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女師裸在床 只有吃粽子?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2012.06.26 03:32 am

宜蘭一名在大專院校任教的曾姓女老師,前天凌晨與沈姓男學生光著身子,被曾女分居的老公捉姦在床。兩人都辯稱沒有發生不倫關係,沈姓學生則說端午節到老師家裡吃粽子。曾女的先生已控告兩人妨害家庭。

教體育的卅八歲曾姓女老師,個性活潑外向,和小她一歲、也擔任教職的先生結婚十一年,育有一女一子。兩年前,先生即懷疑妻子與校內同事有曖昧關係,後來又發現妻子與同校沈姓大三男生走得很近,還一起逛百貨公司,甚至在車上聊天,一聊就一、兩個鐘頭,夫妻因此常爭吵。

今年初,兩人又起口角後分居,先生搬回冬山老家居住。前天她先生從鄰居處得知妻子帶著沈姓男生回家,覺得不對勁,決意捉姦。

警方調查,曾女的先生前天凌晨三時帶著親友回宜蘭市住家,逐樓搜查,在樓梯聽到三樓臥室傳出男女作愛的聲音,即衝上三樓拿鑰匙開門,當場看到妻子裸著下身,與脫光光的男學生躺在床上,雙方互搶棉被時,曾女的先生右手肘瘀傷。

曾姓女老師辯稱,當時她在洗澡,不知學生為何跑進來。廿一歲的沈姓大學生則說,是受老師之邀到她家吃肉粽,並和小狗玩,當時他剛洗完澡,習慣不穿衣服。兩人都否認通姦。

警方在房間內沒有找到衛生紙或其它證物,但曾女的先生捉姦時已拍照存證,告兩人妨害家庭,也告妻子傷害。

當事的三方昨天都不願對此事表示意見,曾姓女教師及她先生都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多談。沈姓學生也掛掉電話躲避媒體。

曾女任職的學校昨天得知此事,同事都相當驚訝。校方表示,曾姓教師教學很認真,受到學生喜愛,將交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大學副教授與料理店女老闆通姦 2人判賠百萬

自由時報 2012-6-27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前義守大學彭姓副教授被妻指控與泰國料理店女老闆通姦,雖然刑事部分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但黃妻指控丈夫與康女通姦,求償300萬元,屏東地院今天判決兩人需賠償100萬元。

彭教授畢業於美國紐約大學電腦博士,從上校退伍,事發時為義守大學副教授,今年3月退休,彭姓副教授向法官喊冤,認為刑事不起訴,不應該判賠百萬,況且因通姦官司已讓他失去大學教授職務,已無固定收入,若判賠定要上訴到底。

判決書指出,彭自98年到99年間涉與康女通姦,分別在內埔、九如鄉等汽車旅館通姦,並曾於住處被妻子報警抓姦,彭於日記寫下與康女交往的點滴,並記載發生曖昧行為,妻子發現並偷錄丈夫坦承的對話,但檢方以沒有抓姦在床,質疑錄音取得合法性,被告也辯稱在日記虛編內容,故意要讓妻子吃醋更愛他,檢方最後不起訴。

但民事庭法官見解不同,因有證人指彭副教授曾說:「這個月睡康女那邊啦」,並懷疑小三康女有了「小王」,而且還是泰式料理店裡泰籍工人,因此,認為被告彭副教授與康女間確有男女感情糾葛,已造成原配精神傷害,構成侵權行為,罕見刑事不起訴,民事判賠兩人100萬元精神賠償。


少年手機有情慾照 竟是母子亂倫自拍

【聯合報╱記者黃宣翰、熊迺群/台南報導】2012.07.02 02:57 am

台南市一名輕度智能障礙的少婦,疑趁丈夫外出打零工藉口「玩遊戲」,與念國中、輕度智障兒子多次發生性關係,鄰居無意間發現少年手機有多張母子自拍情慾照,不倫關係才曝光。

少婦在警訊時辯稱是兒子跟她鬧著玩,「我並未強迫」;少年則不斷喊著「我要回家,我要跟媽媽在一起!」警方查出,這對母子不倫關係長達一年,根據少年手機裡的照片推斷,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少婦,少年安置教養院。

警方調查,這個家庭是社會局關注的高關懷家庭,少婦去年見兒子性特徵逐漸成熟,疑趁丈夫外出打零工不在家時,與兒子獨處,多次撫摸兒子並發生性關係,她要孩子不能說,否則下次不跟他玩。

上月廿日泰利颱風來襲,鄰居颱風夜到母子家關心是否有災情,把玩少年手機時,意外看到手機裡存有多張情慾不雅照,鄰居原本以為是少年下載的色情圖片,仔細一看,發現照片裡的主角是少年,旁邊竟是他的母親,驚覺事態嚴重,私下告訴社工,並報警處理。

少年就讀學校的校方得知後也相當驚訝,表示平時並未發現這名學生在校有異狀。

社會局人員不願針對個案說明,但表示,親屬間性侵害輔導工作相當棘手,會努力導正母子倫理觀念。


男學生遭玩弄 爆女教授劈腿

【世界日報╱北京8日電】2012.07.08 03:28 pm

廈門大學一名30歲男研究生在天涯網爆料,詳述他與該校一名年近50歲女教授的一段忘年畸戀,據蘋果日報報導,男研究生指女教授以溫柔圈套誘他墮入情網,為了她,他不惜拋妻棄女,但瘋狂過後才發現,對方只為肉慾並非真情,並揭發該女教授同時還與多人有染,包括26歲的男博士生等。

據報導,自稱「悼念石正芳」的研究生,在天涯社區論壇,踢爆這段相差近20歲的不倫戀。女主角是該校台灣研究院經濟所所長石正芳,男研究生細述石與他結識時,殷勤為已婚的他送早餐、洗手做羹湯,後來兩人同居。

該名男研究生指,女教授初時只和他聊天、談工作,後來准他留宿她家,理由是「方便上班」,再後來女教授要求與他同床共枕,稱「肉體與靈魂都要緊緊與老師連在一起」才能達學術最高境界。

兩人同居近年,男研究生其後離婚,但女教授卻反口不和她結婚,只願「保持情侶關係」。他不忿遭玩弄,近日將戀情曝光,還公布女方諸多照片,包括兩人的親密照等。

當中提及兩人情濃時,發生性關係的地點遍及家中各處、辦公室沙發及窗台邊,校園中圖書館、樹蔭下,甚至大橋下和沙灘。

男子指,雖然靠整形和雌激素,石正芳看似年輕,實際上身體「蒼老而鬆垮」,但自己還是瘋狂愛上她,外人都認為他們是母子。

為證實「少男殺手」的魅力,石正芳一再結識新歡,周旋數名男子間,甚至逼這名研究生離婚,之後將他踢開。

有網民推崇女教授「極品寡婦」、「怎麼看他倆都有夫妻相耶」,但也有網民稱,「惡心啊!還到處激戰。」


14歲女猛烈求歡 反害男友判刑

2012-7-13 08:34| 發佈者: oscarhsieh| 查看數: 495| 評論數: 0 |原作者: 【葉德正】 |來自: 中國時報

廿歲林姓青年與未滿十四歲女網友小珊相約見面,期間林男數度拒絕小珊求歡,小珊主動褪去衣褲撲向他,林在無法勃起的情況下,草草了事。少女在法院審理時表示,她深愛林男,不知如此會害他被關。板橋地院考量兩人確實發生關係,昨仍依與幼女性交罪,判林一年七個月有期徒刑。


少女獻身難拒 就算3秒也觸法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2012.07.13 03:18 am

