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小販的幸福生活

2014-06-17 國歷書畫

有保護商業的律法,有合理的稅收,看不見沒事找事的城管,只要勤勞本分,在宋朝做小販是安樂幸福的。

儘管武大郎老婆偷人,導致家破人亡,但作為一個宋朝的賣炊餅(饅頭)的小販,武大郎過的是小康生活:租得起臨街兩層小樓,平時酒肉不愁。這樣的生活不過是由武大每日挑兩筐饅頭沿街販賣掙來的,他一沒被收重稅,二沒有衙役踢攤子,日子過得平靜悠然。如若不是登徒子西門慶,恐怕這一家人也能安樂祥和地把小日子過下去。

在明代小說中,並非只有這一個宋代小販形象。馮夢龍《醒世恒言》第三回《賣油郎獨佔花魁》同樣講到一位南宋臨安城裡的賣油小販秦重,說他靠賣油竟能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把三兩銀子的本錢變成了十六兩銀子。

或許有人說,這只是小說家言,不足為憑。但在宋代史料中,並不難找到現實的例子。南宋人洪邁的《夷堅志》中便講述了一位小販的發跡史:“吳十郎者,新安人,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居於舒州宿松縣,初以織草履自給,漸至賣油,才數歲,資業頓起,殆且巨萬。”一個小販靠織草鞋和賣油,才幾年時間,就家財巨萬,暴富之迅速,令人瞠目。還不止一例,宋人筆記中,南宋初期臨安著名的小販宋五嫂、李婆婆等也是靠著經營飲食攤發家致富的。

宋朝社會商業發達,在名畫《清明上河圖》中就有各種各樣的攤販,無論橋頭、城牆邊還是街道旁,剃頭的、賣甘蔗的、賣菜的、叫賣各種小吃的,應有盡有。

那麼在宋朝,一個做小買賣沿街擺攤叫賣的小販,如何能過起幸福的生活呢?

宋朝城市管理相當人性化

想要買賣好做,首先不能總遭遇沒事找事的城管,商人的正常經營必然離不開政府的人性化管理和支持。

在唐代及以前,商人只能在規定的地點即設有圍牆的坊市內從事交易活動。坊市閉門以後及開門之前,無故行走者將受到被打20鞭子的處罰。

到了宋朝,由於商業活動增加,城市佈局已打破了唐代坊市界限,城鎮和鄉村集市均可隨處擺攤開店,營業時間不受限制。政府不但不予干涉,甚至明令保護。

乾德三年,宋太祖就專門降旨:“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來不得禁止。”由於朝廷的保護,城市小販更加活躍,“大街買賣晝夜不絕”。

宋朝的城市管理者同樣會遭遇今天相同的問題:商販侵街,影響市容交通。為此,宋朝政府設立了相當於現在城管的“街道司”。街道司雖然也有維持城市的衛生、整修與日常秩序的職責,但絕不會成天驅逐小商販,鬧得雞犬不寧。

雖然小販侵街占道問題屢禁不止,但朝廷為顧及小販的生計,一般不主張輕率粗暴地懲處小販。如宋真宗天禧四年(西元1020年),“開封府請撤民舍侵街者,上以勞擾不許”。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朝廷集思廣益,絞盡腦汁,最後終於找到了解決的辦法:在街道兩旁適當距離,豎立“表木”,作為禁止侵街占道的紅線。紅線之內,允許設攤、開店,侵出紅線之外就要受罰。

《清明上河圖》裡的虹橋兩頭就立有四根“表木”,橋上兩邊,小商販開設的攤位,都在“表木”的連線之內,中間留出通行的過道。這樣,既照顧了商販的生計,又不至於妨礙公共交通。

更難得的是,宋代皇帝擴建皇宮和出巡都要顧及商販的經營和市民生活。如雍熙三年(西元986年),宋太宗想擴建宮城,擔心影響東京(開封)市民生計,便派殿前指揮使劉延翰等人去瞭解民意。

劉延翰等人當然不會搞什麼聽證會,也沒有鋪天蓋地宣傳這次民意調查的重大意義,但所得到的民意結果卻是實實在在的。最後宋太宗“以居民多不欲徙”,打消了擴建計畫。

康定元年(西元1040年),宋仁宗出巡。儘管當時街道狹窄,宋仁宗既未下旨拆遷,也沒有詔令封路,而是命“侍從及百官屬,下至廝役,皆雜行其道中”,“而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宋仁宗這等親民作風,也為他身後贏得了“仁”的諡號。

宋代小販利潤率很高

想致富,首先要有高利潤。在宋人的筆記中,有經營為“逐什一之利”、“逐什百之利”的記載,所以一般認為宋代商業的平均利潤率為10%左右。

但是,這只是平均利潤率,很多商品的利潤率遠不止於此。讓我們看看東京籠餅的價格軌跡。

據《春渚紀聞》記載,宗澤在宋高宗建炎元年(西元1127年)出任東京留守時,讓自己的廚師按照市面上的規格製作了一批籠餅,經過測算,得出每枚籠餅的成本為6文錢,而根據宗澤的回憶,他在宋哲宗元祐六年(西元1091年)初到東京時,每枚籠餅賣7文錢。 

初看元祐六年每枚籠餅利潤僅1文錢,但事實並非如此。由於北宋後期開封糧價一路上漲,相隔38年後,建炎元年的糧食已是天價。

根據史料記載,宋哲宗執政後期物價一直上漲,到宋徽宗繼位後更是物價暴漲,不可收拾。

《宋史•食貨志》記載了東京在宋徽宗宣和四年(西元1122年)的米價為“石二千五至三千”。

宗澤就任東京留守正值靖康之難後,金兵初退,東京物資奇缺,物價飛漲,儘管宗澤使用鐵腕手段抑制物價,到建炎三年米價仍維持在每升四五千的水準,已是宣和四年的100多倍。

因此,元祐六年的糧價應遠低於建炎年間的水準。

米價漲落是糧食價格乃至整個物價起伏的風向標。而糧食價格是決定籠餅成本的主要因素。結合物價上漲幅度,完全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元祐六年一枚籠餅的成本可能不到建炎元年的一半,也就是說,成本不足3文錢,其毛利率超過了60%。

這還不算利潤最高的生意。南宋初期,社會上流行著這樣一句諺語:“欲得官,殺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趕著行在賣酒醋。”這裡的“行在”就是臨安(杭州)。由於開酒店最賺錢,因而臨安酒店林立,時人有“青樓酒旗三百家”之說,其中不乏小販經營的小酒店。即便以下層人民為主要顧客的所謂碗頭店,利潤率在50%以上也相當正常。

利潤率如此,而小販由於本錢小,資本周轉往往很快,一旦經營商品適銷對路,當然能獲得更高的利潤。

宋朝商稅不威脅人民的生活

決定小販收入的第一因素是利潤,而政府的稅收又對其利潤產生著重要影響。

宋代的商稅有兩種:對經過收稅點的過往商販收取的稅稱“過稅”,稅率2%;對店鋪與城鎮攤販收取的稅為“住稅”,稅率3%。另外,對於少數特定商品,政府要收取10%的實物作為抽稅,但應稅商品在抽稅後不再徵收過稅和住稅。表面上看,過稅稅率較低,但由於相同貨物可以在不同關卡重複收稅,因此實際過稅往往高於住稅。

各項加起來,商稅有時超過了商品價值的10%。學者程民生在《宋代地域經濟》一書中對各地的商稅做了統計,得出全國戶均商稅額為467文。

不過,宋代發生重大災害時,政府對商稅的徵收都要加以斟酌,視情況減免特定商品的稅率,如宋甯宗嘉泰四年(西元1204年)3月4日,因臨安府大火,燒毀房屋無數,急需竹木建房,朝廷下旨:凡官民與販及收買竹木等免收稅兩個月。

