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不理支付命令 被詐5千萬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陳彥廷、張文川、項程鎮/台北報導〕實在太恐怖,一紙法院「支付命令」就讓人天外飛來5千萬元債務!黃姓婦人接到這紙公文,認為是詐騙伎倆而不理會,因而未在規定的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竟遭扣押查封家產,連吃飯錢都沒了,只能向兒子伸手,如今連「晚上睡都睡不著」。

曾被假公文騙 這回不理

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的規定,原本是要讓債權人透過支付命令方式,得以更簡便、迅速解決債權糾紛,不料竟被詐騙集團利用來A錢;立委江啟臣昨陪黃婦召開記者會,痛批「法院淪為詐騙集團幫凶!」他要提案修法。

江啟臣說,黃婦曾連續4次被偽造的法院公文詐騙207萬元,因而不再相信法院公文。結果,詐騙集團聲稱,她曾借款將近5千萬元(4990萬7125元),還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黃婦「償還」她根本沒有欠的虛擬債務。

黃婦聲淚俱下說,她以為這紙支付命令又是詐騙伎倆,置之不理,誰知過20天,財產就被扣押,導致生活陷困境。她的委任律師陳居亮說,詐騙集團僅附一張「未曾寄出過的存證信函」,法院就通過審查,核發「支付命令」,而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收件後20天內,若未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立委:法院核發太寬鬆

江啟臣說,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的條件太寬鬆,立法院下會期他將提出修法。首先針對民事訴訟法第511、513條,要求支付命令的聲請人,必須表明其聲請原因,並解釋清楚,若未合乎規定,法院應駁回。

律師陳敬暐提醒,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千萬別掉以輕心,倘有不服或困惑,一定要在20天內提出異議,否則,支付命令就具有判決確定的效果,到時債權人就可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若逾期才提異議,當事人雖能提「再審」,但須符合可提再審的13項條件之一,勝訴機率更低。

鑽法律漏洞 教授也受害

支付命令的騙術,黃婦不是第一樁,台北市警察局防制詐騙專區記載,某大學教授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教授認為是詐騙而不理會,未向法院提異議,直到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將強制執行學校發給他的薪資,才驚覺事態嚴重。


不理支付命令 小心財產沒了

作者: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5:30

民眾接到支付命令可別都不理會,如果不提出異議,不僅房子可能沒了,連財產都會被強制執行。詐騙集團近期利用法院支付命令,讓民眾莫名其妙成為債務人案件增加,立委已預計下會期提案修法,將強化聲請人舉證責任,避免法律淪為詐騙幫兇。

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昨天陪同黃姓受害婦人召開記者會指出,她在101年9月間遭詐騙集團以偽造的執行處公文詐 騙207萬元,警方在被害人交付現金時逮捕到車手,沒想到詐騙並未因此落幕。

去年8月,黃姓婦人收到來自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稱她因投資借貸欠款4,990萬7,125元,若不異議即須支付此天價,由於黃姓婦人曾被騙,以為這次又是詐騙集團偽造,未加理會。

沒想到,這次卻是詐騙集團利用現行「支付命令」簡易、迅速核發、不需要證明文件的特性作為詐騙手法,因在被害人沒有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及時於20日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依法確定,黃姓婦人的財產遭法院強制執行,讓她連基本生活都有困難,甚至想走上絕路。

另一個案例是,屋主將戶籍設在出租的房屋所在地,詐騙集團假冒承租人去租屋,並向法院以屋主積欠他高額債務聲請支付命令,由於支付命令寄到家中後就被該房客代收,最後屋主因未提出異議,支付命令確定後,該房客聲請法院強制查封、拍賣房子,等屋主發現,房客早已不知去向。

被害人委任的律師陳居亮表示,支付命令核發條件寬鬆,詐騙集團只要付上一張未曾寄出的存證信函佐證,就可向法院聲請。由於支付命令確定後即視同法院判決確定,債務人只能對聲請人提出刑事詐欺訴訟,待詐欺判決確定,才能據此提出債務官司再審。但詐騙集團對詐欺告訴通常不會出面,法院無法判決,以黃姓婦人為例,救濟機會趨近於零。

江啟臣表示,他下會期將提出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要求聲請人除須具體陳述原因外,也必須提出佐證的資料文件。在此之前,法院絕不能單憑一方之詞,就強制執行他方財產,也要求警政署提高詐騙案件的破獲率,不要讓民眾難以安居。