廿歲林姓男子約國中二年級的女網友到住處聊天,女生情不自禁主動獻身。林起先以擔心挨告和有勃起障礙拒絕,後來克制不了,半推半就下發生性關係,雖然過程只有三秒,但法官認定林已觸法,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一年七月。

根據刑法,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性交,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板橋地院法官認為,林姓男子已經認罪,女生也證稱是主動獻身並替他求情,才減輕其刑。

法官調查,林姓男子去年十月與國中二年級的女網友(十三歲)在網路聊天室聊天認識。

今年一月三日上午,林與國二女在網路聊天,開玩笑的問女生:「要打X嗎?」女生隨即回:「好」。

林約女生到他板橋住處聊天,兩人相談甚歡。女生主動表示要與林發生性關係,林擔心女生未成年,發生性關係會吃官司,且他有勃起障礙拒絕。女生卻起抓著林的手撫摸她的胸部,並為林口交。

女生脫光衣褲要林與她發生關係,林先是拒絕,後來受不了誘惑,半推半就勉強答應,但不到三秒就草草結束,並送女生回家。女生事後將過程告訴同學,同學轉告老師,校方報警逮捕林。

法院調查,女生父母離異,目前與外婆同住。她說,喜歡林才願獻身,完全是她主動,這件事不影響她的生活和就業,她願意原諒林,請法官給林自新機會。

林姓男子則說,當時女生不斷要求,他數度拒絕,後來克制不了,才與女生發生關係。


日陪死夜陪生 禮儀師兼做傳播妹

自由時報 2012-7-22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奪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日本電影《送行者:禮儀師的樂章》,刻劃禮儀師(入殮師)服侍往生者的嚴肅意義;台中警方昨卻查獲女禮儀師居然跑去兼差當傳播妹,這回不陪亡者而服侍活人,還搞轟趴駭助興!

藥頭劉銘緯以提供毒品及傳播妹助興為號召,揪團邀集同好至汽車旅館開轟趴;台中警方昨凌晨查緝,帶回9名傳播妹,個個都是辣妹裝扮,其中一女白天在禮儀社當禮儀師,員警驚訝「這位禮儀師真不簡單,陰陽兩界都搞得定」。

獨養7歲兒 2份工才夠支出

不過,兼差當傳播妹的28歲李姓禮儀師,其實有苦衷,她告訴警方,和丈夫離婚後,須獨力撫養7歲幼兒,所以去考禮儀師執照,只因入行不久,目前月薪還不到3萬元,無法給兒子較好的生活及教育環境,才兼差去當傳播妹。

毒趴被補 愛子畢典去不了

李女說,昨天是兒子的幼稚園畢業典禮,她答應兒子會出席,如今卻因轟趴案被留在警局而無法參加,她很自責,說著說著黯然神傷,令警員也感同情。

中市刑大前晚接獲線報,31歲藥頭劉銘緯花8800元包下台中市十二期重劃區內一家約120坪的摩鐵(汽車旅館),買來6瓶25年洋酒、好幾箱啤酒、香菸,找來雲林同鄉黃慶洋、馮圭廉,以每個人頭收費6百元的價格揪團,除供毒並召傳播妹助興開轟趴,不時有打扮入時的傳播辣妹進進出出;昨晨零時30分,警方臨檢,將現場28人全帶回驗尿。

其中有9名傳播妹,最幼齒才剛滿18歲,多數穿著短到不能再短的熱褲,有的腰際露出丁字褲,股溝若隱若現,腿、頸處不乏刺青圖騰。

取締時,警方發現黃慶洋與一傳播妹躲在浴室反鎖,疑因拉K過頭還口吐白沫,經送醫無大礙;警方在床舖、茶几及地毯上,查獲散落一地的18多公克K他命、搖頭丸等毒品,並在沙發發現已拆封保險套,將持有毒品的劉銘緯3嫌依毒品罪移送法辦。


與國中女學生性行為 師判6年

【中央社╱台北23日電】2012.07.23 05:27 pm

某國中林姓音樂教師與校內一名管樂團學生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還發生8次性行為。最高法院今天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年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是某國中的外聘音樂教師,他認識學校管樂團內的一名少女後,2人在民國98年2月間交往,成為男女朋友。

判決書指出,林男從98年7月間到99年2月間,在位於板橋地區的住處與少女發生8次性關係;少女的導師在99年得知後告知少女的乾媽,全案曝光,少女父親報警處理。

林男於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少女住在他家是因為與家人吵架,且因少女家中狀況特別,他才對少女比較關心,但2人沒交往也沒發生性關係。

法院審理發現,少女因害怕林男自殺、丟掉工作,所以在偵查時沒說出全部實情,後來發現林男在外散播她交友複雜,且不是真正想跟她交往,才全盤托出。

法院審理,林男與少女的通聯記錄占他全部通訊錄的最大比例,與一般師生關係不同,且依證人證詞、通聯記錄等,不採信林男辯詞。

法院一、二審認為林男身為老師,卻為滿足性慾,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審酌他與一般強迫使被害人就範的情形有別,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夫與小三裸擁 女醫師抓姦潑水

【聯合報╱記者徐尉庭/台北報導】2012.07.25 03:13 am

王姓女醫師的孩子就讀高中,由丈夫參加學校家長會;沒想到丈夫和另一位姚姓女家長搞外遇,還回家偷情,王女抓姦朝丈夫和小三潑水,拍下兩人裸體相擁照片。士林地檢署昨天依通姦罪嫌,起訴潘和姚女。

據調查,潘姓男子(五十二歲)和台北某醫院腎臟內科的王姓主治女醫師結婚多年。婚後王醫師工作忙碌,由潘加入孩子就讀高中的家長會,結識家長會成員姚姓女子(四十三歲),兩人發生婚外情。

王醫師向檢察官說,去年十二月廿八日下午,她經友人提醒得知丈夫要帶姚女回家「開房間」,找四名友人抓姦;站在門外,聽見屋內「淫聲浪語」,開門驚見丈夫和小三以「傳教士姿勢」辦事。

「你(潘)怎麼敢這麼做?」王醫師氣得掀開棉被,拿水桶朝兩人潑水,友人則拍下潘和姚女裸體相擁的狼狽模樣;姚女拉棉被想遮掩,和王醫師拉扯受傷。

潘、姚女否認外遇,均辯稱雖然裸身相擁,但只是「蓋棉被、純聊天」,沒發生性關係。姚女也說,當天生理期不舒服,才到潘的住處休息。兩人反控王醫師及張姓友人抓姦過程,涉嫌妨害自由、侵入住宅罪。

檢察官勘驗八張抓姦照、錄影光碟,認為潘和姚女全裸抱在一起,若沒有親密關係,實在讓人難以相信。至於王醫師回家抓姦,妨害自由等罪不起訴。


小三懷孕成鐵證 偷情男女遭訴

【中央社╱怡台北25日電】2012.07.25 03:13 pm

陳姓婦人控告廖姓丈夫去年間與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並使吳女懷孕。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通姦、相姦罪嫌,將廖男及吳女起訴。

檢方公布的起訴書指出,38歲的廖男因工作關係認識32歲的吳女並發生婚外情,兩人在去年12月15日在台北巿文山區偷情,吳女因此懷孕;廖男在去年12月31日向陳姓妻子坦承外遇。

陳女控告廖姓丈夫與吳女從去年7月28日起到同年12月29日止,陸續在新北巿金山區、台北巿文山區及香港等地偷情,發生性關係超過40次。

檢方偵辦期間,廖男坦承犯行,吳女則辯稱只發生1次性關係,還因此懷孕。

北檢今天偵結,檢察官審酌廖男的自白書等證據,認定廖男及吳女性交1次並懷孕,依通姦、相姦罪嫌,將兩人起訴。


非裔男子一夜情以為撿到寶 差點命都丟掉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7月27日 下午12:30

