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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法修法 大幅縮小特定水保區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2013.06.14 12:48 pm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水土保持法」修正草案,將水庫集水區須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的範圍大幅縮小,僅限水庫集水區內須特別保護者才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以兼顧經濟發展。

修正後,經濟部估計,集水區內有必要劃設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的面積為33萬2,505公頃,約占集水區面積16.2%,主要是土石流潛勢溪流集水區、崩塌地,其餘83.8%將排除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

現行「水土保持法」將水庫集水區全數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未考量地理環境及保護需求,也未區分是否有發生災害或導致公共安全危險的可能性,農委會認為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及國家經濟發展,因此提出修正案。

行政院會通過「水土保持法」修正草案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為美麗灣、悠活解套?保護區開發大鬆綁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2013.07.26 02:56 pm

環保署提出環評法修正草案,擬大幅放寬在集水區、國家公園及自來水保護區的開發案,一旦修法通過,開發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或累積面積2500平方公尺以下,只要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不必實施環評,砂石業者、建商、旅館及遊樂業者可能堂而皇之進駐。環保署今天上午舉行公聽會,由於衝擊面很大,公聽會環保團體砲聲隆隆。



翡翠水庫集水區

該項「環評評估細目及開發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涉及鬆綁的環評範圍涵蓋水庫集水區,未來進行開路、興建新社區、設立休憩旅館遊樂區、擴大新市鎮範圍、汙染產業進入第二級水庫集水區等環評將大幅鬆綁。

公聽會上,立法委員及砂石業者大聲叫好,認為有助地方經濟發展;但環團則力強力抨擊該項法令鬆綁,是為了美麗灣、墾丁悠活麗緻案解套,大開水源區或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

這次環評修正重點包括水庫集水區、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政策環評內的社區或舊市區更新、以現有設施重新申請許可、碳封存場址開發等四部分。凡在水庫集水區範圍內申請開發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或累積面積在2500平方公尺以下,經水庫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可不必實施環評。

支持修正者中許多地方政府及民代表示,台灣地狹人稠,土地不夠,水庫集水區範圍太大,如一律不准開發,不利台灣經濟發展,但反對者則認為一旦開發,水庫水質不保,恐造成人民健康受損。

另一爭議點是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政策環評內社區或舊市區更新的法令放寬,支持者認為可加速都市更新,加速經濟發展,但被認為少了環評監督,恐使環保爭議增加、產權糾紛增加。再者是以既有設施重新申請許可規定放寬,被認為會造成弊端重重,投機取巧案件大增。其四是碳封存場址開發,原規定是要環評,但修正案開放了三項行為可不必環評,支持者認為有利於天然氣、石油鑽探開發,有利經濟,但反對者認為有圖利財團情事。


環評鬆綁?公聽會激辯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2013.07.26 02:56 pm

環保署上午舉行公聽會,聽取各方對修正環評項目的意見,由於修正範圍比現行法令寬鬆,有立法委員及砂石業者大聲叫好,但環團則力強力抨擊該項法令鬆綁,是為了美麗灣、墾丁悠活麗緻案解套,雙方各持已見,公聽會上出現強烈激辯。

環評法修正草案,涉及鬆綁的環評範圍涵蓋水庫集水區、國家公園及自來水保護區,包括於水庫集水區進行開路、興建新社區、設立休憩旅館遊樂區、擴大新市鎮範圍、汙染產業進入第二級水庫集水區等,都涉及鬆綁,正反雙方僵持不下。

立委蘇清泉及台南市市政府代表部分民眾、砂石業者均表贊成,認為台灣地狹人稠,土地不夠,水庫集水區範圍太大,如果一律不准開發,不利台灣經濟發展。

環保團體則堅持反對立場,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質疑,此次修法涉嫌為美麗灣、悠活、義大世界、台南夢世界等爭議開發案解套。

環團代表粘麗玉也表示,修正案無異將大開水源區或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一旦立法通過,包括1500公尺以上高山、農業用地、國家重要濕地、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等,可免環評就可大幅開發新社區或擴大開發。

