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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狗咬雞賠錢 卻辱客家人窮酸

自由時報 – 2012年5月15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芎林報導〕一起寵物狗咬死觀賞雞的意外,竟拖累客家人被罵廢物、垃圾、窮酸!

家人賠250元 少女竟PO文羞辱

網友「可可」的父親本月13日帶狗到新竹縣作客,狗狗咬死小雞,對方以平時同齡小雞250元的賣價索討損失,「可可」替父親鳴不平,在臉書上激烈PO文︰「客家人都是廢物嗎ㄏㄏ」、「我們家狗狗在山上咬死路邊的一隻小小雞,結果女主人居然跟我爸求償1000塊」、「雖然你們客家人很窮酸生活都很苦,但也不能這樣吧!氣死我了真的超垃圾—」

飼主︰客家人節儉有錯嗎﹖

誰知諷刺客家人的言語立刻引發眾怒,有人要人肉搜索「可可」,逼得她緊急道歉,但是雞主謝麗玲仍委屈難平,她說,「客家人節儉有錯嗎?」這和節儉有什麼相關?對方造成她損失,她不過是合理索賠,希望媒體幫她和客家人「雪恥」。

記者昨天試圖聯繫「可可」未果,根據她後來PO的文:「對不起在生氣的時候說了如此過分的話」、「不是真心想要罵客家人的,只是替爸爸叫屈」、「打完那段文字真的在兩分鐘內就刪除了」、「真的很對不起」,字裡行間看得出她的懊悔。

觀賞雞主謝麗玲表示,她住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六鄰石爺廟旁,多年來在住家對面放養小型觀賞雞出售,雞隻平常自由漫步在石爺廟周邊,就連流浪狗也能和牠們相安無事地相處。

13日早上約11點,石爺廟舉辦桐花祭,來了4輛好像是台北下來的遊覽車。起先她沒特別留意,直到她的雞群倉皇亂竄,才發現有隻中型白黃色、遊客的寵物狗,沒綁繩索,任意追著她的雞群到處跑。

她眼睜睜看著2個月大的小雞,被這隻狗一口咬住,她邊大喊邊徒手趕狗,10幾分鐘後才看到40幾歲的夫妻匆忙趕來,一把抱住狗,但小雞已經斷氣。

網友批沒家教 當事人急道歉

她氣得索賠1000元,最後以平時同齡小雞250元的賣價索討損失,沒想到當天深夜11點多,地方鄉代告訴不會上網的她,說對方在臉書PO文辱罵客家人。

自稱「可可」的女網友疑似就是前述男士的女兒,13日深夜約11點在臉書上PO文,卻氣死一堆網友,46分鐘後被轉貼分享約779次之多,有人罵她沒家教、挑撥族群分裂對立;有人號召客家子弟瘋狂轉貼;有人發動人肉搜索。「可可」在PO文約55分鐘後趕緊貼文道歉。


嗆客家人「廢物窮酸」 高中女臉書遭圍剿

TVBS – 2012年5月15日 下午12:02

現在的網路世代年輕人,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一名高三女學生在臉書上貼文章,內容對客家人的言論歧視偏激!在母親節當天,這名女高中生和家人到新竹芎林看桐花季,因為一起帶去的小狗咬死當地人家的小雞,飼主要求賠償,但女高中生就在臉書上貼文,說客家人都是廢物,而且生活窮酸都很苦;網友看到文章大加撻伐,女學生趕緊關閉臉書,同時透過網路說自己錯了。

新竹客家鄉親:「把我們客家人全罵下去,還罵客家人是垃圾。」

客家鄉親超氣,因為臉書主人女高三生可可,怎麼會寫著客家人都廢物,還嗆客家人生活窮酸都很苦,氣死我了,超垃圾呢?原來事發就在新竹的芎林,母親節當天,這位女高三生和家人到當地看桐花祭,結果家中的小狗把當地民眾養的觀賞用小雞咬死,飼主理所當然尋求賠償。

記者:「當時有沒講什麼話比較重,讓人家不高興?」小雞飼主:「沒有沒有沒有,她的爸爸就是好像很不爽一樣,認為放狗是應該放的。」

飼主不曉得這和客家人有什麼關係,況且就算節儉也沒錯,但這位高三女生可可,卻臉書上說只不過是一隻小小雞被咬死,居然還求償1000元,飼主不把雞看好還怪別人,最扯的是全客家村都跑出來罵我爸爸,這段文字一貼上去,引來網上大加撻伐,認為歧視族群的言論太偏激。

新竹芎林鄉華龍村長田興業:「我們竭誠的歡迎你們,然後你們跟我們在地的居民有一些摩擦,還到網上罵客家人,那我們客家人何其無辜。」

有不少網友試圖人肉搜索,女高三生嚇得趕緊關閉臉書,不過在關閉前最後貼文,對以偏概全很抱歉,和所有客家人對不起,不該用這些字眼,當時在氣頭想為爸爸叫屈,打完沒多久就刪除了,語氣相當懊悔,只是當初要是能多些禮儀和尊重,又怎會引來這些不必要紛擾。


道歉無效 新竹客家人控告高三女

ETtoday – 2012年5月16日 下午1:27

台北市大理高中三年級女學生「可可」,日前在臉書PO文辱罵客家人「廢物」、「窮酸」,引發群情激憤,即使已撤文並道歉,但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村長田興業、退休國中老師黃有福等號召約30人,16日早上到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可可」涉嫌公然侮辱,表示必須她本人出面在媒體上向客家人道歉,他們才會撤告。

