢見報端。甚至出現有關報導中所指的某局花22萬元採購33部蘋果手機進行災害監測、某部委採購衝鋒衣作為工作服,諸如此類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例。有研究顯示,在多個省份的辦公用品採購項目中,80%的採購價高於市場價的1.5倍,有的甚至高出6~7倍。這些問題不僅造成公共資金的浪費和濫用,也給社會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使人質疑政府採購招投標是否能優選供應商、實現財政資金的節約。高價採購中巨大的利潤空間,也讓人懷疑政府採購中各項有利於廉政建設的正式規則在執行中是否已經南轅北轍。

政府採購過程中呈現出來的違規行為不僅越來越多,其形式也愈加複雜多樣。在政府採購實施的早期,各種制度和規範措施尚不成熟,給違規操作甚至腐敗提供了直接規避各種制度和規定的機會。比較常見的問題包括所謂的“應采不采”,即應該通過政府採購程式購買的物品或服務不進入政府採購流程。在推出招投標的同時,中央及地方政府出臺了相應的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並規定凡是納入該目錄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採購單位必須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從招投標流程中優選供應商,通過國庫直接支付給供應商以確保採購資金的規範使用。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的部門並未將某些應該納入政府採購的專案放入採購預算中。例如某政府部門將列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的影印機、電腦、電子數碼產品等價值 32.14萬元之多的物品置於採購預算之外,從而未實行招投標採購。

除預算編制問題之外,拆分項目、化整為零也是規避政府採購正式規則的主要方式之一。有的單位將大的採購專案拆分成多個小專案,使每一個小專案的採購金額低於集中採購目錄中的採購限額標準,繞開招投標等一系列流程,最終採取分散採購的方式由單位自行決定供應商。通過自行採購方式的採購專案,受正式規則的約束較小,而官員自由裁量權較大,採購過程透明度也相對較低,其中尋租空間也就更大。有報導顯示,某市原建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趙某通過指使他人將應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化整為零,以鎮黨委會的決定代替公開招標投標等手段,説明某個體工程老闆承攬鎮計生委大樓土建等工程,收受賄賂13萬餘元。

隨著制度的日趨完善,採購活動也更加規範,一些業內人士認為規避政府採購預算和拆分專案等違規行為目前已經比較少見。但是,採購腐敗問題仍然未能得到有效抑制,並且在形式上又有了新的變化。例如,有的政府官員通過改變採購方式,降低競標企業數量和流程透明度,來增加其可操作的空間;有的表面看似投標企業的串標行為,實質上亦是政府官員利用職權干預採購活動的結果。目前看來,政府採購的腐敗風險仍然較高,主要表現在一些與公平競爭等正式規則相悖的潛規則盛行,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主導採購活動。

中國《政府採購法》中規定了六種採購方式,即: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與其他五個採購方式相比,公開招標的資訊透明度更高,通過政府採購網站公佈招標資訊,能招徠更多供應商投標,招投標流程在特定的場所進行,全程由採購監管機構現場監督,還可以通過一定的監控方式保存影像資料。《政府採購法》明確做出了“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採購的主要採購方式”的正式規定。從官方公佈的資料看,公開招標採購金額占採購總規模的比例由2002年的48.04%提高到2011年的75%左右。這似乎表明,大多數採購專案是通過透明度較高的公開招標方式進行的。

然而,資料並不能完全說明問題。據筆者瞭解,正式規則在實際操作中往往被“修訂”。事實上,在某些地區,詢價是最常用的政府採購方式,其次為競爭性談判,再次為公開招標;適用於邀請招標的專案,通常都採用公開招標,因此現在已比較少用。使用詢價採購和競爭性談判的慣常理由是:這兩種方式在時間和流程上更加靈活。有時,變更採購方式會利用年底採購預算執行截止為契機,從表面上看是為了完成預算,使其貌似合理。有採購工作人員說,有些採購單位因為預算執行截止日期臨近或者行政命令等原因,要求在短時間內完成採購專案的交付驗收。如果採用公開招標,僅向社會發佈招標資訊這一環節按規定就需要至少20天。為了縮短採購時間,有的採購單位將正常情況下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專案改為其他採購方式。但是,真實情況是,詢價採購和競爭性談判的招標資訊發佈時間較短,參與競爭的供應商數量也允許相對較小,採購流程相對簡便,現場監督機構也較少。這些都為違規行為提供了更多的操作空間。據報導,上海市某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沈某在負責平整土地、市政道路等工程發包、管理時,採取將應公開招標的專案改為邀請招標等手段,多次收受私營企業的賄賂達 130余萬元。因此,變更政府採購方式從表面上看是根據需要靈活調整採購方式,或者至多是政府官員干預採購工作,而其背後可能存在著嚴重的利益輸送和腐敗問題。