彰化醫療界聯盟常務理事葉光芃示,環評修法不應鼓勵汙染產業於二級集水區開發,也不應鼓勵在第一級水庫集水區興建旅館遊樂區。

另據指出,環保署提出環評法修正草案,是因為遭到地方開發壓力「不得不」的作法,今天公聽會引發環保團體反彈,是意料中事。

此次修正案最愛矚目的是有關水庫集水區環評範圍的放寬,全台有96座水庫,水庫集水區範高達數十萬公頃,許多縣市政府受限於水庫集水區範圍內不得開發規定,經濟受阻,屢次陳情,最後南投縣首先發難,包括台南、雲林、嘉義等縣市也多次向環保署要求放寬,各級立委、民代不斷施壓,是促使環保署修法的主因。在地方政府施壓下,環保署於是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


修環評範圍認定 環團籲勿草率

【中央社╱台北26日電】2013.07.26 11:15 am

環保署今天上午召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範圍認定,內容涉及於水庫區開路建屋。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呼籲,環保署勿草率修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

修正環評範圍包括水庫集水區、國家公園及自來水保護區,內容涉及鬆綁環評於水庫集水區進行開路、興建新社區、設立休憩旅館遊樂區、擴大新市鎮範圍、放寬污染產業進入第2級水庫集水區等疑慮。

此外,草案中述及「政策研提機關」於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政策環評的都市計畫住宅區或商業區內,經「政策研提機關」認定符合政策評估說明書者,新社區興建或舊社區擴建就可免環評。

針對上述內容,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大表憂心,認為這樣的修正,無異是大開水源區或許多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包括1500公尺以上高山、農業用地、國家重要溼地、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等,都將面臨免環評就可擴大開發的威脅。

「一旦修法得逞,對水源區、農地、溼地等生態敏感區的破壞,都將令人不敢想像」,草山文史工作室常務理事文海珍強調,台灣是水資源嚴重匱乏國家,更應重視水資源保育,不該草率修法,破壞水資源。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也質疑, 若通過修法在1級水庫集水區許多2.5公頃以下旅館及涉違法開發案,都可不需環評,恐怕涉違法開發都能解套。

彰化醫療界聯盟常務理事葉光芃說,台灣各水庫優養化持續惡化中,加上氣候變遷環境惡化,環保署應當規劃水源區保護政策,不該鼓勵污染產業於2級集水區開發,更不該放寬標準讓1級水庫集水區可興建旅館遊樂區等開發。


低汙工廠開發集水區 擬免環評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曹以會/台北報導】2013.07.27 02:32 am

環保署擬開放低汙染工廠在第二級水庫集水區內,經主管機關同意即能免環評。環保署昨為此召開公聽會,遭環保團體批評將「大開水源區開發之門」。但環保署回應,「其他類高汙染工廠」在第一級水庫集水區內一律要環評,比現制還嚴格。

環保署擬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放寬低汙染工廠在第二級水庫集水區內可免環評。環團昨在公聽會上砲聲隆隆,草山文史工作室常務理事文海珍質疑,台灣水資源匱乏,若同意放寬,對生態敏感的水源區破壞「令人不敢想像」。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說,台灣水庫集水區占全國三成六的面積,不少縣市屢次反映過度嚴格的環評規定限制地方發展,該署前年開始檢討。

葉俊宏說,現行水庫集水區未分級,「三高」(高汙染、高排放、高耗能)工廠進駐都要環評;除此之外的「其他工廠」,除非是開發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下(約一百五十坪)、累積開發面積在兩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下,否則一樣全部要環評。

葉俊宏說,這次修正將全台九十六個水庫集水區,依生態敏感性分為兩級,像石門、翡翠水庫等供應飲用水者為第一級,共七十五個,僅廿一個供應農業用水等生態較不敏感的水庫被列為第二級;三高以外的「其他工廠」則再細分成「高汙染」和「低汙染」兩類。