宋室南渡後,對於米穀、茶鹽、柴炭等生活必需品,不分常時與非常時都免除商稅。日本著名學者加藤繁認為:“在宋代的商稅政策中,應該承認有著不使威脅人民生活的精神和重農主義。”

像武大郎這樣的小販,不大會去經營那些抽稅商品,並且由於本錢小,很少有能力承接長途販運的業務,一般只在市鎮內或相距不遠的幾個市鎮。

而《慶元條法事類》明確規定,不得無故在離城五裡外向過往商人收稅,違者杖責八十。所以,小販所能承擔的過稅微乎其微,3%的住稅和少量過稅負擔對他們的收入並不構成實質性影響。

宋朝的商業政策,也影響到後世,明代的商稅稅率就極低,僅“三十而取一”,多收即屬違令。

到16世紀後期,很多地方更是停止徵收商稅,像浙江金華縣這樣商業繁榮的地方,萬曆六年(西元1578年)全縣僅象徵性地徵收了不足白銀7兩的商稅。

在這樣的政策氛圍中,元明清時期的小販仍然不乏成功的例子。明朝溫純寫的一篇墓誌銘中就描述了一位明代小販一步一步發家成為大富豪的經歷:“伯子事三原一良賈也……稍長,小賈邑市,已賈吳鬻布,有天幸,家日起,已賈淮揚,治鹽策。”

宋代政府通過立法保護商販合法權益

貪官污吏作為個體多重收稅的例子也有,但從整體情況看,宋代官府非常在意稅對商人的負擔,很注意避免“商人虧本,少人行販”。宋代政府在某種程度上是商人經營的保護者。

從宋太祖開始,就曾多次下令,“不得苛留行旅,齎裝非有貨幣當算者,無得發搜索”。“又詔榜商稅則例於務門,無得擅改更增損及創收。”

朝廷規定:“諸稅務監官買商稅人物者徒一年,若為人買及托買者各杖一百。”同時,還對因稅務監官購買商人物品致其虧損的行為按“致饒減稅錢,各計所虧,准盜論”,從而避免了稅務官員以權壓人,侵奪商人利益。

為了避免官府勒索商人,王安石變法在推行市易法時,朝廷又頒佈《免行條貫》,規定免除各商行對官府的供應,各行按獲利多少,分三等按月或季度交納免行錢之後,官府所需物資不再向各商行攤派。

這樣,官員無法利用特權強索商人財物。而獲利潤多的商人多交免行錢,又限制和削弱了大商人勾結權貴壟斷市場的意願和能力,從而保護了中小商人的利益。

隨著宋朝政府保護商業活動和商販利益的各項措施的實施,小販的社會地位也得到了相應提高,他們開始有了做官的機會。

《夷堅志》中就有這樣的記載:“忠訓郎王良佐,居臨安觀橋下。初為細民,負擔販油,後家道小康,啟肆於門,稱王五郎。”一位小販竟靠著賣油使一家人過上了小康生活,還進入官場,位列三班。這在宋代以前是不可想像的。

小販經濟和社會地位的提高也使一些自命清高的文人對他們刮目相看。大文豪蘇軾就提出了“農末並重”的主張,不但如此,他還身體力行,專門為一位賣油饊子的老婦人寫詩打起了廣告。詩中說:“纖手搓來玉色均,碧油煎出嫩黃深。夜來春睡知輕重,壓匾佳人纏臂金。”

當然,宋代以降的小販生活也並非全是陽光普照,由於他們中多數人是失地進城的農民,本錢微薄,在創業過程中難免會飽嘗艱辛。《金瓶梅》裡就描繪了武大郎在經商之初的慘澹經營。

但是,至少在宋代,從政策面上,給了沿街串巷的小販們寬鬆的商業環境。至於你做不做得成買賣,就要看個人的能力高低,運氣造化了。

來源:新週刊


為什麼後人謳歌最多的是“治世”而非“盛世”?

2014-06-16 國家人文歷史

多年以前,國人們就為中國和平崛起的美好希望所激動、所感奮,於是乎,“盛世”的調子開始充斥於各種媒體,某些人更口沫橫飛、言之鑿鑿地宣稱:目前的中國正處於五千年歷史上最大的“盛世”!言外之意,不外乎多年行之有效的“韜光養晦”之類的戰略方針,已可以丟到爪哇國裡,是到該歌舞昇平、到處出頭、與那家超級大國較勁叫板的時候了。

今天的中國,是不是“五千年來最大的盛世”,這屬於見仁見智的問題。我想,要害並不在於所謂的“盛世”降臨是否已經成為現實,而是社會上普遍彌漫的“盛世”情結,正有如滾雪球似地越來越大,其所帶來的偏執自大、盲目樂觀、忘乎所以等浮躁心態,使得大家沉醉于天下第一的光榮想像之中,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乃至有可能迷失了走向理想彼岸的方向!

其實,從中國歷史考察,“盛世”也不儘然是值得一味謳歌讚美的對象。在輝煌氣派的背後,它往往籠罩著揮之不去的陰影,蘊涵著盛極而衰的契機。我們在今天實在不必迷戀於它的光環,而把它作為汲汲追求的最高目標。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歷史,不外乎亂世、衰世、治世、盛世的逐次更迭、輪番登場。亂世、衰世當然不是什麼好日子,俗諺雲:“甯為太平犬,不為亂離人。”可見,統治者主觀上總是力求避免它們,老百姓打心眼裡總是希望遠離它們(當然絕大多數情況下這屬於一廂情願)。很顯然,我們今天同樣不會有興趣於此(至於總結歷史教訓則又當另說),大家津津樂道的是往昔的光榮,是歷史上那些屈指可數的“治世”與“盛世”,畢竟一提起它們,總讓我們血脈賁張,自豪感油然而生,證明我們也有“曾經闊過”(魯迅語)的榮耀!

然而,若是拿同為“正面”性質的“治世”與“盛世”說事,我們則不得不承認:其實兩者還是有軒輊高下的:“盛世”不及“治世”,換言之,即封建政治的最理想境界,應該是“治世”而不是“盛世”:因為“盛世”意味著“水滿則溢,月盈則虧”,往往成為中衰的轉捩點。漢武帝“盛世”的弊端叢生,唐玄宗“開元盛世”的旋生旋滅,乾隆皇帝“十全盛世”的積重難返,皆印證了這個不可抗拒的歷史規律。而“治世”則完全不同,它象徵著生機勃勃,象徵著和諧有序,是銳意進取的推動力,而不是盛極而衰的抛物線。歷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貞觀之治”等,就經濟繁榮的程度、物質富庶的規模、文化昌盛的氣象而言,都談不上是最出色的歲月,都與“盛世”的標準有一定的距離。

這裡,我們可以拿唐代的“貞觀”與“開元”、“天寶”作個簡單對比。封建史家對“貞觀之治”最富於激情的描繪,是“官吏多自清謹。制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跡,無敢侵淩細人。商旅野次,無複盜賊,囹圄常空。馬牛布野,外戶不閉。又頻致豐稔,米鬥三、四錢。行旅自京師至於嶺表,自山東至於滄海,皆不賚糧,取給于路。”很顯然,該段評價的重心乃是落在“貞觀”時期社會秩序良好(如“無複盜賊,囹圄常空”)以及社會矛盾緩和(如“無敢侵淩細人”)這些方面,並非是著重指當時社會物質生活的極大富庶(儘管也一筆帶及“米鬥三、四錢”云云)。而唐玄宗“開元”、“天寶”時期的經濟繁榮富庶程度,則明顯要大大超越了“貞觀”年間:“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可見,“開元”、“天寶”才是名副其實的“盛世”,而“貞觀”則還稱不上。

然而,歷史的吊詭卻表現在:偏偏是非“盛世”的“文景之治”、“貞觀之治”最為後人所謳歌,最為後人所嚮往!究其原因,就是它們的核心內涵是“治”:國家充滿朝氣,社會充滿生機,君臣充滿追求,民眾充滿希望,歷史充滿機遇!