採購過程中的一些潛規則往往使腐敗活動變得撲朔迷離。比較常見的是,在招投標之前,採購單位內定中標企業;企業在投標之前聯絡採購單位,與該單位領導達成“合作意向”;企業聯絡採購單位或者其上級領導,聯繫到的領導級別越高影響力越大,中標的機會也就越高。在採購項目實施過程中,除了上文提到的變更採購方式這樣直接扭曲招投標競爭的正式規則外,已被報導過的官員干預採購的違規手段還包括:在招標環節指定產品品牌型號、縮小發佈招標資訊的範圍、提高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洩露招投標資訊、暗示評標委員會影響公正評標等。例如,某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某在市政建設招標過程中指使他人洩露投標報價等資訊,説明某公司中標,事後向該公司索要價值人民幣20萬元的轎車一輛。

此外,還有一些更加隱蔽的做法,甚至可以使有利於腐敗活動的潛規則披上招投標正式規則的合法外衣。有時內定中標企業會召集業內一些企業來陪標,用串通好的標書使該企業在評標中獲得最高分。這些陪標企業深諳採購市場的潛規則,瞭解中標人已經內定,所以也不會真正去競爭這個項目,只是謀求在他們將來被內定時,其他企業回來投桃報李。有媒體曾報導過這樣的案例:某市交通局原總工程師劉某採取指定某公司負責招標代理工作、內定專案中標單位、為特定投標人量身定做評分標準、買通評委、借用其他公司資質圍標等方式,使意向中的某建設公司中標,並收取好處。由此看來,投標企業的串標可架空招投標的種種正式規則,而其歸根究底還是政府官員的權力濫用。

結論

非正式規則的存在並不為奇。人們在社會活動中形成或接受一些約定俗成的行為規範是正常不過的事情。非正式規則可以配合乃至促進正式制度的實施。然而,在中國的採購領域,我們見到的是大量的潛規則,而它們的存在直接影響著正式制度的運行和各種正式規則的落實。尤其令人擔憂的是,它們往往同正式規則交織在一起,並且在後者的合法外衣下被日常化。許多腐敗分子往往是借正式規則之名,行違規利己之實,從而使權錢交易的違法行為取得某種“合法性”。採購市場上的潛規則不僅僅影響單個政府採購專案的正常運作,同時也左右了市場上各個企業的行為。由於企業只有先和領導達成意向才能最終拿到政府合同,他們往往選擇潛規則這個第二途徑而不是招投標這個正式制度,但是又利用正式規則來實現權錢交易的目的。可見,在正式規則與市場潛規則角力的過程中,腐敗方式已經變得越來越隱蔽,形式越來越多樣,腐敗的風險和危害性也隨之越來越高。

我們的研究顯示,儘管經濟市場化旨在鼓勵自由競爭及減少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全面干預,但它不必然導致腐敗的減少。中國政府採購領域的腐敗狀況表明,即便有了良好的正式制度和種種法律法規,在失去監管的情況下,市場競爭容易受到非正式規則的影響和支配,導致市場失靈和腐敗盛行。因此,競爭與監管必須齊頭並進。市場競爭必須遵循“硬規則”。當政府官員或管理人員享有高度的自由裁量權,同時國家對市場的監管又處於缺位、不力或失靈的狀態下,腐敗活動便有了可乘之機, 並且在“潛規則”下延伸和發展。我們的研究還表明,腐敗的滋生與發展,與改革的片面性有關。問題不在於市場化本身,而在於市場改革中政策不健全,運行不完善和實施不徹底。因此,在推進市場化的同時,除了加強市場經濟的基本制度建設,尤其是法制建設,從而使市場競爭在最大程度上得到規範化和法治化之外,還必須進一步削弱政府官員的自由裁量權,而代之以強有力的外部監管,尤其是社會的監督,以保障市場競爭的公開,公平與公正。

(《文化縱橫》授權轉載,作者:公婷 周娜 /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與社會行政學系,文章詳情請點擊【閱讀原文】)


三峽工程毀生態 滬成重災區  學者警告 將致出海口水質汙染、海水倒灌

2014-7-18 06:15|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435| 評論數: 0

儘管三峽水利工程號稱是全球最偉大的水利工程之一,但其負面影響卻在近幾年明顯加劇,在日前舉辦的一項有關三峽工程與環境的研討會中,就有專家學者提出警告,三峽工程不僅改變了長江流域的生態系統,就連下游的出海口都將面臨水質汙染、海水倒灌的隱患,而將來最大的受害者就是上海。

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日前與鳳凰網聯合主辦「三峽工程、水壩建設與環境研討會」,受邀與會的中國科學院成都山地災害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陳國階直言,三峽工程不純粹是個技術工程,其牽涉層面廣及生態環境、政治問題、社會經濟等各方面,與其他水利工程相較,三峽工程的影響可說是「從天上到地下、從陸地到海洋、從水生生物到陸生生物都受影響」。