外界質疑,這次修法是為美麗灣及墾丁悠活案解套,環保署強調,這次修正完全未更動休憩旅館遊樂區的相關環評規定。

對於農路開發免環評,翡翠水庫管理局表示反對,翡管局表示,農路易造成開發過度,影響水庫集水區水保,破壞與邊坡沖蝕,造成水庫淤積嚴重。


集水區開發規範環評法不是唯一

【聯合報╱陳文卿/服務業(新竹市)】2013.07.28 03:44 am

環保署研議修環評法,對水庫集水區實施環評者,擬採分類、分級、分區考慮。引起環保團體砲轟,認為將對水資源造成不利影響。環保團體之顧慮值得重視,但廿七日「集水區環評鬆綁看看大甲溪上游」一文,筆者認為可能誇大了。

大家常將環評視為對開發案判定生死的唯一關鍵,卻忽略有水汙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規。

要開工廠、建旅館、闢道路等,若在山坡地、集水區等,不分規模大小,都要符合水土保持等相關規範,排放水質也應符合環保法規。而環評是針對開發行為,對於環保、生態、水資源、交通、文化等,作綜合性的考量評估。所以,將濫墾現象都歸咎於未實施環評,是不合理的。

更進一步說,水庫集水區養豬、山坡地種檳榔樹、蓋農舍,環評法規範得到嗎?如果這些都要做環評,應付得了嗎?大大小小開發案若都要送環評,不僅擾民且不切實際。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好好把關,將更重要。


別人憂環評鬆綁我更憂政府沉痾

【聯合報╱徐滄淇/社區志工(台北市)】2013.07.28 03:44 am

拜讀廿七日「集水區環評鬆綁看大甲溪上游」投書,心有塊壘,不吐不快。

首次踏入職場,就是在梨山管理局參與德基水庫集水區濫墾濫伐小組的現場調查工作。我記得很清楚,調查結果出爐,處理原則是分階段。但政府卻從未以水土保持整治理由,回收任何一塊山地保留地。

陳文奎憂心,若對環評鬆綁,會有噩夢重現,我擔憂的是,多年來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所累積的沉痾,早已超乎社會大眾的想像。


人為的滄海桑田 是福還是禍?

【聯合報╱巫椏濢/家管(苗縣頭份)】2013.07.28 03:44 am

這些年來,各縣市土地變更頻仍,忽而農地變建地,忽而廠房變住宅,忽而農舍變豪宅,忽而開放水庫集水區開發……,在在都是快速改變地形地貌,像這種人為的滄海桑田,是促進繁榮?還是貽害子孫?

深愛苗栗的心始終如一,好懷念幼時徜徉在青山綠水間,學成後,捨都會就業而就鐘鼎山林,好山、好水、好心情;深居簡出,恬靜度過數十寒暑;慶幸自己生長在這塊土地上,將來也會成為護守這塊土地的天使。

然,大埔農地鬧得沸沸揚揚,各方人馬紛紛聚攏,黑影幢幢,各懷鬼胎,看了很心酸;後龍溪畔,那大片綠油油的良田,一夕之間變成高鐵預定地,光鮮亮麗的柏油路面縱橫交錯;銅鑼平整的稻田也消失殆盡,變成科學園區預定地;苗栗地貌屬丘陵地,山多平原少,理應要特別珍惜平整的土地才對,若要開發,也不該相中這些蒼生賴以維生的良田農地呀!

日前,朋友載我遊頭份新造的市集—尚順廣場,以前這裡是破舊的廠房,各種化學工廠的集散地,員工都知道有毒的物質都往地下排放,廢棄物也往地下掩埋。

現在這裡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建築美輪美奐,街道整齊劃一,美食街、精品店紛紛進駐,地價飛天,繁榮指日可期,一改往昔風貌,是幸福?還是災難?我不知道。

隨著地殼變動創造的滄海桑田,是上天的傑作,但需要時間慢慢改變;現在政治人物比上帝更聰明、更厲害,權勢在握,金手指一指,大刀一劃,滄海馬上變成桑田,我心中吶喊:「我深愛苗栗,但苗栗已經沒有讓我深愛的條件。」