“治世”與“盛世”的差異,當然不勝枚舉,但我認為,兩者根本區別,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

這首先是兩個時期的社會心態截然不同,即浮躁與清醒的兩極對立。

“治世”的統治者一般都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進取的心態,對歷史上興衰成敗的經驗教訓有認真的總結和借鑒,對為政治國的得失有深刻的認識和把握,如漢文帝就以秦亡為鑒,致力於休養生息,無為而治;唐太宗李世民也一再強調“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正是由於有這樣的思想認識基礎,這些統治者才能夠踐行儒家所宣導的“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從”的為君之道,心態平和,不事鋪張,說實話,辦實事,帶頭提倡節儉,讓利於民。漢文帝不願以耗費十家之產的代價(這已經是少得可憐的費用了)替自己整修露臺,將國家徵收賦稅的額度一減再減,由十五稅一改為三十稅一,甚至在某些年份乾脆分文不取,降低廣大民眾的負擔;唐太宗“去奢省費,輕徭薄賦”、釋放宮女、獎勵耕織等等,就是他們頭腦清醒、舉措得宜的證明。

反觀所謂“盛世”的那些統治者,情況則有本質的不同。國家府庫充溢,民眾豐衣足食,他們便沾沾自喜,故步自封,開始不再安分了,要折騰胡來了。

一是大擺其譜,充撐門面,搞政績工程,做官樣文章,大樹特樹皇帝的權威,唯恐“惟辟作威,惟辟作福”的場面不夠光鮮亮麗。漢武帝大興土木,封禪泰山;乾隆皇帝躊躇滿志,自詡“十全老人”,等等,就是這種浮躁心態的折射。

二是好大喜勸,窮兵黷武。既然是天下第一,那麼他們“念茲在茲”的,就是汲汲於揚天朝國威於四夷。為了達到這一目標,他們動輒大張撻伐,用兵四方。漢武帝為汗血寶馬血刃大宛,唐玄宗為揚名立萬遠征南詔,很顯然皆是出於好大喜功心態的驅使。其結果只能是一個:擾亂天下,貽禍人間,所謂“邊庭流血成海水,武皇開邊意未已”!

三是貪圖安逸,窮奢極侈。歌舞昇平,讓統治者有了自詡的本錢;府庫盈實,讓統治者有了享樂的條件。於是勵精圖治之心漸消,奢靡縱欲之念日長。宮殿唯恐不夠華麗堂皇,珍饈但愁不夠鋪張豐盛,妃嬪只恨不夠妖豔嫵媚,一頭紮進酒池肉林,日夜徜徉溫柔之鄉:“雲鬢花顏金步搖,芙蓉帳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

“治世”與“盛世”的君主心態和行徑固然南轅北轍,而作為社會良心的士人(也即今天的知識份子)的所作所為也同樣判若雲泥、涇渭分明。“治世”的士人,似乎更具有強烈的憂患意識,關心社稷的生死存亡,稟持和踐行“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理念。如漢文帝時期的賈誼有勇氣做“烏鴉”,痛陳“天下之事”有“可太息者”、“可痛哭者”、“可流涕者”各若干條,雞蛋裡面挑骨頭,汲汲于提醒統治者盡“明主”之職責,為改善民眾的生計進獻負芻之言;景帝時的晁錯,殫精竭慮,為天下求治論“貴粟”,議“實邊”,道“削藩”,最後把自己的性命也給搭了進去;唐代的魏征心系社稷,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犯顏直諫,恪盡職守,為“貞觀之治”的造就,奉獻了自己的忠誠與才智。可見,在他們的身上,所體現的正是傳統士大夫“兼濟天下”的高尚風骨,因而成為 “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典範,名垂青史,震爍古今。

可“盛世”的士人,卻多是另外一種面目。他們要麼是粉飾太平,歌功頌德,寫一些諸如“雲想衣裳月想容”,“生不願封萬戶侯,但願一識韓荊州”之類的東西;要麼是目空一切,自我膨脹,像“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這樣的言辭,又怎是一個“狂”字了得!至於風骨,則更是談不上了。董仲舒蹲了幾天大牢,立馬學乖巧,“遂不敢複言災異”;李太白仕途一遇挫折,轉眼沉湎于醇酒美人,放縱無羈:“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這說明在“盛世”鶯歌燕舞、紙醉金迷的大氛圍之中,士人們亦迷失了自我,不復再有激揚清濁、針砭時事、充當社會脊樑、引導社會正氣的人格和魄力,而是隨同社會的沉淪而一起沒頂。

其次,是兩個時期的社會秩序的截然不同,即和諧與撕裂的兩極對立。

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社會心態與世情的重大差異,使得社會政治秩序呈現出不同的面貌,也制約與決定了“治世”與“盛世”歷史命運的不同歸宿。

“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治世”統治者的清明、節儉、勤政、進取,士人群體的憂國憂民,以天下為己任,這種率先垂範,這種身體力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社會風氣的走向。因為將心比心,設身處地,普通民眾就容易“與上同意”,體諒和理解朝廷的處境,願意與統治者共度時艱。這樣,就比較有效地緩和了各種社會矛盾,化解了社會生活中的戾氣,大大有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社會關係的和諧,達成社會相對的動態平衡。

“貞觀之治”在這方面可謂是一個典型。貞觀前期,戰亂的創傷尚未得到治癒,加之天災頻繁,民眾的生活其實還是相當困苦的。然而,民眾憑著樸素的直覺看到了朝廷朝“政通人和”方向所做的努力,所以,儘管在現實生活中仍遇到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問題,也依然對朝廷充滿期待,抱有信心,所謂“百姓雖東西逐食,未嘗怨嗟,莫不自安”。一旦情況有所好轉,民眾即返回故土,致力耕織,“流散者鹹歸鄉里”,使生產迅速恢復,生活逐步改善的願望轉變成為現實,“斗米不過三四錢”。而唐太宗慎重選擇地方官吏,整肅貪污腐敗的舉措,又確保了朝廷的安民方針與措施能夠落到實處。

孔子說:“不患貧而患不安,不患寡而患不均。”老百姓既能吃得上飯,社會上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又相對較少,那麼,社會上鋌而走險、犯上作亂的情況也自然隨之遞減,社會秩序自然顯示出“和諧”的氣象,所謂“無複盜賊”、(貞觀四年)“終歲斷死刑才二十九人”云云,就是當時社會相對“和諧”的形象寫照。在這樣的背景下,“道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煌煌“治世”, 遂永遠定格在中國歷史的巨大天幕上!

“盛世”的社會狀態卻完全不同。此時,物質儘管遠較“治世”為豐富了,國力儘管遠較“治世”為強盛了,但是,“福兮禍之所伏”,其背後蘊藏的破壞性力量卻在全盛的同時迅速地積累增長。

具體地說,統治者的好大喜功,窮奢極侈;士大夫的縱情聲色,苟且自安,其結果一是最大的家業也給折騰垮了,最多的財富也全打水漂了,國庫枯竭,入不敷出,所謂“海內虛耗,戶口減半”。二是導致社會財富更快地向少數權勢者手中集中,貧富兩極分化愈演愈烈,官吏貪墨,小民無告,社會危機四伏,社會“和諧”越來越遙不可及。董仲舒所悲歎的“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現象,成為社會生活中割裂族群的無情利刃;杜甫所控訴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世態,成為社會生活中醞釀動亂的巨大溫床。

社會秩序日益惡化,鋌而走險的犯罪行為層出不窮,“盜賊滋起……大群至數千人,擅自號,攻城邑,取庫兵,釋死罪,縛辱郡太守、都尉,殺二千石”(《漢書》卷九十《酷吏列傳》)。這就是漢武帝晚年自己親口承認的所謂“亡秦之失”。一旦有契機,這股破壞性的力量就會以極其可怕的方式釋放出來,造成社會的大失控,大動盪,將整個社會打入萬劫不復的深淵,“亡秦之禍”遂成為現實!如唐玄宗“開元天寶盛世”接踵而至的就是“安史之亂”的爆發,“漁陽鼙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九重城闕煙塵生,千乘萬騎西南行”。可見,“盛世”在歷史的十字路口一拐彎,便向“衰世”甚至“亂世”滑落沉淪,這是歷史的嘲諷,更是歷史的無奈!