珍稀物種面臨滅絕

以三峽工程對環境影響為例,陳國階指出,該項工程讓長江流域的珍稀、瀕危物種面臨滅絕、水庫區的水汙染加重、水資源分配的矛盾及衝突增加;尤其是三峽工程建成後,荊江(為長江自湖北省枝城市至湖南省岳陽縣流域的別稱)南岸塌陷明顯增加,部分河段沖刷量為建庫前的10倍。

因此,陳國階認為,三峽工程第一要務就是防洪,但該工程帶來的大規模水量造成三峽大壩下方的江岸大量沖刷,其結果正好與當初設計的功能是完全相反。

最令人擔憂的是,三峽工程對長江出海口所帶來的影響更巨,陳國階指出,三峽工程對上海而言,「有利、有用的沒有了,但有害、有毒的卻增加、出現了」,他警告,未來上海將會是三峽工程建成後的最大受害者。

漁業資源也將不保

陳國階說,長江從上游帶下來的泥沙對上海是一種很重要的資源,但隨著三峽大壩的建造,這些滋養上海的泥沙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長江水汙染聚集在上海附近流域,而隨著海岸的沖刷日益嚴重,未來上海還將面臨海水倒灌的危機,就連長江口和東海的漁業資源也將因此不保。

陳國階強調,大陸政府未來絕不能輕忽長江流域開發後,對上海帶來的衝擊,尤其要考慮極端氣候變化影響,他說,三峽工程在建造時會考慮到百年一遇、乃至千年一遇的防洪功能,對於上海,也應比照辦理,對於這些極端情況下所帶來的後果,主管部門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菁英化改革 陸將淘汰13萬法官

【聯合報╱記者賴錦宏/綜合報導】2014.07.21 02:56 am

南方周末報導,大陸近廿萬名法官將面臨六十年來最重大的變革。相當一部分人將轉任法官助理,或從事跟審判無關的工作,只留下三分之一的法官,按照菁英化的目標鍛造,享有獨立的審判權,享受更高待遇,並有一套獨立的選拔和懲戒機制。

七月十二日上海市第一個啟動這項改革。官方資訊顯示,改革後的上海各級法院中,法官占所在法院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卅三。其餘百分之六十七的人員為司法輔助人員和行政人員,皆為法官服務。

這是大陸第一次專為法官設定相對固定人數,也是邁向法官菁英化的第一步。之前法官數額由政法專項編制限定,法官多被視為黨政機關人員進行管理。

上海方案提供了具體操作模式。大陸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上海被中央定為司法改革試點地區,廣東、湖北、吉林、青海、海南也在試點之列。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游偉說,上海基層法院的法官約占百分之五十,中高級法院略高,達百分之七十以上。改革後將有三分之一人被裁。


【冒泡】下士唯秦醉(631844152) 2014/7/23 上午 11:06:42

人民日报说,暴力革命无法解决社会发展问题——这我同意,不过这意味着,党必须对以前的“革命”作出认错和反思。——实际上,整个中国的人如果不对暴力做出反思,就不可能有长久的“和谐”,正常社会存在的第一条件或者说政府的第一目的是控制的暴力!暴力只在“正当防卫”的条件下是“非罪”的。


思源(463212036)  下午 12:42:04

那些满脑子“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的爱国蠢货们,睁开你们的钛金狗眼看看:什么是国?什么是民?什么是尊严?什么是平等?

今天,马航MH17荷兰遇难者遗体回国。国王、首相接机;一具遗体一具棺木一辆灵车,由八个士兵抬灵;民众自发在路旁迎候车队;宣布国难日,所有政府部门降半旗哀悼。

这就是“自由、宪政、民主”的普世价值带来的现代文明。而我们还活在几千年前的丛林社会,玩得永远是零和游戏。

【国家的尊严源自于对生命的尊重】荷兰对此次空难已启动战争罪行调查,乌克兰表示愿意交出调查控制权…荷兰当地时间今日下午四点,第一批MH17死难者遗体将回到荷兰,全国政府部门降半旗,鸣钟五分钟,皇室国王王后与首相亲自前往埃因霍温迎接……一具尸体一具棺木一辆灵车,每一具都由八位士兵抬灵,绝不含糊,逝者尊严。——记得三年前的7月23日,温州发生动车相撞重大事故,D301与D3115动车相撞,40人遇难,车厢和车头却被某人下令就地掩埋。。如果这世界真的有“爱国主义”,那么,它也一定有个前提:这个国家爱你!在一个死亡人数都关系到官员权途钱途的国家…屁民命贱如草,何谈尊严?


思源(463212036)  下午 12:45:16

一个民族亡于精神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亡于精神。一个民族亡于失信不可怕,可怕的是亡于信仰。一个民族亡于跌倒不可怕,可怕的是亡于堕落。一个民族亡于腐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亡于人性腐朽。一个民族亡于黑暗不可怕,可怕的是亡于冷漠。一个国家亡于暴力不可怕,可怕的是亡于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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