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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案審判長答問:374套房產非劉犯罪所得

騰訊新聞 新華網 楊維漢 陳菲 崔清新 2013-07-08 12:00

新華網北京7月8日電(記者楊維漢陳菲崔清新)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近日,記者就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採訪了該案的審判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白山雲。

問: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最近在你院一審宣判,請簡單介紹一下案件的基本情況。

答:被告人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於2013年4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6月9日公開開庭審理,經合議庭評議,於7月8日作出一審宣判。

檢察機關指控劉志軍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罪,指控的簡要事實為:1986年至2011年,劉志軍利用擔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瀋陽鐵路局局長、原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的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畫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0萬餘元;劉志軍在擔任原鐵道部部長期間,徇私舞弊,違反規定為丁羽心及其與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畫、獲取經營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的股權、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經營資金提供幫助,使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得巨額經濟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法院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以受賄罪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問:據媒體報導稱,開庭審理時公訴人和劉志軍的辯護人爭議的焦點是在劉志軍受賄的6400余萬元中,有4900萬元是丁羽心為劉志軍辦事所用,對此劉志軍是否構成受賄罪,法院對這部分事實是如何認定的?

答:這筆事實的定性確實是庭審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劉志軍授意丁羽心為其疏通關係解決相關事宜,丁羽心為此花費4900萬元。劉志軍的這一行為與一般的直接收受錢款的受賄行為確實有所不同,劉志軍並未直接將該款收為己有,故劉志軍的辯護人提出了劉志軍的上述行為不構成受賄罪的辯護意見。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案證據證實,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取巨額經濟利益提供了幫助;劉志軍為防止有關部門正在辦理的何洪達案牽連自己,以及為自己職務調整創造條件,授意丁羽心疏通關係。劉志軍供認其事先明知丁羽心運作上述事項需花費鉅資,且事後丁羽心亦將花費數千萬元的情況告知了劉志軍,劉志軍雖未直接佔有該款,但該款是丁羽心根據劉志軍的授意、為劉志軍的利益而花費;丁羽心的證言亦證實,其花鉅資為劉志軍辦事,是對劉志軍幫助其獲取巨額經濟利益的回報。綜上,劉志軍雖未直接佔有上述錢款,但其行為本質上屬於權錢交易性質,法院據此認定劉志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司法實踐中,類似行為也都是按受賄罪來認定的。

問:據之前媒體報導,司法機關針對劉志軍案扣押、凍結了大量資產,這些是否都是劉志軍的犯罪所得?

答: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劉志軍濫用職權使得丁羽心等人謀取利益30餘億元,對此辦案機關在辦理丁羽心案等其他關聯案件時扣押、凍結了丁羽心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大量現金、股權、房產、書畫等物品,此前媒體報導中所提374套房產、現金等均包括在內。這些款物系劉志軍濫用職權使丁羽心等人獲得的非法利益,而非劉志軍的犯罪所得,但反映出劉志軍濫用職權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辦案機關對上述扣押、凍結資產的價值鑒定,法院認定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大部分已挽回,但考慮到其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犯罪情節和後果均特別嚴重,故對其未予從輕處罰,以濫用職權罪頂格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問:劉志軍受賄6400余萬元,法院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基於什麼理由?

答:劉志軍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論罪應對其判處死刑。法院之所以對劉志軍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而是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基於劉志軍具有以下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

第一,劉志軍在有關部門調查期間能如實交代犯罪事實,且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檢察機關及劉志軍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提出依法對其可從輕處罰。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犯罪分子不具有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經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劉志軍所犯受賄罪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第二,案發後劉志軍及其家屬配合辦案機關追繳贓款,其受賄贓款大部分已追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賄案件中贓款贓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繳的,視具體情況可以酌定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及其親友主動退贓或者在辦案機關追繳贓款贓物過程中積極配合的,在量刑時應當與辦案機關查辦案件過程中依職權追繳贓款贓物的有所區別”。依據上述規定,劉志軍及其家屬在案發後配合辦案機關追繳贓款,大部分受賄贓款已追繳,表明其具有積極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

第三,劉志軍在偵查、起訴、審判期間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

法院綜合考慮全案案情以及劉志軍具有的上述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認為對劉志軍判處死刑,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故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問:據之前媒體報導,劉志軍表示不委託辯護人,法院為何為其指派辯護人?

答: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法院向劉志軍送達起訴書副本時,已告知其有委託辯護人提供辯護的權利,劉志軍明確表示不願委託辯護人,也不同意其親屬代為委託。鑒於檢察機關指控劉志軍受賄數額為6400余萬元,依法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故法院在征得劉志軍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由法律援助中心為劉志軍指派了兩名辯護人。庭審前,辯護人查閱了案件材料,多次會見了劉志軍,當庭依據事實和證據為劉志軍作了罪輕辯護。

問:法院在庭審前召開了一天庭前會議,而庭審只用時半天,有質疑稱法院開庭是走過場,審判長對此是如何看待的?

答:庭前會議制度是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新增設的程式,由於在司法實踐中適用的時間不長,很多人還不瞭解。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對於證據材料較多、案情重大複雜、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對案件管轄、回避、非法證據排除、是否調取新證等與審判相關問題,瞭解情況,聽取意見。同時,審判人員還可詢問控辯雙方對證據材料有無異議,對有異議的證據,應當在庭審時重點調查;對無異議的,庭審時舉證、質證可以簡化。

根據上述規定,法院在劉志軍案庭審前依法召集了公訴人、劉志軍及其辯護人參加的庭前會議,除就案件的管轄、回避、非法證據排除等問題向控辯雙方瞭解情況,聽取意見外,還詢問了控辯雙方對證據材料的意見,劉志軍及其辯護人對證據內容的客觀性、收集的合法性均無異議。因此在庭審時,檢察機關對依法出示的證據採用了多媒體展示、歸納說明、宣讀證言節選等方式予以簡化舉證,劉志軍及其辯護人對上述舉證方式無異議。且劉志軍當庭對檢察機關指控其受賄、濫用職權的犯罪事實均供認,在法庭辯論階段亦未提出辯解,其辯護人僅對指控劉志軍受賄4900萬元的定性提出意見,使庭審得以半天結束。庭審中,控辯雙方針對指控的全部事實、證據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已查明了案件事實,法院保障了劉志軍的各項訴訟權利。


劉志軍站立出庭痛哭悔罪 應為中國夢做更多貢獻

騰訊新聞 京華時報 裴曉蘭 孫思婭2013-06-10 05:40

昨天,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在市二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劉志軍涉嫌收受11人賄賂共計6460.54萬元,行賄人中包括多名鐵道系統高官,他們花錢的目的大多是為了買官。此外,劉志軍還被控涉嫌濫用職權,為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及其與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等事項提供幫助。