所以,我們在今天大可不必因遐想“盛世”而癡狂,因忽悠“崛起”而自慰,真正清醒的選擇應該是:與其汲汲執迷于“盛世”的夢幻,不若多一份追求“治世”的情懷!

(《歷史學家茶座》授權轉載,作者:黃樸民)


相比隋朝大業年間,唐朝貞觀時期遠非“黃金時代”

2014-06-20 國家人文歷史

*《人民論壇》授權轉載,作者:于賡哲

貞觀並非全盛日,奈何人心嚮往之

長久以來,“貞觀之治”深入人心,人們都認為那是個富強的、國力鼎盛的時代。相比之下,隋煬帝的統治在人們的心目中總是與“修鑿大運河”、“伐高麗”、“江南巡幸”、“民不聊生”、“農民起義”相聯繫,這種看法對不對呢?對,可是不夠全面。首先,貞觀年間的國力並不十分強盛。其次,隋煬帝統治時期並非一片黑暗,相反,在他統治前期國家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富強頂峰。

長久以來,我們將隋煬帝描述為昏君暴君,鮮為人知的是——隋煬帝的亡國是“極盛而衰”,並非常見的“積重難返”,他統治時期的富強程度是唐太宗統治時望塵莫及的。那時隋已平陳(平陳戰爭的總指揮正是當時的晉王楊廣),國家統一,社會安定,周邊局勢穩定。到了大業五年(西元609年),隋政府倉廩豐實,後人稱讚說“隋氏之盛,極於此矣”。隋煬帝大業年間的富強程度,唐朝花費了百年時間,歷經了太宗、高宗、武則天等,直到唐玄宗開元年間才重新超越。

相比起隋朝大業年間,唐太宗的貞觀時期似乎遠非一個“黃金時代”。隋煬帝時期的富強令唐太宗豔羨不已,以至於大業年間的各項經濟指標成了他心目中的“尺規”。史料中記載太宗多次向臣下詢問:“xx數字比起大業年間如何?”魏征等大臣也常常誠實地回答他“度長計大,曾何等級”,意即“簡直不成比例”。

一個國家可能在積貧積弱的情況下走向衰落,也有可能在國力強盛的情況下走向崩潰。今人常常談及“效率與公平”之間的矛盾,“效率”與“公平”孰重孰輕?或有言效率為先,公平就會達到。但就隋唐歷史來看並非如此,富強(“效率”)並未給隋朝帶來長治久安,而對於“公平”的追求,卻使得滿目瘡痍的唐朝在唐太宗的統治下走向穩定。

能夠統治人心才是真正的王道

唐太宗是以“公平”使人民看到希望,使人民知道他與他們的努力方向是一致的,而不是像隋煬帝那樣倚仗強盛國力肆意妄為。一句話——統治者能夠統治人心才是真正的王道。

《資治通鑒》記載,唐太宗貞觀元年,關中大饑;第二年,天下又遭蝗災;第三年,又遭大水災。但是唐太宗做得很好。他看到蝗蟲成災,就抓住一個蝗蟲吞下去,說“寧可讓你食我五臟,也不要吃百姓的莊稼”。你盡可以說這是一種政治秀,但是你要是站在受蝗災摧殘的民眾角度想問題的話,就會體會到他們看見、聽說這一幕時的心情。與此相對比,隋煬帝巡遊江南,沿途官府上供各種珍饈美味,耗資巨大,大量吃不了的東西被隋煬帝的隊伍隨地丟棄,在老百姓中造成惡劣影響。

隋煬帝時期曾經一次捕獲“盜賊”兩千餘人,並下令全部斬首。負責司法的大理丞張元濟覺得案情可疑,推勘發現這些人中具有重大嫌疑的只有9人,最後能定罪的不過5人。但是卻無人敢向隋煬帝彙報,於是兩千餘人同時被斬。那麼唐太宗怎麼對待囚犯呢?他反復向臣下灌輸的思想是“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務在寬簡”,對待死刑案件十分謹慎,據說每年被處死刑者不過寥寥數十人而已。還有一次,唐太宗親自審查死刑案件,因憐憫這些囚犯,放他們回家探親,約好來年秋天回來就刑。第二年秋天,這些死囚無一潛逃,全部按時歸獄。唐太宗欣然發佈赦令,將其全部釋放。這番歷史佳話的背後,是民眾對於君主大度的回報。

上面那個故事還反映出隋煬帝對待諫言的態度,隋煬帝早已放言:“我性不喜人諫。”於是無人敢反映死囚的冤情。一直到農民起義星火燎原之時,隋煬帝還在處罰向他彙報真實情況的人。於是大家都保持沉默。隋煬帝像一頭巨大的鴕鳥一樣把頭埋入沙子裡,直到風暴將其吞噬。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唐太宗是歷史上最善於納諫的皇帝,有關他納諫的故事大家可能都很熟悉了,茲不贅焉。納諫雖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皇帝一天能聽多少諫言呢),但是納諫的作用不僅使皇帝能修正行為、準確掌握國家基本形勢,更重要的是可以使人民相信一切問題都能上達天聽,從而使得這個社會擁有了一個壓力釋放口。

唐太宗還很明白社會各階層的所欲所求,科舉制的恢復就是他給予知識份子的“禮物”。科舉制發明于隋文帝開皇年間,隋末戰亂使其擱置,至太宗時全面恢復。隋文帝初建此制度時,每年取士寥寥無幾,並不是主要的選拔人才管道。而唐太宗舉辦的科舉,取士名額增加,報考人數更是明顯增加,據說考試那天,唐太宗望著滾滾人流不禁得意地說:“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那時的中國,距離門閥政治盛行的魏晉南北朝時代不遠,貴族政治的陰影尚在,一個人要想當官,血統比才能更重要。而科舉制則從根本上撼動了這種陋規,使得廣大的知識份子精英階層尋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出口,看到了希望,所以才如過江之鯽入太宗之彀,這不能不說是太宗的“長策”。科舉制此後繼續發揚光大,以至於千年後被法國啟蒙思想家借鑒,用以反對法國的貴族政治,可見太宗之舉是多麼英明。

“效率”與“公平”,孰重孰輕

說到這裡我們回到“效率與公平”這個話題上來。一個國家如果不能保證人民基本溫飽,無疑將導致動盪,但是在基本溫飽得到保障之後,“效率”與“公平”究竟孰重孰輕就值得玩味了。隋煬帝為國家積攢了大量的財富,他開鑿的大運河澤被後世,沿用至今;他召開的外國酋長大會氣勢恢宏;他對突厥的威懾、對吐谷渾的進攻彰顯了隋的國威,一切看起來是那樣符合人們心目中一個偉大帝國的形象。當他對高麗發動進攻的時候,百萬大軍從洛陽出發,四十天方走出洛陽城,旌旗綿亙千里,隋王朝的富強可謂前無古人。可是月盈則蝕,盛極而衰,當兩百多萬民夫夜以繼日在皮鞭催促下為前線運糧之時,當山東民夫站在齊腰深的海水裡為軍隊製造戰艦以致下身潰爛生蛆之時,這種富強就勢必如過眼雲煙隨風而去。