水保法大鬆綁 環團憂飲水安全

【聯合報╱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2013.08.15 03:11 am

農委會「水保法」修正案擬大幅限縮特定水土保持區,將原本應畫設的水庫集水區「全區」,縮為較常受災的「須特別保護者」。環保團體擔心水源開發大鬆綁,財團開發汙染飲用水質、造成土石崩塌。

但水保局認為,現行法令過嚴難行,修法才能務實執法。

昨天公聽會上,環保團體坐無虛席,強力抨擊修法是為開發案解套,大開水源區及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台灣生態學會祕書長蔡智豪批評,集水區開發早已千瘡百孔,水保局無法管制,竟以鴕鳥心態鬆綁,與其它部會互踢皮球,完全忽略社會利益。

水保局科長姜燁秀解釋,台灣有超過一百座水庫,單以經濟部公告的六十三座來看,集水區面積即達二○五萬公頃,占全台山坡地面積百分之七十八,現行法令規定全區都應畫為「特定水保區」、禁止開發,但其中只有百分之十六曾經崩塌,或屬土石流潛勢區。

姜燁秀說,集水區涵蓋無土石災害區,還有許多民眾私有土地,禁止開發的法令難以推行,地方也反映阻礙經濟發展。修法後將全面調查各集水區,以曾受災區域、或是自願畫入為優先,翡翠水庫已表明希望全區畫入特定水土保持區。

中興大學水土保持系兼任教授段錦浩分析,「水保法」中規定水庫集水區應畫為「特定水保區」,但須經個別調查、評估及徵求民眾同意後公告才算數,廿年來真正公告的特定水保區僅白河及烏山頭水庫。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質疑,在國土計畫法中,特定水保區是為預防災害發生,應全區畫入,水庫集水區雖僅百分之十六為潛勢區,但解編開發後,能保證沒有災害嗎?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法令鬆綁會讓土地大崩解、嚴重傷害水資源。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也批評,氣候變遷、災害頻傳,台灣卻急於為財團開發集水區鬆綁,「何不先全面清查集水區現行的違法、違規開發案,再全盤考慮?」


觀察站/集水區管制易放難收 配套應先行

【聯合報╱記者侯俐安】2013.08.15 03:11 am

行政院六月通過農委會的水保法修正草案,放寬水庫集水區管制;無獨有偶,環保署也研擬水庫分級環評管理,讓沉寂已久的水源區旅館、別墅、遊憩設施開發案蠢蠢欲動。

十九年前,水保法理想化地規範所有水庫集水區,都應畫設為特定水保區,卻未顧及實務面,導致民間反彈,十九年來只公告兩座水庫為特定水保區。但政府幾無作為,如今卻兩手一攤,以法令窒礙難行為由鬆綁,讓人失望。

水保局若有意「以退為進」,就應以重啟調查的德基、石門水庫為例,先調查、評估,將敏感、易受災處畫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其他低敏感區再予解編。

特定水保區的畫設易放難收,急於修法、全面放手,之後再要逐步調查公告、將比今日更難。農委會應拿具體配套、,才有力道保護水庫集水區。


馬政府鬆綁水保法 問題更大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2013-9-1

◎ 蔡智豪

康芮颱風掃過台灣,因旺盛的西南氣流造成中南部暴雨水災,但許多媒體及名嘴不談真正環境災難的系統性問題,反而猛咬台南市長賴清德,只因他未宣布放颱風假。一天二十四小時不斷重播,口水比淹水還嚴重。對於中央政府即將鬆綁「水保法」,勢必造成國家災難,卻隻字不提。

造成台灣水患問題的原因,在於上游山區土地的超限利用;農委會水保局變成「水泥保護局」,一堆野溪施作一堆水泥設施,不斷垮掉、不斷重做,簡直像是「現代淘金產業、永續工程」,永遠有工程可以做;林務局摧毀山上的天然林後,大搞人造經濟林,號稱減碳抗暖化、兼顧水土保持及經濟價值,但事實上卻相反;政客如嗜血的鬣狗、禿鷹,在國難天災時,嗅聞一堆銅臭的利益,無所不用其極,為財團於集水區的開發尋求解套,鬆綁水保法,修法將佔山坡地七十八%的水保特定區,改得僅剩十六%。