劉志軍因身體原因站著受審3個多小時,庭審最後聲淚俱下,稱作為一個農民的孩子,本應該為中國鐵道、為中國夢做更多的貢獻,但因放鬆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今天。

我作為一個農民的孩子,本應該為中國鐵道、為中國夢做更多的貢獻,但是因為放鬆了自己的學習,放鬆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這條道路。

——劉志軍

□庭審現場

市二中院副院長審案

昨天早上6時15分許,押送劉志軍的警車到達法院。目擊者稱,車隊由七八輛警車組成,其中一輛是賓士。法院周邊戒備森嚴。

絕大多數媒體記者沒有旁聽資格,而等候在西門大廳。

據悉,劉志軍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於2012年12月6日,經北京市檢察院指定市檢二分院審查起訴。後曾兩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各半個月,退回偵查部門補充偵查兩次。今年4月10日,市檢二分院將此案公訴。

起訴書上,市檢二分院的公訴人員共有6人,列在第一位的是副檢察長。此案的審判長為市二中院一名副院長。

劉志軍當庭痛哭悔罪

上午8時30分許,案件開庭。穿著便服的劉志軍面容消瘦,顯得有些蒼老。

檢方宣讀起訴書後,劉志軍當庭表示全部認可指控。法庭為劉志軍擺好了椅子、墊子,但是劉志軍提出因身體原因,要站著受審。

在最後陳述階段,劉志軍拿出事先寫好的幾頁紙開始讀,悔罪意圖明顯,最終念到聲淚俱下。他當庭對中紀委、檢察機關、秦城監獄,以及辯護律師表示感謝,剖析了犯罪的思想根源,稱他作為一個農民的孩子,本應該為中國鐵道、為中國夢做更多的貢獻,但是因為放鬆了自己的學習,放鬆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這條道路。

中午12時許,庭審結束。12點45分,市二中院召開新聞通氣會,表示將認真、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根據事實和法律,經合議庭評議後,另行擇期宣判。

□貪腐之路

檢方指控劉志軍受賄6460.54萬元的時間從1986年至2011年,跨度長達25年。他的身份從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瀋陽鐵路局局長,一直到原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黨組書記。

行賄人共有11人,其中有5名是曾經的鐵路系統官員,他們多數為職位升遷給予劉志軍錢款。另外6人為企業老總,他們多數是為了通過劉志軍拿工程項目。

>>案情一

南昌鐵路局原局長行賄744萬

檢方指控,在鐵路系統官員中,劉志軍涉嫌收受的最大一筆錢款為744.15萬元,來自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

指控稱,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副部長、部長、黨委書記期間,於1999年9月至2008年9月,接受時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分局長邵力平的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邵力平先後擔任柳州鐵路局黨委書記、局長,南昌鐵路局局長等職務提供了幫助。為此,劉志軍於1999年至2009年初,先後7次收受邵力平給予的人民幣620萬元、1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744.15萬元。2011年6月,邵力平被雙規。

與邵力平一樣為職務晉升而給予劉志軍錢款的,還有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指控稱,劉志軍於2000年4月至2003年7月,為時任哈爾濱鐵路局黨委書記何洪達先後擔任哈爾濱鐵路局局長、鐵道部政治部主任等職務提供了幫助。為此,劉志軍於1997年下半年至2002年10月,先後5次收受何洪達給予的10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82.77萬元。目前,何洪達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案情二

17年收受同一人28次賄賂

除了時間跨度長,劉志軍受賄次數也多,其中對同一人受賄次數最多的有28次。

指控稱,劉志軍在擔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期間,于1987年初至1998年,接受時任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分局多種經營辦公室經濟開發部副經理劉某的請托,為劉某先後四次職務晉升、親屬就業以及下屬單位安排鐵路貨物運輸計畫等事項提供了幫助。為此,劉志軍於1986年春節前至2003年春節前,先後28次收受劉某給予的人民幣152.5萬元、2萬港元、2.8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76.56萬元。

劉志軍到鐵道部任職後,還幫助過段長升遷。2000年初,擔任鐵道部副部長的劉志軍接受時任長春鐵路分局列車段段長王某的請托,為王某擔任長春鐵路分局副分局長提供了幫助。為此於1996年4月至2000年初,先後3次收受王某給予的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41.44萬元。

>>案情三

收錢推薦下屬當人大代表

除了幫下屬職務升遷,劉志軍還因推薦下屬當選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受賄。

指控稱,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副部長、部長、黨組書記期間,于2002年至2003年1月,接受時任某直轄市鐵路分局分局長的請托,為該鐵路分局在鐵道部一項改造工程中不投入資金,以及推薦此人為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等事項提供了幫助。為此,劉志軍於2002年7月至2004年上半年,先後4次收受此人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5萬美元和5000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51萬元。

2003年5月至2007年10月,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期間,為當時另一直轄市鐵路分局分局長擔任該市鐵路局局長、推薦其為全國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人選等事項提供了幫助。劉志軍於2004年春節前至2009年春節前,先後6次收受此人給予的8萬美元、2萬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82.73萬元。

>>案情四

多名企業老總送錢換工程

除了上述鐵路系統官員,其餘行賄人基本都是企業老總。

檢方指控,劉志軍在擔任瀋陽鐵路局局長期間,于1993年底至1994年10月,接受時任瀋陽盛發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的請托,為該公司承攬瀋陽鐵路局東方大廈裝修工程、劉某親屬工作調動等事項提供了幫助。為此於1995年3月收受劉某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

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期間,于1994年至1997年,接受時任深圳鄭鐵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舒某的請托,為舒某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畫提供了幫助。為此於1992年初至1997年10月底,先後8次收受舒某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60萬港元、2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91.96萬元。

劉志軍在擔任瀋陽鐵路局局長、鐵道部副部長期間,于1994年至2001年11月,接受時任香港宇昌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尤某的請托,為尤某籌辦集裝箱堆場、銷售X-射線檢測器和列車移動補票機等事項提供了幫助。為此於1994年至2004年,先後9次收受尤某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30萬港幣、15.3萬美金、3萬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97.26萬元。

劉志軍在擔任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期間,于2003年6月,為時任廣州鐵路(集團)公司總經理的吳某兼任該公司董事長提供了幫助。為此於2003年11月初至2006年12月中旬,先後22次收受吳某給予的人民幣20萬餘元、10萬港元和5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72.67萬元。

本版采寫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孫思婭


8年爛攤 鐵道部背債兩兆人民幣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綜合報導】2013.07.09 03:04 am