唐太宗的成功就在於他通過一系列舉措使得人民相信他與他們有共同的價值觀,使人民相信未來是充滿希望的。他的納諫,他的氣度,他對人才的愛護,對司法的審慎,無非都是強化這一感受的舉措。唐太宗時期,國力並不十分強盛,老百姓的負擔也不少,但是“公平”使得這種負擔不再成為無法承受之重。自古以來,中國的老百姓是那樣的善良,在溫飽稍有保障的前提下,只要有一線“公平”之光就能讓他們感受到幸福。這就是百姓稱頌“貞觀之治”的根由。在“效率”與“公平”之間,我們更相信“公平”的力量。唐太宗的政治舉措與理念具有普世價值,歷代中國人都能從他身上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東西,這就是“貞觀之治”被千載傳頌的原因。

追求“公平”,封建專制時期偶爾會出現具備這種美德的明君,可是問題在於——君主的“明”與“不明”完全取決於皇帝個人的素質與品格,帶有很大的偶然性,說到底還是無法擺脫人治的特點。唯有民主與法制,才能以制度約束出“明君”,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們更相信制度的力量。


“激變良民”:明清城市裡的民變與抗爭

2014-06-20 國家人文歷史

“萬曆二十九年(1601)六月,其年水災,絲價甚昂,而‘蘇(蘇州)民素無積聚,多以絲織為業,東北半城大約機戶所居’,織造太監孫隆掌稅事,而其參隨黃建節等,擅加徵稅,甚至及於織戶小民,‘妄議每機一張,稅銀三錢’,並趁機要機匠按匹納稅後才可發賣,以致‘百物騰貴,民不堪命。又機戶牙行,廣派稅額,相率改業,傭工無所趁食’。蘇州機戶與工人忍無可忍,先有傭工徐元、顧元、錢大、陸滿等聚眾二千餘人,推選昆山機匠葛成為首領。隔二日,又有某些不知名人士為首,率數十人入玄妙觀約定行動,葛成以芭蕉扇為號指揮,發誓‘不取一錢’、‘不夾寸刀,不掠一物,預告鄉里防其延燒’。自葑門起,於滅渡橋捶斃稅官黃建節,午間又擊斃徐怡春,接著分別往閶、胥二門外,凡是稅官在地方者,盡遭民眾毆殺。之後又前往投靠稅監的鄉紳與富戶家,‘毀其室廬、器物,或斃其戚屬’,或各執火炬燒打。”

上述即為魏斐德(Frederic Evans Wakeman Jr.)、森正夫、趙鼎新等多位史家、學者所重點探究的“織傭之變”。而對於臺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巫仁恕來說,這次發生在江蘇蘇州府的城市群眾集體行動,僅是他搜集到的明代中期至清乾隆年間眾多“城市民變”案例中的一個。

實際上,比較于傳統史家習慣使用的“民變”一詞,《激變良民:傳統中國城市群眾集體行動之分析》的作者巫仁恕更願意採用西方社會史學家查理斯•蒂利創造的概念—“集體行動”。“史書上將城市居民反抗政府的行為與農村的暴動叛亂一起泛稱為‘民變’,然而‘民變’一詞是站在官方的正統立場或某一些階層的立場上,帶有濃厚的價值判斷。”按照蒂利的看法,集體行動即是“人們為追求共同的權益而集聚行動的行為”。

或抬神巡會、或大哭于文廟

明代以前,中國民眾反叛的主角幾乎都是農民,至明代後期,都市居民反抗政府的情形才大量出現。巫仁恕認為,“在中國城市史上,明清城市的發展,在‘量’方面,大都市的人口與數量較諸宋代雖沒有太大的增長,但在‘質’的方面,城市的經濟機能卻不斷地強化,更重要的是‘市鎮’這類非行政中心的經濟型小都市大量出現。相伴隨的是,大量人口集中到城鎮內,都市化的現象相當明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從明代後期開始,在城鎮內發生了許多群眾運動。”《大明律•兵律•軍政》中“激變良民”這四個字的條文,在明朝以前的法律、法典裡面沒有看到,這也可以算作側面的一個例證。

1484年,成化十九年,蘇州府城反宦官索賄;1518年,正德十三年,福建省城福州兵變抗議裁餉;1575年,萬曆三年,湖北黃州府黃梅縣城反徵稅;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江西九江府彭澤縣城搶糧暴動;1796年,乾隆嘉慶間,江西饒州府浮梁縣景德鎮官匠罷工要價……

通過爬梳歷史資料,諸如此類“發生在城市(包括有行政單位的城市外,還包括了沒有城牆的經濟性小城市—市鎮),與城市居民有關,而且是在城市的環境中塑造出來的群眾集體行動”,該書中一共收集到了458例。其中,“糧食暴動、城市手工業工人集體抗議、反政府財稅政令、階層衝突等是這一時期城市民變的具體形式”。

依群眾集體抗爭與訴求的物件,這458例事件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直接與政府有關的集體行動,另一類則是社會性衝突。其中,直接與政府有關的集體行動包括反對財稅政令的集體行動、反對官員與制度的集體行動以及要求政府改進政策與措施的集體行動;而社會性衝突則主要包括上下階層的對抗、平行的社團與社群的衝突與競爭等。

“從兩大類事件數目和比例來看,458例‘城市民變’中直接反對政府公權力的事件為多(284件,占62.3%),社會衝突的事件較少(172件,占37.7%)。但如果從五種細分類型看,則是社會衝突中上下階層的對抗,即平民對抗富戶的事件較多(149件,占32.7%),其後才是反對官員與制度的事件(117件,占25.7%)和反對財稅政令的暴動(79件,占17.3%)。”

不同類型的集體行動會有不同形式的抗爭,而抗爭方式往往又與抗爭的物件有關。巫仁恕總結,罷市、鼓噪哄鬧衙署、罷工與罷考四種方式是較為常見的抗爭方式。“罷市是應用最廣的一種,凡是反對政府財稅政令、反對官員留住官員、科場士變、阻米遏糶與社群衝突等都曾以罷市的方式來抗議。哄鬧衙署或公堂通常的對象是官府或官員。罷工主要是反對雇主克扣工資,罷考主要是為科場士變和反地方官。”一些事件中還出現了投磚擲瓦、壘石塞縣門、阻止官府行動、阻塞交通、鼓噪哄鬧街巷、焚毀機器、放火焚燒城門宅門與械鬥互毆等較激烈的抗爭方式。

“在明清城市群眾的集體抗議事件中,往往會看到民眾將廟會節慶的儀式轉化成集體抗議的儀式,不少事件中群眾積聚於城隍廟或者文廟,或抬神巡會、或大哭于文廟、或作卷堂文擊鼓鳴鐘。種種動作,都是想透過這樣的作態來吸引社會大眾的注意,一方面有強化抗議社會不公平現象的效果,另一方面是想利用另一種權威,如陰間的行政官城隍或聖人孔子,來監督或抗衡現實的官府或鄉紳,並將他們種種的抗爭行動合法化。”巫仁恕指出。

視外來人口如洪水猛獸

“西歐16世紀至19世紀發生了許多糧食暴動。無獨有偶,在中國,約在同時的明末至清中葉,城市內也發生了許多糧食暴動。”巫仁恕指出。

1573年萬曆年間,江西南康府搶糧暴動。1624年,天啟四年,廣東廣州府民眾鬧賑搶米。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湖南長沙府群眾要求開倉平糶。1726年,雍正四年,福建邵武府建甯縣城阻米外運平糶……通過對這些具體事件的把握,巫仁恕指出糧食暴動大致可以分為四種:

第一類是聚眾鬧賑,大多數情況下是當地或有小荒,但不達救賑之標準,而有民眾到地方官府求賑。求賑的方式大多先是以罷市要脅,或是直接到官府哄鬧告災,偶有毀公堂物或毆差役的暴力事件發生。第二類是要求開倉平糶,此類與前一類相似,但往往是當地已開倉平糶,而民眾仍覺米糧不敷,遂要求更多糶米,或是要求官府明訂米鋪糶米價格。第三類是搶糧暴動,這類事件多採取暴力搶奪的手段來獲取糧食,而物件則是紳衿富戶或是米鋪。第四類是阻米遏糶,這類事件多發生在位於糧食流通販運要道的城市內,當地居民因為懼怕本地米穀外運之後,造成本地糧價遽昂,於是阻止客商米船出運。