德國一名非洲裔男子,日前在街上啜泣,警方上前詢問,才知道有個女子,同意跟他一夜情,他還以為賺到了,沒想到這名女子竟然不讓他離開,三十六小時內要他「馬拉松式性愛」,他實在受不了了,趁女子暫時休息時,偷偷想辦法要逃,但也跑不了太遠,因為他連體力耗盡,連路都走不了了。

警方透露,涉嫌「非法拘禁」這名非裔男子的四十七歲女子,曾經去看過「性成癮」的問題,但沒有完全治好。日前在公車上,結識這名三十一歲的非洲裔男子,雙方同意一夜情,男的還以為飛來艷福,沒想到差點連命都沒了。

警方進一步調查,這名女子上個月月初,才在夜店與另一名男子一夜情,也是不准男方離開,那名男子最後是爬陽台逃走的。


沉溺A片情節…浴廁偷拍 姪嫂都入鏡

【聯合報╱記者綦守鈺/台南報導】2012.08.01 02:46 am

連自家人都要偷拍!四十五歲男子沉溺在A片偷拍的情節中,七月中起把手機藏在自家浴廁置物籃裡,偷拍嫂嫂、姪子與姪女如廁、入浴共十五次。

「可不可以不要告我?」事發後男子不斷向家人求情,但嫂嫂一家人堅持提告,偷拍男子的太太知道後則不發一語。

男子的姪子(廿五歲)昨晚如廁時,聽到浴廁內置物籃傳出嗶一聲、像是快門聲,上前查看,發現一支黑色的手機,手機上的鏡頭正對著自己。開啟手機資料夾後,還發現了母親與姊姊洗澡的影片。

姪子氣壞了,不敢相信住在一起的叔叔竟是偷拍狂,報警處理。「你是男的,我也是男的,有什麼好拍?」姪子質問叔叔,偷拍男子還威脅說「你怎麼可以拿我的手機,快還我」。

警方將男子帶回偵訊,男子說,平常喜歡看A片的偷拍情節,心血來潮想要動手拍一部,自己私下欣賞。所以從七月中開始,常趁家中沒人使用廁所時,搶先一步洗澡、放置手機偷拍嫂嫂和姪女一家,影片沒有外流。

這名男子家境小康,平常在岳父公司幫忙修理沙發,跟妻子感情不太和睦,結婚多年無子。警方也從男子的手機中發現多部以偷窺角度拍攝的日本A片。

男子拍攝的影片內容,不只特寫下體,連如廁、換衣的角度都抓得剛剛好,警方很難想像是一般手機拍出來的。警方難以理解的是,男子連姪子如廁的畫面都拍,五十五歲的嫂嫂也不放過。

奇美醫院精神科醫生林建禾說,類似的偷拍、偷窺屬於行為異常,想要滿足自我欲望。像這種挑自家人下手的案例,通常是他怕別人會對他指指點點,才會轉為找自己熟悉的親人下手。


嬌小女被偷拍 強悍扭送博士狼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市報導】2012.08.01 02:46 am

「別以為女生那麼好惹!」清大許姓女學生前晚在學校圖書館借書時,遭同校男博士生偷拍裙底風光,她無懼對方身材高大,強悍地將他扭送教官室,還拿出相機拍照反制,男學生被嚇壞,全身發抖不斷道歉,被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

許女昨天受訪時說,許多女生被性騷擾或吃豆腐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絕不能姑息,不然下一個人可能會受害」。她將案發經過PO在臉書上,網友紛紛按「讚」。

清大副校長葉銘泉表示,清查男學生相機,裡頭並未發現許女或其他人的不雅照,研判才剛下手就被發現,男學生相當後悔,校方會把博士生送性平會懲處,也會將此事告知男生的指導教授。

許女就讀碩士班,前晚穿及膝裙到圖書館借書,背靠在書架上翻閱書籍,突然發現裙下有奇怪光影反射,定眼一看竟是一台數位相機,拿著相機的手從她身後書架穿越企圖偷拍。

她立刻轉身找偷拍者理論,對方快步離去,她小跑步上前,攔下比她高兩個頭的男學生,狠狠瞪視並大聲質問「同學,相機拿出來!」博士生低著頭緩緩從褲子口袋裡掏出相機,女學生一把搶過來,斥喝「你跟我走!」並帶到櫃檯通報教官。

「你偷拍我有什麼好處?」身材嬌小的許女不斷教訓男學生,圍觀人越來越多,男學生臉紅耳赤,直說對不起,「這真的是第一次,請妳原諒我。」邊說邊發抖。

「我要把你的照片傳到臉書去」,許女作勢拿手機要拍男學生,男學生撥掉鏡頭阻擋。許女嗆「你也知道要閃?你拍女生時怎麼沒想過人家感覺?」

許女狠狠教訓博士生,但沒有提告,她說,「念到博士班也不容易,他又有悔意,給他一個機會吧!」

這名博士生向教官表示,因為一時好奇才偷拍,沒想到第一次嘗試就被抓包,很羞愧也很對不起被害人,本來以為會被扭送警局,謝謝許女願意給他機會,會深記教訓,不會再犯。


見面2次 獻身10次 少女爸媽氣炸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2012.08.07 03:02 am

12歲少女在網路認識28歲蘇姓宅男,交往數月,少女經不起蘇的花言巧語,約定獻身;上月底,2人見面2次,發生10次性關係,少女父母得知後氣到報警,蘇向警坦承「早知她未成年,但我們是兩情相悅!」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蘇男待業宅在家,閒暇時會上網路聊天室打發時間,今年初,他遇到少女,得知少女迷韓劇,惡補韓劇劇情,才跟少女打開話匣子,兩人最後在網路以「公、婆」互稱。

「讓我當你的張根碩(韓星)」蘇男6月間邀少女出遊,也暗示「關係可以再進一步嗎?」少女不堪花言巧語,允諾「放暑假就給你,但你要一直愛我」。

7月底,蘇約少女在台中火車站見面,把少女帶回住處的房間,少女在蘇半推半就下,在房內與蘇性交6次;相隔1周後,蘇再邀少女出遊,最後又在房內性交4次;少女因徹夜未歸,被父母懷疑,數度追問。

「我談戀愛了!」少女向父母坦承,沒回家是因在「男朋友」家留宿,當時少女父母按耐情緒,再追問「有怎麼樣嗎?」少女支吾回應「也有『那個』(性交)」氣得少女父母抓著她到警局報案。

少女向警方表示,她是自願與蘇男發生關係,「我們是真心相愛,不要抓他」;蘇男到案時,向警方坦承,早知少女未成年,但他辯稱「我也愛她,願意等她成年,會負責任」。

因少女未滿14歲,屬公訴罪,雖兩人堅稱是「合意的性交」,但全案仍需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警方指出,暑假期間,性侵案件發生頻率高,家長需注意子女的交友狀況,以免發生憾事。


韓妹賣淫 月撈百萬

自由時報 2012-8-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一名韓國籍女子持觀光簽證入台賣淫,她一個下午接4名男客。警方今年6月無意間攔查一台違規左轉車輛,抓到賴姓女馬伕,她為了逃避刑責,冒用其妹身分;被警方查出後,供出韓女轉戰台灣賣淫現象。檢察官除將賴女依偽造文書等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外,另發函給相關機關,要求撤銷賣淫女的觀光簽證。