大陸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被法院判處死緩,大陸財新傳媒日前出版新書「大道無行」,敘述這位「鐵路強人」掌理鐵道部八年期間,雖然讓大陸的高鐵從無到有,甚至里程數達到全球第一,但好大喜功與浪費,也使鐵道部留下人民幣兩兆多元的負債,平均每個人民背負將近兩千元債務。

財新記者調查發現,相對於大陸其他公共服務事業如電信等,很早就已經改為「政企分離」,鐵路原本也有將主管機關與營運機關分開的計畫,但二○○三年劉志軍上任後,完全擱置體制改革的計畫,並且提出「跨越式發展」主張,開始大建高鐵,每年投資往往超過六、七千億人民幣。到二○一一年七月,大陸營運時速超過兩百公里的鐵路,已經超過九千六百公里,超過全球其他國家總和。

調查也發現,大陸高鐵造價驚人,例如京滬高鐵的總投資達到人民幣兩千兩百億元,甚至比三峽大壩(含居民拆遷)還高。

造成開銷驚人的原因,一部分是供應商被壟斷,例如每張座椅至少一萬四千人民幣,每個廁所卅萬人民幣,每個十五吋液晶電視一萬三千多人民幣等。

即使與貪汙和特定利益輸送無關,高鐵仍因好大喜功而浪費許多冤枉錢。例如北京至天津的城際鐵路,鐵道部堅持將最高速度設計為三百五十公里,但因為全程只有一百多公里,比起最高時速兩百公里,只節省十分鐘,但造價卻多了四成。至於新式CRH380和諧號動車組最高速度為三百八十公里,這個數字根本是鐵道部要求「北京上海四小時跑完」,根據里程數反推出來的速度。

至於官方得意的「中國高鐵擁有完整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其實仍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大陸的確已經擁有量產高鐵列車的能力,但如控制軟體或煞車系統等關鍵技術,仍然被歐美廠商握在手中。


高官貪汙免死 民眾認怕劉亂咬人

【聯合報╱特派記者賴錦宏/綜合報導】2013.07.09 03:04 am

二○一一年被雙規的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被判死緩,這是習李上任後首個被判刑的部級大官。劉案背後的權錢交易、集體賣官和官官相護的劇情,是民眾關注中共是否踐踏司法的重要指標。

二○一○年七月,中紀委查到,某大型國企在得標鐵路項目後,從帳外畫給丁書苗任經理的山西省煤炭進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一億元人民幣。審計署隨後對該國企審計,該企業很快承認匯錢給丁書苗,是招標的「潛規則」。

辦案人員發現,具體運作該國企中標的是一個名叫侯軍霞的人。侯軍霞到案後,很快供出其母親丁書苗才是幕後推手。

在○七年至一○年間,侯軍霞等五人夥同丁書苗,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得標,丁書苗則通過鐵道部干預招標。侯軍霞等五人先後為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十局、十三局、廿局集團等廿三家投標公司,得標了「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三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八標段」等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一千七百八十八億餘元(人民幣,以下單位同)。

檢方指控,侯軍霞幫助其母丁書苗運作中標九個鐵路工程項目,涉嫌非法經營數額六十七億元。中盟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鄭朋運作得標廿八個鐵路項目,涉嫌非法經營額八百廿三億元。另外三名涉案人員分別是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胡斌、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雲、北京世紀壇醫院經濟管理辦公室原職員郭英。

而劉志軍對丁書苗母女的「收仲介費的賺錢模式」均知情。

此外,劉志軍濫用職權賣官,十一年間賣官多達十餘次。基於裙帶關係、任人唯親,行賄劉志軍的買官者都與他的工作有交集。而賣官的能量也輻射到鐵路系統之外。

雖然法官稱,三百七十四套房子都在丁書苗等名下,不屬劉志軍。但多數民眾認為高官貪汙免死,主要是怕劉急了亂咬人,咬出更多不堪內幕,這對習李上台後強調的法治精神將是重大打擊。


@李承鵬: 一品夫人B谷開來死緩,中國銀行海南分行覃志新死緩,深圳龍崗區長鐘新明死緩,中移動張春江死緩,天津檢察長死緩,郴州市委書記死緩,北京法院院長死緩。現在劉志軍死緩,果然。我們會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個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現”。人們常爭論是否廢死刑,其實廢除死刑,還不如廢除死緩。 (2013/7/8 下午 10:09:14)

@1句實話 【當今四大怪】1.養貓不捉老鼠,女人不願哺乳,人成電腦俘虜,寵物代替父母;2.孩子上學沒錢,修廟敬神有錢,公司賬上沒錢,老總家裏有錢。3.做人的不如做狗的受寵愛,幹事的不如告密的受信賴,內行的不如外行的提拔快,忽悠的要比敬業的更豪邁。 (2013-7-9 06:55)

(焦點聯播, 新浪微博) 村裏大爺問:啥叫城鎮化建設? 村委會會計回答說:政府花8萬塊錢將你家的2畝地徵收,然後400萬賣給房地產開發商,再然後你兒子拿徵地所得的8萬塊錢和他兩口子攢下的8萬塊去交了首付,並當20年房奴!大爺聽完後流淚地說:俺操他親娘滴,介泥馬不就是搶劫嗎?(轉載)@袁裕來律師 @徐昕 @老徐時評 @章立凡 (2013年7月9日 11:55)

(魔鬼金融學, 新浪微博) 【王牧笛 :咱們中國人,站著是鋼鐵俠,躺下就是元素週期表】據紐約移民健康體驗報告,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體內,鉛含量比其他亞洲新移民高44%,鎘高60%,汞高530%,汞含量比紐約當地人高660%。於是很多人誤以為我們的主食是——電池。 (2013年7月8日 17:54)


國家機關部門“減支”更需“減官”

騰訊新聞 紅網 [微博] 陶克強 2013-07-09 08:37

陶克強 評論作者

財政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對2013年一般性支出統一按5%比例壓減。重點是壓減辦公樓和業務用房建設及修繕支出、會議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車輛購置和運行經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等。有關專家表示,按去年資料推算最多省50億元。(7月8日《新京報》)

中央國家機關帶頭壓減一般性支出5%,可有效減輕財政支出的剛性壓力,亦能夠提升政府執政的公信力,還有利於把有限的財政資金能夠用到改善民生等刀刃上。“節用受人,使民以時”,利為民所謀,這一“自己開刀”的“減支”做法無疑將會受到百姓的支持和擁戴。