詐騙集團新手法 以法院命令斂財

台灣醒報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10:19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台北報導】透過法院向債務人要求償款,竟然不需檢附相關文件證明?黃姓婦人陳情,詐騙集團利用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條件寬鬆的漏洞,要求她償還因借貸欠下的鉅額款項,收到公文後她不以為意,但20天後命令生效,法院即強制查封財產。立委江啟臣痛批法律漏洞和法院疏失,變成詐騙集團的幫兇。律師蘇家宏提醒,民眾收到支付命令時應馬上提出異議,因其效果同於三審定讞。

立委江啟臣17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卻淪詐騙集團犯罪手法提出抗議,認為條件太寬鬆,才使詐騙集團得逞。

黃婦哭訴,101年9月間她就曾4度收受詐騙集團以公務、司法機關名義寄發的偽造公文,前後提領現金達207萬。去年8月,她又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指稱她投資欠下近5千萬元,黃婦認定又是偽造公文,遂未多加理會,孰料依據民事訴訟法518條,若未於收到命令後20日內提出異議,將視同三審勝訴生效。

被害人律師陳居亮表示,「支付命令」申請的門檻和程序簡易,原意是方便債權人與債務人快速解決債務糾紛。他指出,正常情況下,債權人應先對債務人寄發存證信函後,才能申請支付命令,但法院在核發時往往只作形式審查,詐騙集團深諳這項特性,因此亂槍打鳥,先後3次向法院申請,成功在未檢附任何證明文件的狀況下通過。

根據民事訴訟法511條,債權人申請支付命令僅須註明當事人、請求賠償的款項或物品數量及請求的原因事實,512條同時註明,法院無須訊問債務人,就可依聲請直接裁定。

黃婦之子表示,母親的存款和股票都被凍結,只能倚賴他過日子。他說,命令一旦生效視同經過三審程序,救濟機會渺茫,詐騙集團可能在海外進行操作,申請人都只是人頭,即使要求申請人出面,只要對方避不見面,就沒有再審翻盤機會。

江啟臣表示,假冒公務機關詐財的手法屢見不鮮,像此類利用法院職權和民事訴訟法漏洞的手法相當細膩,應在警政署165專線中建立相關範例,提供民眾防範未然。他說,將於下個會期針對支付命令條文提出修法。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指出,一般民眾對於法律常識認知不足,以致於輕忽法律公文的嚴重性。他說,收到支付命令時就要馬上提出異議,其效果同三審定讞,若想要翻盤就必須進行再審,法官會檢視理由,決定有無再審之必要。至於法官核發命令的標準不一,他認為,法官必須據法執行,不能要求債權人檢附太多證明。


支付命令淪詐騙工具 立委修法

中央社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12:3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7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啟臣今天表示,法院核發「支付命令」規定太寬鬆,成為詐騙幫凶;他將提修法,將相關規定訂更詳細。

江啟臣上午陪詐騙被害人黃姓婦人及家屬、律師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被害人委任律師陳居亮表示,支付命令原是用來幫有正當債權的民眾迅速請求債權實現,制度設計立意良善,但法院核發支付命令條件很寬鬆;以這次案件為例,詐騙集團僅附上一張「未曾寄出過的存證信函」,法院就通過審查,向黃姓婦人發出新台幣4990多萬元支付命令。

陳居亮說,支付命令經20天未有人提異議,就視同判決確定效力,法院就視同黃姓婦人真的欠詐騙集團4990萬元,且黃姓婦人救濟機會很困難,幾乎等於零。

江啟臣表示,黃姓婦人民國101年曾連續4次被偽造的法院公文詐騙新台幣207萬元,不再相信法院公文。詐騙集團之後換手法,向法院聲請對黃姓婦人發出支付命令,聲稱她曾借款4990萬元,要求償還。

黃姓婦人哽咽表示,她當時以為支付命令又是詐騙,置之不理,誰知道過20天,財產就被扣押,導致她現在生活困難,連吃飯都沒錢,只能向兒子伸手,「晚上睡都睡不著」。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楊源明出席記者會說,全案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刑事局之前沒聽過這樣的手法,將來會加強提醒民眾注意。

江啟臣說,他將提修法,把現行民事訴訟法中關於聲請、駁回支付命令的條件修訂得更詳細,避免再有民眾因類似手法受害。103011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eorgeYe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