辦案人員指出,韓女價錢很高,一次要12000元,以一天5次計算,就可賺6萬元,月收入可破百萬,難怪韓女這麼愛台灣,也不解台灣男為何這麼「哈韓」;而這名韓女目前還住在飯店內,檢察官因而發函給移民署,要求取消她的簽證,防止她繼續賣淫。


遭富少迷姦拍性愛片 近60女星名模受害

【聯合追星網╱綜合報導】2012-8-8

上過不少次娛樂版、曾與多位女星名模傳過緋聞的李宗瑞(原名李宗祐,英文名Justin,元大金控李姓董事兒子),他經常出沒時尚派對,跟許多藝人、富二代都是朋友。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李宗瑞涉嫌迷姦多名藝人、名模並拍下性愛光碟,初步了解共約60名女子受害,遭拍性愛影片的女性不乏A咖女星模特兒,目前李宗瑞遭通緝中。消息已在演藝圈傳開,據報導檢方也秘密約談受害藝人,有女星收到傳票後覺得莫名其妙,了解案情後才知自己慘遭偷拍,表情驚駭不已,圈內不少與他熟識的女星女模也人人自危。

據報導,去年有對頗有明星臉的正妹姊妹花,指控遭李宗瑞性侵,經過台北地檢詳細調查1年後,已對李宗瑞發布通緝令。媒體報導李宗瑞經常出入夜店並喜好炫富,結識不少名模、女星,還有嫩模貼上去自願與他喇舌、親熱,但若被他鎖定為目標就難逃魔掌,李男會假藉回家拿東西等理由邀請女子上樓,趁機用飲料迷昏對方,性侵且拍攝影片,當女生醒來生氣追問他,還被嗆「快去吃藥」避孕、辯稱自己是遭女方性侵,相當荒謬。

壹週刊爆料,經過檢警追查以及受害人發現,李宗瑞拍攝的性愛影片中,不乏知名A咖女藝人,她們多在不知情狀況狀況下被拍,迷姦過程全都錄,相當可怕且變態。影片還以女生名字或暱稱從A至Z分類,包括在模特兒圈代言過牛仔褲、拍過化妝品廣告的名模C女、從模特兒成功轉戰戲劇圈,且有甜美長相的W女、從女團跨足主持界發展的P女..等多位知名藝人,都身陷可能遭偷拍的風暴!李男還曾經同時迷姦兩名小模,甚至將影片播給友人看炫耀「戰利品」,行徑非常囂張可惡。目前李宗瑞行蹤成謎,台北地檢署已發布通緝,疑有執迷不悟的女模幫忙隱匿行蹤,檢警目前也將全力緝拿他歸案!


女高中生濃妝不像未滿18 男一夜情無罪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2012.08.13 02:32 am

未滿18歲的高中女學生與男大學生在網路認識後,相約到旅館發生性行為,大學生拿手機拍下2人性愛過程,女學生事後控告對方,檢察官予以起訴,但法官以女學生濃妝豔抹還抽菸,看不出未滿18歲,判男生無罪。

台中地院一審判男大學生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仍認為無罪,檢察官還可上訴。

法官指出,二人見面時,女學生濃妝豔抹還抽菸,舉手投足很成熟,自稱是酒店小姐,男大學生因此相信對方已滿18歲,2人性愛影片中也看不出女學生被強迫。

21歲男大學生與17歲女高中生在網路聊天認識,96年9月15日晚上相約到中市小旅館發生性行為,女學生事後要「夜度費」,遭男生拒絕,被女學生帶人打傷,大學生告對方傷害,女學生反告對方性侵,檢方偵查後不起訴大學生,大學生再告對方誣告。

最後女學生告大學生明知她未滿18歲,仍引誘她發生性行為還拍影片,檢警查獲2人性愛過程影片,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起訴男大學生,但被駁回。

法官勘驗2人自拍性愛影片發現,女學生深夜赴約時穿短袖T恤、短裙,臉上濃妝,塗銀色指甲油,自然熟練的抽菸動作,和男大學生互動、反應、性交過程,都比一般女高中生成熟開放,她也自稱在酒店上班。

法官說,男大學生的社會歷練、見識有限,可能因此被騙,才想與酒店小姐一夜情。


情不自禁? 色警抓娼 白嫖貌美泰女

自由時報 2012-8-17

兩年多前案發後即辭職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前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西門派出所警員陳俊宏,涉嫌在佯裝嫖客取締色情時,見泰籍私娼長得漂亮,一時失控發生關係,未給錢就將私娼帶回派出所;檢方認為陳員所為觸犯詐欺得利罪嫌,昨天提起公訴。

新竹市警局說,被告陳俊宏在兩年多前案發後,即主動辭職。

起訴書指出,被告陳俊宏(37歲)在99年1月9日下午執行取締色情勤務,當時派出所所長胡竣凱指派兩名警員與陳俊宏一起執行。

3人當天下午3點前往竹市長安街某民宅,由陳俊宏佯裝嫖客進入,經賴姓老鴇媒介泰國籍呂姓女子性交易。陳員明知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取締流程,與呂女進入房間後就應表明警察身分,但他卻向呂女佯稱是嫖客,讓呂女陷於錯誤而發生性行為;結束後,陳員即向呂女表明是警察,並以電話聯絡在外等候支援的兩名員警,將呂女帶回西門派出所,呂女才知受騙。

已調任的前西門派出所所長胡竣凱表示,案發當時,他得知警員違法與查緝對象發生性行為,立即報請分局偵辦,並依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圖利罪嫌送辦。

檢依詐欺得利罪嫌起訴

不過檢方調查發現,員警執行查緝妨害風化案件時,應遵守的法令、行政規則或內部規定,就是「警察機關取締營業場所涉嫌妨害風化行為作業規定」,是警界內部規範,而非具有對外效力的法規或命令。因此,被告既然沒有違反對外生效的刑事法令,自然沒有「違背法令」的問題,當然無法以刑法或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科罪。最後檢方僅依刑法詐欺得利罪嫌起訴陳員。


與女看護上床 嫌妻不探病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2012.09.02 02:40 am

施姓中藥師指控妻子陳女拒絕洗他的衣物,受傷住院也不照顧,還拿女用紅褲給他穿,訴請離婚;陳女否認,法官查出施與幾近全裸的女看護同床,破壞婚姻關係,過失責任大於陳婦,判決不准離婚。

施姓中醫師指控說,他與妻子結婚四十一年,婚後感情不睦,妻子三度拿刀恐嚇;三餐僅有魚頭、雞頸、雞腳等食物,以致他患有貧血症。去年九月妻子又惡意推倒梯子,害他跌倒骨折;住院期間,妻子未曾照顧,還拿女紅褲給他換穿。

他出院後,妻子叫他搬到空蕩的舊住所,兩年未與他行房,造成他焦慮、失眠,前往精神科接受治療,請求離婚。

陳女反駁,丈夫掌有家中經濟大權,但不願支付家庭生活費用,讓她年近六十歲尚需外出工作貼補家用;況且丈夫是中藥師,知悉煎煮中藥照顧身體,貧血症絕非她造成。

丈夫去年初要求離婚不成,便處處惹惱家人。去年九月找友人破壞屋內隔間牆,她勸阻無效報警處理,丈夫見狀咆哮、大力敲打天花板,摔傷送醫住院。她與子女送飯菜到醫院探視,被拒於門外;至於紅色女用褲,是丈夫自行返家拿的。

法官查出,陳女發現丈夫與林姓女看護有曖昧行為,去年十月報警抓姦發現女看護全身一絲不掛,丈夫上半身穿著短袖休閒衫,下半身沒穿,已破壞兩人婚姻關係和諧;認定施姓中醫師應負較重的過失責任,駁回他的離婚請求。


少女2個月會2網友 見面就獻身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2012.09.05 02:54 am