台灣水災究責的鬧劇,「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若我們能深入瞭解環境災難的系統性問題,那最應該究責的當然是「總統」,當然是這一群鬆綁水保法的「政客」。

(作者為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


水保法修法 環團痛批「國在山河破」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9月5日 下午2:27

新頭殼newtalk2013.09.05 王立柔/台北報導

針對水土保持法和環評法的修法,環保團體深深擔憂台灣已是「國在山河破」,今(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全國水庫淤積情況非常嚴重,推測百年內將消失22座水庫,它們損失的蓄水容量加起來,超過行政院2010年公布的水庫總蓄水容量的一半;但行政院今年6月通過的「水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竟還讓受保護的山坡地從78%下降至16%,環保署更提出環評法修正草案,讓一些開發案的限制得以鬆綁。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起人張美恩痛批,修法根本是為了護航財團,難道台灣真的走到出賣祖產的地步了嗎?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則說,內政部昨天更提出全國區域計畫的草案,其中把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出租、讓售限制等相關規定給刪除了,這樣危險的草案恐怕就快通過。她強調,李鴻源的出身背景是水利專家,倒要請教他,這樣怎麼保證未來用水的安全?

針對用水品質的問題,陳椒華也引南部的義大世界為例指出,義大世界位在自來水保護區,當初是先蓋了才分好幾次送環評,可謂「切割環評」,總開發面積其實超過10公頃,且義大排放很多汙水到高屏溪,使百萬噸民生用水受到汙染,人們的飲用水質遭嚴重影響。

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發起人張美恩也說,樹就是最好的水土保持專家,政府卻擺明要幫財團護航,修法後連防風林都不再重要了。她指出,以後集水區相關開發案的環評將交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要不要做,但中央花那麼多錢養了治水專家,都處理不好水患問題了,各縣市政府又有能力做到真正公平的環評嗎?

張美恩表示,台灣目前的水土保持已經很糟糕了,就以日月潭水庫為例,921地震後更是壩體損傷,儘管它目前已經算是狀況最好的水庫,但也只是平常看起來漂亮,一旦進入枯水期,日月潭就明顯變成環狀禿頭,這樣的環境,政府還想讓向山飯店可以開發,更危害「人數已經比熊貓還少」的邵族居民。

立委田秋堇則回憶,她最早開始當立委時,一場水土保持記者會的大標題是「國在山河破」,如今更是感慨,因為這麼多年過去了,眼看國家花了天文數字的錢去治水、防洪,問題卻只是更趨嚴重。

田秋堇表示,她昨天從水利署拿到資料,配合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的分析預測,百年後台灣的大型水庫將只剩下翡翠水庫、日月潭水庫,這樣的地方根本沒辦法住人,就像美索不達米亞和幼發拉底河的文明煙消雲散一樣,沒有水,再繁盛都化為塵土。

田秋堇指出,當年國民黨執政時,推行了錯誤的「農業上山」政策,聽信政府的人民上山數10年,身家財產都投注在山上,如今很難下得來,土地卻不適合再耕種,若發生災禍,生態和財產都將一併付諸流水。

她認為,針對這些敏感地帶的農民,政府應該要將治水特別條例的1000多億元拿出來,輔導他們離農離牧,也讓土地休養生息,否則人民只會有淹不完的水,每次颱風一來就像「玩俄羅斯羅盤」一樣,等著看哪個縣市中標。


綠黨 臉書頁 2013-9-24

【綠黨報報】目前水庫集水區保護都已快來不及了,近月來集水區相關的法案鬆綁,將嚴重衝擊國家安全,恐會成為威脅全台的致災性修法。針對此議題,9月18日公共電視[有話好說]邀請台灣水資源保護聯盟陳椒華老師、本黨中評委也是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黨員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參與討論。