為何要“減支”?據中廣網報導,到2005年3月,我國官民比已達到26∶1,比西漢時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即使是同改革開放初期的67∶1和10年前的40∶1相比,吃皇糧者所占總人口的比重攀升之快,也是史無前例的。比如,江西德興設10個副市長、河南新鄉設11個副市長、安徽宣城宣州區設10個副區長……而被網友稱為“最牛政府辦”的福建龍岩,市政府辦公室一個秘書長手下有18位副職,其中僅副秘書長就有13位。正如唐李吉甫在《請汰冗吏疏》中所言:“方今置吏不精,流品寵雜,存無事之官,食至重之稅。故生人日困,冗食日濫。”

官員人數不斷膨脹的背後,則是財政支出的水漲船高。財政部統計數位顯示,2010年全國行政經費支出887.1億元,2011年全國行政經費支出899.7億元,今年這個數字目前尚不清楚,這裏暫且不說。但財政部有關人員明確表示,“根據去年的決算報告,匯總2012年中央行政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1028.52億元。”這個數字其實就是與“三公經費”無關的“人頭費”。也就是說,官員人數越多,支出就會越大。

所以說,僅靠“減支”還做得不夠,還要下大決心“減官”,這是“減支“的源頭。這是因為,無論多設一個副市長,還是多設一個副區長,亦或是多設一個副秘書長,除了每個人都要專配一輛公車外,還要各配一名秘書。顯而易見,這些配備的車輛、配備的司機一年需要開支多少?儘管地域不同,經濟條件不同,但這些官員的各項待遇卻是不菲。更為嚴重的是,如果類似這樣的官員越大,那麼對社會的副作用就會越大,”故財日寡而受祿多,官有限而調無數,九流安得不雜?萬務安得不煩?”

之所以要“減官”,更大的原因還在於:同為一個級別的官員,無論是分管工作還是非分管工作,只要哪一方享受了何種待遇,其他官員就要變著花樣去享受。在“你能享受、我也能享受”這個潛規則的作用下,一些官員在開支上爭先恐後比著花錢,還在享受上不甘落後。比如說,某縣主管招商引資的官員出國考察半個月,非分管的其他官員也要以條線招商引資的名義到國外進行“招商式旅遊”,除了去當地召開一次半天的投資說明會之外,其他時間便是飽覽異國風情了,當然最後也不忘帶回一些邀功請賞的“假簽約”了。像江南某地一縣僅此項開支一年就要超過數百萬元。你出國、我出國、大家都出國,“招商式旅遊”便變成了官員們心照不宣的一項集體性福利了。

“天下常以勞苦之人三,奉坐待衣食之人七。”這種官員生態必須儘快改變。可以肯定地說,要從根本上實現“減支”目標,其前提就是要“減官”。這是因為,官員不斷增多,開支不斷增加。而不受限制的開支特權,無形中張揚了權力崇拜,引發出無節制的權力欲望,誤導更多的人擠進權力階層,以致于官員隊伍越大越龐大,從而引起官員人數不斷增加的惡性循環存在,近年來一年熱於一年的公務員考試即是佐證。因此,要從源頭上切斷這個惡性循環,就必須痛下決心“減官”,舍此別無它途。把“減官”之錢,用於民生保障和改善,一定會收到“百姓足、萬政舉”之效果!


廣州肅貪:官抓太多 開不成會

【中央社╱台北9日電】2013.07.09 07:45 pm

大陸廣州市近期嚴查白雲區官員貪腐行為,目前已有81名幹部落網。誇張的是,區政府領導班子共8人,竟有3人受賄,知情者說「現在區政府常務會議都不夠人數!」

海外華文媒體「多維新聞」報導,廣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說,白雲區大批幹部被查處主因在「兩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受賄,還涉及項目審批、工程建設、人事提拔等領域的違紀違法問題。

至5月底,白雲區立案查處62名黨員幹部,其中市管局級幹部4名、處級幹部19名、科級幹部11名、村社幹部28名。6月底,立案查處幹部已增加至81名。

報導指出,這波查處無異於白雲官場的強烈地震。白雲區常務副區長鍾向東、副區長吳錦明,加上先前已被糾舉的區政府黨組成員劉健生,相關人士感慨,區政府領導只剩5人,區政府召開常會連人都不夠。

白雲區兩違建設屢禁不止,一方面積弊已久,另一方面則因幹部腐敗導致查處違建不力,一些村社幹部不僅自己帶頭違法建設,還透過賄賂使違建不被拆除。

廣州市紀委相關人士透露,白雲區兩違現象嚴重,現正清查全區公職人員名下住宅基地、私人建房、參與違法建設等情況。


女校工揮刀 校長遭割掉命根

2013-7-10 06:15|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716| 評論數: 0

網傳安徽蕭縣一民辦中學校長在辦公室被情人持刀割掉生殖器,目前該名校長仍在救治中。大陸媒體求證確有此事,警方表示,事發於7月5日上午10點多,嫌疑人已被拘留。

《京華時報》報導,5日,安徽省某校校長在自己的辦公室裡被人襲擊,下半身都是血,緊急送醫之後,到9日還在救治,而這名女子為何要刺傷李姓校長?有傳言稱兩人是情人,但學校卻回應不知道彼此關係。

據了解,李某是該縣民辦的鵬程中學校長,媒體求證蕭縣多個部門得知事件屬實,但部門人員卻回應:「此事不好採訪吧,當事人也不會說啊,並且是民辦中學校長。」

警方表示,襲擊這位校長的女校工,年紀41歲,疑和被害者有感情及金錢糾紛才憤而報復,目前已被警方拘留;是否有傷到生殖器官,醫生回應,此事涉及傷者隱私,不能對外做出定論。


母狗被「姦」 粵警拒絕受理

2013-7-10 15:15| 發佈者: maganpower| 查看數: 269| 評論數: 0 |來自: 中央社

據報導,大陸廣州市一隻母狗的女主人日前報警求助,指母狗遭一隻公狗「強姦」,索賠人民幣10萬元,但警方拒絕立案調查。

根據《廣州日報》今天報導,事發在廣州芳村金道花園小區,區內一名婦女日前向公安機關報警,指區內商店飼養的一隻公狗,「勾引」她的母狗進行交配。

母狗女主人形容這是「強姦」行為,並說這隻「純種狗是科研用途,價值百萬,必須要保持『處女』之身,所以得索賠」。

但報導指出,警方拒絕受理此案。警方向母狗女主人說,狗咬人會受理,「狗強姦狗」不受理。

報導並引述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湯喜友說,狗之間不適用「強姦」概念;法律制定的是對人和人的社會規範,而此案中,狗與狗之間發生的事,法律顯然不適用。