一名國中女學生觀念行為偏差,和男網友第一次見面就約到她家發生性關係,且在2個月內和2名男網友發生性關係,學校輔導人員告知,曾有女學生援交後有懷孕和染病風險,女學生聽到驚嚇大哭,說出實情。

檢警查出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的2名男網友,游姓男子已判刑,台中地院一審將另一名吳姓男子,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徒刑6年,他否認犯罪上訴,檢察官認為判太輕也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這名國中一年級女學生前年9月,在網路交友中認識游姓男子,2人發生性關係,相隔1個月,女學生又在網路交友,認識吳姓男子,雙方第一次約見面後,女學生認為當時家中無人,她約吳男到自己家,女學生說,吳男拉她到床上,脫她衣服,她當時沒有說「不要脫」,發生性關係後,陸續又到汽車旅館共發生5次性行為。

女學生曾和游姓男子發生性行為,被列為學校高風險輔導對象,輔導人員輔導她過程,查覺有異,向她舉例,曾有一名女學生援交,才知自己有懷孕和和染性病風險時,女學生當場嚇哭,說出又和吳男發生性關係。

台中警方表示,目前有越來越多少女逃家後,投靠第一次見面的男網友,以身體換取吃住,少女常更換投靠對象,性觀念開放和無知,令員警憂心,尤其是暑假期間,更多少女在網路交友中失身,警方提醒家長注意。


網路散布淫圖 男子遭逮

【中央社╱台北4日電】2012.09.04 08:31 pm

刑事局偵九隊今天表示,日前接獲檢舉,某網站上有男童性交、猥褻等圖片,隨即布線埋伏,逮捕黃男,訊後送辦。

偵九隊日前接獲台灣展翅協會檢舉,指網路上某部落格疑似散布男童性交、猥褻等圖片,隨即與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組組成專案小組查緝。

警方經過多日偵查,從網站的IP位址查出,黃姓男子涉有重嫌,隨即前往黃男住處搜索,當場從電腦發現男童性交、猥褻等圖片。

黃男被捕後向警方供稱,部落格網站確實是他架設,主要是為了和網友分享男童性交、猥褻等圖片。

偵九隊訊後將黃男移送偵辦,並呼籲民眾不要輕易散布類似圖片,以免觸法。


性愛過程全披露 判決書被轟太鹹濕

自由時報 2012-9-6

〔記者鮑建信、黃良傑/綜合報導〕「女子全身滾燙…╳╳非常濕潤…」,屏東地院審理鄭姓醫師性侵女美容師被求償案,法官蔡嘉裕判決鄭某勝訴,並將他描述兩情相悅的性愛過程,以一千五百多字鉅細靡遺寫在判決書內,描述情節宛如黃色小說,引發法界高度爭議。

醫生假教按摩性侵

據了解,某知名美容中心鄭姓醫師兼院長,涉嫌假借教導按摩,趁機性侵女美容師,被害人提出求償,經屏東地院判決敗訴後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日前審理後大逆轉,認為鄭某辯稱合意性交不可採,改判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確定。

高院判決後,依慣例為原審決正確性打分數,蔡嘉裕只獲得64分,他認為被打這種分數是羞辱、委屈,PO文法官論壇批判,二審林姓法官因而被迫說明,「煽情判決書」曝光後,招來更多人回應、爭論,頓時成為司法界趣談。

屏東地院判決書提及,鄭姓醫師替被害人按摩臂部等處、女子全身滾燙、情不自禁吸吮乳頭、相互引導撫摸私處、╳╳非常濕潤、身體輕微扭動、穿著內褲做愛等。

其中一段敘述,鄭幫被害人按摩,依序由背部、腰部、臀部等處,感覺她全身滾燙後,幫忙解開胸罩露出乳房,並情不自禁吸吮乳頭,兩人又相互引導撫摸私處,且趁被害人身體輕微的扭動、╳╳非常濕潤之際跨上,但因兩人穿內褲「辦事」感覺不舒服,後來乾脆脫掉做第二次。

另一次,鄭按摩她的胸部時,手伸進去摸乳頭,嘴巴也親吻,手也有伸到褲子裡面,有摸到內褲裡面、摸到╳╳。最後一次房內開著冷氣,幫她按摩胸部外面,親吻乳頭,她就顫抖一下,並發現她的內褲已經濕掉了,就問怎麼這麼濕,她就笑笑的,整個臉紅起來,╳╳很容易進去。法官因此認為是合意性交,判醫生勝訴。

細述性愛 法界爭議

對於判決書詳細描述性愛過程,引發法界爭議。蔡嘉裕則表示,判決可受公評,被指煽情的內容,並非法官自撰或憑空想像,全以原告、被告第一人稱描述,才不會失真;此外,二審對一審評分也應公道,上論壇論述感受,只是因為一時衝動,不知會獲這麼多回響與討論,希望能早早落幕。

法官:供詞完整為負責

蔡嘉裕並說,男醫師被女美容師指控性侵疑雲案較特殊,雙方說詞均有保留,因此,才把兩人的供詞完整載入判決書,表示對審判的謹慎與負責。

法界建議點到為止

法界人士指出,不論民、刑事法官承辦妨害性自主案,對於過程均為「點到為止」,不會「有聞必錄」,除避免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同時防範判決書公開後,引起不必要爭議。

並說,性侵害案有時的確難辦,關鍵在於現場只有兩造當事人,又因事隔多時,查無其他旁證,蔡法官將被告警訊等證詞,一五一十在判決書呈現,無非是證明合意性交,爭取二審支持,有其依據、原由,但大多數法官卻不以為然,認為可簡略過程,重點交代即可。

二審判刑 醫生入獄

本案鄭涉嫌強制性交罪部分,屏東地院判決無罪後,被害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改判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定讞,鄭某已入監執行。


她遭性侵 砍淫魔頭顱示眾

【世界日報╱編譯中心綜合7日電】2012.09.08 09:13 pm

土耳其西南部葉爾維克鎮婦女依迪林(Nevin Yildirim)因不堪姨丈長期性侵讓她懷孕,還威脅拍照,她上月底拿槍射爆強暴犯的陽具、砍下他的頭,並提著頭顱到廣場示眾。這名烈女被警方拘捕後聲稱終於挽回名譽,懷孕五個月的她也要求當局准許她把強暴者的種拿掉,其激烈行徑震撼當地社會,但獲婦女團體力挺,尊稱她為女英雄。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引述消息人士報導,26歲的依迪林在丈夫於1月離家工作後,便開始被他的35歲姨丈紀德強姦,後者在首次施暴時更持槍,威脅她若對其他人透露此事,將會殺害她年僅兩歲及六歲的孩子。

接下來八個月,紀德不斷重施故技,還拍下她懷孕的照片,威脅要公布出去逼依迪林聽話。直到8月28日,依迪林忍無可忍,趁紀德翻牆到她家時開槍擊中他,紀德還想掏槍還擊,依迪林再補一槍。

紀德倒地後咒罵不休,依迪林便朝他胯部射擊多次。依迪林共射了十槍,確定紀德已死後,便割下他的頭顱,隨後更拎著還在滴血的首級,來到鎮廣場,朝著坐在咖啡店外吃驚的男人們大喊:「別在我背後說三道四,休想玩弄我的名譽。這傢伙玩弄我,他的腦袋在此。」據報依迪林曾考慮報警,但認為這樣只會引來嘲笑,為了讓孩子能抬起頭做人,選擇殺人。

依迪林的律師說,被強暴懷孕五個月的依迪林不後悔殺人,因為她維護了自己、家庭甚至腹中胎兒的名譽,已準備好受死。依迪林在獄中候審,她要求當局准許墮胎,她曾求助診所中止妊娠,但因胎兒已超過十周的法定墮胎期限,因而遭拒。