洪輝祥表示,屏東在八八風災之後,國體潰爛,在現有水土保持法的保護之下,山區都不堪一擊,現在水保法修法的方向,只是為了滿足特定權利人的開發利益。民眾現在面臨自己的環境權將被財團控制。

蔡智豪則表示,以2010年的資料來看,台灣集水區有沒有鬆綁的本錢?以2010年平均淤積率來算,20年內會有6座水庫報銷,50年內會有8座水庫報銷,107年內會有22座水庫報銷,國家的總蓄水量將損失56%。(編寫:洪美惠)

- 綠黨秘書處


亡國修法!政府讓96座水庫更短命

‧商業周刊 2013/09/27【文/朱淑娟】

8月底康芮颱風一場暴雨,讓南台灣民眾陷入淹水夢魘。雖然南部水庫躲過一劫,但當水庫遇到暴雨,運氣都這麼好嗎?

回到2009年八八風災,大量土砂流入曾文水庫,淤積量等於過去20年的總和。庫底經長年堆疊下,曾文水庫有效蓄水量只剩下一半。未來台灣氣候只會越來越極端,暴雨隨時上門,沒人敢說曾文還能活多久。

「所以水庫集水區保育變得比以往更重要,」水利署署長楊偉甫說,任何水庫都面對跟曾文水庫相同的風險,如何竭力延長水庫壽命,對台灣是「非常嚴肅的議題」。

縱使風險升高,卻有兩項對水庫明顯有害的法案,正悄悄在行政院、立法院進行著。

其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所擬《水土保持法》(以下簡稱水保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在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將全國96個水庫集水區土地,從原本禁止開發,變成八成以上可以開發,讓集水區門戶大開!

其二,行政院在9月通過內政部所提「全國區域計畫草案」,放寬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不得出租讓售、不得變更編定的規定,改成只要水利署認定的「非家用給水水庫」,就同意有條件鬆綁法令。

禁地「開鎖」!

連保護帶都撤,污染上門


《水保法》原本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區內應「禁止」任何開發行為。但根據水保局定義,只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崩塌地才應劃設,全國有172萬多公頃土地,不必劃為特定水保區,可以開發。

此外,原本經劃為特定水保區的水庫集水區,應在水庫外30到50公尺範圍內設「保護帶」,這次修法也將「保護帶」全數廢除。如此將失去污染緩衝帶,連飯店也可蓋在水庫旁邊。

台18線阿里山公路雙線可並行大型遊覽車的道路兩旁,到處可見崩塌痕跡;在曾文水庫集水區內處處可見檳榔樹、茶園,還有財團已相中多個地點要在這裡蓋飯店。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說,集水區開發先是開路,然後山地農業、觀光旅館跟著上山,「看到這些才知道什麼叫『國在山河破』,這些不解決,台灣的災難就會沒完沒了。」

放寬特定水土保持區域,對環境必有衝擊,為何官方還要堅持開放?對此,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科長姜燁秀表示,特定水保區劃設直接剝奪民眾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先前一旦要劃,民眾就反對,《水保法》修正後,反而符合土地合理管制及嚴格管理的立法。

管理不易!

改名目就能蓋垃圾掩埋場


至於內政部有意放寬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不得出租讓售、不得變更編定的規定,改成只要水利署認定的「非家用給水水庫」,就同意有條件鬆綁法令,楊偉甫解釋,這是將水庫做分級管理,分為「家用及公共給水」、「非家用及公共給水」,後者可以適當放寬。

水利署這種將水庫分級的原意,是區分管制強度,但實務上,卻可能變成一種可以操作的工具。

例如為配合台南市開發計畫,玉峰堰將從家庭用水改為非家用給水,只要改為「工業用水專管」,就不受自來水法規範,包括垃圾掩埋場、放射性廢棄物儲存或處理場,全都可以興建。

當水土保持碰到開發,難道非變得「你死我活」,沒有兼顧兩者的方法嗎?