湯喜友說,除非情節非常特殊,比如事主的狗是名貴狗,很有價值,對方故意讓自己的狗去與牠發生性行為,破壞經濟利益,那麼會有民事索賠的可能。

湯喜友說,就目前案例的情況,即使事主到法院起訴,法院也應該不會受理。

對於惹上官司,商店老闆林先生的妻子向媒體說,捲入是非的雜種公狗已養了6、7年了,一直是在商店門口附近玩耍或睡覺。

她說,「有一天,突然一個女的找上門來,說我的公狗把她的母狗勾引走了,追不回來,要我幫她去找。」

後來母狗找到了,對方表示,公狗「強姦」了母狗,要求林先生負責。

對方還用膠袋提取了狗的體液,聲稱作化驗之用,並向林先生索賠10萬元。


坑台客色情集團  三亞警方破獲

2013-7-10 06:15|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404| 評論數: 0 |原作者: 記者李鋅銅/綜合報導

台灣羅姓男子到海南三亞旅遊,看完色情表演被坑,因人生地不熟,只有啞巴吃黃蓮自認倒楣;回台後愈想愈不對,向三亞警方報案,集團多人被逮。海南警方呼籲台客要「潔身自好」,避免上當。

台灣的羅姓遊客,今年6月至海南三亞旅遊,被招攬看色情表演,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節目結束後被坑詐財,本想報警,但因看的是色情表演,怕醜事曝光,不敢聲張,只得返台後寫信到三亞向警方報案。但因初次到三亞,只記得被騙地點是解放三路408房,但究竟是幾號就記不起來,當地警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全面清查,終於查出有集團在6月多次利用開房間作案,日前當場查獲正在進行的色情表演及及2000多元人民幣贓款,並逮捕4名嫌犯。

警方說,色情敲詐犯罪集團,專挑30多歲易受色情誘惑的外來男子,因這這些人人生地不熟,即使被吭也不敢報案。至於台灣的羅姓男子被吭過程,警方並未說明。

三亞旅遊近年在大陸一直為人詬病,儘管媒體和警方大力批評打擊,但吭殺遊客始終難以遏止。2010年,有6萬8000名台客到海南旅遊,至2012年增加至17萬多人次,已成為前往海南境外遊客中增幅最高的客源地,也難怪被視為待宰肥羊。


特供基地 為陸公家食安把關  從生產到採收都有標準嚴格 一般民眾無法購得

2013-7-11 06:15|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144| 評論數: 0

數名保全、兩米高的圍牆圍繞一座占地兩公頃的農場,車輛及人員出入受到嚴格管制,產品從生產到採收的每一步驟,都規定嚴格的標準。北京市順益區巨山農場作為一座「特供基地」,負責生產「綠色有機」蔬果,供應北京海關部門食用。

據《南方周末》報導,巨山農場已與北京海關合作十年,而巨山農場只是提供眾多政府部門「特供基地」中的ㄧ個例子,各省級政府的相關部門都有專屬的「特供基地」。如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便在西安盧縣擁有專屬的「特供基地」,專人管理,控管官員於員工餐廳用餐時,所食用的蔬菜、水果無汙染。山東微山湖荷花食品總經理秦家懷表示,公司所生產的鴨蛋只提供國務院官員食用。

政府部門設專屬基地

食品安全問題在大陸由來已久,大陸政府部門對市場產品普遍信任度不高,紛紛開闢專屬「特供基地」,有民眾表示,希望政府部門能用相同標準檢視所有農作物,在種植到生產過程也能嚴格控管,將政府部門「特供基地」的生產標準與執行過程推廣至公共食品的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的問題便能迎刃而解。

湖北省國寶橋米公司所生產的橋米也只供應省政府、糧食局、農業廳等政府部門,企業也坦承,一般民眾無法購得這些產品。

記錄種植者確保品質

巨山農場負責人表示,農業部和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定期對農場進行生態環境監測,確保水質、空氣、土壤質量達國家規定標準。並確保蔬果種植過程使用有機肥料,全程不使用非生物農藥,甚至採收時間都有嚴格規定。

為確保產品質量,農業部會調派陝西、山東、湖北等其他省分的檢測機構到各「特供基地」進行交叉檢測,甚至連種植作業人員也進行掌控,「何時下苗」、「誰負責下的苗」等進行詳細記錄,確保生態環境、種植過程與產品質量達到最高標準。


陸前外交官百年住家遭強拆

2013-7-11 11:36| 發佈者: joehsieh| 查看數: 35| 評論數: 0 |來自: 中央社

曾任中國駐墨西哥大使館一等秘書的大陸學者蘇鴻譚的北京住家,10日上午遭到北京當地法院、拆遷辦人員強拆,蘇鴻譚一家3口還被押上警車控制。

自由亞洲電台今天報導,蘇鴻譚的百年住家在北京市西城區宣外大街,即使擔任過中國外交官,百年住家還是遭強拆。

蘇鴻譚的妻子趙燕玲感嘆,他們幾代人居住的房子,在日據時期、國民黨時期都安然無恙,沒料到如今拒簽協議仍遭強拆。

蘇家地理位置優越,位於北京地鐵4號線菜市口站附近,北京想將這地方開發成金融街。

蘇鴻譚的1名鄰居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來強拆的人有西城區法院、員警、拆遷辦人員,還有救護車,強拆了1戶,應該還會繼續強拆。

趙燕玲描述當時狀況,法院人員進行強拆時,把蘇鴻譚一家3口直接押上警車,強行送到臨時居住地,「不容分說(房子)就拆了,跟我說就是強拆,一切損失由我們自己負責……」。

據趙燕玲描述,執行強拆的人員都準備搬家車,強行把蘇家3口帶到盧溝橋的臨時安置房,也把家具都強搬過去。

蘇鴻譚則說,從未經歷如此野蠻、而且違法的行徑。

他還被抓著胳膊不准上廁所,直到蘇鴻譚堅持,拆遷辦人員監視下,他才得以上廁所。

趙燕玲拿出中國大陸的一堆國家法律,表示這裡是蘇家祖產,祖上好幾代人都住在這裡,日本佔領北京時期沒把住家搜走,國民黨時期也沒收走房子。蘇家3口規矩做事,趙燕玲還在1997年獲得北京市優秀教師,拒絕在拆遷協議上簽字,不過還是遭強拆。

報導說,年約七旬的蘇鴻譚曾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拉美研究所研究員,1997年出任中國駐墨西哥大使館一等秘書,在墨西哥從事科技合作專案,現在已退休。


(袁裕來律師, 新浪微博) 【我國的高官很委屈】一個人唱歌唱成了將軍,時刻享受著鮮花和掌聲,竟然不是去感恩人民,而反過來認為人民應該感恩他,甚至兒子因打人被勞教後又涉嫌輪姦時,不是反省、懺悔,反而認為人民有義務保護他。這正是我國高官的普遍心態,時刻享受著特權,卻認為自己一輩子都在為人民服務為人民犧牲。 (2013年7月10日 22:17)