預計本案將在土耳其掀起有關墮胎問題的辯論,土國總理厄多岡說墮胎是謀殺。

CNN報導中並未說明依迪林可能面臨的刑罰,但她的律師打算以自衛殺人來抗辯。


蒐離婚證據 夫裝針孔拍妻在家賣淫

2012-9-10 06:16| 發佈者: want-daily| 查看數: 288| 評論數: 0 |原作者: 記者張凱勝/綜合報導

妻子在家賣淫被丈夫祕密錄影抓包,成了法院審理離婚證據。河北省石家莊●城法院,近日審理一起離婚案,原告丈夫為了離婚,當庭出示妻子在家賣淫的錄影畫面,男子稱,這是他在家中安裝的針孔攝影機所拍到的。

《燕趙都市報》報導,家住●城的男子賈某與妻子何某結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家境小康。2011年,賈某以妻子對婚姻不忠、男女關係混亂,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開庭時,賈某未提出任何證據,且妻子何某堅決不願離婚,最後以賈某撤訴告終。

今年7月,賈某再次到法院訴請離婚,何某辯稱,「是他在外面有人了,為了孩子我也不離婚,除非給我1千萬,我就離。」經多次調解,原告及被告無法達成協議,該案遂由法院公開審理。

在法庭上,賈某出示錄影檔案,內容是妻子何某多次在家賣淫的畫面,賈某稱,這是他暗中在家裝設的針孔攝影機所拍到的。由於證據內容涉及個人隱私,法庭對兩造分別進行對質。面對錄影證據,何某啞口無言,同意調解離婚。目前,該案正在調解中,雙方已達成初步意向。


女高中生戀已婚教官 發生性愛近30次

【聯合報╱記者林麗如/桃園縣報導】2012.09.15 02:38 am

桃園縣某高中傳出已婚教官與女學生師生戀,女生家長從女兒臉書看到曖昧訊息,查覺異常追問,得知內情後怒告教官性侵,這名教官昨天已停止到校,靜待調查。

據了解,這名女學生因已滿十九歲,且女學生表示和教官是「情投意合」,家長告教官性侵,有可能告不成;反而是教官的元配若告女學生妨害家庭,女學生反有可能吃官司。不過警方仍然受理,並通知教官今天到案說明。

這起師生戀發生在上學期,女學生與教官六月開始傳出曖昧,女生考量教官有家庭,告白可以等教官離婚再在一起,但家長指控,教官藉口「如果不發生關係就分手」,脅迫女兒和他發生關係。

女學生因太喜歡對方,六月開始,兩人在桃園各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近卅次,家長發現女兒臉書上與人有曖昧對話,追問出內情。家長先向學校投訴,不滿意校方冷處理,氣憤之餘向警方報案。

這名教官年近四十歲,結婚七年,沒有孩子,到該校服務才一年餘,與女學生談起師生戀,在校內已有風聲,女學生坦承自己是「以結婚為前提」的心態和教官交往,教官也答應她「你畢業後,我離婚娶你。」

校方表示,女學生在家長陪同報案後,昨天到學校輔導室,神情與平日無異,但未進教室上課。桃園校外會連絡處表示,教官坦承與女學生發生婚外情,但強調是兩人情投意合,面對指責,他也表示悔意。

校方說,下周一(十七日)校方將召開性評會啟動調查,校外會連絡處也將召開人評會,討論教官不適任派處案。


愛上國中女兒同學 37歲辣媽稱有孕

【聯合報╱記者徐尉庭/台北報導】2012.09.26 03:18 am

卅七歲黃姓婦人前年愛上國中女兒的男同學,差廿一歲的「畸戀」持續一年;黃婦去年不滿小男友提分手並避不見面,假扮對方母親到學校找人,稱自己懷孕了,還傳簡訊說「親密照片還在,我很想讓你爸媽看。」

這名國中男生認為被糾纏,報警稱「我被強姦了」,控告黃姓婦人性侵及恐嚇;士林地檢署認定兩人兩情相悅發生性關係,但黃婦與未成年者性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檢察官並認定,黃婦前年七月與少年發生第一次性關係時,少年未滿十四歲,之後又發生三次性關係,影響少年身心發展,建請法官分論併罰並從重量刑。

「我不相信老婆會和國中生發生關係」。檢察官傳訊黃婦的丈夫,釐清與少年對話的網路帳號是否為他妻子使用;他作證確認後表示,深信妻子清白,不會控告妻子妨害家庭,也沒打算離婚。

據悉,黃婦是家庭主婦,皮膚細緻、身材火辣,說話嗲聲嗲氣,很有女人味;少年身高一百七十幾公分,與少婦交往常「熱線」,家中電話費因此爆增。

檢方調查,前年七月少年讀國中時和多名同學在學校打籃球,黃婦到球場接女兒下課,透過女兒介紹認識少年。年齡差廿一歲的二人一見鍾情,黃婦多次約少年見面,並到汽車旅館發生四次性關係。

去年七月,少年覺得黃婦過於情緒化,且二人年紀差距過大,提議分手並避而不見。黃婦不滿,到少年的學校謊稱母親探視,少年納悶母親怎麼突然到校,看見黃婦後驚呼「怎麼會是妳」。

黃婦後來為了逼少年出面,發送露骨電子郵件稱「確定有你的北鼻囉,這陣子我都沒跟別人,所以不會弄錯。」、「我老公一定會知道不是他的。」少年報警提告。

少年控訴前年七月至去年七月間,黃婦違反他意願,帶他到北投區的汽車旅館發生四次性行為。檢方調查確認,黃婦在北投區住處登入網路發露骨訊息給少年,認定二人發生過關係;但少年身材較黃婦高大,若被侵犯應積極抵抗或報警,豈會被侵犯後還答應赴約,認定是合意性交。

少年另指控,黃婦去年七、八月間寄恐嚇訊息「打電動比跟我做愛還開心」、「親密照片還在,我很想讓你爸媽看」讓他心生畏懼;但檢方認定少年回應黃婦的留言未有懼怕情況,不構成恐嚇。


國中女遭性侵 日記傻傻寫1夜3次情

自由時報 2012-10-1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蘇姓男子專找國中女生搭訕再性侵,又用手機、電腦偷拍性愛過程,被害女生懵懵懂懂,竟在日記裡寫下「一夜三次情」字眼,媽媽嚇壞報警。

蘇男(35歲)99年間發現國中女生小玲(化名)落單,便上前搭訕並載她回家,車上不斷灌迷湯,稱讚小玲漂亮、身材好,對她與同學間的不愉快,也主動表示關心,連哄帶騙卸除其心防;假意教她親吻,卻撫摸其全身,小玲既害怕又好奇,一時意亂情迷,最後在車內發生性關係。

隔天蘇邀小玲到住處,兩人再發生關係,蘇還偷偷啟動電腦視訊鏡頭,偷拍兩人性愛過程,並將影片儲存電腦硬碟;直到去年3月共發生5次,最後一次以「紀念」為幌子,騙少女同意他以手機錄性愛畫面。

蘇男食髓知味,隔月又尋找新目標下手,他騎乘機車經過公墓附近,見蹺家的國二女阿芳(化名)落單,害怕地走在路上,便上前搭訕,假意讓她搭便車;將阿芳載回家換轎車後,蘇發揮舌燦蓮花功力,表示忍不住愛上她,才會不由自主撫摸她,進而將她騙到家上床,還用手機錄下性愛過程。

性侵2少女還偷拍

阿芳原以為只是一夜情,不料每隔兩小時,她就被叫起發生關係,事後,她在日記寫下一夜三次情;兩個月後,阿芳被父母找到返家,媽媽發現日記內容報警,警方在蘇男電腦發現另一名受害人小玲,小玲的家長獲報,才知女兒遭侵犯,怒告蘇男妨害性自主。

男被判刑5年6月


警訊時阿芳指稱,當晚被告說要和她愛愛,還突然抱她,把手伸到褲子並脫衣服,她曾拉住衣服反抗,但對方說:「越不要,越要硬上。」因受害人均為國中少女,被告犯後又無悔意,檢方具體求刑10年。

法官考慮雙方已和解,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5年6月。


獸父出獄那晚 當全家面摧殘女兒

自由時報 2012-10-1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這款老爸,禽獸不如!