廖本全建議,水保法修正前應先盤點,不同集水區海拔高度都不一樣,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情況也不同,盤點後也許某些地區真的可以放寬。另方面,水利署要將水庫分級,也必須經過盤點,開發產值是多少、進誰口袋,我們付出的治理成本又是多少,絕對不是「一視同仁」的放寬管制。

【完整內容請見《商業周刊》1349期;訂閱商業周刊知識庫;訂閱商業周刊電子版】


翡翠水庫創舉 海拔180公尺以下設保護帶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吳曼寧、劉俐珊/台北報導】2013.10.15 03:33 am

供應大台北地區用水的翡翠水庫,上游土地開放農作,農藥和肥料不斷流入水庫,用水安全堪虞;水庫管理局擬劃設「水庫保護帶」,禁止水庫周邊土地開發,並種植樹木緩衝淨化汙染源。此舉將成國內水庫首創。

翡翠水庫擬劃設保護帶,經濟部水利署昨天表示,劃設範圍幅員廣大,當中還包括私人土地,針對劃設必要性及對當地居民影響的配套措施,希望能更完善,衝擊降到最低。

翡管局表示,已向水利署提保護帶構想,正在等待裁示。除了設保護帶,更上游部分將做汙水管接管,並和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討論合理化施肥,多管齊下控管水庫水質。

翡翠水庫管理局表示,國外各大水庫都有設保護帶,台灣地狹人稠,水庫上游土地開放使用,且一直面臨開發壓力,若能劃設保護帶,可作為最後一道防護。

劃設水庫保護帶的土地,將禁止開發使用。翡管局計畫種植原生種樹木,設置草溝、草帶、滯留池等,讓來自上游的營養鹽和農藥「困在保護帶」。

依水土保持法,水庫可劃設保護帶,但今年水保法修法時,相關條文全遭刪除。翡管局輾轉援引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水庫蓄水範圍包含必要保護帶」,向水利署申請設置。

翡管局表示,目前水庫最高蓄水高度為海拔一百七十一公尺,參考學者專家建議,可提高至海拔一百八十公尺,周邊涵蓋土地劃設為保護帶,面積共有一百七十三公頃。

目前屬保護帶範圍的土地,有農舍、住家和茶園,坪林地區部分公有地也租給民眾種茶。翡管局表示,未來將優先處理公有地撥用,私有地部分則會協議價購。

翡管局粗估,單是私有地價購,不含地上建物查估和補償費用就逾二億二千萬元。


保護水源區 要有「兩把刷子」

【聯合報╱記者祁容玉、吳曼寧、陳惠惠/連線報導】2013.10.15 03:33 am

翡翠水庫為保障民生用水水質,擬劃設保護帶,禁止汙染「入庫」;新北市農業局表示,去年起就和翡管局合作,在坪林推動有機液肥,已有百戶茶農使用,逐漸減少土壤中肥料含量。

新北市農業局指出,有機液肥主要噴灑在茶樹的葉面,減少液肥流入土壤的分量,降低對水質的影響,至今共一百廿三公頃採用有機液肥;未來翡翠水庫若劃設保護帶,願配合翡管處推動合理化施肥措施。

翡管局表示,水庫上游土地開放農作,農民使用的肥料和農藥,在尚未被作物吸收、或尚未分解時,若遇大雨,可能被沖刷進水庫,影響水質。二○○四年起,從水庫最上游坪林區渡南橋開始,一路向下游設「生態場址」,透過植物吸收水中汙染源和營養源,至今已設九區,達四點五公頃。

翡管局表示,保護帶內的土地主要是公有地,共有一百四十九公頃,由林務局、國有財產署所有,主要是林地,或租給民間做茶園。石碇區的私有地大部分為茶園,坪林則為農家和住家,新店則是林地;將和私有地主溝通,協議價購土地和地上物。