華龍村民用國語和客語喊著,「我們不是廢物!不是窮酸!」即使不知「可可」的真實身分,但華龍村長田興業表示,只要有特定的對象就可以提告,再由檢方查明,他說,「我們客家人篳路藍縷有貢獻,她卻這樣說,要公開在媒體上道歉!」黃有福也認為,「可可」不但是罵單一個人,而是一個族群,就像在美國有人罵「黑鬼」一樣嚴重,提告是為了警惕年輕人謹言慎行。

雖然「可可」已在網路上道歉,但止不住客家人的怒火,大家扶老攜幼,其中還包括被批評的雞飼主謝麗玲也在按鈴提告之列,她表示,「我原諒她,但客家人不原諒!」

事出13日母親節當天,謝麗玲養的小雞被遊客的寵物狗咬死了,謝麗玲要求賠償,沒想到當天晚上事情就上了臉書,賠償者的女兒、女高中生「可可」批評客家人,她寫著「客家人都廢物嗎」、「我們家的狗咬死路邊小雞,結果女主人居然跟我爸求償1000塊」、「最扯的是全客家村的人都跑出來罵我爸」、「雖然你們客家人都很窮酸,生活都很苦,但也不能這樣吧」。

當天「可可」的爸爸沒栓狗鍊,謝麗玲要求賠1000元,經過協調最後賠250元,當時氣氛就鬧得不愉快,沒想到口水戰意外又在臉書上爆發。雖然「可可」沒多久就刪文,但經過轉貼之後引發網友憤怒,痛批她有族群歧視。

大理高中校方表示,學生已刪除該篇不當言論,並兩度在網路上公開道歉。校方除了約談學生了解事件始末外,也將針對該生召開個案會議,給予適當輔導,同時聯繫輔導室和家長一同積極處理。


臉書PO辱客家人 可可赴鹿寮坑致歉獲原諒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5月21日 下午1:19

台北市高三女學生「可可」,日前在臉書po文罵客家人,引發新竹縣芎林鹿寮坑居民群情激憤。事後芎林鄉華龍村長田興業和當事人,集體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可可」涉嫌公然侮辱。「可可」上午在家人的陪同下,特別南下到鹿寮坑道歉,並希望村民們能夠原諒她的行為。當事人也給與「可可」一個深深的擁抱,希望「可可」好好考大學,化解一場糾紛。(彭清仁報導)

台北市高三女學生「可可」,日前與父親前往芎林鹿寮坑賞油桐花,因為飼養的寵物狗咬死當地村民謝麗玲飼養的觀賞雞,最後雙方以兩百五十元和解,但當晚「可可」就在臉書上PO文,以「窮酸」、「廢物」等字眼辱罵客家人,結果引起鹿寮坑當地居民,以及客籍人士的強力反彈。鹿寮坑村長田興業和當事人,以及文史工作者黃有福等廿多人,上週也齊聚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控告「可可」公然侮辱。

而「可可」的父親上週除了打電話向村長田興業致歉之外,上午也依約帶著女兒「可可」重回鹿寮坑現場當面道歉。「可可」也向當事人鞠躬致歉,並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對不起。謝姓當事人也接受道歉,並當場給「可可」一個深深的擁抱,並希望已經是高三的「可可」,要安心的考大學,一場風波也在擁抱後畫上句點。而鹿寮坑村長田興業也表示接受「可可」的道歉,並強調提告是要讓當事人知錯,會與村民和當事人再研商,決定何時撤回誹謗的告訴。


法官:蔣為文先挑釁 黃春明免刑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修瑞瑩、羅建旺/連線報導】2012.09.06 03:07 am

成大台文所副教授蔣為文控告作家黃春明公然侮辱,一審判黃罰金一萬元、緩刑兩年,檢察官上訴認為黃是正當防衛;二審認定黃有罪,但黃是重要文學作家且侮辱情節輕微,昨判決免刑確定。

「有罪就該罰啊,這是什麼烏龍判決!」蔣為文獲悉判決後表示,提告是為「求是非」,而不是要讓黃被關或罰錢,審理中,他也主動提出願給黃緩刑機會。兩次判決都認定黃有罪,此事已可告一段落,是非曲直留待後人評論。

黃春明表示,這件官司雖然一、二審結論不同,但都不要緊,無論如何都要說:「多謝啦!」黃最近忙著推廣親子故事劇,昨晚知道判決結果,心情輕鬆,但訟訴過程還是讓他難忘地說:「我是被害人,因為對方是預謀擾亂!」

這件官司一審判決時,還創下判決違法的少見的例子。因公然侮辱罪最高只能判處罰金九千元,一審判罰金一萬元屬違法判決;台南地院採取救濟措施,請檢察官提起上訴,但檢察官認為黃是正當防衛,主張不罰。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黃春明口出惡言,侮辱到蔣為文,為法律所不容許;但情節輕微,即使兩次口出惡言,各處最低的罰金五百元也嫌過重,因此判處免刑。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吳勇輝表示,免刑也是有罪,屬於量刑之一,尊重二審判決。

判決指出,黃春明是台灣當代重要的文學家,演講中卻遭蔣為文舉牌抗議,並被批評「台灣作家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

法官認為,蔣先批評黃「可恥」,未尊重演講者在先,黃以平和口氣回應「我告訴你先生,你太短視了,你也很可恥。」蔣起身說,「你也不要太短視,你外來人憑什麼批評台灣人」等語,才引發衝突,黃口出惡言。

合議庭表示,蔣事前就準備海報,是蓄意干擾、中斷黃春明的演講,並挑起黃的憤怒情緒。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都難以忍受,要求黃以智慧、幽默或自我解嘲的方式,化解蔣有意的挑釁,顯然過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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