被逮還說關太久

一名獸父因性侵小女兒入監10年,8月底出獄返家,沒想到他不知悔改,早上才向派出所報到,當晚又對大女兒伸出狼爪,警方到場把獸父逮捕,獸父竟稱:「被關了10年,無法控制,想解決一下。」新竹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並聲押獸父獲准。

獸父被訴收押

檢警調查,這名50歲獸父,近20年前與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妻子結婚,婚後育有2女1子,小孩也患有輕度到中度不等的智能障礙。

91年間,獸父對當時年僅8歲的小女兒伸出狼爪,性侵得逞被法院判處10年徒刑,今年8月底刑滿出獄;獸父出獄當天早上,依規定向當地派出所報到,並買酒回家喝酒慶祝。

不顧兒女哭求逞獸慾


獸父獨自喝酒到深夜,見妻女及兒子在大通鋪上睡覺,竟萌生慾念,先脫光自己衣服,再把19歲、患有中度智障的長女叫起床,喝令女兒脫光衣服,並把嘴湊上去親吻,女兒抗拒逃離,獸父強行抱住拖回強壓在床。

長女向獸父求饒說:「爸爸,我不要,我很痛!不要這樣!」一家人被叫聲吵醒,最小的兒子也向獸父求饒,「不要欺負姊姊」,但獸父仍逞慾、強制性侵女兒得逞。

一家人的哭鬧聲引來鄰居注意報警,警方到場把獸父逮捕,獸父坦承犯行,還不知羞恥地說「坐牢忍太久」。

檢方認為獸父罔顧倫常,僅為一己性慾,竟對智障的女兒以強暴手段性侵得逞,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檢察官並認為,被告才剛受違反妨害性自主罪執行完畢,馬上就再犯,請法官依法加重其刑。


多重性伴侶?女大生得菜花比例高

2012-10-3 10:09| 發佈者: joehsieh| 查看數: 117| 評論數: 0 |來自: 中國時報

女大學生的性生活堪慮?成大斗六分院婦產科醫師吳郁芃表示,女大生得菜花就診的比例常見到超乎她的想像,比三十歲到五十歲婦女還多,可能是多重性伴侶所致,但她們未透露是自己或男方有多重性伴侶。

吳郁芃表示,十個女大生患者中有一到兩個是因菜花而求診,她們大多先在網路搜尋過,對比照片知道猜測自己得菜花,直到徵狀變大才求診,但也有懵懂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得菜花。

吳郁芃表示,俗稱菜花病毒的六或十一型人類乳突病毒,常因多重性伴侶交叉傳染,但看診時基於隱私,並避免引起患者和男友紛爭,她會委婉告訴患者上公廁、泡溫泉也都也機會感染,不過那種機率其實很低,為了安全之故,請她的男友也一起檢查。

吳郁芃說不知道是否因大學生外宿很普遍,性觀念比以前開放,她門診中年輕小姐得菜花的人不少,四五十歲熟女反而不常見菜花。

她呼籲年輕女性要自覺,要懂得保護自己,一開始有性行為,就要每年做子宮頸抹片檢查,若檢查正常,卅歲以下可打子宮頸疫苗,為了多重保護之故,建議施打含抗菜花病毒的四價疫苗,父母也要有此認知。

菜花比例高等於性氾濫?樹德科大性學研究所長林燕卿卻不這麼解讀,她認為現在社會性自由度雖然提高,但不等於性氾濫。林燕卿認為,得到性病是因為大學生約會後上床,卻沒有做好保護措施,所以增加染病風險,因此問題在於他們享受情慾自主的同時卻也卻乏安全性行為觀念。


摩鐵員工裝針孔 勒索偷情男女

【聯合報╱記者林麗如/楊梅報導】2012.10.04 02:21 am

喜歡摩鐵浪漫氣氛的情侶要小心了!楊梅警分局昨天破獲一起勒索案,主嫌竟是利用在汽車旅館上班之便,偷裝針孔錄下情侶親熱畫面,製成光碟後向被害人勒索。

警方說,42歲主嫌鄭梅慶利用擔任麗景花園汽車旅館主任一職,勾結嫌犯余遠亮(46歲)及其妻江玉玲(40歲),由鄭以裝修之名安排余進入旅館特定房間,偷偷裝設針孔錄影機,專挑偷情男女勒索。

由於被偷拍的情侶不少是婚外情,被勒索只能啞巴吃黃連。今年初,有被害人向該旅館反映,旅館擔心事態擴大影響生意,趕緊向警方求助。

鄭嫌3人至少偷拍30對情侶親熱畫面,勒索成功得手5對以上,每筆金額20萬至30萬不等。多數被害人擔心身分曝光、影響家庭,多選擇隱忍不報。

鄭嫌今年初勒索張姓男子得手2萬元,食髓知味,三度上門,日前,嫌犯指示被害人張男到楊梅市新農街一處草叢埋10萬元現鈔,昨天早上6時許,鄭嫌等人在現場挖錢,被跟監、埋伏的員警一舉逮獲。

張男向警方表示,他與女友購買楊梅市某汽車旅館的優惠套票,是該旅館常客,多使用特定房間,完全沒想到會被偷拍。他為了女友,決心要釣出惡徒,所以三度與對方周旋。嫌犯第一次跟他勒索20萬,他殺價付出2萬元,嫌犯再度上門,他為了讓嫌犯露出馬腳,刻意支付1萬元人民幣,果然嫌犯在銀行留下資料。

昨天早上6時許,嫌犯第三度到預留「錢坑」取款,當下被跟監半年的警方逮個正著。案發後,鄭嫌已離職。


男子夜店「撿屍」 依性侵遭訴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2012.10.04 02:22 am

鄭姓、高姓2名男子被控去年12月在台北市信義區LAVA夜店,搭訕2名女子飲酒,對方酒醉意識不清後,以「撿屍」方式載往旅館性侵,宛如李宗瑞案翻版。

誇張的是,高嫌性侵1名被害人後,又轉往鄭嫌房間性侵另名女子;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趁機性交罪起訴鄭、高2人。


與小女友嘗禁果 男判刑5月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即時報導】2012.10.04 02:22 am

新竹20歲仇姓男子去年2月透過網路認識小他4歲、讀國3的小女友,認識10餘日後,仇要求與小女友發生性關係,偷嘗禁果後,女學生身體不適,問同學「做完那個後,流血會很久嗎?」體育課時她告訴老師無法跑步,老師問出實情,女學生父母氣得提告。新竹地院今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仇男5個月徒刑。