“在明代,城市工人罷工暴動的原因主要是失當的政策與制度所造成的結果,到了清代康熙以後物價的波動與工人的薪資結構,則構成了罷工暴動最重要的因素。”對城市雇傭工人的罷工暴動事件,巫仁恕也注意到了兩種不同的類型。他指出,前者如“織傭之變”,凸顯了雇工與政府之間的衝突,而後者則主要是雇工與雇主之間的勞資糾紛,“特別容易發生在雇主支付的工資沒有隨米價的漲跌而做出調整”之時。

  反對財稅政令的集體行動主要是由於政府的貨幣、賦稅以及徭役等方面的法令引起的。如明萬曆年間的“反礦稅使民變”,具體原因即是明神宗先後以採礦、徵稅為由,派遣宦官至各地擔任礦監、稅使。結果“中官四去”,稅使所至,害商擾民、搜刮民財無算,終於激起了全國各城市的“民變”。又如清代自康熙末至雍正年間陸續實行的攤丁入地政策,即因為各地情形不一,在實施時遭到各地人民的抗爭與反對。典型的例子如杭州,當地方官欲將丁糧攤于田地之上時,“有田之家,聚眾鼓噪”;如“不攤,則無產有丁之戶,聚眾鼓噪”。

為了說明城市中社群衝突,巫仁恕還特別提到了兩個實例。康熙三十六年(1697)杭州城因駐防旗人在茶葉店與人口角,糾眾滋事,毆傷近二十人,於是市人洶洶,自鼓樓至鹽橋皆罷市;萬曆三十二年(1604)江西景德鎮發生的“逐都昌人民變”,即是因為“饒(饒州府)七邑民,共與都昌人為鬥,忿彼地善訟也。鳴鑼攘臂以逐都昌為辭,而無賴者乘機以搶奪”。那時手工業發達的景德鎮本地人視外來人口如洪水猛獸可見一斑。

另有兩種形式的“民變”行為值得重視,一是反地方官與保留地方官運動,另一種則是科場士變。按照巫仁恕的解釋,“在明代反官事件中,反對的理由牽涉到地方官失職的原因,如私自加派、斂錢自肥等等。而且集體行動都相當激烈。如毆打地方官後再驅逐之,清代的反官事件反對的理由並不都是因為地方官行政措施失當,而是稅收的改革有礙部分既得利益者所致。至於保留地方官一則可能是因為當事人本身的確是個好官,才會有許多人民請願或罷市要求保留,另一方面,集體保官的行為其實是紳士迎合當政者的舉動”。至於科場士變,僅以清代為例,原因大致有三種,一是生員認為考官不公,二是不滿某些生員冒籍,第三個原因則是一些技術問題。

官方態度:鎮壓還是撫諭?

“今日之事,為朝廷除害也。若因以為利,則天下其孰能說之。有聽吾約束者從,否則去。”這是文章開頭提到的那場“織傭之變”中,領導者葛成對抗爭行為提出來的“行動準則”。

從這一準則中便能看到城市民變與農民反亂的區別,在巫仁恕看來,“明清城市民變所以特別,並不是因為其發生的地點是在城市內,而在於城市民變中群眾的心態並非是要否定政府或推翻政權。” 打著“為朝廷除害”的口號,充分反映出城市民變只是將目標與物件對準某類人,而不觸及政權的合法性。他們並不是“革命”,亦不是“叛亂”。

儘管城市民變和農民叛亂都是為了生計問題,且(特別是早期)在組織、聚眾方式、場所與儀式、組成分子與意識形態等方面,有頗多相似之處,但二者在後續發展上卻存在越來越大的差異:前者只達到抗爭的目的即停止,而後者將繼續走向叛亂。“通常政府在面臨經濟問題時,城市比較敏感,也很快就得到注意和救濟,鄉村感受緩慢,也較不被注意,而且城市空間有限,再加上軍隊較接近,所以城市民變較容易被鎮壓;相對地,鄉村是政府鞭長莫及之處,所以鄉村農民的暴動會愈來愈大,成為聚眾搶攘的大規模反亂。”

那麼,政府究竟又是如何處理城市集體行動的呢?總結下來,清明政府處理集體行動的政策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撫”—撫諭的政策。第二種是“剿”—鎮壓的政策。前者如崇禎十三年(1640)蘇松地區吳江縣有米糧暴動,“撫院赫怒,發兵以往。民遂閉城以拒,幾成大亂。陳太尊親往撫慰之。力請撤兵歸,而民心始安,亦從事平糶,事乃徐定”。後者如乾隆十三年(1748)四月,蘇州府中蘇州市、青浦、吳江等地,有顧堯年等人為首的反抗米商囤糧抬價、要求減價的暴動。乾隆下令,“朕因近日聚眾之案甚多,特命刑部定議,照陝甘刁民聚眾之例。立即正法。”

通過比較,巫仁恕發現明清兩代有關處罰聚眾集體抗爭的法律有很大的落差,這直接導致實例當中,“明代一些地方官僚對集體行動採取軟性的處理方式,而到清代,政府多采‘剿’的方式。”巫指出,這種轉變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一則因為清朝以外族入主中原,對多數被統治者漢人必須採取高壓政策來統治,以穩固其政權。二則清代的城市集體行動事件,並未與官僚階層的政治衝突相聯繫,不像明末萬曆與天啟年間的反礦稅使與反閹黨的情況,因此得不到地方官的同情。三則清初城市群眾集體行動的性質與明代有很大的不同,其所發生的事件多隻牽涉到部分人,參與者不似明代多元,而且參與人數在規模上也遠不如明代。

究竟是採取鎮壓還是撫諭的政策,地方官之間也時有歧異。“較常見到的是下層地方官知縣、知府或地方道員,與地方大臣如巡撫或總督的處理態度或出現很大的差異。似乎愈高層的地方官對集體行動愈不同情,而下層的知府或知縣則能理解群眾集體行動的訴求。”巫仁恕指出,在前引乾隆十三年(1748)蘇州府顧堯年為請糶聚眾哄鬧一案中,江蘇巡撫安寧與蘇州知府姜順蛟的看法相左,前者主“剿”後者主“撫”。

不少事件中,管理地方學務的學臣與地方行政官之間,清朝的滿官與漢官之間,存有意見的差異與衝突。“無論怎樣,政府在處理這類事件時往往會面臨兩難,因為無論是採取鎮壓或撫諭的政策都可能使事件走向暴力化,所以如何拿捏是一個很大的政治技巧。”巫仁恕說。

(《時代週報》授權轉載,作者:嚴友良)


蔣介石的“合作社”:鮮為人知的國民黨集體主義

2014-06-20 國家人文歷史

進入主題以前,首先讓我們穿越一下,回到1938年。日軍正在侵華,國人正在逃難,大江南北炮聲隆隆,這些我們都不要管,我們要去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福建南平。

南平有個南雅鎮,南雅鎮有個八仙鄉,八仙鄉有個合作新村。我們從南雅鎮向南走,步行,不出十分鐘,就能看到一個小小的村莊,這個村莊的名字就叫“合作新村”。

這個村莊剛建成不久,兩排平房,一條街道,平房整齊,街道筆直,宛如社會主義新農村。村子西口是一個大操場,操場北邊是一個大食堂。

時間是淩晨,操場上響起鐘聲,村子醒了,村民們陸陸續續走出家門,沿著主街到達操場,升旗,唱革命歌曲,做廣播體操。做完早操,天已經大亮,村民們又一窩蜂沖進食堂集體就餐。吃完飯,大家回家拿農具,然後在村長和勞動組長的帶領下集體勞動。當他們勞動的時候,旁邊還有一個中學生模樣的會計同志拿著小本子給每個人記工分,據說到了收穫季節,村幹部會按照每個人的工分來分發糧食。