翡管局表示,有些人世代居住在當地,甚至清末就已住在那裡,若未妨礙水源保育,會尊重讓民眾繼續居住,改以接汙水管線或建置淨化槽,減少汙染。


茶農談徵地 「要就整塊買」

【聯合報╱記者盧禮賓/新北報導】2013.10.15 03:33 am

翡翠水庫管理局規劃設置「水庫保護帶」,水庫周邊的新北市石碇區永安、格頭里、坪林區粗窟里是主要範圍,對於土地可能由政府協議價購,許多地主表示歡迎,但不能只徵收房子逼他們搬家。

「我們在這裡住得好好的,房子賣了要搬到哪裡?」住石碇區永安里的丁姓茶農,住在翡翠水庫邊,「要不然土地全部徵收賠償,我不要住這裡也可以,如果只價購部分土地及房子我不同意。」

八卦茶園負責人莊清和表示,包括他在內,茶農被徵收土地的意願很高,「因為種茶很辛苦」。只不過徵收土地就要整塊徵收,如果只徵收一部分,地主不會同意。

至於一般住家的民眾表示,被徵收房子的意願不高,不會想搬,如以公告地價徵收,「到市區買不到一根柱子」,若遷村可能就有意願。

老家在石碇區北宜路五段的高先生不滿地說,當年興建水庫,土地被政府以低價強制徵收,現在他不住在當地,茶園也不種了,歡迎政府買他的土地,只要價格合理,「就怕政府拿不出錢」。


丁守中 臉書發言 2014-10-23

集水區開發擬放寬 立委批圖利財團

2014-10-23〔自由時報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審查「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質疑農委會欲大幅縮減特定水土保持區範圍,從現行應劃設二○五萬公頃縮為卅萬公頃,是為財團開發大開方便之門。由於爭議過大,經委會決定暫緩審議,並擇日召開公聽會。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昨也在立院大門口抗議,反對修改水保法。水保盟主任粘麗玉表示,經委會上會期才通過六年六六○億元治水預算,行政院現又要解編特定水土保持區,未來水庫集水區若開放更多開發行為,將加速國土破壞,屆時將無限制編列治水預算。

現行水保法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全區劃設為特定水土保持區,除了攸關水資源之重大建設或小規模通過環評之自然遊憩區等,原則禁止任何開發;但行政院版本改為「區內須特別保護者」才劃設,亦即其他不須特別保護者就可以開發,將大幅鬆綁坡地開發限制。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解釋,現況應劃設特定水保區的二○五萬公頃水庫集水區當中,其實只劃了白河與烏山頭水庫共兩千餘公頃,其餘皆因過程中水庫周邊民眾反對而無法劃設,因此修法看起來像放寬,但其實是為了務實管理,推動水土保持工作。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質問,政院版本「須特別保護者」如何定義、劃定?胡興華說,除了土石流潛勢溪流、崩塌地等需進行水保工作處由農委會負責,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應依其需求公告,例如水庫管理單位依水質管理需要劃設,各盡權責。

丁守中不滿質疑,水土保持就是農委會的主管業務,農委會第一關源頭都無法把關,還要分散給各機關,「現在各機關管事情管得好嗎?」他嗆:「我反對你這種對財團大開方便門,卻以國人健康、水庫集水區水源安全為犧牲的作法!」經委會最後要求農委會先召開公聽會後再審法案。


美麗灣環評不合法!法院判縣府敗訴

自由時報 2014-10-28  16:4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爭議多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環評行政官司,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下午4點30分宣判,合議庭法官認為縣府通過環評不合法,判決居民勝訴。

據了解,台東縣政府10年前通過美麗灣開發案,但遭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抵制,前者並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案環評審查不合法,前年撤銷縣府環評許可確定。

不料,台東縣府卻不理會判決結果,去年間再度通過環評,准許美麗灣公司復工,當地居民林淑玲等14人不滿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假處分,要求停止復工獲准,縣府不服提起抗告,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林等人指出,美麗灣開發案本來就是違法的,若遇颱風暴雨等天災,將無法疏散居民,生命安全遭到嚴重威脅外,飯店營運將產生大量廢水與廢棄物,嚴重破壞環境生態。

縣府則說,林等人主張太過空泛,應提出具體事證外,業者也從未禁止當地居民進入海灘,權益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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