師生嘗禁果 家長怒告 少女滿16歲兩情相悅 不起訴

自由時報 2012-10-8

〔記者錢利忠/新北報導〕 新北市32歲的黃姓高職老師,上課時教計算機概論,下課後教16歲的女學生嘗禁果,兩人逾越師生分際,校園內彼此眉來眼去,黃師還帶少女回家相擁入眠,纏綿後在床單留下「血紅」印記,少女傳簡訊問黃師:「…有流很多血嗎?哈哈你要洗床單了…」曖昧內容全被她母親看光,母女倆向黃師提告,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認定師生倆是兩情相悅才發生性關係,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某晚,黃師邀少女到永和區的租屋處休息,他見美人出浴臥躺床上看電視,爬上床強行撥開少女撫胸的雙手,還強攻她緊夾的雙腿,指交得逞;隔早又發生了性關係,三個星期內共大戰三回合。

事後少女母親發現兩人的曖昧簡訊,怒向黃師提告。少女指控,當時她沐浴後,黃師邊親邊脫她的褲子,她曾推黃師的肩膀,但黃師不停止。

黃師則說,少女是他的女朋友,她有手機,如果想離開或求救,隨時都能抽身,且事後兩人還開心用網路聊天,並陸續發生性關係,絕無性侵。

檢方調查,少女自述若非被母親發現,她不會報案,且事發後仍與黃師互通簡訊,臉書上留下愛的訊息,黃師曾傳,「我好想你…我一直被推開…」、「我第一次遇到這麼抗拒…」等語;少女也回覆,「我也很想你ㄚ」、「當女的可憐ㄚ…要生小孩會痛…我看我下次要把腿夾緊緊的」。

檢方認定,從兩人對話的內容可知彼此互動親密,少女推開被告是因為「第一次」的疼痛感,引起反射動作,難認定黃男是在違反少女的意願下發生性關係, 因少女當時已滿16歲,黃男並無強制性交及猥褻的罪嫌。


驚!3文大生灌醉高職女 扛回宿舍性侵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2012.10.12 09:17 am

文化大學驚傳集體性侵案!一名高職女生受邀參加慶生會,三位文大男學生趁女學生酒醉無力反抗,將她帶回男宿舍內輪流性侵,離譜行徑讓警方直呼不可思議。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女高職生約18歲,一個多月前在夜店認識文化大學張性男學生,9月21日,張姓男學生邀請女學生到KTV參加慶生會。

女學生在酒酣耳熱之際被灌醉,三名文大男學生在凌晨以半拖半扛方式,將她帶回男宿舍大倫館內,三人趁女學生酒醉無力抵抗下,在宿舍內輪流性侵,清晨被害女學生醒來,在半醉狀態下獨自離開。

女學生原本不想張揚,但因為近日情緒不穩定,家人察覺有異,一問之下才知道性侵一事,向警方報警處理。女學生表示當時酒醒後一直出現昏沉頭痛,懷疑自己被下藥,也懷疑被三人以上性侵,警方已經採集女生尿液送驗,但結果還未出爐。

校方得知此事大為震驚,已經協助警方調查,但不同意警方進入校內逮人,而據了解文化大學有四棟學生宿舍,大倫館總共有288個房間,每個房間約有5坪,這次發生性侵案的是四人房。

據了解每棟宿舍都設有輔導人員管理,當時已過了門禁時間,為什麼三人將女學生扛回宿舍沒有人察覺,女學生遭性侵長達數小時,沒有人發現,也沒有人制止,讓檢警覺得不可思議。


3文大生灌醉高職女 扛回宿舍性侵

自由時報 2012-10-1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私立中國文化大學男生宿舍「大倫館」內驚傳集體性侵案!一名高職女生受邀參加慶生會時被灌醉,竟遭三名文化大學男學生以「扛屍體」方式,帶到文大男生宿舍大倫館內輪流性侵。

警方初步調查,不排除有其他大學生見狀臨時起意加入性侵,「參與者可能不止三人」,但仍需釐清。

慶生會為名 灌醉被害人

警方調查,被害高職女生約十八歲,一個多月前在夜店認識文化大學張姓大四男生,雙方互留電話號碼。

九月廿一日,張生說他的朋友生日,邀這位女生到台北市好樂迪KTV石牌店參加慶生會,女生即以張生的女伴身分獨自赴約,不料在熱鬧氣氛中遭灌醉,最後失去知覺。

隔日凌晨,高職女生被張姓大學生及兩名學弟,用半拖半扛方式,帶到陽明山華崗路五十五號的文化大學校本部男生宿舍大倫館內,三人趁高職女生酒醉無力反抗,由張姓大學生先動手性侵後,兩名學弟再抬她到隔壁房間內接手性侵;直到清晨被害女生醒來,在半醉狀態下獨自離開。

半拖半扛 進校園逞獸行

被害女生原本不想聲張,但因近來情緒起伏大,數度有輕生念頭,家人及時發現仔細詢問才驚悉。日前親人透過管道向北市警方報案,且有法律扶助人員全程從旁協助,這宗令人髮指的大學校園內獸行才被揭發出來。

據悉,被害女生這次酒醒後一直出現昏沉頭痛的情形,與她過去喝啤酒醉酒經驗不同,令她懷疑酒中被下藥,並懷疑被三人以上性侵,警方已採女生尿液送驗,但鑑驗結果尚未出爐。

疑被下藥 不止3人性侵

受理偵辦的台北市警方循正式管道向文化大學校本部了解,並鎖定三名涉案男學生,校方至為震驚,已協助警方進行調查,但不同意警方進校逮人。

據了解,文化大學校本部有四棟學生宿舍,大倫館、大莊館是男生宿舍,大慈館、大雅館是女生宿舍,每棟宿舍都設有輔導人員管理。

發生在4人房 無人發現

發生集體性侵醜聞的大倫館,共有兩百八十八個房間,從兩人房到六人房,每房內部實坪約五坪左右,主要居住成員是大學部新生、大二學生、海青班學生、校隊等;這次發生性侵案是四人房。

據文化大學網站所指,大倫館的門禁是晚上八點至隔日清晨六點,關旁兩門;凌晨零時到清晨六點,關浴室旁大門。文化大學宿舍規則,規定不准攜伴或外校生臨時住宿;但這起性侵案,文大男舍彷彿沒有任何門禁或管制,被害人慘遭蹂躪的數小時過程,男舍內竟無人發現或制止、救援,讓檢警覺得不可思議。


私吞男友精液 然後吐出人工受孕產子

來源: 王怡冰的日誌

美國芝加哥一女子和男友口交時,“私吞”男友精液,然後吐出來成功人工受孕産子。她男友得知以後控告她盜竊自己的精液和詐騙贍養費,要求賠償。伊利諾伊州法庭做出裁決,指該男子在口交過程中射出的精液屬於女方擁有絕對産權的禮物,送出了就不能收回的。因此女用來人工懷孕産子不構成盜竊和欺詐。果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啊~


毒販太帥 辣妹下單陪睡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2012.10.29 04:47 am

高雄市長相斯文的王啟澤涉嫌販毒,吸引不少穿著火辣的年輕女子找上門買毒,甚至還買早餐、陪過夜來討好他,警方到場查緝時,他情急之下把毒品丟出窗外,但仍被員警尋獲,將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經檢察官聲押獲准。

市警局刑警大隊調查,沒有犯罪前科的王啟澤(23歲),身高近180公分,戴黑框眼鏡,長相斯文,原先藏匿在北高雄地區的汽車旅館裡販毒,後來可能察覺有員警跟監,今年8月間轉到楠梓區專門出租給大學生的「學生宿舍區」,租用3樓的套房藏身。

員警監控發現,王啟澤因長相不差,懂得取悅年輕女子,常有穿著火辣的年輕女子上門購買安非他命,每次到他住處,就待上2、3個小時不走,他藏身汽車旅館期間,甚至有女子陪著過夜,警方懷疑可能有女子以肉體換毒品,不過王啟澤和3名落網女子都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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