集體上操,集體吃飯,集體勞動,集體分配,所有家庭生活在一個大集體當中,這樣的場面不應該發生在1938年,而應該出現在1949年後。為什麼這種生活早在1938年就已經出現?是我們穿越錯了年代,還是當時福建南平在共產黨的領導下讓農民提前過上了集體生活?都不是。那時候福建南平南雅鎮八仙鄉仍然是國民黨的地盤,而在當地成立合作新村,將農民納入集體生活,也正是國民黨政府積極推行的一項政策。

我必須說明,“同志”、“革命”、“合作社”、“反封建”、“消除剝削”等等詞語在歷史上並不完全是紅色政黨的專利,從辛亥革命到解放前夕,國民黨也一直在頻繁使用。而把農民乃至更多的群體拉進集體生活,也曾經是國民黨政府努力實踐的一個方向。

抗戰時期的合作社

在打倒舊軍閥以前,蔣介石就強調要大辦合作社,因為他相信“合作事業是我們推進民生政策的基本方針”。1928年,新成立的南京國民政府宣佈要進行七大運動,其中一項運動就是“合作運動”。1934年,國民黨政府的立法院通過了《合作社法》。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的行政院又制定了《合作事業五年計劃》。抗戰前後,共產黨在根據地成立了大大小小的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國民黨則在國統區成立了更多,當時村裡有“保農合作社”,鄉鎮有“鄉保合作社”,縣城有“縣合作聯社”,城市社區有“消費合作社”,各大工廠有“職工合作社”,買不起房的居民則在國民黨扶持下陸續成立了一批“住宅同志合作社”。那時候國民黨和共產黨都相信,多成立合作社這樣的集體,可以增加財富、減少浪費、消除剝削、化解通脹,讓人民過上美好的生活。

報載1947年8月23日,國民政府委員陳果夫視察農民銀行及合作金庫業務。

遺憾的是,國統區的合作社大多失敗了,特別是本文開頭提到的那種合作新村,由於分配不公和幹部貪污,村民普遍產生惰性,他們就像建國後的生產隊社員一樣消極怠工、偷盜公物。還有各大城市裡先後成立的那些住宅同志合作社,最後不是變成開發商偷逃稅費的工具,就是淪落為小官僚私分救濟金的手段。

住宅合作同志社簡稱住宅合作社,其宗旨本來是幫助社員齊心協力自建房,或者齊心協力跟開發商談價,以此把居住成本降到最低,這種合作社本來在歐美等國發展得很好,可是一引入中國就水土不服:一方面是民眾素質低下,不擅長團結和共贏,只喜歡想方設法占別人的便宜,尤其那些開發商,居然為了少交稅款而把公司註冊成合作社;另一方面,政府官員太腐敗,以住房合作社的名義把聯合國支援給中國貧民建房的救濟款截留私分。以抗戰後成立的“杭州市住宅第一合作社”為例。該社共有社員100人,全是國家幹部,“省政府秘書長雷某”、“省交通處處長楊某”、“省合作管理處處長唐某”、“市政府秘書長徐某”都參加了這個合作社。該社成立後,一不團購住房,二不團租住房,只是讓杭州市政府無償劃撥了國有土地50畝,又通過浙江省政府善後經濟處申請了大筆救濟款,憑著這些錢和地,順利建成100套小別墅,然後人手一套分完。

(本文原載于《國家人文歷史》2014年4月下,作者:李開周)


中國車禍為什麼多???看完我震驚了。。。。

2014-06-22 截拳道

最近,一個好久不見的大學同學車禍去世, 他的小孩才3歲. 參加完葬禮, 想起小孩子掛滿淚珠的小臉, 徹夜難寐.

上網一搜索, 發現中國的車禍死亡率已經連續10多年保持世界第一. 我們以世界3%的汽車保有量, 製造了全球16%的死亡人數.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開車最危險的地方.

大多數網友都把車禍多的原因歸咎為中國司機素質低,開車不規矩. 我強烈反對這種”素質論”. 本人在中國出生,長大, 大學畢業後去美國讀碩士, 在美國考的車牌, 後由於工作原因,跑了不少國家, 在香港,日本,義大利,墨西哥,泰國, 菲律賓都開過車. 我認為中國的車禍多, 最主要的原因是整個交通管理的理念落後.

我從來不覺得美國人的素質比中國人高很多。你看過新奧爾良風災的照片嗎?美國的大兵是帶著衝鋒槍去災區救援的。如果他們不帶槍,當地就會有人打砸搶。汶川地震時解放軍有帶槍嗎?

我國城市每萬輛車死亡率是美國的17.8倍,我們的素質會比他們差17.8倍嗎?“素質論”掩蓋了車禍多的真正原因,也撇清了交管部門的責任。

要拯救我們身邊將要在車禍中喪生或受傷的親人和朋友, 最可行和最快的方法是改革中國的交通管理的理念和體系. 交通管理和工廠管理一樣,本質上是一門科學. 中國的工廠可以引進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為什麼交通管理不能引進別人的經驗?

以下是我在國外和國內開車的一些體會, 供大家參考:

1) 在美國學車的時候, 教車師傅第一課就告訴我, 後方45度左右的地方是左右後視鏡的盲點. 如果超車後換線,必須要略轉一下頭, 以眼角的餘光確保盲點位置沒有車才能換線. 如果你跟在別人的車後面,最好不要長時間呆在前車的盲區, 以免對方看不見你而突然轉向。

這個盲區,所有歐美國家的司機都知道. 我問過南美和東南亞等所謂”第三世界國家”的朋友,他們也都知道, 並且很驚訝我問他們這個問題. 在他們看來,這就跟天是藍的, 草是綠的一樣,每個人都應該知道。

在中國, 我們交學費去駕校學車,教車師傅有教過你盲點嗎? 沒有, 因為他們的師傅也沒有教過他們. 我們只能自己從車禍中以血的代價來領會。

2) 中國的交通要改善,駕校是第一個要動刀的地方。我再說兩個例子:

a. 在美國超車後換線,師傅會告訴你,在後視鏡中看到了後車的前輪才可以換線。這種方法可操作性很強。但在中國沒有人教這個,偶而有師傅教的話也只是說50米或60米。在後視鏡中你怎麼能知道50米有多遠呢?

b. 關於遠光燈,所有的美國司機都知道,起霧時不要打遠光燈,因為反而看不清楚;

另外,不到萬不得已不要亂開遠光燈,如果你干擾了對面車司機的視線,撞到你了是自己倒楣。

中國的教車師傅不教這些, 他們老是強調要眼明手快,好像只有反應快才能在路上活下來. 基本的安全知識反而不教。

3)在美國, 如果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 交/警至少在200米以外就在地上放置冷光蠟燭(防風), 提醒你換線, 冷光蠟燭連成一條長長的火光斜線, 後方的司機有非常足夠的時間避開故障區.