(袁裕來律師, 新浪微博) //@溫州智勇:李天一案件結果出來,大家感慨:若輪姦不叫輪姦,叫輪流發生性關係,那殺人也不叫殺人,叫終止生長進程;販毒不叫販毒,叫兜售有癮食品;賭博也不叫賭博,叫有獎勵性娛樂; 嫖娼也不叫嫖娼,叫有償性放鬆;受賄也不叫受賄,叫回報性補助;盜竊也不叫盜竊,叫風險性拾撿。 (2013年7月11日 13:05)


擁巨富、包情婦 方丈任謗不辯解

2013-7-15 06:15|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253| 評論數: 0 |原作者: 記者高行/綜合報導

少林寺方丈釋永信毫不避諱的入世作風,總是把他推向爭議前台,先前一度爆出他「六根不淨」,不但坐擁巨額財富,外界還點名其包養數名情婦並產下私生子,對這些殺傷力極大的傳聞,釋永信的回答倒是禪風輕拂,「佛曰:是非以不辯為解脫。」

外傳關於其情婦、私生子等緋聞,釋永信先前回應,這種事連澄清都沒有必要,並舉佛教教義「是非以不辯為解脫」為訓,強調「只往前看」。倒是對他的財產傳聞,釋永信解釋地相當清楚,表示豪華袈裟是信徒送的,一次也沒穿過,豪車也是政府送的,如何處理則傷透腦筋,至於外傳的30億美元身價更屬空穴來風,他個人收入主要是「紅包錢」,每月薪資為700元人民幣,多數用於寺院的整修經費。

釋永信在緋聞風波告一段落後,近期則爆出外星人之說;他回應媒體提問「僧人能否在太空中修行」時回答,佛教講究大千世界,是相信有外星人的,不但有,還是很多。深諳與時俱進的釋永信,又搭上了神州10號掀起的太空熱。


黨媒登薄熙來案7、8月開審  繼劉志軍案後 中共有意在三中全會召開前了結本案

2013-7-15 06:15|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173| 評論數: 0

中共黨媒人民網海外版近日轉發中共原政治局委員、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或在7、8月於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報導。14日親北京的香港文匯網也在頭條新聞報導說,薄案很可能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了結,此前北戴河會議將討論薄案,凸顯示中共中央打老虎決心。

近日,法廣網最先透露薄熙來即將受審進度,新加坡《聯合早報》12日也刊發這一報導,人民網同日引述報導稱,「官方將在劉志軍案結束後,著手審理薄熙來案。薄熙來會被如何量刑,將是外界判斷習近平等新一代中國領導人打『老虎』決心的一個重要標竿。」

日前,中國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濫用職權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濟南中院稱未接通知

文匯網引述近日相關報導說,針對薄熙來或在7、8月於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該院多個部門表示,他們不清楚相關消息。今年1月盛傳可能會受理薄熙來案的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也表示,該院目前沒有接到上級法院的文書和通知。

一般刑案進入司法程式後,從偵查到檢察院向法院起訴,前後約需9個半月。但由於薄熙來的特殊身分,正式起訴相信需要更長時間。中共前政治局委員陳希同從「雙規」到法院審理,前後共用了近3年時間。

政情分析人士指出,薄熙來案很有可能在今年秋天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了結,中共高層可能會在今年夏天的北戴河會議期間討論薄熙來案有關問題。通常,北戴河會議每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召開;今年的三中全會估計在9、10月分舉行,照這兩個時間段推測,薄熙來案在8、9月開審的概率較大。

北戴河會議中討論

根據早前官方公布的薄案內容,刑法專家表示薄熙來涉及徇私枉法、貪汙受賄等多條重罪,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且有「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待詳查。」案情比陳希同案、以及另一名中共前政治局委員陳良宇案更為複雜。

有報導說,薄熙來被正式刑拘後,一直被羈押在秦城監獄,薄目前人還在北京,據說可能在開庭前才押解山東。前中央黨校學習時報副編審鄧聿文說:「我覺得是有可能,因為這個案子,它可能趁劉志軍這個案件趁熱打鐵,否則放的時間越長,這個事情解決起來越麻煩。」


(洪智坤-台灣, 新浪微博) 白色恐怖時期,統治者對於民主人士使用兩種手段:壓迫和造謠。"承受苦難易、澄清事實難",壓迫不會使得異議者退卻、造謠卻可以摧毀人格。攻擊異議者的私德,是最廉價的手法,統治者不願意在大馬路上面對重大議題、卻在暗巷中施放冷箭。異議者除了自重自愛,更需要群眾的信任與支援。 (2013-7-15 01:14)


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勞教委終審勝訴 共獲賠2641元

來源:人民網 作者:匡瀅 林洛頫 2013年07月15日 09:15

原標題:唐慧案二審:法院宣判唐慧勝訴

人民網長沙7月15日電(記者匡瀅 林洛頫) 今天上午9點,唐慧案二審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唐慧勝訴。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對於上訴人提出的書面道歉申請,沒有法律條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駁回。對上訴人提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和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641.65元予以支持。

今年1月,唐慧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12日經公開審理,當庭判決駁回唐慧的訴訟請求。唐慧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訴,5月15日,省高院受理該上訴案。


勞教委首次向唐慧道歉 曾欲給10萬元讓其撤訴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2013年07月03日 01:50

原標題:唐慧勞教案二審現場直擊: 勞教委主任首次道歉但稱“不違法”

見習記者周慧、實習記者丁壯長沙報導

7月2日,長沙燥熱。

有“上訪媽媽”之稱的唐慧上訴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一案,二審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4個多小時。最終,湖南省高院宣佈擇期宣判。

當日的庭審特開放50個媒體席給新聞記者旁聽庭審。本報記者亦到場旁聽。庭審焦點仍然聚焦在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是否違法的爭議上。庭上,永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兼市勞教委主任蔣建湘,以“人文關懷不夠”為由,首次向唐慧道歉。

但永州市勞教委始終堅持認為,唐慧多次非法上訪,勞教委依法對其進行勞教,並無不當。 “唐慧多次違法,我簽那個字(批准勞教),也是沒有辦法的。” 蔣建湘在庭審結束後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庭審後,唐慧向本報記者表示,如果高院不能給她一個公正的判決,她會繼續以永州市勞教委認為的“非法”方式到北京上訪。

2012年,唐慧因11歲女兒被迫賣淫案上訪,被永州市勞教委勞教,後在輿論關注下,永州市勞教委以“人文關懷”為由將其釋放。之後唐慧狀告永州市勞教委,於今年4月份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敗訴。

