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WHO正式把柴油引擎廢氣列為致癌物 級別同砒霜

作者: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 鉅亨網 – 2012年6月14日 上午8:06

世界衛生組織 (WHO) 的國際癌症研究署 (IARC) 正式把柴油引擎廢氣列為致癌物,級別與石棉、俗稱砒霜的砷和芥子氣一樣。

《星島日報》報導,國際癌症研究署於周二 (12日) 宣布,正式將柴油引擎排放的廢氣,由可能致癌的第二類別,提升到「確定致癌」的第一類別。研究署內來自世界各地的專家一致得出結論,指柴油的廢氣是導致肺癌的原因之一。此外,有限的證據顯示,吸入柴油引擎廢氣與罹患膀胱癌存在關聯。

研究署主席波爾捷指出,專家們的結論是一致的,確認柴油引擎廢氣會導致人類患上肺癌。研究署表示,許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會接觸到來自汽車、火車、輪船、發電機等多種渠道的柴油引擎廢氣,希望今次重新分類能夠推動各國減少排放柴油廢氣。

有關的研究報告將於《刺針》腫瘤學期刊發表。

國際癌症研究署劃定的致癌危害等級共分四個類別,第一類是確定對人類致癌,例如石棉、芥子氣、香煙和酒精。第二類是很可能或可能對人類致癌,第三類是缺乏足夠證據來判斷是否對人類致癌,第四類則是很可能不對人類致癌。

香港環保團體健康空氣行動 (CAN) 總幹事蔡淑儀指出,香港商業柴油車高達 13 萬架,超過 8 成仍使用歐盟四期以前的舊引擎,排放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分別佔全港車輛總排放量的 88% 和 76% ,雖然政府過往曾推出「更換歐盟前期及一期柴油商業車輛資助計畫」,但申請數目僅約 30% ;而於柴油巴士安裝催化還原器計畫,亦只是試驗性質,未能有效減低柴油廢氣排放,促請政府落實設立低排放區,立法加快淘汰老舊柴油車的速度,以及立法規管船隻於泊岸時轉用低硫柴油等措施。

香港《文匯報》報導,專科醫生林冰指,香港每年有不少並非吸煙人士染上肺癌,懷疑與空氣污染有關,如二手煙和汽車廢氣等。香港中文大學化學系副教授陳竟明則表示,柴油引擎排放出的廢氣中,含甲醛、苯及氧化鋅等多種可引發癌症的化學物質,認為當局應該多管齊下,以低稅措施鼓勵市民採用低污染的燃料,及道路規劃方面著手。

環保團體地球之友要求,政府應按 2009 年《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的建議,採取措施逐步淘汰所有歐盟前期、一期及二期等高污染商用柴油車及巴士。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當局會繼續留意監察空氣污染物的數據,並因應情況制訂改善空氣的措施,又強調政府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管制並減低柴油車輛的廢氣排放,並取得顯著的成效,如 2011 年路邊的二氧化硫及可吸入的懸浮粒子水平就分別較 1999 年減少了 56% 及 33% ,而仍在路面行走的歐盟前期和一期的柴油車輛亦已較 2007 年減少了 49% ,目前有約 3 萬輛。


偷排空氣污染物 環保署:停工或停業

作者: 葉伶芳 | 台灣醒報 – 2012年6月1日 下午7:06

【台灣醒報記者葉伶芳台北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指出,透過未經許可的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者,一旦被主管機關查獲,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勒令停工。

環保署說,為了強化地方主管機關的執法力道,環保署針對偷排行為依法核釋認定,以未經許可核定的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或調整廢氣排放流向,使其空氣污染物未經許可核定之收集或防制設施排放,即屬空污法第82條第7款所稱的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之行為,倘經主管機關查獲,得命該業停工或停業。

「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雖已列舉6款情節重大得命停工之情形,但未包括偷排空氣污染物,以致偷排情節嚴重,主管機關仍不敢貿然命業者停工。」環保署說,該署為強化地方主管機關執法力道,乃依法做了上述核釋認定。

環保署呼籲業者,應主動清查工廠是否有未經許可的不明排放管道,一有發現應立即封閉或移除,並依主管機關核發的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避免觸法而遭命停工停業,污染環境又得不償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eorgeYe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