而在中國,交/警頂多在幾十米開外放一個螢光的警示牌, 等你看到了, 離故障車也就剩下幾秒鐘的反應時間. 三角標誌和雪糕筒都是很不科學的裝備,天黑的時候不夠顯眼,體積又太大,交警和司機都不可能帶太多。直接放在路中間的話容易造成車禍,放在路邊又容易被忽視。強烈建議中國的交管部門研究和引進西方的冷光蠟燭。體積小,不占地方,使用方便,直接扔在路上就行,萬一不小心碾過了一兩個也不用刹車。

如果我們也採取歐美一樣的故障警示方式, 每年能救下多少人命? 別的地方我不知道,在廣東, 這幾年僅在京珠高速和虎門大橋上因為故障處理車追尾就犧牲了5位交警。

4)在中國,交管部門喜歡在車道中的隔離帶建花壇, 有些地方甚至連高速公路的隔離帶也有花壇。這種做法全世界只有中國有。為什麼別的國家不搞? 別人是有道理的。花壇建在路中間容易讓司機分神, 用隔離欄最實用,還便宜. 另外,花壇需要定時修剪和澆水. 在維護的時候,停在路邊的園林車, 還有緩慢行駛的灑水車都很容易造成追尾。要美化市容,花壇可以建在路邊。如果中間一定要種花草, 能不能採用不需修剪和免澆水的品種?

5)我回國已經10年了,在國內也開了10年車。我跟普通的中國司機一樣,偶爾圖方便也會犯犯規,比如雙黃線左轉等等。但在國外就不敢。我覺得我的個人素質沒變(普通人一個),之所以在國內亂開車,在國外小心謹慎,是因為國外違規的成本遠比國內高。以我在美國開車的經驗為例,感覺上每違規10次,至少會被交警逮到1次。有一次在三藩市郊外,淩晨兩點在65英里的高速上開到80英里也被警車攔住罰款。美國的交警大都是流動執法,會從任何一個地方冒出來,讓你不敢心存僥倖。反觀國內,我們的交警很喜歡呆在十字路口。很多地方還讓交警站在十字路口指揮交通。我一直沒想明白,路口不是有交通燈嗎?紅燈停,綠燈走,清楚直白,為什麼還要交警做複雜的動作去發相同的指示?中國交警編制增加的速度遠遠跟不上車輛,有限的警力還是應該用在刀刃上,十字路口還是交給紅綠燈吧。

6)最後我想強調一個觀點,交通管理和其他領域的管理一樣,是一門科學,需要以科學的態度去研究。美國有科研人員研究了全美事故率最高的10個十字路口,發現了一個普遍問題,這些十字路口的交通燈都不夠高,不夠多。如果前面是個貨車,跟在後面的車就看不見交通燈變化,容易造成追尾。**按他們的研究對交通燈進行改良後,發現第二年事故減少了15%。如果這個研究結果正確的話,90%的中國紅綠燈都有改善的空間,而且一改馬上就能見效。這樣每年能挽救多少人命,減少多少損失?這些成果別人都已經研究好了,都是公開發表的,不用專利費,我們只要拿來就可以了,為什麼不做?國家每年這麼多代表團出訪,每年花這麼多錢去引進技術,比如高鐵。為什麼沒有人肯花時間去研究別人交通管理的先進經驗?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的專業和工作和交通沒有半點關係。我對交通管理的理解是一個普通駕駛者的粗淺理解。但我強烈反對以司機“素質差”來解釋中國交通管理的落後。素質差的是我們交通的管理者,差的是管理的理念,而不是司機。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認為中國的司機素質低,該死,**就沒有做好工作的壓力。駕校發財了,交通局子升官了,我們自己很開心地給自己扣上“素質低”的帽子,最後還要把自己的命搭上。

我們已經是“世界第一”了,該到改變的時候了。


安徽考生的滿分作文,看得讓人無語!

2014-06-20 神筆記

《時間在流逝》

當我從小學的少先,到中學的共青,再到今天走上考場,變成共產,我很彷徨。我在內心一遍又一遍的問自己,如今的大學,是上?還是不上?時間在流逝,內心很糾結。

今年的兩會上,有人大代表勸我們:不鼓勵農村孩子上大學,上了大學戶口就回不去,那就杯具了。留在城裡,高房價,高物價,高生活成本,這“三高”豈是一般農 村家庭能夠承擔?我不怪這位元人大代表的歧視性語言,因為我爸不是李剛,我也沒有“五道杠”,我必須好好考慮這個問題,時間在流逝,內心很糾結。我家只有4畝地,小麥和水稻畝產一千斤(不乾旱的話),一斤水稻或麥子0。98元(前幾年五毛左右),一年兩季毛收入8000元,扣除農藥化肥等成本,一畝地能賺400元,一年純收入3200元。我還知道,我們偉大的國家,現在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GDP每年超8%增長,外匯儲備超萬億,全民沐浴在幸福的春天裡, 享受比太陽更光輝的公平和正義……我家是落後分子,我很愧對國家,給國家丟臉了,就因為,即使我今年考上了清華,我也無法承擔高昂的學費和CPI高漲的消 費。所以不是農村孩子能不能上大學,而是拿什麼去上大學?不是我愛不愛國,而是國家拿什麼讓我來愛?也不是我上不上大學,而是大學拿什麼讓我來上?時間在 流逝,內心很糾結。

北大的教授對自己的學生說:40歲掙不到400萬,就不要來見我,我也不認你這個學生;雲南的教授對學生說:我開的是寶馬,手機號碼7個8,你們那些破手機 扔了吧;同樣是今天,西安音樂學院的鋼琴激情殺人犯藥家鑫,毫無人性的八刀,讓自己很不光彩的離開了這個世界……我謹代表南科大的45名同學,問問教育 部,錢學森也問過,現在的大學怎麼了?現在為何沒有學術大師了?我還能在大學學到什麼?朱清時校長不知道,我們也不知道。時間在流逝,內心很糾結。

我知道,能考上大學,幾乎是所有年輕人的夢想,也是我的夢想。我夢到了清華大學那莊嚴的大門,氣派的“真維斯”樓,以及裡面“光溜溜的屁股”。有錢人摸摸這 個看上去還比較光滑緊翹性感的屁股,說:好,開個價吧。我真的很鬱悶,剛剛被故宮“撼”翻,這次又被清華雷倒,既然有了“真維斯”樓,那等我進清華,是不 是要在“杜蕾斯”樓、“蒼井空”樓、“花花公子”樓……裡面上完我的大學?!當學術和道德都淪為向錢看的時候,龍的傳人還是龍嗎?那是龍蝦,有錢人的美 味,我這窮N代,能消費的起嗎?時間在流逝,內心很糾結。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微信:shenbiji

我在參加這場高考前,遇到一個剛剛畢業的大師兄,我虛心的請教:請問能告訴我你上大學的感受嗎?他茫然的拍拍我的肩膀:小師弟,當4年的歡樂與激情過後,大 學提起褲子,冷冷的對我說:你可以走了,把青春和金錢留下。我才發現,不是我上了大學,而是大學上了我,這就是我最大的感受……我內牛滿面,激動的握著他 的手:大師兄,你是好人哪,謝謝你提醒我,讓我做好了被奸的心理準備。我終於明白了,不管我上,或不上,大學都躺在那裡,不倫不類。不管我喜歡,或不喜 歡,高考必須要參加,不增不減。默然,無奈。時間在流逝,內心很糾結。

看著寧可坐在寶馬車裡哭的女一代,看著彈鋼琴激情八刀的男一代,我徹底茫然了,我仰望星空,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如今的大 學,精神倒了,向金錢磕頭了,拜金了,這樣的奴才嘴臉,我怎能相信教育出來清清白白堂堂正正挺直脊樑頂天立地的學生?“讓奴才教育你的孩子,進去的是人 才,出來的只能是奴隸!”時間在流逝,內心很糾結。

在這操蛋的年代,看著這操蛋的時間在流逝,我還在苦苦的思考:上,還是不上,這個操蛋的大學?……鐺鐺鐺,交卷了!我一臉稚氣的問監考老師:我還沒考慮好呢,能不能再給點時間呀。得到的回答是冷冰冰的一句話:這麼長時間幹嘛去了?沒寫完,0分!……

其實我想對老師說:上還是不上大學,糾結的不是我一個人,而是十三億中國人,只是我說了而已。我和他們都堅信,隨著時間的流逝,中國的高考以及教育制度,一定不會讓大家再糾結的。時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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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rgeYe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