勞教委:道歉但不違法

7月2日早上8點不到,湖南省高院門口大批人群聚集,當中包括50余名記者。

唐慧上訴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案二審,即將在此審理。與4月份在永州中院的一審一樣,被外界視為勞教制度廢除前夕的典型案件之一而備受關注。加上此次湖南省高院首次公開發放50個包括境外媒體在內的旁聽證,被部分輿論解讀為一種“轉機”,故對此次庭審結果抱有較大期待。

8點半,庭審準時開始,控辯雙方交鋒的焦點包括三方面,即唐慧勞教案是否有事實依據、法律依據;如果需要賠償,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範圍、數額賠償;以及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是否事實清楚、判決是否合法。

和永州中院一審無異,雙方辯護律師交鋒,最後還是集中在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是否非法上。永州市勞教委辯護律師認為,當初對唐慧作出的勞教決定是合法範圍內的“明顯不當”,但並不違法。

唐慧代理律師則認為,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勞教的違法性,行政復議機關的撤銷決定,是行政行為違法的直接根據。

永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勞教委主任蔣建湘此次首次出席庭審。他羅列了唐慧的一系列“違法”行為,即索要184萬賠償,以及在永州中院立案大廳威脅法官等。

聽完他的舉例,唐慧顯得情緒激動:“尊敬的蔣局長沒有講實話,你們給我的認為關懷都是談條件的,我逃出來了,你們又想用錢收買我。”

蔣作為被上訴人的法定代表人,做最後陳述時稱:“我們對上訴人女兒特殊情況考慮不周,人文關懷不夠,在此表示歉意。”

這是唐慧勞教事件發生後,永州市勞教委首次表達歉意。緊接著,蔣建湘說,本案之所以引發關注,是因為其中交織著太多情、理、法的矛盾。對唐慧的道歉賠償,于情於理都是合適的,但是於法而言,法律不是兒戲。

蔣建湘說,唐慧多次違法上訪,永州市零陵區公安分局有三次向他呈報對唐慧進行勞動教養,他都是以教育訓誡的方式處理,最後唐慧“不聽勸解,屢教不改”,才做出依法勞教的決定。

永州市勞教委發言期間,唐慧一度情緒激動,欲發聲辯駁。

庭審間隙,蔣建湘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再次重申,唐慧多次上訪,已經影響到其他人。“我對她女兒的事情和她所處的境地,很同情和理解,但她採取以死抗爭的違法上訪方式。”蔣建湘說,我們公安機關有維護社會治安和穩定的職責。“我簽那個字,也是沒辦法的。”他補充道。

10萬“補助金”之爭

4個小時庭審中,在永州市勞教委欲“給唐慧10萬元”事情上,雙方交鋒最為激烈。

據唐慧一方稱,今年5月29日到31日,湖南省高院和永州市勞教委,主動向唐慧提出庭外調解,滿足唐慧上訴的三個要求,即要求行政賠償,包括書面道歉,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永州市勞教委,還提出“給唐慧10萬元”,只要她提出撤訴。在7月2日的庭審上,唐慧代理律師提出10萬元賠償一說。永州市勞教委發言人羅功軍當即否認:“我們認為對唐慧的勞教是合法的,不存在賠償,只是為不增加她的訴累,考慮到她經濟方面的問題,我們協調當地政府,給她一定的救濟。”

唐慧律師則表示:“永州市勞教委願意在二審前進行調解,如果唐慧撤訴,就給唐慧10萬,但這筆錢從哪兒出,這說明永州市勞教委認為自己錯了。”

經過上午4小時庭審,媒體、法警以及參與旁聽者,均在審判庭旁邊的屋子就餐,等待下午宣判結果。最終,湖南省高院宣佈擇期宣判。

庭審宣判結束後,唐慧走出法庭,數十家媒體相機聚焦。此時的唐慧,表情平靜。

三個月前,永州中院宣佈唐慧敗訴,她走出法庭時,蹲在地上痛哭,唐慧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要繼續上訪”,“有自由,但沒有公平正義”。

此時,平靜的唐慧,再次告訴記者:“如果高院不能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我還要到北京上訪,用永州市勞教委認為的非法方式。”

而在當天庭審上,其代理律師表示,已和唐慧溝通好,“不管是輸還是贏,唐慧都不要再上訪呢,不要走法律以外的事情”。代理過唐慧案的三名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均曾表示,希望唐慧不要再上訪,走完正常法律程式,過回正常人的生活。

永州庭審結束後,讓唐慧頗為緊張的,就是其正面照片登上了各大報紙,臉未打馬賽克的視頻,也上了央視。“每次去看女兒,我都把頭髮紮起來,穿得很好去見她。從沒被認出來。”唐慧微笑說。


官員估算對唐慧維穩耗資逾80萬 曾一次派9人陪同進京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作者:周慧 丁壯 2013年07月03日 00:55

原標題:“維穩一個唐慧6年耗資80萬”

見習記者周慧 實習記者丁壯湖南永州、長沙報導

7月2日晚,唐慧上訴湖南永州市勞教委案二審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庭審結束。記者致電唐慧老家富家橋鎮黨委書記魏斌,魏斌表示對此“不關心”,然後掛斷電話。

唐慧是永州市零陵區富家橋鎮人。事實上,在唐慧6年的持續上訪和司法訴訟進程中,和勞教委、媒體、網友一樣關心她的,還有富家橋鎮的官員們。

今年4月12日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一審敗訴後,截至第二天中午,唐慧就收到鎮上官員三條短信。一位中年基層官員發來短信說:“願傷心已成昨日黃花早凋零,無限風光在明天,明天一定鮮花處處開。”還有一位派出所所長髮短信說:“送你一支康乃馨祝您創傷早日康復!……”

上述官員皆是維穩唐慧的核心人物。

富家橋鎮維穩壓力早不堪重負,唐慧只是維穩物件中的一個。黨委書記魏斌說,單位每年的全部辦公經費,都不夠日常截訪維穩。唐慧一審敗訴後表示還要上訪的消息,對魏來說,又是一顆定時炸彈。

在記者獲取的一份富家橋鎮信訪考核細則,以及相關背景和經費投入記錄來看,“唐慧們”多因對司法判決不服上訪,其直接結果更多的是和基層官員博弈。據魏斌透露,這些年單單穩控唐慧的經費,雖沒有做詳細統計,估計耗資已過80萬。

柔性維穩

今年4月12日的一審,即唐慧狀告永州市勞教委對其的“違法勞教”,要求2400餘元的賠償,以及書面道歉,遭到全部駁回。

案情的起伏,在唐慧戶籍所在的富家橋鎮幹部眼裏,都是“不穩定因素”。雖然唐慧搬到縣城租住已10餘年,但是按照上訪的屬地管理模式,她該是富家橋鎮的維穩對象。

4月13日上午,零陵區縣城出租屋裏,唐慧邊看央視對其的採訪專題報導,邊和記者聊天期間,鎮裏的幹部不間斷地給唐慧打電話。她不肯接,對方又發短信。這些基層幹部的短信措辭,溫馨動人。“別難過,今天雖然敗訴了,但你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一路上有人默默為你祝福、祈禱”……,“他們就是想問我在哪兒,說一些好聽的。”唐慧說,她一般都不願意接。

在外地出差的鎮黨委書記魏斌,被唐慧掛斷多遍電話後,仍堅持撥打。他告訴記者,他能肯定的是,唐慧還是講道理的,服軟不服硬。他和同事跟唐慧一家來往密切,不時會稱其“慧妹”,或者發個段子問候。逢年過節會到他們家拜訪和送紅包,幫唐慧的母親補辦證件,親自送上門。

當地派出所的一位所長一上午發來兩個短信,表示關心。但唐慧說,他們是專門負責穩控她的。歷任書記都這樣對唐慧說過:你要是去北京了,我可能會被處分,被降職。“他們都是好人。”唐慧說,“我不想因自己的事情讓別人承擔責任。”她稱,“自己吃軟不吃硬,想做的事情,會顧及到他們的感受。”

上訪6年,唐慧記不清去永州、長沙以及北京上訪多少次了。最長的一次,是在永州市中院立案大廳睡了15天。唐慧在縣城做小生意,日常去長沙進貨,鎮政府派出兩人以上全程陪同。最多一次,唐慧去北京,鎮政府9人陪同。

一份穩控經費單

在一份富家橋維穩資料中,可以看到永州市零陵區信訪考核細則,以及鎮上的全部積案化解材料匯總,其中有包括對唐慧的穩控經費的部分記錄。

在全部維穩資料中,唐慧在“非法上訪人員基本情況表”中排第一位。材料中,對其解決情況概括為:“唐慧多年來越級上訪,在多級政府對她勸導和關心下,她始終以走信訪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特別是我鎮幾乎採取了任何辦法來維控她,但都無濟於事。目前,我鎮只能採取陪同、24小時穩控及通過各種方法對其進行照顧等方法來暫穩。”

上述材料還記錄了歷年鎮政府給唐慧的錢,從2011年全國兩會到2012年7月,一共67500元,較多的三次,一次是省高院門口被摔傷,另外兩次均在2011年和2012年的全國兩會期間。

魏書記否認了唐慧“敲詐索錢”的說法,“她也是通情達理的人,沒有找政府索要,是我們自己主動對其物質上資助的,另外唐慧的女兒也需要治病。”

按照零陵區信訪考核細則,信訪考核總分100分,減少越級上訪量和及時接訪勸返工作為60分,進京上訪的,自接到區信訪局的通知後24小時內未及時到京接訪勸返的,扣5分。


廢除勞教正當其時

2013-7-16 06:16|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8| 評論數: 0 |原作者: (龍敏飛/雲南省昆明市)

大陸湖南高院15日對「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案二審作出判決:永州市勞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2641.15元人民幣,但不必再進行書面賠禮道歉,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唐慧案二審勝訴,不僅是「上訪媽媽」的勝利,也是司法公正的一次勝利。可喜之事亦有可憾之處。法院對於唐慧提出的書面道歉的申請,也以沒有法律條款支持為由,予以駁回。沒有書面道歉,也為唐慧案的勝訴留下了一個尾巴,讓人感覺此案並沒有那麼圓滿。正如《新京報》微博評論所言:法律是非已定,書面道歉何以還那麼難?

大陸勞教制度未改,仍會有下一個唐慧,而每一個人皆是潛在的受害者。唐慧案雖然勝訴了,但勞教制度仍未輸,廢除勞教制度仍在路上。作為計畫經濟的產物,勞教制度不僅不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且嚴重背離法治精神,的確需進行重新審視。

各方言論與探討也早已達成共識:廢除勞教正當其時。因為勞教制度早已異化為地方政府濫用公權、打擊異己、規避司法程序的便利工具。2003年孫志剛事件後,收容遣送制度被廢除了;如今唐慧案勝訴了,我們更希望這凝聚改革或廢除勞教制度的社會共識,為社會公平與公正的推進提供必前進的動力。


葛蘭素在陸涉賄 4高管被捕  利用旅行社非法轉帳30億人幣 還涉性招待 英總公司道歉

2013-7-16 06:15|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410| 評論數: 0

大陸醫療市場年年成長,外資跨國藥廠積極搶進,不料逾300年歷史的葛蘭素史克(簡稱葛蘭素)進軍中國後,有4名高管涉嫌貪汙賄賂被警方拘留,這也是中國首度驚爆有外資藥企高管集體落網。警方指出,葛蘭素高管涉嫌受賄,並用受賄所得再行賄政府官員和醫生等,其中還有人涉嫌接受性賄賂,引起輿論嘩然。

針對公司四名高管,因涉嫌嚴重經濟犯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5日晚,葛蘭素英國總公司在官網發致歉聲明,表示羞愧與道歉。

收回扣再行賄官、醫

葛蘭素中國行賄案持續延燒,BBC指出,公安部經濟犯罪調查局負責人高峰15日表示,自2007年以來,葛蘭素向700多家旅行社和諮詢機構轉帳高達30億元(人民幣,下同),警方有足夠的證據懷疑這些轉帳都是以非法方式進行,有超過20名藥企員工和旅行社人員被警方立案偵查。

據瞭解,此次葛蘭素共有4大高管被抓,分別是法務部總監、41歲的趙虹燕;副總裁、企業運營總經理、49歲的梁宏;商業發展事業企業運營總經理、45歲的副總裁兼人力資源部總監、50歲的張國維。

警方透露,目前梁宏等所涉嫌的罪名至少包括職務侵占、商業賄賂、收受賄賂等。而這也是首度在中國有外資藥企4大巨頭同時被捕,震驚業界。

藉此打開銷售通路

旅行社方面,也有臨江旅行社老闆翁劍雍等多人被抓。

公安部通報顯示,近年來,葛蘭素為達到打開中國藥品銷售通路、提高藥品售價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管道,採取直接行賄或贊助項目等方式,向官員、醫藥行業協會和基金會、醫院、醫生等大肆行賄。

而旅行社為了搶下葛蘭素更多業務,不僅送葛蘭素高管現金、還有免費旅遊等方式,甚至有旅行社使出「美人計」來維繫權色交易,雇用一名女子,向一名高管進行性賄賂,藉以取得長期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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